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这个套书主题我喜欢
2012来了!
自从美国灾难片‘2012’上映之后,这个数字就成了灾难的代名词。
很久以前,觉得‘2012’离我们很遥远,没想到眨眼之间,人类居然将这个具有代表性的一年迎接到来。
就是在这具有代表性的一年里,迎来了台北2012书展。
首先还是要在这里说一下,明小星我非常开心能和湛露、阳光晴子以及春野樱几位大人一起写书展套书。尤其是湛露和晴子,几乎每年的套书都有两位作者大人的陪伴,而且这两位也是明小星当年没入社的时候,一直很喜欢的作者,能合作一起写套书,感觉非常荣幸。
‘泥凤凰’这个系列名,不知道是哪位编辑起的,感觉满有趣。因为最开始接到这个系列的时候,主题名好像叫倾国之恋。倾国什么的,被用到太多了,当时还想会不会落入俗套,结果看到网站公布书展资讯的时候才发现,最终这套书展首卖被命名为‘泥凤凰’,很好!至少我喜欢!
新的一年又开始了,这时间过得真快,直到现在还记得2011年台北书展的时候明小星也有参加,没想到一眨眼的工夫,连2012年的书展都到来了。
女人过了二十五岁,特别不想面对时光的流逝,会故意忽略自己的年纪,尤其当别人问起多大的时候,心中都会不由自主的抽痛。
罗曼史中经常会出现的重生、穿越或是死后带着记忆再重来,如果能发生在我的身上就好了。
那样就可以不必再面对皱纹的出现、身体的衰退以及现在所有的力不从心。
可惜,现实和小说到底是差了十万八千里。
没有重生,没有穿越,什么都没有发生。
这样的奇迹,也只能在各种的故事中出现。
楔子
“没错,我的确不想医好你的病,不想让你开口讲话,你能哑上一辈子,对我来说是最好不过的事。”男人邪佞的冷笑一声,“另外别忘了自己的身分,你于筝,不过就是我慕容祯花银子从妓院买回来的一个奴才,如果你接受不了这个事实,现在就给我滚!”
狠戾的怒吼声直到现在仍旧徘徊在慕容祯的耳际。
两个时辰前,他不顾一切的将那个陪伴在自己身边多日的姑娘狠狠骂走。
直到现在他仍深刻记得,当自己无情的对她吼出“滚”字的时候,她脸上所流露出来的悲伤和绝望,是多么令人心痛。
看着军帐内被砸得满室狼藉,慕容祯慢慢从愤怒中恢复平静。
他只是恨她对他的怀疑,气她对他的不信任。
高傲自负的他,向来不屑对别人解释自己的想法,他以为蕙质兰心的她能懂得他的心。
可她却让他大失所望。
轰!雷声滚滚,响彻四方,军帐外是一片阴霾。
就要下雨了,这见鬼的天气令慕容祯的心更加烦躁起来。
他是她的主子,她的男人,她的天!他有权主宰她的生命以及她的人生,他没有错,错的明明是她,她不该质疑他!
雷声再一次响彻天际,片刻工夫,帐外传来雨点砸到地面的声音。
“主子不好了!”
就在慕容祯心烦的在帐中等待于筝主动回来向自己磕头认错的时候,贴身小仆喜多惊慌失措的跑进来一头跪倒。
“主子……”他颤抖的指着帐外,“主子您快出去看看,于姑娘她……”
见喜多浑身是血的闯进来,慕容祯的心顿时凉了半截,他急忙起身冲向军帐之外。
已经被雨水打湿的地面上,放着一个竹编的担架,担架上躺着一个身穿帅袍的女子。
只见那女子浑身是血,胸前插着三支羽箭,无情的大雨砸在她苍白无血色的脸上。
慕容祯不敢相信他所看到的一切,他踉跄的走到担架前,任由豆大的雨水打在身上却毫无所觉。
两个士兵突然单膝跪倒,“于姑娘为保四皇子脱身,换上帅袍,引敌追击,很不幸的被敌军连射三箭,如今已经……香消玉殒。”
最后四个字,似被浓厚的雨声淹没,但仍钻进慕容祯的耳里,他摇着头,拒绝相信。
从军帐中爬出来的喜多,哭着将一个开好的药方递给他,“主子,这是于姑娘两个时辰前给我开的方子,她说她怀了主子的骨肉,为免腹中胎儿遇险,特别吩咐我煮保胎药,没想到……没想到……”
听到这里,慕容祯整个人都傻掉了。
于筝怀了他的孩子?
不,这不是真的,不是真的!
