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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姐,什么叫做欧咖、智缺?后面那一串怪话又是什么?”她迟疑地问。

  嗯,很好,是我白痴,竟然对古人(不管是真古人还是假古人)撂英文,足见我的智商不如自认中那么高。

  “不管那个,先告诉我,这里在拍哪部戏?”最后一次,我把赌注压在拍片上面。

  她回答不出来,只是用两颗无辜的眼珠子盯着我看,转也不转。

  很好,赌输了。第二把,改压在……观光街。“为什么这里除了我,看不到其他观光客?”

  她还是骨碌碌转着眼珠子,答不上话。

  抿紧唇,只剩下最不可能的原因三……我沉重吐气,说道:“好吧,我问……我是谁?叫什么名字?”

  话说到这里,我已经作了些心理准备,但看到她圆瞠的杏眼时,还是忍不住呒了口口水,一面为人类的眼睛可以张得这么大感到惊奇,一面为自己将要面对的窘境在心底哀号不已。

  她嗫嚅半晌,好不容易才说出话:“小姐是吏部侍郎家的五小姐,章幼沂。”

  “这是什么朝代……”

  慢慢地,我耐心地在不害她心脏病发的情况下开始套话,一句两句三句,结论出炉──我的的确确掉进古代了,再不必怀疑。

  我的眼角发抖、嘴角发抖,手脚也抖得很整齐,在现代这叫做帕金森氏症,在古代嘛……叫做惊吓过度。

  苹儿说,这个国家叫周,属于什么时代,说实话我还真的不知道。魏晋南北朝吗?还是那个封建制度盛行的周天子时代?或者只是一个附庸小国?都怪我历史读得零零落落,对各个朝代没什么概念。

  我是侍郎家的小姐,上有四个姊姊、两个哥哥,下有一妹、一弟,在家里属于那种三不管地带的人物。我娘是小妾,生下我没多久就过世了,姊姊哥哥都嫁娶了,因为爹爹的官做得不错,皇帝老子很赏识他,有意为我和妹妹赐婚,故藉花赏节邀我们进宫,与皇子、高官贵胄们做第一次亲密接触。

  据说,我不愿意进宫,是因为有了心仪的公子,而那位公子我得喊他表哥,他是大夫人娘家的人。严格而言我们并没有血缘关系,只不过在我看来,表哥表妹联姻听起来就是有那么点怪异。

  为躲避进宫,我一大早就从府里溜出去,留下纸条,说是要去投奔表哥,现在全家人上上下下把府里翻了个透,搞得鸡飞狗跳。

  真是见鬼,都离家出走了,还交代去处?!这位千金小姐,不知道是心地善良,还是得到脑浆缺乏症……哦,不对,她没脑爆加智障,听说还是个才华美少女,名气一路传到宫里去,经常有人上门求亲,要不是家中双亲非把她嫁给尊贵显赫族群,说不定都当娘了。

  其实我可以问出更多讯息的,但苹儿显然已经被我的问题弄到接近精神崩溃,我只好闭上嘴。我可不想才刚刚穿越时空,就吓死自己的贴身婢女。

  在强烈震惊过后,我用拉梅兹呼吸法勉强自己平静下来。识时务者为俊杰,古代老祖宗的至理名言,要当俊杰,就不要把自己搞得手足无措。

  不要怕,反正就是穿越嘛!很简单的(哪里简单啊,呜呜),了不起在这里待个几年,回到家里,就像睡过一觉,没损失的(才怪,要是吞下毒药、被火烧、掉进山谷、让虎头铡砍掉,却没回到现代呢)。没事、没事,千万别自己吓自己……

  这阵子穿越小说红透半边天,一套接一套出版,我原本以为是出版社应广大读者要求,为了刺激市场经济,企图拚杀出一条血路,但现在,我有了不同想法。

  二十一世纪的人类已经把地球破坏得差不多了,在重度破坏过程中,不知道是哪个环节弄错,导致老有现代人不小心闯入过去的时空,一番经历之后,又回到现代。这群穿越的人数肯定不少,就算没有万分之一,也有百万分之一。

  问题是,这种穿越经历怎么能够随口乱说?要是真的说出来,肯定会被当成疯子,送进精神病院,就像那些口口声声说自己被外星人抓去配种的地球人一样。于是文笔好的人,舍不得这份特殊记忆被淹没在岁月里,便开始动手将之记录下来,让它们以小说形式出现;而不会写小说的,便在阅读同时温习着自己曾经有过的经验。

