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1)
“杜千桃,你这个叛徒,你怎么可以出尔反尔,背叛我们情比金坚的奸情。”
“忘了带字典就回去翻一翻,不要丢人现眼了,国文造诣这么差,你的医学院是怎么考上的?”真是的,自爆其短。
“沈贝夏,你给我滚到一边,本小姐是来讨债的,你少在这里碍事。”老虎不发威,把她当病猫了。
“哈!本人刚荣膺杜大小姐护卫队队长,你敢动她一根寒毛,先踩过我的尸体再说。”她的责任重大。
听她夸张的说词,长相清秀的女孩笑着啐了一句。“神经病啦!谁要踩着你的尸体,我们还没上大体解剖,等有需要时再请你提供。”
“呿,咒我早死呀!”没心没肺的冷血动物。
“是你先要贡献给医学做临床试验,我只是不好拒绝,勉强收下你的大爱罢了。”
程玉璋是个阳光女孩,削薄的短发让她像个漂亮的男孩子,为人乐观又健谈,开朗的个性如同一颗小太阳,随时在散发光和热。
而沈贝夏是中美混血的南岛姑娘,五官轮廓相当深,不过外表还是偏东方人较多,非常爱哭,而且热情得让人受不了,朋友常笑称她是来者不拒的大火球。
这两人都是杜千桃的高中同学,也曾经相约一同考上医学系,一个主攻外科,一个负责内科,一个朝小儿科出击,三人毕业后到杜家的医院工作,干掉食古不化的老学究。
但是杜千桃的母亲过世后,这个理想成了空谈,三个好姐妹也疏远了一阵,直到上了大学才又在同一学校重聚,再次结为好友。
除了程玉璋真的考上医学系外,沈贝夏以十分差距饮恨,目前是外文系才女,杜千桃则以榜首之姿入了企业管理系,是该系的系花。
“你们口渴了吧?来喝杯凉茶止渴。”柔细的嗓音轻轻召唤。
“没良心,也不想想我对你有多好,居然冷血无情的抛弃我。”害她孤零零的在医学院里孤军奋战,还得面对一群臭男生的嘲笑。
“拜托,你有完没完,都念两年了,你不累呀!”每次一碰面就老调重弹,她听得耳朵都快长茧了。
程玉璋没好气的一瞪眼。“你们再两年就毕业了,我医学院要读七年耶!剩下的三年谁要陪我熬呀!”
她越想越心酸,眼睛也越瞪越大。
“你还要实习一年。”沈贝夏坏心地提醒她,让她整张脸皱得像苦瓜。
“我恨你们。”全是她们害的,误交损友。
“让你恨。”沈贝夏不痛不痒。“哇!这凉茶好好喝,不苦不涩,甜度刚好,桃花,你上哪买的?”
听她夸凉茶好喝,贪嘴的程玉璋赶紧抢来一杯,沁心的凉意一下肚,暑气全消。
“家里带来的。”她不吃外食,周姨每日都为她备妥三餐。
“是不是你那位帅得撞墙的管家准备的?”如果是,她要多喝几杯。
这叫望梅止渴,吃不到上等肉就只好啃杯子。
“天气热,他不希望我中暑。”其实她体质偏寒,不容易中暑。
“啧!真好,有凉茶喝,又有美色可赏,你真是幸福呀!”沈贝夏一脸向往,托着腮帮子作白日梦。
“有钱你也可以请个男管家,何必羡慕别人?”程玉璋个性很直,说起话来不转弯。
“可是上哪儿找个兼具实用和美观的大帅哥,你指点我条明路,我马上找来。”又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幸运,人比人,气死人。
“这倒是,我家的管家长得像四角龟壳花,老师板着一张脸,没见他笑过,瘦瘦小小的,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清末遗民,割了下面的太监公公。”一想到那张死气沉沉的脸,程玉璋猛抽了口气,打了个冷颤。她家那一只脚进了棺材的张管家怎么跟人家比。
“不过长的太帅也麻烦,简直是走动的祸害。”没事找来一堆桃花,烦都烦死了。
“什么意思?”
杜千桃不以为意,无动于衷的尝着现烤的糯米糕,倒是身旁的程玉璋迫不及待的追问,好奇得很。
“你们还记得八班的沈晶晶吧?”那个自诳是校花的女人,老用鼻孔睨人。
“你是说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像只孔雀的沈晶晶?”她印象不深。
“对,就是她,听说她高二那年就煞到桃花家的秦管家,还偷偷写情书给他。”作风大胆,一点也不害臊。
“情书……”记忆拉到过去,思绪飘远。“……有香水味,粉红色的信封,折成心形的信纸。”
原来是那个沈晶晶。
“咦!信被你收到了?”不会吧!人家满满的爱慕之意呢!
