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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页

 

  「你对他们真好。」这丫头一旦信任便是全部,全心全意,毫不保留。

  「我也会对你好啊,因为你已经是我夫婿了。」

  「怎么个好法?」他调侃地问。

  「这个嘛……」她支吾其词,绞尽脑汁的想着。

  「傻丫头,不必想太多,你怎么对家人就怎么对我就好了。」他揉揉她的下巴。

  「可以跟我聊聊你家乡的事吗?你家乡没有亲人了吗?」上回他提到家人或故乡的时候,声音格外冷沉,让她想更了解他。

  「有父亲、两个弟弟,一个妹妹,还有一个继母。」

  「你……」金缕察言观色,看出一些蛛丝马迹,小心翼翼地问:「是不是不太喜欢他们?」

  徐靖磊眸光一冷,唇角勾起一抹淡笑,她好似也能感受他的情绪波动。

  「对陌生人,你会有喜欢或者讨厌的感觉吗?不,我不会有。自从我母亲去世后,我就不当他们是家人,没有一个丈夫会用尽心机的逼妻子离婚,甚至连她死了也毫不在乎。我母亲只生了我一个儿子,那些人只是我名义上的手足,事实上,我与他们毫无关系,我永远也不会承认他们是我的亲人。」一想到父亲在母亲病重时仍不放过她,成天逼着她离婚好把外过对象娶进门,他就觉得恶心想吐。他不齿父亲的行为,也替母亲感到心疼,纵然他们之间是互取利益的联姻关系,一点爱情都没有,但好歹也一同生活过许多日子,不该如此狠心。

  徐靖磊痛苦的模样感染了金缕,让她想起早逝的娘,不禁靠近他握住他的手,露出鼓励的笑容说:「那你要活得幸福,别让你娘担心。」

  「她已经去世也看不见了。」

  「才不是,我爹说娘会在天上看着我,除非我过得很幸福,要不然她不会去投胎,所以我每天都要活得很幸福,让娘不要再担心我,快快去投胎,说不定我们还能在这辈子相遇呢。」她带了点傻气地说。

  「若你娘真投胎了,你能认得出来?」见她摇头,他又问:「那你怎会深信不疑?」

  「因为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啊!我宁愿桕信娘会担心我挂念我,这样我才会努力让自己活得幸福,不会让娘担心。」

  「你的行为可就一点也不坦率了,何必故意惹人厌恶你?」

  金缕鼓起腮帮子,一脸气愤的说:「那是因为他们欠骂!他们说我的闲话就算了,反正我也不在乎,但就是不能讲我娘,他们因为娘不是宋国人就欺负她,幸好遇上爹,娘才能过着幸福的日子。爹说娘即使被人牙子抓了也很勇敢的逃出来,我很像娘,天生侠义,可惜娘去世后,爹舍不得我去当侠女,只让我学了一些拳脚功夫,要不然早就送我上山拜师学艺。他们是一见钟情,我很羡慕,也希望能与我的夫婿一见钟情。」

  徐靖磊叹口气,「可惜为夫与娘子不是一见钟情。」

  「呃……」金缕突然觉得自己说什么都能让夫婿借题发挥,幸好她也不是笨蛋,几次后也懂得怎么回答,「其实一见钟情也未必好,第一眼没看到对方的缺点,等成亲之后就糟了,还是日久生情比较好。」

  徐靖磊招住她的小手,揉着她的掌心,笑得好不开心,「那这段时间我们就好好培养感情,好不好呢,娘子?」

  「……」她能说不好吗?「对了,你故乡可有喜欢的人在等你?」

  她这一问让他想起未婚妻,他们是朋友,对彼此并无爱情,算是各取所需的婚约,他无端消失了,想必是别人取而代之,根本不会有人等他。

  「不会有人等我。」他揉了揉趴在腿上的小黑猫。

  「那就好。」听见没有喜欢的人在等他,她的心情就很好。「等你要回故乡,整个金府都随你过去罗!」她笑笑地说,一副俨然他已同意的模样。

  「……」他只是打趣地问,她竟当真了,不过这样也不错,假如真能带人走,只带一个她会伤心,整个金府都搬过去,才不会让她想家。「好啊,倘若有朝一日我真能回去,一定把整个金府都带走。」他确实也喜欢金府的人,他们一个比一个单纯,很好相处。

  「你真好。」虽然她对夫婿的过去一无所知,却感觉得出来他是个很好的人,她何其幸运能嫁给他。以前后头有爹撑着,她才不像其他女人那样处处受制,只能当一个无法说话的人偶,如今又有夫婿挺着,在他的保护之下,她更能够自由翱翔。

  他很好?

