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
他一直是一个人。
小时候,娘将他送走,送给那个人。
大了一点,那个人也将他送走,送给了敌人。
他很早就已经发现,这世上,没有什么是真实永久。
人们会为利益互相欺瞒、说谎,为了自身,说着一个又一个的谎,说久了,还能如唱歌一般顺溜。
他在谎言中长大,在谎言中打滚,甚至靠着揭穿人们说的谎,挣钱过日子。
久了,他只想一个人,也已习惯一个人。
一个人来,一个人走,一个人活着,然后将来的某一天,也会一个人面对死亡的诱惑。
那没什么,死了就死了,反正他两袖清风,啥也没有。
他从未想过,他会爱上如歌一般的女子。
她和他,是如此的不同。
纤细的腰肢,春葱般的玉指,南方女子精致典雅的五官,还有如琴音春风般柔软好听的声嗓。
她的性子复杂压抑,不似北方姑娘那般直接明了。
冷时,她能如坚冰那般狠绝,暖时,却又似春水那样温柔。
她矛盾得像一道谜,似一首歌,每当他以为他已经了解,再三反复哼唱后,却又会意外发现,谜下有谜,诗歌之下、词曲之中,还含有更深、更让人动心的真义。
她的柔情,她的聪慧,她的压抑,她千回百转的思绪,甚至她编织的谎,都让他深深着迷,无法抗拒。
什么样的环境,会养出像她这般的女子?
什么样的遭遇,会让她能做出那样狠绝的事情?
又是什么样的故事,会教她能拥有如此惊人的胆识与勇气?
她是一首歌,是一道谜,在他心中徘徊不去,教他难以忘却,不断反思咀嚼、一再回味。
她的一颦一笑、一字一句,他都不由自主的深记。
他在乎她的喜怒哀乐,在意她的爱恨恶欲,他想要将她拥在怀中,捧在手心,替她挡去一切风雨。
于是,才发现,他已深深陷落,无法自拔的将她刻印在心。
他需要知道关于她的一切,需要了解所有和她有关的大小事情,迫切渴望在她生命中、在她的灵魂里,占有一席之地。
他,爱上了那如歌一般的女子——
第10章(1)
将吏大人?
那生疏客气的称呼极刺耳,狠狠的戳着他的心,可也因为她说的话,因为她眼中冰冷的怒火,更因为她再一次的试图救他,让所有的一切,都清楚分明了起来。
他看着她,将视线移回眼前那家伙,开口问。
“是你剥了她的衣裳?”
“是我剥了她的衣裳。”宋应天点头承认。
“你试图将她关在这座岛上?”他再问。
“我没关她,是请她做客。”
“大人,你别听他胡说……他想软禁我、关着我……”被他制住的姑娘,试着回首看他,楚楚可怜的含泪哀求:“拜托你,救救我,我不想待在这里……是他强行将我带来的……”
他闻声低头,直到这时,才真的看清了她的模样,心头莫名一震。
老天,又一个美人。
这姑娘极美,即便狼狈的被压制在地,她看起来依然美得动人心魂。
和白露精致的五官不同,她的眉目较深,高鼻大眼,那双眼黑得像北大荒中雪地里的深潭。滚烫的泪水,盈在那姑娘深幽的黑眸,滑下了她苍白的小脸,那娇弱的模样,莫名教人兴起恻隐之心。
“大人,求求你……”
她切切哀求着,但她对白露下手时的凶狠模样犹在眼前,尚未消散。他很难真的同情她,特别是她那双眼竟像是要将他吸入其中——
求求你、救救我。
那哀求蓦然回荡在脑海,紧抓着他的心口,在那一瞬间,眼前的女人,看来竟像白露。
救我。
白露哀求着他,哭着求。
他几乎松开了手,但理智告诉他,白露不可能这样求他,她从不哀求,她痛恨那个必需求人的自己。
要命,是迷魂术!
惊觉不对,他猛然掉开视线,他差点无法做到,但他知白露就在身旁,还气着、恼着。
他成功的把视线对上了她一点也不可亲,却万分可爱的冰冷视线。
脚下的姑娘,知自己失败了,发出愤恨挫败的咒骂,他没理会她,只看着白露问。
“告诉我,我是否有任何理由,应该相信这位被人控诉以毒药药人,谋财害命、骗财骗色的家伙?”