“万里把信交给我,托我还给本人,高中女生对他来说太小了。”她记得他想把信揉成一团扔了,是她拦了下来。
“你偷看了对不对?”沈贝夏好不兴奋,好像自个儿偷窥了别人的私密事。
“信本来就是给人看的。”她一点也不觉得愧疚。
“哦!沈晶晶一定哭的很惨,在你把信还给她的时候。”她有点幸灾乐祸。
“我没还她。”杜千桃语气淡薄的道。
“咦?”没还她。
“我另外写了一封信婉转提醒,染指别人家的管家是不道德的行为,望她收起垂涎眼光,每日三照镜,勿以丑颜骇邻。”她写得文情并茂,堪称佳作。
“你……你好狠……”好在她没对帅管家起非分之想,不然……呃!等等,人家情书寄情干桃花什么事,干么回信羞辱人……噢喔!她发现大秘密了,原来好友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等一下,以沈晶晶的个性,她怎么没到班上找你麻烦?”同样是大小姐,有些人就是气焰高得令人受不了,老把别人当蝼蚁,放在脚底下踩。
“信末署名是我家万里。”杜千桃面容恬静,嗓音细细柔柔。
高呀!果然是最毒妇人心,嫁祸别人,难怪吃了瘪的沈晶晶不敢声张,那一阵子消沉许多,没见她大呼小叫地把同学当她家佣人使唤。
沈贝夏与程玉璋吞了口唾液,面面相觑,心中庆幸不曾得罪过心胸狭小的好友。
“不过呀,有人好了伤疤忘了疼,前些日子我听国贸系的猫小妹在系上传话,说沈晶晶对你家管家余情未了,打算再一次出击,这一次她誓在必得,谁也休想阻拦。”
这个“谁”不用多作注解,知情的人都晓得所指何人。
“挺好的,勇气可嘉。”日子过得太闲了,总要找些刺激。
“为什么这句‘勇气可嘉’听起来有点冷飕飕,像寒流过境?”明明是艳阳高照的好天气,怎么心头直发寒?
“同感。”好阴森的气氛。
两个同属阳气旺的二十岁女孩,不约而同的拉拉领子,感觉寒毛直竖。
她们不由自主的在心里想着,或许她们对这位充满灵性美的同学不甚了解,她但笑不语的恬静神态真有黑山老妖的味道。
老树下,微风轻送,淡淡的花香迷蒙了季节的气味,一排排栀子花吐露着芬芳,随风摇曳,带来优雅风情。
和平常一样,三个同校的高中同学只要没课,便会相约来到僻静的小花圃旁,这里有喷泉不断地小池塘,还有高低不一的木头椅,是忙里偷闲的极佳去处。
由于姿色各有千秋的说那人是校园名人,因此特别引人注目。
于是乎,她们的聚会场所也是众所皆知,不过三人在一起的画面实在太赏心悦目,美得像一幅画,所以鲜少人来打扰。
大家都以为三美聚在一块谈的是诗词歌赋或是课业上的交流,其实不然,若是走近点偷听,会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大家都被骗了,漂亮的女孩子也会说人是非,加油添醋地数落别人的不是。
在这宁静的午后,理应是风平浪静的小聚会,可是加入沈晶晶的话题,顿时有点风云变色,出现了小小的,令人心惊胆颤的杂音。
偏偏这时候,风中飘来一股浓郁的玫瑰香气,习惯前呼后拥的沈大小姐呆了几名“侍女”,仰着下巴,盛气凌人的登场。
“杜千桃,我有话要跟你说,你跟我过来。”
神色闲适的杜千桃动也不动地微抬眼睫,语气软柔。“刚吃饱,不想动。”
碰了个软钉子,面子挂不住的沈晶晶声量杨高,“这是我们两家的家务事,你想让别人听得一清二楚吗?”
“我们杜家和你们沈家扯不上关系吧!何况又不是做什么坏事,没那么难以启齿。”事无不可对人言,她心虚什么?
她恼怒的一跺脚。“沈云芳你总认识吧!”
“谁?”她扬起眉,美目澄澈。
“沈云芳,我小姑姑。”她不高兴地重复。
“喔,你小姑姑生病了吗?需要我安排她住进我们医院?”这事得乔一下,普通的病房那些大小姐怕是住不惯。
“你在胡说什么,我小姑姑没病,你别装傻,硬说没听过我小姑姑的名字。”
她理所当然的态度让人一头雾水,杜千桃两手一摆,当真听不懂她在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