  这称赞如果让公司的属下听见了,肯定会认为她疯了,记得有一回他听见秘书形容他是不笑杀手,虽然绰号很可笑,却很贴切,他不爱笑,即便不常动怒,可一旦动怒起来便是绝不留情面,手段比杀手还要凶残。

  他其实和金缕差不多,只是她是率性而为,而他是不得不为,因为所有人都在看他表现,都在等他出错好一把拉下他,为了母亲,为了自己酌尊严,他绝对不许自己踏错一步,如今他来到宋朝,不需要再担心会有人觊觎他的位子,也就不必继续伪装了。

  他希望母亲就像金缕所说会在天上看着他,他会努力幸福让她安心——换做以前听到这种天方夜谭他肯定一笑置之,这会儿他也宁可信其有了。

  这丫头对他还真有影响力。

  徐靖磊不知又想什么想出神了,金缕趁这机会好好打量他,平常的时候,他的视线不是过于冷冽,令她心生怯意,就是柔情的时候,她又不敢看得太久,免得不小心看傻了眼。

  她发现徐靖磊有张过于刚硬的五官,所有的线条都那样锐利直接,不说话的时候,有几分书生静谧感,微笑的时候,多了点亲切和善感,一旦沉默,整个人就像是在思考一局定生死的事,而她最喜欢的就是他注视远方的时候,眼神有点落寞,笑容有些黯淡,虽然如此形容很奇怪,但也唯有此刻,才觉得那是褪下一切伪装、包袱的他——最真的他。

  「靖磊,虽然你的头发很短,不过五官长得很好看,不是像秋……」似乎意识到自己提起不该提的名字,她连忙噤声,不敢再说下去。

  「你喜欢他六年了,要忘记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慢慢来吧,我们是要相互扶持一辈子的,不急,所以别在我面前小心翼翼,我不是那种度量狭小的男人。我也知道秋筵长得很好看,我和他不能相提并论。」

  「才不是呢!他是俊美,而你是……我会喜欢的人。」一时难以形容他的好,她只能说出自己感觉,殊不知毫不矫饰的话反而打动他的心。

  徐靖磊浅浅一笑,似春风熏人醉。

  她其实也很喜欢他笑的时候……真是好看。

  小黑猫似乎也颇为赞同地喵了一声。

  马车缓缓而行,三日后终于抵达金府的别庄。

  湖畔有座凉亭,凉亭后有一幢屋子,两旁种了数十棵柳树。

  风吹柳叶纷飞,似雪如云,缠绵缭绕,有着如诗如画般的无限风情。

  真是一幅很有诗意的画,又如画家笔下的绮丽风景。

  「这里真美。」徐靖磊下了马车立刻被眼前的景致吸引,脱口称赞。

  「是啊。这里是爹为了娘而盖的,小时候我和爹娘来过几次,后来娘辞世后,我和爹就再也没来过了,可是爹仍会派人定期来打扫,待会儿让婉玉他们收拾一下就可以了。」别庄里没有太多人工造景,更没有弯弯曲曲的回廊,设计得极为雅致。

  赶了三天的路,他们都累了,用过午饭后就在别庄内休息。

  金缕嗅了嗅自己身上的味道,果真不好闻,她决定要学夫婿每天清洗身子,只是头发就比较麻烦了,留了十几年的发,又长又多,洗还好,要弄干足个麻烦,不过她想今儿个太阳大,晒一晒应该很快就干,于是她清洗好自己后便搬了张椅子到外头坐着。

  徐靖磊见了,不禁笑了笑,拿条布巾走过去。

  「小缕,你不先把湿头发擦干,恐怕到了晚上还是不会干。」他猜想古代人不爱洗澡的其中一个理由,应该是清洗头发不易吧?「你的头发真长。」又顺又柔,都可以去拍洗发精广告了。

  「留了十八年,当然长。」金缕对自己一头乌黑的发丝实在没辙,有人帮她整理,她乐得轻松。

  「怎么不剪短一点比较好整理?」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岂能毁伤。」

  他指着她手臂上的伤痕说:「你的肌肤早就毁伤了。」

  她尴尬地笑,「呵呵,身上有一两个小伤口在所难免嘛!其实是娘喜欢我的头发,我答应她不会剪。」

  「连我也不能剪?」他打趣地问。

  「不要啦……」她双眸透着祈求。

  他捏捏她的脸颊,轻笑道:「开玩笑的,你那么宝贝的头发,我哪舍得碰。以后你洗完头发,就让我帮你擦干,要不然像你这样放着任由它自己干,恐怕一天到晚都在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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