慕容祯颤抖的跪倒在那冰冷的尸体前,慢慢揭开那过大的衣襬,双腿间殷红的鲜血染红了他的眼。
于筝死了!连同那尚未被他所知的小生命也……
莫大哀痛如同一把狠戾的尖刀刺向他的胸口,同时绝望和无力几乎将他的灵魂吞噬。
“不—”
砰!一道响雷陡地响起,却掩不住一个男人痛失所爱的悲绝嘶吼。
这一刻,他慕容祯的天,彻底坍塌了!
第1章(1)
“平日里饮食不节,疲劳过度,故体弱多病,这是脾气虚。林婆你不要担心,我开个药方子,只要你按照我教你的方法煎药服用,不出半个月,这些症状就会慢慢消失。”
回春堂是一家老字号药房,位于京城北郊,虽然地势有些偏僻,但老板凤五却是一个医术相当不错的老大夫。
凤五年约五十,为人憨厚,心地善良,附近的老百姓有个头疼脑热的,都喜欢来回春堂让他瞧病。
打发走最后一个上门求医的患者,凤五也觉得身子骨有些乏累了,
这时,一个年约十八、体态婀娜的漂亮姑娘,拎着食盒娉娉婷婷的从外面走进来。
见他疲惫的揉着后颈,她微微嘟起粉嫩的双唇,“爹,我不是说过,这阵子您不舒服,就让阿贵代替您在药房坐堂,可您就是不听话,什么事都往自己身上揽,瞧瞧,又累着了吧。”
说着,凤夕瑶放下食盒上前,伸出十根葱白似的手指,替凤五捏肩捶背。
见到自家闺女出现,凤五不由自主露出憨直的笑容,“阿贵这几天一直都在外面要债,反正最近药房的患者也不多,你爹暂时还应付得来。”
他看了看摆在眼前的食盒,皱眉。“夕瑶,我不是说过了,这阵子家里和药房的事情都要你来忙,做饭这种事情你就别操心了,咱们回春堂外面就有小面馆,我若饿了,去对面吃一碗面就行了。”
她哼道:“那小面馆的面条您都吃了好些年,就算做出来的真是山珍海味,也有吃腻的一天。再说,我若不亲眼盯着您吃午饭,您肯定又背着我饿肚子了。”
凤五不禁叹息,女儿每次都把他这个爹当成小孩子一样来管教。
旁边捣药的伙计闻言,不禁笑道:“我说凤老爷啊,您可别身在福中不知福,凤姑娘生得漂亮,能干又有本事,别人都羡煞您。自从五年前凤姑娘大难不死后,整个人就性情大变,不但在回春堂帮着您照看生意,还把您伺候得周周到到。
“如今咱们回春堂在京城虽比不得那些大的药房,但慕名前来抓药的百姓可比从前多了好几倍,要我说啊,这些可都是凤姑娘的功劳。”
凤五听了,嘴上虽然没说话,心里却十分甜蜜。
老来得女的他,夕瑶是他唯一的孩子,自从十五年前老伴去世后,为了怕继室进门会虐待女儿,这些年来一直都没再续弦。
没想到被自己娇惯着养大的夕瑶,给他添了不少麻烦。
凤家是小户人家,里里外外只靠着这间药房来维持生计。夕瑶自幼便向往富贵的生活,即使家里没什么钱财,可在吃喝用度上却奢侈得很,几乎败光了他多年积攒下来的钱财,害他为她操心,却又无能为力,只能在心底暗自叹息。
大概是五年前,夕瑶得了一场重病,差点就去见阎罗王,他甚至连棺材都为她准备好了,没想到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女儿的病,居然奇迹般的好转了!
自从那场大病过后,从前顽劣不堪的夕瑶竟性情大变,不但开始懂得孝敬他这个爹,就连回春堂的生意也被她打理得井井有条。
起初,他也觉得奇怪,因为五年前,当夕瑶大病初愈时,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坚决不肯开口讲话,吓得他整日呵护着她,就怕女儿再有个什么三长两短。
慢慢的,不肯开口讲话的夕瑶竟主动开口叫他爹,让他感动不已,从那以后,父女俩的关系真是一日比一日好。
他坚信一句老话,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想当初夕瑶在雨夜奇迹般的复活,肯定是老天爷给他们凤家的福分。
所以,事后不管一向不懂事的夕瑶为何会性情大变,只要女儿还活着,那比什么都重要。
凤夕瑶乖巧的给她爹捏完了肩膀,小心翼翼的将还热呼呼的饭菜从食盒中一一取出。
“爹,您的胃一直都不太好,所以这阵子我给您做的饭菜都是养胃的,您可不许再耍小孩子脾气挑这挑那的,一定要把这些饭菜吃光,这样才能有好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