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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看江明绍,长得唇红齿白,五官可说精雕细琢,简直比女人还美。加上是我们这一群人里家世最优的,又是未来大集团唯一继承人,活生生就是一个白马王子。不管他经营能力如何,一个价值近千亿的集团就等着他去摺腾了,就算是个败家的阿斗,也不用担心谁来抢他的大位,可以想见他这一生会过得多么快活。所以他整个人看起来也是充满光芒的,站在人群里,就是一个聚光灯的效果,谁也无法葱视他。对吧?”

  “是啊,一眼望过去,第一眼就能找到他。人长得帅就是吃香。”堂哥语气有点酸酸的。他们刘家向来多子多孙,到了他们这一代,兄弟几十个,长房的儿子就四五个了,别说继承权了,日后就算能继承一点股分,也顶多就是吃不饱饿不死而已,想要过好日子,还得自己打拼才行,哪有人家江大少的好命……

  刘吉阳没理会堂哥语气里浓浓的醋味,继续说着他的想法:

  “江明绍很出色,让人一眼就能望见。可是,他还是活在人群里的,是人群里最不凡的那个,但不会让人觉得他脱出于众人之外。这与林森给人的感觉又是完全不同的。”

  第2章(2)

  堂哥看了看江明绍,然后又转头看着长廊下的林森,两相对比,同意地点点头。不过——

  “就算如此,林森这个人便值得你费尽心思交往吗?他对你以后的事业有帮助,还是对你的人生有帮助?”

  “我只是想跟他成为朋友,倒是从未想过他能给我的人生带来什么好处。”刘吉阳朝堂哥一笑。“瞧,这就是林森让我另眼相看的地方了,他居然能让我在找不出他对我的未来有什么助益的同时,还会渴望与他交朋友.我想,这就是所谓的缘分吧?”

  “他跟你本来不应该有所交集,但现在却跟你成为朋友,他是存什么心思?”他了解堂弟好交友的性子,也不太意外他会想跟林森这样的人结交。但反过来想,林森为什么会跟吉阳成为朋友?对他而言,吉阳能带给他什么好处?

  刘吉阳想了想,笑了。

  “既然本来就是我强求来的,不管他基于什么心思开始愿意走进我的生活圈,我都乐意承受。我满在意他这个朋友的。”

  “我知道我知道,你总想交遍五湖四海的朋友,最好是各行各业、各形各色的人都能交到。明明只应该在公子哥儿堆里混的人,偏偏有这样奇怪的交友癖。真服了你,等你以后吃亏了,就知道为什么‘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会是流传几千年的至理名言了。”堂哥轻哼。

  刘吉阳微笑喝了口水,没有反驳。正觉得休息够了,可以再打一局球时,堂哥突然拍拍他肩膀,眼中带着好奇兼有趣的神色,指着长廊的方向道:

  “嘿,在场两位最闪亮的明星即将碰撞了。这样王见王的场面多么难得,我们速速过去围观吧!”

  刘吉阳一怔,迅速转头看过去。果然看到江明绍带着他的混血大美女正走到林森面前,似乎正在询问林森什么,打断了林森的阅读。

  江明绍怎么会对林森感兴趣?这两人,一个是太阳,一个是月亮,怎么想都不该有所交会的。

  早上在别墅会合时,江明绍可是对林森没一点兴趣,迳自就拉着女友玩儿去了,一点也没给刘吉阳介绍林森的机会。

  千方百计想跟江大少攀上关系的人多到已经让他厌烦,所以江大少非常不喜别人对他引见陌生朋友,常常一群新朋友在自我介绍时,他都会走开。当然,这次也不例外。所以他不算“认识”林森,当然更不应该对林森感兴趣。

  那么,为什么现在他会走到林森面前跟他说话呢?

