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沈乔傻眼,一下子不知道该如何反应,他,他在说什么?
“我相信,感情可以再培养。如果我们结婚的话,应该可以相处得非常不错。”
“等、等一下。”沈乔大声地打断他的话,“程大哥,你在说什么呀?结婚,不是应该跟心爱的人结才对吗?我们、我们又不相爱,怎么可以……”
什么东西从他的眼里闪过,非常快,快得让她以为自己刚刚是花了眼。
“沈乔,你今年二十五岁了,从十五岁开始交男朋友,整整十年,对于爱情,你应该非常了解。那么,为什么你换了这么多个,都找不到一个可以定下来的呢?”他往后靠在椅背上,一脸平静,可是说出来的话,却像刀子一样刮得她心里生痛。
“你……”他竟然又提起她伤心的事情。
“爱情,其实并不像你所想的那么美好。恋爱时有多甜蜜,分手时就有多痛苦。对于感情,你还没有看透吗?”
“我……”不对,明明他说的话不对,可是为什么她都反驳不了?
“也许,爱情并不是一桩美满姻缘的必要因素,嫁给一个自己爱的人,可能也不算是一件幸运的事情,因为你不知道,爱人会不会在下一刻背叛你。如果一旦背叛,以你的性格,又该如何承受?”
又是一箭,直戳心坎,鲜血淋淋,她的脸颊变得透明而没有血色。
“相反,我认为承诺才是婚姻所需要的。沈乔,虽然我没有经验,但是我会努力做一个好丈夫,对自己的妻子好,给她想要的一切,并且……忠诚。”
他的音色,真的很好听,很舒服,说出来的话,也像调得很低的音乐一样,扣人心弦,她感觉自己的呼吸变得又绵又长,浑身发软,力气似乎都丧失一般。
过了好久,她才慢慢能够说话,“为什么,为什么选我?”
她相信,以程奕阳的条件,想要找一个妻子,并不是难事,他为什么会选择她?明明知道,她与他之间,没有感情。
“我今年二十九岁,已经到了考虑结婚的年龄。”沉默一会,他眼神复杂地接着说,“而且,我相信,你会是一个非常好的妻子。”
“我什么都不会,煮饭做菜,还有家务,这些我统统都不会。”
“我会。”
“我爱玩,又喜欢热闹,对于什么事情都三分钟热度。”
“没有关系,结婚之后,你想做什么都可以。”
“至少五年内,我都没有想过要生小孩。”
“这个不急。”
“那么,我想不明白,你娶我,究竟为什么?”她完全不具备一个做妻子的素质,她其实根本连结婚都没有想过,就算跟克林,她都只是答应先订婚,结婚再议。而程奕阳,突然就直接提议跟她结婚,她太惊讶了。
他认真地望着她,眼睛里面,是她看不懂的色彩,既神秘又慑人。
“沈乔,我娶你,只是因为我想娶,明白吗?”
“噢。”被他的话震撼到,她低下头去,心里感觉非常复杂。
“说要跟你结婚,我是认真的,非常非常认真。”低沉的嗓音里,有着某种她所不懂的意味,一种让她莫名心惊的东西。
“……”
她这次,是真的明白了,原来,他是真的想要跟她结婚,不是开玩笑,也不是因为她的戏言。虽然,她不懂他为什么会选择她,可是,对于他的提议,她知道他是认真的。
“你可以考虑一下。”他语气平淡,没有波澜。
抱枕柔软的面料摩擦着她细腻的肌肤,心潮起伏,她很久很久都没有开口。
而他,也静静地坐在那里,没有催促,也没有想过,她今天就可以给他答案。
一分钟、两分钟,半个小时就这样过去了。
“我希望自己的丈夫,是一个愿将时间和精力花在家庭上的男人。他会做好吃的饭菜,可以将地板擦得一尘不染,将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没有特殊的理由,每晚都要回家陪我吃饭,饭后还要陪我去散步,晚上一起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聊天。他对我,要有无限的耐性,愿意听我说话,不会约束我、限制我,让我做我喜欢做的事情,不会随便怀疑我、要信任我。”
爱情是什么呢?爱情是苦恼、是痛楚、是无尽的伤心及疑心,也许,他说得对,找一个自己爱的人,不如找一个永远不会背叛的人,不用多爱、不用多喜欢,只要做到一个好丈夫所能做到的一切,就算是完美了。
她累了,这次是真的受伤真的累了。因为容貌,给她带来无数的追求无数的虚荣,可是,也给她带来巨大的痛苦和磨难。情路多坎,经过这么多年,这次,她对于爱情是失望退缩了。
