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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白宇衡从小就是个很有个性的孩子,从幼儿园时期就会自发性逃学,只因为他觉得和一群小毛头坐在教室里唱儿歌实在太蠢了。

  随着年纪越长,他就越有自己的主见,慢慢的,他成为外人眼中顽劣不堪的孩子,爱和大人顶嘴,不服从管教,还会和同学打架,简直是个混世小魔王。

  这样的他却在十岁那年,被命运摆了一道。

  他那对白领菁英级父母离婚了,他妈带着他飘洋过海,嫁给她外遇三年,从事金融业的美国富商情人。

  刚到美国的第一年,白宇衡过得很憋屈,他讨厌美国的一切,他讨厌那个老爱和他装熟、金发蓝眼的洋鬼子继父,讨厌他自私冷血的妈不顾他的意愿,硬把他带到美国,讨厌这个世界,恨不得明天就是世界末日,大家都死光光好了!

  当年的他还没有抽高,个子矮小,每天混在一群和他同年却比他还高的小表里已经很教人郁闷了,偏偏还有一群白目死小表喜欢找他麻烦。白宇衡每天都过得很暴躁,天天和人打架、天天挂彩回家,要不是身在异乡人生地不熟,连语言都不通,逃出去可能也是死路一条,他早就逃学、逃家了。

  那一天放学,他又被一群比他大的高年级死小表堵在校园一角,正当他们扭打成一团时,一把竹剑突然出现在他们眼前,接着就见到那把竹剑威风凛凛地左砍右劈,把那几个围着他打、咒骂他的死小表打得嗷嗷直叫。

  他睁大眼睛,就看到一名有着一头黑长直发与苍蓝眼眸的帅气女生,正英气凛然的挥动竹剑。

  最奇怪的是,她的动作明明很快,但落入他眼里,却仿佛变成缓慢的分解动作,竹剑的一横一劈都充满气势,让他看到目不转睛。

  没过多久,那群小表就被她打跑了,那名身高看起来比他还高一些,肤色白皙、面容带着一点东方气息的帅气女生看了他一眼,转身就要离开。

  向来讨厌女生的白宇衡不知为何心里一急,连忙追了上去,“你是谁?”他用不轮转的英文问,见女生没回头,他干脆飙中文:“你为什么要帮我?”

  这下子,女生终于停下脚步,她转过身看了他一眼后问:“台湾人?”

  她的中文带着一点外国腔调,但发音还满标准的。

  白宇衡顿时笑逐颜开,天知道他整天被听不懂的英文包围有多痛苦。

  “你也是吗?可你的眼睛是蓝色的,难道你是混血儿?”他有种他乡遇故知的感动。

  女生还是面无表情,苍蓝眼眸里也是一派平静,“我是混血儿。”

  这下子,白宇衡真的激动了,混血儿也是一半的同盟!“你是不是有学功夫啊?我看你刚刚打他们时很威风、很有架式,你和谁学的?可不可教我?那以后我就可以把他们统统打趴了!”

  女生听了轻轻皱了下眉,说:“学剑道不是用来打架的。”

  见到?白宇衡眼里冒出问号,他目光扫向她手中的竹剑,突然灵光一闪,“你是说日本的剑道?”

  女生点头。

  “少来,你刚刚还不是打了他们!”白宇衡冲口而出,觉得她是故意找借口不想教他。

  女生眨了下眼,他才注意到她的眼睫毛又长又翘,搭配她那双清澈的苍蓝眼眸,还有像瓷娃娃般精致的面容,他心里才生出的怨气又统统不见了,只觉得对她发脾气的自己很没品。

  “你不想教我就算了,我自己想办法。”他摇着手说,心里却真的动了学武的念头。

  “我只是赶走他们,没有下重手,因为他们的行为不对。”女生缓缓解释她方才的行为。

  事实上她心里有点懊悔,老师说学剑道首重剑心,她还是太莽撞了。但看到一群高年级生围殴一名低年级生,口里还骂着那么难听的话,什么黄种狗、支那贱人的,想到自己身上也流着一半的华人血统,还有她的爷爷、奶奶和爸爸也都是台湾人,就忍不住拿起背在背后的竹剑出手──她,正好要去上剑道课。

  白宇衡看着仍然面无表情,可从眼神里能看出一丝认真的女生,轻轻勾起唇角。

  他觉得这个酷酷的女生越看越顺眼,有原则、有正义感又很帅气,比他以前见过的女生好上一百倍。

  他这一笑就牵动嘴角的伤,不禁抽了口气。

  女生看了看他,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包纸巾递给他,“血。”