“我说过了,他没有做。”
“他承认自己剥了这姑娘的衣裳,还试图关着她。”他提醒她。
“我相信少爷有他自己的理由。”白露冷冷的说。
“你相信他?”他不是很开心的问。
“我相信他。”她眼也不眨,夹枪带棒讽刺的道:“至少他从未骗过我。”
看着那在白雾中杵立的女人,他不恼,反笑了出来。
他的笑,明显让白露更火了。
毫无预警的,他松开了那姑娘的手,挪开了抵在她背后的膝头站起身。
那虚弱的姑娘试图翻身爬起想躲在他身后,但宋应天动作更快,他从衣袖中滑出了一根长针,刷地就插入了她后颈大穴,她惊呼一声,身子一软,瞬间瘫倒回地上,昏了过去。
“你称这叫做怜香惜玉?”苏小魅挑眉,问那姓宋的家伙。
“当她试图伤害自己时,这就叫怜香惜玉。”宋应天伸出双手,将那裸女拦腰抱起。“她待在这座岛上,会比在外面更安全,她只是还无法信任我。”
说着,宋应天就抱着那姑娘进了屋。
苏小魅有些傻眼,大步跟上前去:“什么意思?”
“因为某些原故,她招惹到了不干净的东西,这岛上布有阵法,那些东西不能靠近,所以我才不让她出去。”
“不干净的东西?”他挑眉。
宋应天抱着她穿过一间宽敞的厅房,绕过一小小的天井回廊,走入一间拉门敞开的房,将她抱到铺好的被褥上,拉了床被替她盖上,才转身瞧着他。“魑魅魍魉、妖魔鬼怪,那类的东西。”
他一路跟了进去,瞪着那家伙,嗤笑出声:“你当真以为我会信这种胡说八道?”
“不,但你会相信自己的眼睛。”宋应天掀开她身上床被的一角,道:“你瞧她的右手。”
苏小魅狐疑上前。
“我遇见她时,她这只手已经断了,整个被咬掉,现在虽然长了回来,但小指还没长好。”
他说的没错,那姑娘右手小指确实比例不对,它比较小且短,就像个孩童的小指头。
他抬起眼,瞧着宋应天,道:“人们偶尔会有没长好的四肢,我还见过有六只手指的男人。”
“但你没见过会在短短几天内长好的,对吧?”宋应天将床被盖回去,道:“至少我看诊至今,从未见过。”
“你是说她的小指会在几天内长好?”他挑眉问。
“二十几天前,她的右手只有手臂而已。”宋应天走向一旁水缸,舀了些水到茶壶里,说:“现在你也见着了,就剩小指没长好而已,我若喂她吃多一点,她就长得快一些,但她挺别扭的,生病的人都是这样爱闹脾气的。”
“这不是生病。”他虽然不是大夫,可他也懂得这不是种病,“也不是中邪。”
“是啊,不是。”宋应天笑笑的提着茶壶回来,搁到地上的小火炉上烧着,边神色自若的道:“你可以在这儿等个几天,瞧瞧她神秘的手指头,或者你也可以现在就想带她出岛,尽管动手,船就在码头,三婶还在那等着,但你若要带着她,请自己撑船,只要你带着她,一出了岛,出了这场大雾,就会遇到那些东西。”
苏小魅看着那个家伙,再看向那位姑娘,眼微瞇。
“你是认真的?”
“当然。”宋应天手一抬,朝他颔首微笑。“请便。”
他两手空空的走了出来。
俗话说的好,穷寇莫追,逢林莫入,做人不要太铁齿,若看到前面有陷阱,那就别自己傻傻的跳下去。
最重要的是,虽然他对那神鬼之说摆出不以为然的模样,可夜路走多了,总也会撞到鬼,他确实知道也见过那些魑魅魍魉。
而江湖传言,应天堂背后的凤凰楼主,就是其中之一。
据他所知,传言自有其真实之——
瞧见那不知何时也跟了过来,杵在天井边,立于屋廊上的女人时,他思绪蓦然一顿。
糟糕,他忘了她还在生气,更糟的是,她看起来竟然没那么气了,那不是说她已经原谅了他,根据过往的经验,女人从来不会轻易原谅男人犯的错,特别是他还骗了她。
“你应该知道,我骗你是不得已的。”总而言之,先下手为强。
“将吏大人要办案,总得要见机行事。”她垂下眼,客客气气的说:“民女自当配合。”
啧啧,好刺耳、真刺耳。
他就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
好吧,既然她想公事公办,他就公事公办。
深吸口气,他将双手抱胸,高高在上的看着她道:“过去三年内,岳州城里突然暴毙或因急病而死的死者,共计有二十八名,除去太老、太小,本身就有疾病的二十一名,还有七名死者,而她们全都是女的,除了这点之外,被害者们唯一有的共通点,就是她们都到应天堂看过诊,且全都给宋应天把过脉。我奉命捉拿在岳州谋财害命的疑犯,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他,他涉有重嫌,我必须找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