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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明白了,「对她这么不满意,干么还追求她?」

  「晓珊姊的EQ是品质保证啊,很体贴,又会给人台阶下,其实我刚出道的时候还有给另外一个保母带过,完全不能比,一个三十岁的人,居然可以跟一个十三岁的小孩子吵架耶。」

  那是因为你欠骂啊。凌天宇想。

  他最近也听第六号说过马落斯不少劣迹,该起床的时候不起床,该睡觉的时候不睡觉,刚弄好头发,他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跑去沙发补眠,发型被压坏,整个白做,还要保母帮忙写作业……现在想来,第六号人成就是他口中那个「三十岁」。

  「现在的男人太没眼光了,娶漂亮老婆有什么用?漂亮也会老啊,大家老了还不是都一个样?但娶个善解人意的老婆就不一样了,人生苦短,可以跟个好女人过日子,何必去伺候公主当下人呢。」

  凌天宇心想,没错,漂亮有个屁用?

  丁爱那么漂亮却超级小心眼,当时要不是晓珊在摄影机旁打暗号,他回归后的第一个通告就毁了。

  马落斯信誓旦旦,「我要告诉那个人,要欣赏她,不要急着改变她。」

  「他根本配不上她。」

  「现在看来是这样没错,但人是可以被教育的,我爸常跟我说,有的人擅长体育,有的人擅长英文,这些都是好事,可以针对这点加强,让他变成专长,但是,对于其他学生来说,不能因为某些人不擅长体育、不擅长英文,就剥夺他们学习的权利。那个人不懂得欣赏没关系,我会告诉他晓珊姊的优点在哪里,他自然就会去注意,而只要注意了,我相信他会爱上她的。」

  「你这小鬼头,别人的事情干么这么操心?这种事情等你改行当媒婆的时候再来说吧。」

  「第一,我不是小鬼头,第二,她又不是别人。这个圈子的时间不固定,要交男女朋友比较难,你跟她现在也算是朋友嘛,应该替她开心的。」

  「我干么要开心?」我内心的不爽已经到达顶点了。

  怎么说,就很像他辛苦排队想要买个东西,没想到却在轮到他的时候,有人跑过来把最后一份抢走了。

  「所以,你现在很不开心?」

  「那当然,如果那个人要她回去读书,又要她改变样子,就叫他去找另外一个人吧。他不是喜欢她,他只是想改造她。」

  「其实我有一点这种感觉耶……」

  「她需要的是一个懂得欣赏她优点的人,他根本配不上她。」

  「我也是这样想的没错……」

  咦,没想到臭小鬼还挺善解人意的?「她是一个很好的女生,不爱慕虚荣,也不会想从别人手上拿到什么好处,她最常想的就是怎样帮自己的艺人争取到好的资源,跟她相处过后就会发现她有多难能可贵。他不懂得欣赏暖玉的光芒,只想把暖玉变成钻石,那就应该闪边去,让懂得欣赏她的人拥有她。」

  马落斯嘿嘿直笑,「你……喜欢晓珊姊吧?」

  璞!凌天宇在短时间内第二次喷了咖啡。

  他喜欢晓珊?!他干么喜欢她啊?

  「我只是基于朋友的立场这么想而己,认识她的人都会这么觉得,你不也是这样吗?」

  「不是哦。」马落斯伸出食指摇了摇,脸上不见刚刚的天真可爱,取而代之的是顽劣,「我只是想看你怎么说而己。」

  凌天宇要撤回前言,他果然还是臭小鬼没错。

  「时间差不多,我该上去了,天宇哥再见。」马落斯行了一个欠揍的礼。走了几步之后,他突然又回头说:「对了,我刚说的都是骗你的,晓珊姊她没有认识别人。」

  天!他觉得自己第一次这么想打人,可是,心里那股有如放下大石的感觉又是怎么一回事?

  啊啊啊啊啊……不管了。

  凌天宇抓抓头发,决定假装没有今天这回事。

  走出环东大楼,已经是晚上八点多。

  五月的夜晚,微风正好,刘晓珊忍不住闭上眼睛,抓一下凉风拂面的尾巴。因为夏天就快到了,等到台北的气温升到三十度,她唯一会做的就是快步往捷运站钻去,绝对不会有现在的闲情逸致。

  她喜欢初夏的晚风,也喜欢大楼前面这个喷水池,坐在池畔,此情此景,让她觉得宁静且舒适。

  自从跟黄国志分手后,已经好一阵子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她跟霈霈都在打击中又慢慢恢复。借用云希的话——沉溺往事除了伤心之外,对自己一点用也没有,大步往前才是聪明的女人。

  混蛋退散,下一次恋爱会更好。

  嗯,她对自己说,一定会更好的。

  她认真工作、努力生活,那只是生命中的小插曲,她不需要放在心上,才二十几岁,她的将来还很长。

  她会遇到一个很好的人,懂得欣赏她的优点,包容她的缺点,能够与她真心相对。他们一定会有争吵,但懂得彼此沟通,她所勾勒的家庭蓝图还是实现,只是现在要多等几年。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狗屁倒灶的事情她遇得多了,不差这一项……

  「晓珊!」

  嗯?有人喊她?

