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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小叔,昨天是我不——”

  “我很抱歉。”

  咦?二小叔怎么抢了她的开场白?

  “对于昨夜一切,我难辞其咎。”

  “可是,是我害你喝醉的。”敢做敢当,是小干爹教她的做人原则。

  “没错,可是酒醉后的言行却不能归咎于你。”他自嘲一笑。

  历年来,他的酒后行为皆属于破坏举动,万万想不到,这一次竟是毁她清白。

  “出府前炎官交给你的匕首呢?”他突然问。

  “在房里。”

  “拿过来。”

  红豆不敢多问,好在白云合昨夜“顺手”打通两间房,所以红豆迅速取回镶挂红色流苏的护身小匕首。

  白云合轻轻牵起红豆握匕首的柔荑,让剑尖直触在他心窝部位。

  “记得炎官说过的话吗?这匕首,是让你防身用,并教训意图轻薄你的家伙。”他已不仅是“意图轻薄”罢了,而是付诸行动。

  他坚毅的眼神紧扣着她的呆滞眸光。

  “我毁你清白,已属罪大恶极,我——赔给你一条命。”他缓缓施力,冰冷锐利的匕首刺破胸肌,却眉头一皱也不皱。

  红豆瞪圆眸子。他……他要以死谢罪?

  “没、没这般严重吧?”红豆结巴轻叫,教他箝制的小手颤抖着,瞧见血红染湿他白衣前襟,想抽手,他却不肯放。

  “二小叔!你不要这样!我不要杀你……快放开我的手……二小叔!”她剧烈摇着头。

  自小生长在男丁众多的阎王门内,从来不曾有人告知她“贞节”对一个女人的重要,甚至连男女之事都处于懵懵懂懂的程度,她压根不明白白云合为何会产生自残的恐怖念头。

  “你赔我一条命,我的‘清白’就会回来吗?”她连啥叫“清白”都不甚了解,要是问“蛋白”她还比较知道呢。

  红豆说得对,他的罪,连死都无法原谅。

  “咱们坐下来,再好好讨论接下来要怎么处理,好吗?”她小心探问,一直想抽回握匕首的手。

  白云合叹息,“眼前只有两个解决方法,一是你我成亲,另一则是赔命。”只要一想到十六岁的他牵着四岁奶娃成亲的画面,他还是认为以死谢罪最为适宜。

  “咱们不能当做昨晚啥事都没发生过吗?”红豆天真地问。他不说,她也不说,就不会有人知道啦。

  “自欺欺人。”白云合摇摇头,何况他也没脸面对红豆及自己的良心。

  “二小叔!你一直在流血,不要再施力了啦!”他的血沿着匕首流向她的掌心,滴落地板,染成一朵朵红花。

  “以死谢罪算什么呀!要不然……不然你娶了我,不就得了!”为了阻止白云合继续自残,红豆急得口没遮拦。

  白云合一怔,脸上神情略微停顿,甚至掺杂几许——挣扎。

  那是什么表情?好似娶她比逼他死还来得痛苦!红豆忿忿不平地想。

  “我决定了,除非你娶我,否则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你!”心中一股不满怨气爆发,红豆撂下狠话。

  “你才十五岁。”

  喝!推托之词!十五岁不能嫁人吗?红豆不满地努努嘴。

  白云合抬眼盯着红豆,稚气未脱的她神色严肃认真,不服气的怒焰烧得她粉颊带艳,星亮的眸里满是倔强固执。

  他自小看顾她成长,忽略稚龄的她终会有出落成女人的一日,始终以为她仍旧是十一年前的小奶娃儿;或许她在形体上改变不大,但包裹在躯壳内的灵魂似乎早脱离他所认知的范围——她,已经是个漂亮的大姑娘。

  握着尚抵在胸前的匕首,掌下包握是她的小手,他曾以为有朝一日,他会以父亲的身份,将这双白玉柔荑交付给另一个疼惜她、怜爱她的男子。或许是他自己断了这种可能,因为他的一时糊涂。

  娶她吧,若她不在意他的年纪;若这是唯一能获得她谅解的方法。

  “我已经二十七了,整整差你十二个年头……”白云合喃喃自语,眼神未曾离开她片刻。

  老夫少妻配,很完美呀!红豆暗忖。

  “若你不嫌弃这样的差距,那就成亲吧。”

  嫌弃?开玩笑,她开心都来不及——停!她刚刚想了什么呀?!

  一听到二小叔答允婚事,她竟然……竟然觉得好开心!