  一方面是好奇,一方面是基于主人的职责,刘吉阳与堂哥很快往两人所在方向定去。

  “嗨,你是林森吧?我看了你好久,才敢过来认你!”混血儿大美人一反对其他人的冷淡,一双美眸亮晶晶地盯着林森看,热情的笑容缘是百花齐放一样的炫人心神。

  “你是?”林森抬头看着美女,确定不认得她后,于是开口问。

  “我们在比利时见过一面的!就去年的IBO大赛会场,那时我们都获得金牌,大合照时,我就站在你左手边……不过我想你是不会记得这样的小事的。”美女向他眨了眨眼。IBO,是国际生物奥林匹亚竞赛的英文缩写简称。

  “你好。”他确实不记得。不过还是礼貌地打了声招呼。

  “好啦,认完人了,可以走了吧?”江明绍撇撇嘴,站在美人儿身后半步远,似是漫不经心地扫了林森一眼就没半点兴趣似的,别开了头。

  “明绍,别这样,你真该眼他交个朋友的,我瞧在场的这些人里,就他值得你深交。”混血儿美人认真地对江明绍说道。她是极为喜欢江明绍俊美绝伦的皮相的,如果他的内里可以更加充实一些,就十全十美了。

  大美人本身正是家世、外表、头脑都极之出色的人,自然希望男友也是这样的人,这样一来,两人的感情才有机会维持地更长久,而不是轻易消逝在短暂的回国假期里。这不是时间与空间造成的破坏,而是太容易就索然无味,接着就相对无言了。外表的吸引力,也就只能撑住一个月的假期,之后,便无以为继了。

  她回国第一眼就迷上了江明绍,当然她的美丽也立即得到江明绍热烈的追求,不过两天的时间两人便已如胶似漆。这样的朝夕相处下来,两人之间的了解,也是非常迅速的。尤其混血美女本身还有着一颗特别聪明的头脑,不过半个月,也就发现了两人之间最大的阻碍。

  这阻碍不在于江明绍是个女人缘超旺的花花公子,而在于他就像其他二世祖一样,贪玩好享乐而不爱学习,这让他显得有些草包。

  当然,她也知道自己是强求了一点,毕竟哪一个十八九岁的男孩女孩不爱玩呢?像她这样既能玩又能好好学习的人,毕竟是少数,然而比起会玩,她更欣赏有外表更有脑袋的人。

  如果江明绍有林森这样的头脑就好了……大美人心中悄悄遗憾着。

  当然,江明绍是不可能成为林森的,不过她心中很希望江明绍可以与林森做朋友,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个人只要交到好朋友,就会往好的方向发展。目前才十九岁的江明绍,还有机会变成一个内外兼修的完美男人。

  不过她的理想目标恐怕没有达成的机会。这两个外表很优的男人,在四目相对的第一秒,就确定了“非我族类”的气息。虽然还没到相看两相厌的地步,却是连个客套的笑容都懒得给。“道不同,不相为谋”的味道浓浓地在周身散放。

  有的人天生就是不对盘,在第一眼就知道。

  林森是清冷的人,从来不曾主动去结交过任何人;而江明绍从小到大,都是被众星拱月的那一个,不用他主动示意,就有一大堆人主动向他靠过来,渴求获得他一点点青睐。

  他们在交友的心态上,都是被动的人。当然,江明绍还好一点,身为一个对美女有着怜香惜玉心肠的人,在遇到美女时.还能保有绅士风度,稍稍有些主动;而林森则不,长相再美、才华再高的人,都不能令他古井无波的心为之晃动一丁点。

  他总是静静地坐在一旁,像棵生长在荒山古岩上的老松,自是葳然不动,谁也不能教他动容。若是真有他烦透了的事,他也不会与人相争,直接安静走开便是。

  “明绍,你们好好聊一下吧,林森很优秀的。”大美女不是看不出来两位男性之间的冷淡,不过仍然努力地希望他们能对彼此有点好感。“林森,他是我的男朋友,叫江明绍,他也是个非常优秀的人,也许你们会有共同的话题?”

  “共同话题?我想……”江明绍瞄了瞄林森手上那本厚得像字典的原文书,懒得去看清书名是什么,想也知道是某方面的专业书籍,才会包装得那样乏味,书页里头的字又多又满,挤得几乎看不到空白的地方。“这是不可能的。”他英文与日语的能力都不错,毕竟他十九年的人生,有大半时间是在美国与日本度过的,阅读一些文章没有问题。但就算读得懂,也不可能会去读那些莫名其妙的专业书。

  他厌恶那种与生活无关的事物,尤其是那些高深到让人头大、却又不知道一般普通人读来可以干什么的知识——比如数学、微积分,又比如物理化学什么的。他求学的人生,总在这些无意义的科目上惨败,于是也就痛恨上了,自然对那些随随便便就能把书读成顶尖的人,没有半点好感。

  再厉害再会读书、再怎么天才,以后还不是来给他当员工效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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