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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现是何睿恒,他单手撑住门框,问:「你最近还好吗?」由于他们作息不同,平常很少在大楼里相遇,这几天她晚餐都没出现,他不禁担心她怎么了。

  见袁雪桐垂眼揉着脚,不明所以,俊眸深思,关心追问:「你脚受伤了?」

  「不是。麻掉了。」她扬眸睨着他笑。「我在黏东方茶艺馆的模型。」

  下学期的作业,她选了台湾客家风味的茶艺馆当主题,餐厅采用桐花雕饰,壁纸则采用客家花布,做了擂茶的模型,还有东方喷水池、竹篱色、金鱼池塘等庭院造景。

  何睿恒哑然失笑,还以为她出意外。「最近这么忙,怎么晚餐没看你过来?」

  袁雪桐垂落目光,抿紧双唇,垂睫揉着腿,轻声呢喃:「怕打扰你们。」片刻,抬眼瞅看他,清澈眸光隐约蕴含忧悒。

  一时没听清楚她的意思,何睿恒俊眉一挑,疑惑。须臾,他深邃黑眸一缩,忽然懂了。接着,目光温和梭巡着她,猜测她应该是误会了,但他该从何解释?遂问:

  「今天天气好,要不要到外面走走,今晚不做饭了,我们去外面吃。」

  袁雪桐有些意外,缓缓漾开微笑。「好呀。」答应得超快。

  午后纽约夏季,风和日丽,天际晴朗。

  他们搭地铁出游,坐到第五大道时报广场附近,这里是纽约最热闹核心区。地铁站转角处,总是有街头艺人在表演音乐,有人拉小提琴,有人拉手风琴,还遇过整团乐队,或者一群人清唱合音R&B。

  刚到纽约的第一年,何睿恒经常进到纽约核心地区,参观博物馆、研究纽约建筑、听音乐会、看舞台剧、欣赏百老汇的表演,日子久了,对这些渐渐丧失新鲜感,他不再逗留这区,生活变得比较单纯,大多停留下东区,偶尔上咖啡馆、去二手书店,其余时间都在赶报告,当夜猫子。

  袁雪桐和他差不多。来纽约的第一年最兴奋,最经典的就是在时代广场跨年。地铁停摆,街道挤得水泄不通,全部都是人,连想上厕所都寸步难行。她是没这样过,但听说急的人还得请人围起来就地解决。

