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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就是现在!见机不可失,梁子霈当场转身,拔腿就往屋里跑——

  砰!

  福伯居住的小屋发出一记声响,不久之前还站在魏隽澈眼前的梁子霈,瞬间消失得不见人影。

  魏隽澈怔了怔,望着前方紧闭的门窗,下一秒,他整个人被梁子霈夸张的反应惹得忍俊不禁,笑得胸口不住的震荡。

  是她,真的是她!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原来两人再重逢,居然会是这么有趣。她越是心虚,他就越想要捉弄她。

  好妳个梁子霈,居然敢耍我接下来的日子,妳等着完蛋吧!

  魏隽澈转身优雅的离开,俊逸的脸庞上,一抹愉悦浅笑噙在嘴边。

  他在笑!

  扪心自问,他有多久不曾这样发自内心的感到快乐了?也许,已经有许多年了吧……久到他几乎都快忘记快乐是这样的感觉。

  沿着来时路往回走,魏隽澈还没踏进他自小生长的豪华大宅,紧张兮兮的管家一看见他,旋即松了口气的迎上前来,“少爷,您跑去哪里了?”

  “没去哪,屋外走走而已。”他笑着回答,还拍拍管家肩膀,要管家放轻松。

  管家背脊一僵,古怪的瞄了他一眼。看来少爷今天的心情很好。

  “下午茶已经准备好了,少爷想要在哪里品茶?”

  “书房。我想看点书。”

  “书房……少爷,我看今天天气还不错,不如在花园喝茶好了,可以顺便赏赏花。”他不希望少爷难得的好心情被毁了。

  魏隽澈瞇起眼睛,瞟了管家一眼。管家向来是以他的决定为决定,当管家意外地给了建议,就代表事有蹊跷。

  “为什么?”他反问。

  “呃……”管家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说。”他的单字命令向来很有威力。

  “……先生和太太已经回来了。”

  “这么早?所以又在吵架了?”稍早之前的快乐散去,他嘲讽的问。

  管家沉默不语。

  魏隽澈撇了撇唇,当下了然于胸。

  对许多人而言,他父母当年那场“门当户对”的世纪婚礼就像一场美丽神话,是王子与公主的神圣结合,殊不知,王子和公主除了爱在人前扮恩爱外,另一个兴趣就是吵架。

  他从小看到大,从不知所措的哇哇大哭到现在的冷眼旁观,能这么冷静,严格说来也真该感谢这对夫妻的训练。

  去他个门当户对!

  依他看来,这两个人最门当户对的地方就是脾气,一样的盛气凌人,一样的自我中心,一样的莫名其妙。

  问他们为什么不干脆离婚好饶过彼此?面子与名声组合而成的可笑枷锁,当场便扣死两人。魏隽澈想要不鄙夷都难。

  劝架?不,千万别这么做,他的父母骨子里都有表演欲,劝架无疑是在两人争执时煽风点火。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取消观众。

  乏了,他们自然就会安静,就跟婴儿一样,哭累了就会闭嘴。

  “无所谓,就一样在书房吧。这种事情我们早都该习惯了不是吗?”

  “是。”管家推开门。

  魏隽澈敛起笑容,神情漠然的走进屋去。

  一进门,喧闹的争执声即强势的钻入耳朵,撼动耳膜,还没来得及踏上旋转楼梯,一只价值不菲的德国骨瓷花瓶已在他脚边化成碎片。

  魏隽澈不动如山,倒是他母亲突然母爱大发的率先发难。

  “魏伟国,你有什么不满就冲着我来,干么要用东西砸我儿子?你要是敢让我的宝贝受伤,我就跟你没完没了。”

  遭到指控的男人极为不满,跟着反击,“你疯了吗?我没有。”

  “你有!你就是有!”女人厉声指挥。

  接下来,没完没了的“有”、“没有”便在两人之间抛掷着,幼稚而荒谬。

  打魏隽澈有记忆开始,守在他身边的人永远是保母、家庭教师、管家、司机、佣人……这里头没有一个人跟他有血缘上的关系,而眼前的魏先生和魏太太,名义上是给他骨血的至亲父母,可花在他身上的关注,却远不及他们自己的一场争执。

  魏家很多钱,媒体尤爱渲染他的百亿身价,但富有的他却买不到父母的关爱,买不到消灭孤寂的方法。他不懂,这样的他到底有什么值得被羡慕的?

