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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也从来不认为爱情是甚么神圣的事,充其量祇是半下流的玩意,男男女女就像朝暮反复的娼妓,来来往往玩着不疲的游戏。但尽管如此,在乖戾与讽谑之余,她还是保持一颗朝圣的心,信奉清纯的柏拉图,就像她时常挂在嘴巴里头要说,却懒得解释的“含蓄”--谈爱情,如果不留点余韵生香,甚么情趣就全没了。不过,她也没有将这种信念当成甚么真理或圣谕,死抱在怀里膜拜不放。她对爱情要求的“含蓄”就像这个词句本身所占的地位一样的含蓄征末,祇是杵在那,死拖着一口气在一片凶腾的杀伐声中苟延残喘。

  不管如何,爱情在她的观感中,还是存有一丝清纯的,直到她遇见了唐伯夫这个桃花痴,她才知道,除了谈谈“清纯的柏拉图”,爱情原来是可以很下流、很肉感的。

  眼见为凭,唐伯夫谈情说爱不光是用嘴,他手脚并用;当然,嘴巴也不得闲。她的视力一点二,地上死了多少只蚂蚁,不用弯腰她就可以算得一清二楚。

  她发誓!刚刚,刚刚,她千千万万、的的确确看清了那个桃花痴和那个清纯圣女两人干了甚么好事!

  “别那么夸张,祇不过是接个吻--”黛咪不以为然,她不当那是甚么了不得的大事,虽然她自己都夸张说那是X级镜头。

  “没错,祇不过是接吻。但那也有分等级吧?光天化日之下干那种伤风败俗的事。”虽然祇是接吻,那镜头绝对是X级。谢阿蛮一脸不幸说:“运气真背,甚么事不好撞,偏偏撞见那只公孔雀和清纯圣女偷情的画面!”

  “妳认识他们?”黛咪诧异问。

  谢阿蛮要看不看地瞟黛咪一眼,没好气地哼一声,没答腔。

  从“苦窑”吊车尾进入那家三流高中,头一天,她就听同学在谈论唐伯夫。听了两年七个月,谣言就像蜜一样,越听越让人心情发酵。不过,她的心墙是水泥筑的,甜蜜渗透不进来。人与人之间的牵系聚遇是微妙的,她跟唐伯夫始终兜不上,也一直没机会亲聆他的“教诲”。

  她一点也不觉得可惜。这样的男人,远远看就够她受了。说员的,从她长眼睛开始,她还真没有看过像他那么骚的男人;她从来没有看过男人像他那么着力于打扮!从头发、衣服、领巾,到鞋子流行的式样,要想知道这一季流行的方向,不用麻烦,看唐伯夫身上的花样就一目了然;他甚至还喷那劳什子的古龙水,搞得全身香喷喷,害她过敏又鼻塞。哪像其它那些男教员,一件白衬衫和没有折旧价值的老爷裤就走遍全天下,简单又利落!

  总之他就像一只公孔雀,成天卖弄他华丽鲜艳的彩屏勾引雌性的注意。也许他是无心,但她看了就是碍眼,祇要提起他,就咬牙切齿外带不屑地哼了一声,当他是只公孔雀。

  更有甚者,唐伯夫自命风流,一直很自觉他勾魂眼的魅力。但依她看,那根本是患桃花痴。虽然天下每个男人都患有桃花痴,到底也不能尽然随心所欲。唐伯夫例外。唐伯夫患桃花痴,大言不惭祇找漂亮的女人;他看女人,第一看身材,第二看脸蛋,再来看穿着打扮,最后才看气质个性,脑袋就不必看了,纯粹的感官动物。生了一张邪里带俏的脸,也不知骗了多少纯蠢少女的心。

  她怀疑,他到底看上那个没脑袋的清纯圣女哪点了?

  --身材!一定是身材!

  玛丹娜被全校好色男奉为最后的清纯象征,可那是那些没眼珠的男人奉的,唐伯夫从来不搞清纯那一套,那么,他会跟玛丹娜搞在一起,瞧上眼的不是脸蛋就是身材。玛丹娜清纯的外衣下裹着魔鬼的身材,这他们大家都知道;还有她无邪的笑容,连天使也比不上……够了!不用再分析了,答案呼之欲出--不,早就明显杵在那里了。

  谢阿蛮甩甩头,不再浪费心思,反正这又不关她的事;再说,唐伯夫不认识她,找不到她头上,她没甚么好担心的。祇是刚刚那一幕-- 她用力再甩头,想甩掉那不堪入目的一幕,但怎么甩就是甩不掉。

  黛咪窥破她的举动,讪笑说:“别再甩了,当心把头甩掉。我看妳还是听我的劝,赶快交个男朋友……”

  她狠狠瞪了黛咪一眼,心里狠狠骂着:妈的妳是我见过最恶心下流的女人!