  刘晓珊终止了内心的自我激励,一下就见到凌天宇笑得好看的脸。

  「发什么呆?叫你好几声才听见。」

  「都说我在发呆了,怎么可能一叫就有反应呢?」

  这番王最近不知道怎么了,很和蔼可亲啊。

  上次在闪烁道歉,要不是他们两个当时在同一个空间,她一定会以为是有人拿他手机乱发讯息。

  讲出去也没人信的。

  凌天宇的传说她听多了,也体会得多了,他这种人可能只有在偶像剧中说过「我抱歉」,没想到这种事情居然会发生在现实生活,令她超意外。

  虽然他们相处的最后半个月让她很痛苦,但他既然都认错了,自己也不是小气的人,当然就是讲和。

  这几天他打过两次电话给她,都是问她在干么,而她的回答也都是千篇一律,在工作。

  刘晓珊看了看手表,时针已经接近九点的位置了,「你怎么还不回家?现在这个时期应该是很忙的,有时间要多休息,才不会长痘子,不然到时看到电视特写,你会恨死。」

  「本来要回去了,突然看到你,就想说过来打声招呼。」

  第7章(2)

  哈哈哈,老天果然是站在他这边的。

  距离他们恢复邦交才儿天,他还在苦恼要怎么找理由跟她见面,想不到竟然在自家公司大门就看到。

  喜欢?没那回事,纯粹只是友好而己。

  他看到她又没有害羞,也没有紧张……对啦,他在现实生活中还没喜欢过人没错,但戏剧演了不少,他知道喜欢一个人应该是什么样子,心情会起伏,心脏会卜通卜通跳,绝对不可能像他现在这样淡定。

  他看到她的时候,只觉得很舒服,其他就没了。

  没有高兴雀跃,没有兴奋万分,至于近情情怯想讨好这种事情,当然也没有,会这么在意她,只是因为因为能跟他相处的人实在不多。

  借用黎耀澜的话,他的外表跟内在呈现绝对的反比,外在有多亮眼,内在就有多灰暗。

  不愉快的童年让他性格古怪,而他明知道却无意改变,所以能和他相处的人,永远都是一开始就认识的那些人。晓珊正是少数可以跟他相处的人,他重视她,只是单纯因为两人是间友当朋友?当然是朋友。

  对,没错,就是这样。

  内心自我建设完毕的凌天宇觉得心情很好。下次见到沈柚星他要好好谢谢她才行,要不是她那样不可理喻导致三个小时可以解决的事延长到五小时,他就不会在这时候遇见晓珊了。

  几日没见,她还是差不多的样子,马尾、衬衫、长裤、平底鞋,典型的助理战斗服。

  但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勉强挤话,「在想什么,居然这么出神?」

  「就发呆啊。」

  「呆要怎么发?」

  刘晓珊璞味一笑,拍拍旁边的位置,「坐吧。」

  要不是跟他住了两个多月,她会以为他在挖苦她一但她对他算满了解的,他不会去挖苦别人一不是善良,而是因为他不喜欢白费时间,他会这样问,单纯只是想知道而己。

  凌天宇在她身边坐下。

  「闭上眼睛。」

  他乖乖闭上眼睛。

  「是不是很凉?」

  他睁开眼睛,「很舒服。」

  「是吧?」

  看着她有点得意的脸,凌天宇又闭起眼睛,感受了几秒——真奇怪,明明是在台北市中心,可感觉却又不是,夜风凉爽,喷水池的声音有一种自然效果,一下子赶走烦躁。

  「臭马落斯不在?」

  刘晓珊有点无奈的说:「他不是臭小鬼,他刚接了橘风……」

  「我知道他现在每天都很香。」

  「没错,就是这样。」纠正他之后,她才回答他的问题,「他要下周才会有通告,爸爸接回家了。」

  凌天字眼睛一亮。也就是说,接下来几天她都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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