  有时候他会想,与其奢华的疏离,他宁可俭朴的亲近。

  婚姻也是。如果一场门当户对、轰轰烈烈的婚礼,却只换来下半辈子的吵闹争执,那么他宁可选择一个家世平凡却能真挚以对的伴侣。至少下半辈子,他不用三天两头像个神经病那样对着沈边人咆哮嘶吼。

  看,这两个吵得多痛快呀……

  魏隽澈连翻白眼的力气都不想浪费,脚步越过那堆碎片,径自上楼。

  反正待会佣人就会收拾干净,买个全新的花瓶回来递补,屋里将会一切如常。

  第2章(2)

  走进书房,吵闹声被隔绝在外,他忍不住踹了椅子一脚,推开落地窗来到阳台大口的呼吸——

  他讨厌这种感觉,他讨厌这种氛围!

  蓦地,他又想起了梁子霈,幼时的梁子霈……

  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当时对她的不友善,也许不完全是因为琴艺的挫败被窥见,反而比较像是嫉妒,因为嫉妒她可以理所当然的宣示她妈咪、爸比的好,而他却不能。

  梁子霈……想起她刚刚落荒而逃的样子,笑意融在黑眸里。

  他开始有点期待了,期待他们的下一次见面。

  魏家的欧式豪宅坐落在清幽的山腰处,文艺复兴的古典建筑风格,让占地宽广的建筑主体气势磅礴,而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巧妙地结合了大自然美景,不管是晨起的日光、天上的流云,还是夕日的彩霞、蓊郁的森林,随便站一个角落,都可以轻松的尽收眼底。

  遗世独立的结果,在交通上自然要付出点代价。

  不过,这对富可敌国的魏家来说根本不是问题,大不了多买几辆车,多配几个司机。居住的舒适感才是最重要的,反正魏家什么不多,钱最多。

  因此深刻感受到交通不便的,应该只有梁子霈一个人。

  梁子霈转学就读山下的公立国中,每天搭公交车上下学成了她的例行公事。

  偏偏,距离魏家最近的公车站牌少说也有十来分钟的脚程,再加上市郊的公交车班次本来就不多,错过了就会有迟到的风险,是以早起便成了她生活中最重要的一件事。

  开始的头三天还好,可能是因为刚到新环境,她睡得不沉,可昨晚因为准备段考——

  别怀疑,就是段考!她这礼拜才刚到新学校新班级,根本都还没完全适应,大考就报到了。要命的是,她居然直到昨天放学前才从同学口中得知今天要段考?!

  有道是“临阵磨枪,不亮也光”,尽管效果有限,总还是要咬牙拚搏一下。于是吃过晚餐后,她便抱着书本,拿出视死如归的精神疯狂猛啃。

  果然,好的不灵坏的灵,她今天真的睡迟了。

  福伯每天都是清晨五点就开始工作,今天想说孙女昨夜睡得晚,也不知能不能准时起床,老人家有点不放心,特地回屋去看看,床上隆起的身形果真证实那丫头根本没听到闹钟声,仍然窝在温暖的被窝里睡得天荒又地老。

  “霈霈,怎么还没起床?上学要来不及了!”福伯赶紧拍拍被窝里的孙女,“霈霈!”

  “啊!”爷爷的呼唤让梁子霈猛然从睡梦中惊醒,她本能地抓过一旁的闹钟看,“呀,闹钟怎么没有响?完了完了,来不及了。”

  一阵惊天动地的梳洗后,她抓着爷爷为她准备的早餐,将书包往肩上一甩就夺门狂奔。

  平常觉得魏家豪宅联外车道矮篱笆中的七里香很美,叶面沾着露水透出晶莹的美感,让她总是时不时的停下脚步欣赏……可今天她一点欣赏的闲情逸致都没有,只觉得这段路还真是要命的长。

  好不容易摆脱矮篱笆来到山区的道路上,梁子霈连歇脚喘气的时间都没有就继续迈步疾走,期间她不停的频频看向腕上手表的时间,第一次强烈的体会到什么叫做“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当一辆黑得发亮的名贵房车经过身边时,她真希望坐在上面的人是自己,让她可以不必这样地苦苦狂奔。

  “那不是福伯家的霈霈吗?都这时间了,她怎么还在这里?”司机陈叔从后照镜里,看见了车外闷头狂奔的小人儿。

  后座的魏隽澈耳尖地听见陈叔的咕哝,原本平稳的心跳突然转而激昂……

  他一直期待着和她的再见面,以为这对同住一个屋檐下的他们来说并不难,但事实上都几天过去了,他居然一次也没再碰见过她!

  这样的情形,令他着实感到错愕。

  对于小时候被她咬了一口的苦主,对于帮助她免从树上摔下的好心人士,于情于理,她至少都该来打声招呼,不是吗?可她却没有,这让始终惦记着她的魏隽澈感到不是滋味。

  从小到大,从来没有人敢拂逆他,他不想承认,却又不得不承认——梁子霈就是那该死的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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