  所以啰,这类书越卖越好,没看过的人反倒成了落伍族群。

  至于以现代装扮出现这点……只能用地球破坏问题越来越严重,穿越的条件自然越来越随便的原因来解释了。

  好啦,不管那么多了,收拾起胡思乱想,先掌握住重点。

  第一,安心过日子,等在这边的角色意外身亡或寿终正寝之后,我就会回到五星级饭店里(会吗?大概会……吧)。

  到时睁开眼睛,就会发现那个讨人厌的女生还是和我同房,还是一样把电视开得震天价响,逼我用枕头蒙住耳朵,在肚子里骂她三百回合。

  第二,尽量表现出古人的样子,温良恭俭、出口成章,能做到几分是几分,至少在圣诞节大跳钢管舞这类事情是绝对不能做了。

  第三,绝对不能招惹古代男人,情啊爱的,碰了准惨,弄到最后,说不定还会被皇帝赐死(不信去翻翻梦回大清)。可是,我应该可以躲过这种困扰吧!这年代,女人的重点是美丽,至于我,呵呵呵,小小尴尬。

  就这样,我和苹儿回到侍郎大人府里,在没让旁人发现之前,换下一身轻便衣服,当起章家千金。

  我不断自我催眠,不断自我告诫──吓死自己不会让日子比较好过,聪明的人要学会顺手推舟,逆流而上是鲤鱼在做的事情,千万别笨到以身试鱼,就当作在北京六日行中,一不小心抽中无限畅游卡。

  所以啰,定下心,睁大眼睛、适应环境,说不定回到现代后,部落格里又会出现一本超高点阅率的小说……

  ※※※

  沐浴更衣之后,我穿着粉色单衣,坐在楠木做的书桌前,一下翻翻章幼沂的画册,一下打开她的画稿,再碰碰她心爱的古筝,努力消化满肚子接收到的新讯息。

  唉,这个章幼沂好日子不过,怎会没事把自己搞成琴棋书画样样通的才女,不都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吗?别说琴棋书画,我连毛笔都没拿过几次,书法作业几乎是两个姊姊轮流帮忙搞定的!这下子,我想要当不好、不坏的女人,秉持中庸之道,恐怕难上加难。

  颜面神经不自觉抽动,烦呐……挠挠头发,突然发现不对,我的及肩秀发几时变得这么长?回过身,抓一撮头发到胸前,立刻惊到,我没吞生长激素啊!

  趁苹儿出去,我赶紧拴上门,把行李里面的随身小镜拿出来照了照,毕竟这年代的铜镜模模糊糊的,有照和没照差不多。打开镜盒,只消一眼,随遇而安的我开始心慌意乱,瘫软在床上,手脚发抖症再次发作。

  很好,好得不得了,我居然回到了国中时期,也就是十五岁那年夏天的模样。会这么确定自己回到了十五岁时期,可是有原因的。

  本姑娘全身上下最自豪的地方叫做皮肤,别人的青春期满脸长豆子,我的青春期却拥有白里透红、掐得出水的雪白肌肤,别人在擦抗痘乳霜、吞荷尔蒙的时候,我大鱼大肉,胶原蛋白多到让我的小脸蛋端端端,弹性十足。

  直到十五岁的夏天,额头才冒出人生唯一一颗青春痘。

  我在发出一连串的尖叫声之后,跑去问妈妈:“妈,你有没有听过谁因为长青春痘自杀?”

  妈妈连头都没抬半下,一面拔鸡毛一面说:“有。”

  “谁?”

  “白痴!”她回答得半点不犹豫。

  妈都这样说了,我哪敢问下去?长青春痘已经够可怜,再变成白痴,不就是痘痴双重障碍!?于是我闷闷地离开不重视亲子教育的母亲,和那只渐渐被剥成裸尸的母鸡。

  而此刻,那颗似曾相识的痘子就躺在额头正中央,像救护车上面那盏灯一样,闪烁着刺人光芒。

  “小姐!”苹儿在门外大叫,口气着急,好像有人拿着鞭炮拴在她的裤腰带上。

  我赶紧把镜子收进行李里面,再把包包迅速藏到床底下。那是我的潘多拉盒子,一旦打开,所有的秘密昭然若揭,这个险,我不能冒。

  打开门,双眼红咚咚的苹儿见着我,委委屈屈地喊了一声小姐,又扑簌扑簌地掉下眼泪。

  好会哭喔,古代一定没泪管阻塞这种毛病。

  “发生什么事情?”我问。

  她转过身去拿巾子,替我把湿淋淋的长发绞干,硬咽道:“没事。”

  刚刚喊得那么急,现在又说没事?我没好气地转了转黑眼球。

  “你不说话,光哭,我会舍不得。讲讲看,我办得到的,就替你解决,如何?”我展现高度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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