  而且当地人根本不参加。很菜的观光客才会这么疯。

  几个电影场景,经典的观光胜地,她丝毫不愿错过。到第二年,对纽约新鲜感褪去,她也是只待在下东区,很少进到这块核心地。

  两人走出地铁站。纽约的地铁站不比台北,肮脏陈旧,金属电车散发冷光,也有历史老旧的感觉。

  「想去哪里?」何睿恒问她。

  她摇头。「不知道耶,好像都去过了。你有什么好的建议?」

  在热闹商店前停步,何睿恒思考片刻,问:「圣帕特里克大教堂,去过吗?」就在前面不远。

  「进去参观过一次。」她说。很奇妙的地方,位处繁华世界的核心区,却自有一地庄严肃穆、静谧安详。

  「你有看过卜洛克的小说吗?」他问她。

  「没有。」听都没听过。

  「侦探小说,专门讲纽约的故事,很久以前出过一本叫《八百万种死法》。纽约有八百万人,每人都有一种特别的死法。」见她一头雾水,他问:「没看过?」

  袁雪桐摇头,好奇问:「然后呢?」

  「男主角有个朋友叫屠夫,有次两人暗夜杀掉坏人,清晨在市区里闲晃,最后去圣帕特里克教堂望弥撒。我在大学图书馆偶然看了这本书,就想有天来纽约也一定要去看看。」

  沉静片刻,他问她:「你呢,为什么来纽约?」她的高中友人、妹妹都在西岸念书。

  「因为我爸是纽约大学毕业的,我想当他的校友。」唇角浅笑,柔柔瞅着他。

  说起来,何睿恒有些特质很像她父亲,例如个性坚毅自制,刻苦清高,骄傲却待人温和。

  「我还以为你是看金刚趴在帝国大厦上,才想来纽约。」他开起玩笑,嘲弄着。

  「哪是看金刚,至少因为金玉盟这部片。」见他一头雾水,她清朗笑出声。「你也有不懂的?很意外喔,这很经典耶,里面有句话说:『帝国大厦是纽约最靠近天堂的地方。』」

  「是吗,我下次会记得找来看。」

  「第凡内的早餐呢?你看过吗?」她问。

  「没有。我看过电子情书、哈利遇上莎莉,还有西雅图夜未眠那系列的电影。」何睿恒细数。

  「这些片子不够老,第凡内和金玉盟才是纽约经典好片。」袁雪桐得意地说。

  后来,他们散步走进圣帕特里克大教堂;这栋教堂历史悠久,是哥德式建筑,前方有两栋耸立的尖端高塔。教堂内部非常宽敞,光线从四周墙壁彩绘玻璃散出柔煦光芒,耀眼夺目。

  何睿恒放了一些捐款,点一根鱲烛,放在烛光区,那里彷佛一片烛海,仔细看烛台里蜡油浮着光影静静流荡。

  「每次来我都会点蜡烛帮我妈祈福。」他是单亲家庭,母亲长年操劳过度,近年身体精神都很虚弱。「你呢?有没有想祈福的对象?」

  歪头想了想,袁雪桐神秘微笑。学他丢钱进箱子里,点一根蜡烛,放在烛火区,面容沉静,专注凝瞅摇曳微弱的烛光,闭上睫眼,内心默想。

  「替谁祷告?」刚睁眼剎那,头顶传来他低嗓询问。

  「秘密,不能说。」

  「这么神秘?」他轻叹,疑惑好奇都有,但她就是光笑不说。

  他们决定搭地铁去中央公园。夏季落日时分,公园经常举办露天音乐会。

  今天,是个他们没听过的爵士乐团表演。坐在木制长椅上,他们买了冰淇淋,她吃香草的,他吃巧克力的,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你去过永恒的草莓园吗?」偶尔听见她公寓飘出披头四的音乐,那主唱生前住在这附近的达科塔大楼,四十岁的时候遇刺。草莓园就是纪念他的。

  「当然。第一年就来了,而且还是挑他遇害的那天纪念日,大家会拿蜡烛唱他的歌。」袁雪桐唇角浅笑,凝望他。「当时好感动,现在想想自己有点傻。」

  何睿恒俊颜展笑,摸着她的头。「你最喜欢哪一首?有一首跟你的名字一模一样,米雪儿。你该不会是因为这样,才叫这个名字?」

  「才不是。我名字里本来就有雪。」她俏皮问:「你猜?猜到就请你吃晚餐。」

  「Imagine。这首很多人喜欢。」专门倡导和平和爱。

  袁雪桐摇头,巧笑倩兮。「再猜,给你三次机会。」

  「Letitbe。」何睿恒搞笑唱起这首歌,泪一滴、泪两滴、泪三滴……

  袁雪桐抿唇轻笑,猛摇头。「先生答错了,你还剩最后一次机会啰。」

  「到底是什么?我想想看……」摸起下颚,故作沉吟思考,瞄她一脸神秘兮兮。「Babyyoucandrivemycar。」下一句,Yes,Iambigstar。

  「才不是。你瞎猜。」她笑倒,他唱的这首是他们刚出道没多久,搞笑把妹的歌。她发现何睿恒歌声不算轻亮,低嗓微哑,完全走搞笑风,让她频频笑出声。

  「那是什么?」把甜腻没吃完的冰淇淋丢进旁边垃圾桶,何睿恒用她给的湿纸巾擦手,面容好奇。

  「嫉妒的家伙,Jealousyguy。」她笑了笑。「是披头四解散后,约翰伦农自己出的专辑。歌词讲一个男的因为太嫉妒,把他的女人弄哭,向她道歉的故事。」

  「喔。」他一脸困惑。「我没听过这首。」

  「下次借你听。网络上应该有,youtube绝对有。」

  「好吧,我输了,请你吃饭。」他招手要她起身,手指往另一方向。

  袁雪桐以湿纸巾擦了擦手,丢掉吃不完的甜筒,跟在他身后。一路上绿油油的草坪上,还躺了许多悠哉野餐的人们,阳光西斜,她和他并肩的身影被光拉得长长的。

  袁雪桐挑中的餐厅位在上西区,新装潢开幕不久,在杂志上有宣传,她看过餐厅的图片,北欧极简风,好奇想亲眼见识内部装潢。不过,在餐厅外浏览菜单,发现这里价钱贵得令人咋舌。

  「我们挑别家,这间太贵了。」袁雪桐拉他手臂要离开,他却站立没动。

  「别担心,教授经费拨下来,今天我刚好领钱。」何睿恒反而推着她的背,将她推进餐厅。

  可是,他赚的都是辛苦钱,不应该一餐花那么多。她尤其不喜欢他熬夜帮同学代笔写那些报告,辛苦又伤身体。袁雪桐忽站立不动,回眸说:「要不然我请你,改天你再请我。」

  「怎么可以,已经说好了,别小看我。」何睿恒轻拽她手肘,以英语告诉服务生他们有两位,让服务生为他们带位。原本还担心没位子,刚好有人取消订位,现在才六点半,用餐时间算早。

  坐下前,袁雪桐纠正:「我不是小看你,我只是不喜欢你熬夜赶那么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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