  “可以吗?”白云合握了握她的手背,从她晕红及微翘的唇角已明白她所思所求,但还是尊重地询问道。

  “可、可以呀!”红豆脸蛋发出阵阵热气,烘烤着她的双颊。

  “不过炎官那边,可能就很棘手。”他不认为炎官会乐见他们的婚事,毕竟他当了红豆的二小叔整整十一年。

  他甚至可以想见,当炎官得知这个消息,八成会咆哮地指着他,狂吼“恋童癖”或是“禽兽”、“无耻”、“下流”等等的话语。

  “呃……小干爹——定不会赞成的……”

  “你毋需担心这些。炎官那边就交给我吧,你只要乖乖地等着当新嫁娘就好了。”白云合轻声道,平静的模样让她瞬间安下心来。

  她点点头,反正天塌下来有二小叔顶。

  红豆赶忙取来白巾及药膏,为他包扎自残的伤口。他左臂刺着一张青面獠牙的魔魅鬼脸,她曾经在小干爹身上也瞧过相似的图案,是阎王门的专属印记,独独她没有。

  小干爹曾说过,那图案就如同他们早已腐朽的良心——狰狞,不成人形。

  她还以为,琬瑛璨璨如他,身上也应当没有这个印记……

  “怎么了?”

  琅当似玉击的声音打断她的沉思,她抬睫望人他眼底,赫然发现自己的双掌动也不动地压按在他臂上的鬼面刺青。

  她忙收回掌,“没有……”昨夜她不敢细瞧裸身的他,所以没发觉这刺青。

  白云合了然轻笑,“这鬼面是大哥动手刺上的,仔细瞧瞧,上头不仅是刺青。”

  红豆贴近细瞧,鬼脸的右边面颊部分之所以生动鲜活,是因为构成的技术绝非刺青所能达到的——烫伤而坏死的皮肤!

  “诚如你所见,这刺青,是为了掩饰丑陋的疤痕。我是阎王门内头一个刺上这鬼面的人。”

  纹身,不仅为了遮丑,更为了时时警醒自己,这道伤疤是由何而来,是谁加诸在他身上,让他由凡人蜕变成一个失了心的魔物。

  其他知情的兄弟为他也一并在臂上刺青;不知情的魑魅魍魉们则以为鬼面刺青是每个阎王门成员必纹之记。

  “这疤痕……怎么来的?”

  “从火场里逃出来时所致。”他简单带过。这道烫伤曾在没有药材可治疗下,严重溃烂,甚至几乎要了他的命——当年,他不过是个甫满八岁的稚童。

  瞧见她眼底的不舍及疑问,他轻点她的鼻头,安抚道:“不疼,再也不会疼了。”

  红豆咬着唇瓣,讷讷点头,算是接受了他的说辞。

  但事情尚未终结。白云合轻轻扳开她环抱的手掌,故作怒目状。“我还没同你清算昨晚灌醉我的帐——”

  完蛋!红豆赶忙在脑子里思索脱罪的借口。

  “呃……因为大伙老在我耳边提起你喝醉时的模样,可我与你生活了十几年却从没见过,所以……嘿嘿。”红豆干笑两声,她怎么会知道他喝醉之后会完全变了个人。“真没想到你的酒量和酒品这么差劲。”

  白云取来木梳,为她梳理一头散发,口吻平淡道:“年幼时,我曾经让人反锁在酒窖内,里头又冷又湿,没有任何食物,只有一坛坛的陈年老酒,为了活命及保暖,只有以酒代食,靠它挨过数十日。”

  修长手指缓缓穿梭在她细柔发丝之间,编起发辫,手上的动作与轻吐的嗓音同等温柔。

  “等到我让人发现时,酒窖里早已让我给喝得瓶罄坛空。也从离开酒窖那日起,我沾了酒便会浑身不舒坦,甚至会失去理性,便索性不再碰酒。偏偏老有人爱以计谋让我失控,先是炎官和耿介,后有风裳衣,接着便是你。”

  过度好奇的结果,让他们都付出惨“痛”的代价。

  “是谁狠心把你反锁在窖里?”会和他背上的鞭痕有关联吗?听起来他的童年实在多灾多难,又是烫疤又是鞭痕的……

  白云合沉笑,“已故之人。”埋在黄土里的骨头都可以拿来打鼓了。

  “你不想说?”

  “你想问,我就说。”他不正面回应,将问题反丢予她决定。

  纵然她好奇死了,却不想勾起他任何不愉快的回忆。红豆摇摇头,又想起昨天风裳衣向她提起的往事。“二小叔,你昨夜和我……‘煮饭’,那对小干爹他们呢?”

  煮饭?白云合先是一愣,随即从她双颊红晕明白“煮饭”的真正涵义。

  “炎官和耿介那次呀,细节我已经记不得了,只知道酒醒时,整个人躺在碎石瓦砾堆中,身畔还趴着两个浑身青紫的倒霉鬼,大哥怒火冲天地瞪视我——据说,我把阎王门拆得片瓦不留,所以你记不记得有一整年的时间不曾在阎王门内见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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