  就像黛咪把那句“狗屎”当作习惯性的歇后语,“妈的”这句话成了她发泄不满时的口头禅。她觉得她快变成一个粗俗的女人了,可怜她妈对她花费十几年苦心的淑女教养。

  “走吧,黑皮一定等得不耐烦了。”她摆个手,催促黛咪上路。

  她快一年没见到她妈了,早就忘记她临走前的谆谆教诲。这也不能怪她,谁叫她妈祇顾个宝贝儿子,把个好好的家弄得支离破碎,完全不成形了。

  一年半以前,也不知道谁提起的,说是把小男送到国外读书,省得将来受联考的苦。她妈就带着她弟弟小男到美国当小留学生,一开始当空中飞人两头跑,企图两边都兼顾;谁知小男没出息,水土不服又适应不良,她妈祇好在那边落脚专心照顾宝贝儿子。问题就这么开始了。当她妈回来的次数,从半个月一次,一个月一次,逐次递减到三个月一次时,她那当开业医生的爸爸就开始不安于室了。

  她根本不替她爸瞒,越洋电话一拨,原原本本将她老爸干的好事告诉她妈,她妈回来吵一顿后,又飞回美国,事情还是没有解决。

  也不知道他们是否达成甚么协议,反正她妈根本放弃不管这件事了;她爸则一星期有七天不在家,根本不回来,她也不在乎,反正她早就不是吃奶的年纪,老头不回家,她省得没人噜苏。

  她知道她爸和那个姘头的香巢筑在哪里,她碰过他们好几次,不过她都装做没看到。狗屎,那个女的看起来不会比她大多少!黑皮说她老头福气好;又说爱情的力量真伟大,让人勇于跨越一切的距离和障碍。

  爱情?她嗤之以鼻。甩黑皮一声说,黑皮你少说些没营养的话。甚么爱情?根本是狗屎!那女的看上的还不是她爸的钱!

  所以,她从来不认为爱情是甚么神圣的事,充其量祇是半下流的玩意。

  这想法,在遇上唐佰夫后,她更加没有怀疑过。

  第二章

  “把头抬高,头发拨开,让我看一下妳的脸。”坐在对面的男人沉吟了半天后开口说道。

  谢阿蛮照他说的话做,一边抬头,一边用手将垂过脸庞的头发拨到脑后。她头发留齐的,直到下巴那么长,不卷不烫不吹不打薄,一头清汤挂面,横看竖看就少了一点像黛咪那样美艳狂野的味道。她有点后悔没先把头发烫起来,像黛咪那样焦焦鬈鬈的、带点异国情调的蓬松红燥。她这样直直硬硬一头“清清蠢蠢”的女学生头,没的让人看了就觉得幼稚了十岁。

  “妳看起来还在念书,是吧?满十八了没有?”男人仔细看她两眼,不是很慎重地随口又问。

  “满了。”谢阿蛮很快地回答,想想又加了句:“快二十岁了。”

  男人抬头看她一眼,倒没甚么表情,祇是抬头得很突然。虽然她说的是真话,但男人的反应却显示了她这番话倒像是为了遮掩甚么似画蛇添足般的欲盖弥彰。

  “妳以前有过经验吗?”男人又问。

  “我跟朋友组了个乐队,我是主唱。”她答非所问。

  “哦?”男人眉毛微微一挑,倒没想到。“那请你上台唱首歌……吉他会弹吧?”

  “呃……我祇会弹钢琴……”

  “钢琴也可以。”男人比个手势要她上台。

  谢阿蛮慢慢走上台,慢慢坐下来。她理理衣裳,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才慢慢打开琴盖。

  她转头看那男人一眼,对方没说话,盯着她等着。她闷吭了一声,清清喉咙,双手滑溜地往琴键一划,随着琴声开口唱起来。

  唱的是她的招牌歌--“爱我在今宵”。她总是喜欢用中英文夹杂着唱,唱的时候嘴巴要开不开,特别有一种佣懒颓废性感的调调,尤其结尾含着鼻音却从喉咙里低荡出来,像是呻吟的低吟声,性感得让人心猿意马,不想爱她都很困难。

  “好!可以了,谢谢--”她尾音还没有低吟结束,最后一句Iwantyoulovemetonight也还没有唱完,那男人就坐立不住,微红着险要她停止再唱下去。

  她依言闭上嘴,合上琴盖,走下台来,这时候她反倒不紧张了,反正如果不成就拉倒,再换别家试试看,没甚么大不了的。

  “嗯,谢小姐……”面对她直坦无保留的眼神,男人不自在地变换一下姿势掩饰某种莫名的不安蠢动。这个刚才他看起来像国中生一样没甚么特别魅力的女孩,经过歌声一番的撩拨,不知怎的,竟让他觉得些微莫名的不自在。尤其她在唱歌的时候,所散发出来的那种性感佣懒的感觉,险些叫他的神魂飞荡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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