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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约明后两日就走吧。”

  “那我先祝你一路顺风。”

  看出她不想再说,温千姿也不好意思多加打搅,只是殷殷嘱咐她千万别忘了要让《江湖豪侠传》里的有情人终成眷属。

  经过昨天,江夏离对这件事已经没有那么好兴致了,只是敷衍地响应,就送她走了。

  转过身来,小四好奇地问她,“当家的,那位姑娘看起来很不一般,不知道是哪家的小姐?”

  “无论是哪家的,都离咱们越远越好。”她冷冷地瞥了小四一眼,“你难道忘了,有钱有势的大户人家是咱们最惹不起的。”

  他沉默半晌,呐呐地说:“当家的,您是不是还在记恨京城的赵小姐?”

  “记恨?”她鄙夷这个字眼,“我压根儿不知道她是谁,怎么会记恨?!”

  她迈步刚走,就听到小四在她身后嘀咕,“看来果然还在记恨。”

  江夏离立刻收住步子,恶狠狠地回身骂道:“你记住,这辈子我都不会让恨这个字留在我心里,因为若是我用力去恨别人,最后被伤的,只是我自己,我江夏离是那样的傻瓜吗?”

  小四被她狰狞的面孔吓到了,瑟缩地躲进柜台后方。

  老王在旁边一言不发,此时看了小四一眼,又看看江夏离,叹气道:“那姑娘似是京城来的,小姐不想托她给京里的人捎个口信吗?也许……老爷还在牵挂您的下落。”

  “我在京中已无亲友了,每年我只要记得在我娘的坟前烧些纸钱就好,至于其他人……我可顾不得了。”她将昨晚熬夜写完的那些文章摔到柜台桌上,吩咐着,“你把这些文章拿去刻印,这回要三升酒才能换三张纸。”

  “当家的终于肯涨钱啦!”小四欢呼一声,立刻活了过来。

  江夏离冷着面孔,迈步回了后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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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千姿回到船上,先去找哥哥温廷胤,绕了一圈,才在指挥舱里找到他,只见他坐在桌边,正在拼着什么。

  她气呼呼地走进去,劈头就问:“哥,你昨天到底对江姊姊说了什么?把她气成那样!我好不容易和她成了朋友,还说服她答应遂了我的心愿,让月娥和李飞能成就美满姻缘,可是今天我再问她,她就有一搭没一搭的,没什么兴致了,一定都是你害的!”

  他并未抬头理她,只是漠然地响应,“原来你千里迢迢来到彭城,就是为了和这个不入流的写手要一个结尾?这件事你若早说出来,又何须这么麻烦,给她一千两银子,自然能让她写出你想要的。”

  温千姿气道:“你除了用银子砸人,还懂什么?写文章的人是最讲究风骨的,所谓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你甩点银子就能让她听你摆布,那她岂能写出那样动人心魄的故事来?”

  “动人心魄?你也太抬举她了。”温廷胤将双手从桌上撒开,眼前是重新被拼黏好、数张写满了字的纸,都是江夏离昨天盛怒之下撕碎的。

  “这上面的文字没有几处禁得起推敲,她自以为写得圆满,其实漏洞百出,这种文章,说它是三流太看得起,蒙一蒙彭城的百姓就罢了,真不明白怎么你和皇后都看得津津有味。”

  “你这种愚人,怎么会懂得它的精妙所在。”她一边取笑着,一边惊喜地抢过那几张纸,“天啊,你从哪儿弄来的?”

  “就是你那位了不起的江姊姊昨夜留下的‘厚礼’。”他冷哼一声,“我以为是什么鸿篇巨著,就这种文章,京城替人算卦写状的地摊写手都不比她差。”

  “和你这种庸人谈论江姊姊的文章,我真是蠢。”温千姿懒得理他,拿着那几张纸就要跑回自己的船舱,打算先睹为快。

  他在她身后冷冷地说道:“千姿,别怪我没事先提醒你,这个女人绝不简单,现在已和命案扯上关系,你还是离她远一些好,明日我们就回京了。”

  她回头对哥哥做了个鬼脸,不置可否地跑掉了。

  温廷胤将那些剩下的碎纸片都扫到旁边去,拉过一张纸写上几行字,开头就是――因与命案有涉,打捞东野商船事宜暂缓,原地待命。

  第3章(1)

  江夏离很少亲自出面卖文章,并不是她认为这件事轻贱,而是不想和看文章的人太过亲近,以免左右自己的文思,反正她卖文有固定的价钱和时间,老主顾都习惯了,也不会和她太啰唆什么。

  平日店里喝酒买酒的客人比较少,但七天一到,店里就会一下子挤满了客人,当天卖掉的酒不下七八百斤。

  距离下次卖文还有几日,她的文章早已提前写好,便想抽空出去走一走,算是去去自己这几日的晦气。

  可是人才刚走到巷口,就见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儿跪在地上,一身素白,头上还插了根稻草,身前有张白布,赫然写着四个吓人的大字:卖身葬父。

  江夏离不是爱管闲事的人,但这小女孩儿着实可怜,想来她若非走到绝路,不可能小小年纪就要卖身。

  周边有几个邻居对那小女孩指指点点的,不知道在嘀咕什么,但却没有人上前关切。

  于是她便主动走上前问:“小妹妹,你爹走了?”

