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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好,上司下属永远是对立的。”

  他们一句一句斗着,斗嘴是他们最热爱的活动,要是能够这样一路斗到八十岁,银发公公牵着皱纹婆婆,那是多么美丽的事情呵。

  第5章(1)

  一成不变的生活、一成不变的规则,他在规律问呼吸、在规律间吃饭休息。有什么事情值得高兴吗?没有,只有存艾的来信,能稍稍带给他规律外的幸福感情。

  存艾是个懒惰虫,有了电脑还是每月一号才肯发信,不像他,一想到就给她写信,一封三封五封八封,他写的信是她写的几十倍。

  不过……他不介意、不计较,不在乎自己对她的付出,是她的几十倍。

  世间有一个储存艾,就有个愿意为她做牛做马、宠她溺她的吕默恩。

  星期日早晨,默恩走到树下,龙眼结出累累果实,硕大的果实挂在树梢引人垂涎,他拿来竹竿,想绞下几竿果实,剥壳去籽摆进冷冻库,再做一次龙眼冰,再想像一次存艾吃冰时的表情。

  “哥,你看,龙眼耶。”稚嫩的小女孩声音,从后院围墙另一边传来。

  “嗯,你想吃?”

  “好想哦,哥,你拔得到吗?”

  “不行,要拿竹竿才可以。”

  “嗯,可是人家好想要。”

  “那是别人的,乖,我去买给你吃。”男孩耐心哄她。

  “哥……”

  那声哥,软软的、甜甜的撒娇,让默恩想起存艾,想起她总是噘着嘴巴,固执地指着树梢,说:“我就要、我就要。”

  那次,龙眼还没成熟,他赖不过她,给她弄了一竿子下来,剥开外壳,明明里面没熟,她又怕被嘲笑,硬是把不甜的龙眼全吃进肚子,结果那天,她闹了肚子,还被他带去看医生。笨……他专属的笨女孩……

  “哥,我就要,我就要嘛。”小女生连耍赖的口吻都和存艾相像。

  “不行当小偷,会被警察抓走。”

  “哥,只拔两颗不行吗?没有人这么小气的啦。”

  他可以想像男孩的无奈,就像当年的自己一样。

  到最后,他会妥协吧?肯定会,那样软软的声音,一次次喊着,“哥…”

  果然,他听见脚蹭上围墙的声音,宾果,他猜对了!

  默恩走到后院小门边,打开门,一个小偷攀在墙头、一个指使者望着他,傻得说不出话。

  男孩动作很快,跳下墙,直觉把女孩护在身后,挺直背,说:“对不起,是我的错。”

  他在墙后听那么久,哪会不知道是谁的错。

  不过那年,医生问:“怎么会傻到去吃不熟的龙眼?”当时,他也像这个哥哥一样,挺身、护在前面说:“对不起,是我的错。”

  默恩摇头,说:“进来里面采吧,爬墙容易受伤。”

  女孩和男孩相视一笑,他们进门,他给了他们竹竿和塑胶袋,还教他们怎么做龙眼冰,这个下午,他站在厨房,透过落地窗,看着哥哥妹妹的背影,听着他们清脆的笑语,他突然想念起远方的存艾,非常非常想念。

  幸好这天晚上,他收到存艾的信,让他的想念在短暂时间里,化成幸福光阴。

  哥,你快乐吗?我很快乐。

  我去了趟巴黎。那里是所有女人都想去的梦想国度,在那里,连买一包樱桃,一面走、一面吃都浪漫得让人想跳舞。

  我买一杯咖啡,走在巴黎街头,那个凯旋门啊,我来来回回走过无数次,我在公园里唱歌,我在白色教堂前喂鸽子。我走过画家村,看着那些没没无闻的画家聚在广场前、替游客作画,我不知道他们心中还有没有当初对艺术的热忱。

  哥,我终于找到我想要的结婚礼服,不是将就,而是真正想要的那一种,很简单的船形领,很简单的长垂裙,没有蕾丝和蝴蝶结,里面没有撑上制造蓬松效果的钢圈,连头纱都只是几朵白色小花和透明纱。

  那是我在凡尔赛宫附近的街道看见的,小小的橱窗、简简单单的婚纱,一束干净的纯洁百合……看得我怦然心动,又兴起结婚的念头。

  我有去罗浮宫,站在一幅幅画作和雕像前,心里想着,原来到最后,人死了、历史消失了,留下来的只有艺术。原来白云苍驹,一瞬间,光阴巨轮碾过,生命存留的不过是些许痕迹。

  哥,有没有想过,如果我们死了。会留下什么?