  白宇衡伸手摸了自己的嘴角,发现有血渍,看来是破皮了。

  “谢啦!”他接过她手中的纸巾,觉得这女生的优点越来越多,连对人都这么体贴温柔。

  “对了,你学剑道几年了?在哪里学的,可以告诉我吗?我可以跟你一起学吗?”白宇衡双眼放光地追着她问。

  女生显然对于他自来熟的反应感到有些困扰,她退后一步,摇摇头就要离开。

  “等等啊,你还没回答我!”见她要走,他急着伸手去抓她的手。

  一握住她纤细的左手腕,他马上注意到,在她左手手背靠近虎口处,有一个暗红色、约十元铜板大小,形状很像是站立起来的长耳小兔子胎记。

  他心里才闪过“好像小兔子喔”的想法,他的手已经被她甩开了。

  白宇衡正想表示他没有恶意,她已经双手持着竹剑,气势凛然地从他头上狠狠劈下──

  他下意识地往后跳了一大步好躲避攻击,心里却闪过一阵羞愧,他是男生,竟然会怕女生的攻击!

  他站稳身、抬起头,打算正面迎战,可那女生已经收手,还趁着这个时间差往后退了两步,拉开他们之间的距离。

  她单手持着竹剑指着他说:“你打不过我。”就潇洒转身离开。

  听到她的话的瞬间,白宇衡浑身僵硬,全身血液好像都疯狂地往头顶涌去。

  他满脸通红,心里感到又羞又气,因为他意会到她说的没错,现在的他打不过她!她一人可以打退一群高年级生,而他却被他们围着殴打。

  这辈子,他第一次兴起“自己太弱了”的想法,他想要变得更强、更厉害,要强到可以在那个女生面前堂堂正正的说:“我打得过你!”

  可他下定决心后才发现,她早已不见人影了,而且他还想到一个更严重的问题──糟了,刚刚没问她叫什么名字?读几年级?

  之后,白宇衡找遍整间学校,却再也没见过那个又酷又帅气、又强又温柔的女生。

  自那日起,变得更强和寻找那个女生,就成了他生活的重心。

  那个女生挥舞竹剑的英姿,牢牢留在他的心底,虽然随着时间流逝,他越来越记不住她的模样,可他当天回家就把她手上的小兔子胎记画了下来,因此他每遇到一个女生,就会去看人家的左手手背上有没有小兔子胎记,每次看到黑长直发的女生,也会引起他心里的阵阵涟漪。

  最初几年,他只想找到那个女生和她比试,想堂堂正正打赢她,向她证明自己很强!

  直到念高一时,有一次和武馆的师兄们聚会,喝得醉醺醺的他在众人怂恿下,说出心里隐藏多年的执念──他想要找到那个女生,并且打赢她!

  结果他被一位师兄狠狠巴了头,那个师兄问他,为什么想打败曾为他解围的女生?

  他说,因为想得到她的认可,认可他很强!

  然后一群师兄笑到差点疯掉,还说原来他从不接受女生的示好,不是他不解风情,根本是他太纯情!

  纯情什么啊?他当时差点气坏了。

  后来感情经验丰富的师兄语重心长的对他说,想追求喜欢的女人应该是好好守护她,而不是一心想打败她,又说他再这么二愣子,很难追上女朋友。

  他哪有在追女朋友?他当时的怒吼,没得到在场任何一名师兄的认同,他们异口同声的说:“你单恋人家这么多年,还说不是想追人家?”

  他哪时候单恋那个女生了?他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

  但他还是从善如流地接受师兄们的劝导,以后再遇到那个女生,他要用保护她的方式来证明自己很强。

  可一直到他高中毕业,这个心愿都没有达成。

  高中毕业后,不想再读书的白宇衡,接受大他三岁、曾和他在同个武馆里学习,并且已经在法国菁英佣兵团工作三年的师兄霍君阳的说服,通过一连串的训练和考试,当起高危险也高获利的佣兵。

  在当佣兵的这段期间里,他与一票兄弟建立起过命交情,退役后也直接加入霍君阳回台湾开设的“雷虎保全”当合伙人……

  第1章(1)

  “要不是为了老大的婚礼,我真不想回来!”

  十月份的美国东岸费城,是一片枫红与银杏交织的绚丽世界。

  在秋日凉爽的气候里,水色蔚蓝的天空下,顶着一头刺猬头,气质有些叛逆不羁的俊朗青年,一脸痞相地跨坐在重型机车上,冷眼看着眼前的大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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