他安静地听着,没有打断。
“我想要有自己的事业,所以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不会打算要小孩,对于家庭的投入也不会很多,可是,却不会因此对于丈夫要求就变少,这样的我,你还愿意娶吗?”她抬起头,望向他。
“沈乔,你应该知道,我是一个不轻易说承诺的人,一旦答应,就一定会做到。”
“我要的婚姻,就是一生一世,永不背离。”
他十指交叉相握,“让我认真地回答你,我愿意娶你,并且,对于你的要求,都可以做到。”
她心动了。
这一刻,她不知道他是哪里或者哪句话打动了她,心动于他的允诺、心动于他所给的一切。她咬着嘴唇,洁白整齐的牙齿,将花瓣一样鲜艳的柔唇咬出点点的白,眼神水润清亮,很久很久,终于说道,“程奕阳,我愿意跟你结婚。”
就让她试试吧,以承诺为基石的婚姻,会不会比爱情更稳固。
第4章(1)
全台湾的人都知道,对于婚礼,在南部是最为重视规矩仪式,也是最复杂、最繁琐的,所以他们的婚礼,也不例外。
沈家对于礼仪非常重视,而程家,虽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之家,但历代生活在民风淳朴的南部,对于结婚,也认为是人生最重大的事情,不能马虎。
于是,程奕阳跟沈乔的婚礼,可想而知会有多累、多辛苦、多么正式。
整整三天三夜的流水席,所有的亲朋好友全部到场,两家都是传统的人家,不论沈乔本身多么开放多么洋派,但这是在南部,她的婚礼,当然是中式的。
这辈子第一次穿着传统的红色旗袍,一流的裁剪,漂亮的丝绸,一大朵一大朵的描金牡丹花细细地绣在布料上,成就一袭出色的礼服,贴身的设计,突出了她身材的优势,饱满的胸部,撑起了整件旗袍,不盈一握的纤腰,细得如同柳条一般,笔直的大腿,穿着细跟的高跟鞋,古典中带着狂野奔放的意味,美丽得让人睁不开眼睛。
以前人家说,只有穿旗袍,对身材的要求,是最高的,这话,真是相当有道理。
她长长的卷发被盘成一个漂亮的发髻,在她的强烈反对下,没有戴上那可怕的爬满整个头的花,只是用圆润的珍珠绕了几圈,可是,沈乔的风采,怎么都遮不住的。她一站出来,就引来所有人的注目。
等大家回过神来,男人们就大声地亏着程奕阳,说他娶到一个水当当的老婆,真是有福了,而女人们,眼神复杂,该说是羡慕还是嫉妒就分不清楚了。
而程奕阳,则一直是带着淡淡的笑意,与众人寒暄着,有礼而且有分寸。
被再多的人盯着看,沈乔都可以镇定自若,毕竟,从小到大,因为自己的容貌,她受到的瞩目都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可是到今天,她发现自己有点承受不住程奕阳的眼神。
他的眼睛,本来就是那种特别的纯黑,今天,竟然深邃地发亮,他望着她的神情,认真而且热烈,目光灼灼,她甚至夸张到感觉他眼神是带着热度的,那种热度,会炙伤她一般,让她低着头,不敢迎视。
敬酒,微笑,一整天下来,她的脸部都快要僵掉,再好的酒量,掺再多的水,她也有点吃不消了,换了三套礼服,站得脚都快要麻了,当初,真是应该选择偷偷注册就好,现在搞这些,真是累死人不偿命。
十几个小时下来,饶是穿惯高跟鞋的沈乔,都觉得小腿酸痛抽筋,后腰也一阵阵地发麻,站在程奕阳的身旁,端着酒杯。这满满一桌子的男人,听说都是他的同事,一个个都是身强体壮,高大威猛的样子,现在是怎样,当检察官还要选身材吗?
“阿阳,还是你小子能干,不声不响,就娶到这么漂亮的老婆。”一名长着桃花眼的男子笑着,拍了拍程奕阳的肩膀,语气中调笑的意味很浓,“难怪当初那么多人说要给你介绍,你都拒绝,连司徒……”
“方尔正,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今天好像是你当值。”程奕阳淡淡地打断他的话。
“安啦、安啦,全镇谁不知道今天是我们程大检察官的新婚之喜,有事没事的都会跑来喝酒沾沾喜气,连镇上的混混都说好了,这几天一定要给程检察官面子不闹事,所以我来这里,完全没有影响。”方尔正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