  也许某些档案文件里,还能留下哥的姓名,如果死的是我呢?就真的什么也不留了吧,真可惜,年轻时没有好好努力,我也想名垂青史呢。

  不谈这么严肃的话题,说说左莉莉吧,她的官司打得怎样,拿到她要的赡养费了吗?那可是一大笔巨款吧,不然哪需要名律师出马,我不知道她这样是幸运还是不幸,走入婚姻要的应该是天长地久、恩爱不渝,怎么到最后得手的。只是一笔可观现金?

  哥……可不可以别打离婚官司了?

  也许你要嗤之以鼻,也许你要嘲笑我迷信,但在你坏人婚姻同时,是不是也坏了自己的婚姻?

  昨天白天睡得太饱,到晚上却怎么都睡不着,我坐在阳台往外看,UnclePeter的家有一片很大的绿地,后院是森林,前院种满玫瑰和红蔷薇,中间种着几棵苹果树,一到季节,苹果树就结了累累的苹果,苹果压低了枝桠,既理哥哥常摘下几颗苹果放在我的化妆台上,到了夜里。淡淡的果香散发出来,听说那个能助人入眠。

  但即使昨夜有果香助眠,我还是无法入睡,望着满天星星,想起那年夏季,想起我靠在你怀里,想起那次我们讨论几岁结婚、几岁怀孕,几岁把小孩送出国去,几岁存够多少钱,几岁一起环游全世界。

  我同你吵,我说:“那些全是废话,当人呐,要今朝有酒令朝醉,莫使金樽空对月。”

  你说:‘做人要有计划。狂欢不能使生活变得好过。”

  我反对。“计划永远跟不上变化。”

  你说:“一步一脚印,就算碰上变化,有计划就不会让生命偏差!你啊,还没学会走就不要飞。”

  我辩驳,“有的动物就是天生能飞不能走,你不能抹杀它的本能。”

  你说:“好高骛远的家伙通常死得最惨。”

  我不满道:“有人计划一辈子、一步一脚印,到后来不过是死得比较慢。并没有死得比较不凄惨。”

  那个时候,我想,奇怪了,我们怎么那么爱争辩啊,哥什么事都让我,独独不在嘴皮上让我,是不是律师性格让你的嘴巴不饶人?

  现在想想,通了,哥是担心偏差思想偏差了我的人生。原来,你从没放弃过哥这个角色,从没放弃教育妹妹。

  哥,趁着还能够的时候,多教训教训我吧,好想念你训人的样子,那样的义正词严、那样的正气凛然。

  PS:刘董事长的千金长得怎样?哥有没有偷偷给他心动一下。

  妹 存艾

  看完信,默恩拿起皮夹、钥匙,走到附近超市买几颗鲜红苹果。

  回家、摆在桌边,轻轻嗅闻存艾在信里提到的淡淡果香,再到厨房拿出冰冰凉凉的龙眼冰;一面吃着龙眼,一面想像自己板起脸孔训人的模样。

  默恩坐在超大摇椅里,存艾坐在他腿上、翻旅游书。

  她一手拿书,一手抓住环着自己的、他的左手,他没有她那么闲,事务所刚开不久,很多时候他得老板兼撞钟。

  忙,会让人跳脚,幸好,他不是那种情绪过多的男人,所以多数时候,忙碌还不至于影响他的情绪。

  因此他的左手让给她玩,而右手拿着新案子做研究。

  “哥,其实自由行并不难耶。”

  存艾放下书,开始玩他的手指头。哥的手指头超长,可以在钢琴上,按下九度、十度音,哥没学钢琴是音乐界的不幸。

  “哦。”他回答得心不在焉。

  “只要我们事先在网路上找好饭店、订好机票,再弄清楚交通问题,看要搭地铁还是租车,就可以顺利玩一趟了。当然,语言能力很重要,所以哥,你当我的语言翻译机,好不好?”言下之意是,他陪她一起去。

  伸出右手,把手指头扣进他的指缝间,一弯一勾,十指交扣,不管春夏秋冬,哥的掌心都让她觉得舒适,他有一双冬暖夏凉的手。

  “好。”他没听清楚她在说什么,却满口承诺。

  “真的吗?那你觉得哪个国家当我们的初体验比较好?”打开手,她在他的掌心写下自己的名字,要是有一种能把字烙上人体,却不让人疼痛的机器,她一定要在他的掌心烙下自己的姓名、烙下自己的心。

  “都可以。”他敷衍道。

  哇,这么好商量,都可以耶,那……“除了中文,哥最行的应该是英文吧,那我们去英语系国家,可不可以?”她往后仰,眼睛对上他的下巴。

  “可以。”

  “英国太贵了,英磅吓死人,一比六十六,喝一杯开水比在台湾喝珍珠奶茶还贵。法国、意大利都用欧元了,不过欧元也贵,一比四十四……不然,我真想去欧洲,听说捷克美得会让人尖叫,不然去大陆好了,所有人都说人民币会涨,趁还便宜的时候,先去那边走走,你觉得怎么样?”她开始认真计划,脑子间瞬地浮现好几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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