  女孩儿闻声抬起脸,素净的小脸上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眼皮都已哭肿,两颊上还有两块红斑。

  “您是……那个酒坊的当家吗?”

  小女孩儿一开口就让江夏离吃了一惊。她怎么会认得自己?

  “我是,你认得我?”她来这里两年了,从未见过这小女孩儿,想来她应该不是附近的邻居吧?

  那女孩儿一下子匍匐着扑倒在她的脚前,抱着她的腿哭道:“当家的,您就收下我吧,我爹总是死在你的店门前,就算是可怜我……”

  江夏离听得头皮发麻,又不敢把腿抽回来,也不知道该不该扶起她,有些手足无措,“你、你快起来,你说你爹是死在我店门口的那个人?”

  “是。”女孩儿抹着眼泪点头。

  隔壁的邻居忍不住插话,“丫头,你爹死在人家店门口这件事,你知道给人家添了多少晦气,你还上门来找麻烦?你家就没个能主事的大人了?”

  女孩儿哭着说:“我娘死得早,家里只有我和我爹,爹那天说要出门赚一笔大钱,没想到就……”她仰着头对江夏离乞求,“姊姊,我会洗碗、洗衣服,不会给您添多少麻烦,我吃的饭比一只小猫还少,您只要赏我一口剩饭吃就行了。”

  “江老板,这事儿还是交给官府办比较好,反正她爹的尸首在府衙里呢,本就该是官府善后。”有人给她出主意。

  江夏离看着那女孩儿不断流下的眼泪,默然伸出手,将她扶起来,“你叫什么名字?”

  “杏儿。”

  “杏儿,以后叫我‘当家的’,店里的桌子都让你擦,我屋子也归你打扫,若是打扫不干净,我可不会给你饭吃。”

  她故意板着脸说这番话,小姑娘一听,一声欢呼,连忙跪下,又给她磕了好几个头。

  此时迎面来了一名差官,看到那女孩儿,不禁皱起眉,“这丫头来烦你了?小姑娘,知府大人不是说了吗?衙门会出银子帮你处理你爹的后事。”

  杏儿挺直了脖子说道:“为人子女者,若不能为亲手葬父,何谈至孝?”

  她忽然说出这几句文绉绉的大人话,倒把江夏离给逗笑了,“是谁教你说这种话的?”

  杏儿眨眨眼,“以前去看戏听到的,我说得不对吗?”

  “说得对,非常对。”

  江夏离牵着她回了酒坊,小四看当家的带回来一个身穿孝服的女孩子,一脸困惑。“当家的,这是……”

  “她叫杏儿,你去给她买些衣服,不用太艳丽,她现在在服孝。”她低头看着杏儿,“并不是我不让你穿孝服,而是你既然要在我的酒坊干活,总不能一天到晚穿着一身白,会把客人吓跑的,明白吗?”

  “杏儿明白。”杏儿拚命点头,拉拉她的手,将一个东西塞进她手心里,“这是爹留给我的,说可以卖好多钱,当家的,这个东西您收着吧。”

  她摊开手掌一看,竟是大汉当初给她看过的那枚古钱币,她急忙将东西塞回杏儿手里,“杏儿,这是你爹留给你的遗物,你还是自己收好吧。”

  杏儿怯怯地看着她那副如临大敌似的紧张模样,只好将钱币重新收好。

  江夏离松了口气,沉声道:“杏儿,我收留你,是因为不想你在外面流浪,被坏人欺负,和你爹的死一点关系都没有,这一点我必须事先言明。”

  杏儿张着一双纯洁无辜的大眼睛瞅着她,也不敢发问。

  “你爹只是碰巧死在我的店门口,我和他并不认识,所以要记得,我不是你的仇人,而我留你,也不是为了当你的恩人。”

  她一本正经地和杏儿讲明两个人的关系,也不管小小年纪的她能不能理解这看似简单却又复杂的人情关系。“杏儿,在我店里做事,一要勤快,二要手脚干净,否则我用不了你几日,也不管你有没有别的去处,就会赶你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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