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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连蝗虫田鼠都已经抓不着、黄鼠狼以及野狗也看不到一只、什么家禽家畜都全灭了的乱世世道,能看到那么大那么精神的家伙——而且还是好几匹,实在是稀奇得不得了,就像是看到金银财宝在路上跑!

  “那、那是啥?是老人家说过的牛吗?”直到那群骑着快马的健儿已经远到连黑点都看不到,一名年轻农人神魂不属地喃喃道。

  他身边另一名农夫摇头,双眼也满是梦幻——

  “不是牛,牛跑不快的。我爹以前说过,牛有长角,刚刚跑过去的那些没有长角,所以不是牛……”

  “不是牛,那是什么?”他们这些出生于寸草不生的乱世年轻人,就算还知道怎么务农,却已不认得那些家禽家畜理应长成什么模样了。

  “那是马。我太爷爷以前是给畜牲治病的,很有见识,家里藏了一本医书,上头有图的。我觉得刚才那个一定是马,就是富贵得不得了的人家才用得起的畜牲,听说连县太爷那样的富贵人都买不起一匹呢!”

  这时又有另一农夫躬着身体小心地挪过来,加入了谈话。

  “可不是。听村长说咱上头又有皇帝了,所以就有县太爷了。去年县太爷来上任时,整家子二十几口人,都是自个儿走过来的,听说草鞋都走坏了十来双;虽然买不起马,却也真的算是财大气粗了。要我,可舍不得这样糟蹋好东西,赤着脚走路不就好了,这样草鞋还能留着过年时穿呢。”

  “哎呀,竟是用走的?这也太寒酸了,怎么跟老人家说过的戏文不一样?戏文里说县太爷都是乘轿子的咧!”

  “去去去,哪儿寒酸了!你是没看过,县太爷那二十来□家人,连同脚夫十来个,人人挑着的担子里装得满满的衣物粮食,那粮食还是大米与白面,重得那几个挑担的兵丁脚夫都直喘粗气。人家可财大气粗了!你见过那么多粮食衣物吗?”

  众人一听到县太爷家有那么多粮食与衣物,都羡慕得张大嘴巴,一时都没了声音。对于这些从出生以来就刨着树根草叶裹腹的人来说,大米或白面这样高贵的物品,他们这辈子就没机会见识过。

  如今好不容易能把荒田给重新犁开,种下的也不过是最粗劣好成活的苦根菜以及黍菽之类的粗粮。而,能够安心地在地里种上粮食,不必再四处逃亡颠沛流离,已经够他们心满意足地早晚叩谢老天爷疼爱了,哪里敢奢望其它,想都不敢想呢。

  闲话完了大事,农夫们便又辛勤地投入农事,为着他们的肚皮努力干活。

  九匹健马奔驰在唯一的黄土路上,沿途路过不少正在开荒的田野,见过无数次那些正在耕作的农人听见马蹄声就连忙抛下手边农活,趴倒在地躲起来。这是乱世里的求生之道——遇见强人,首先就要将自己隐藏起来,省得一条小命莫名其妙地交代了去。待目送健马远离之后,农人们就会凑在一起交头接耳地闲话起来。正是这群人沿路习惯了的景象,没人放在心上。

  日正当中,这群提供了新鲜话题给农人们的大汉寻到了一条有水的小溪,决定在这里吃些干粮、补充饮水,也让马儿休息片刻再上路。

  虽然大伙儿并不在乎连续几天几夜的马不停蹄,反正身体禁受得住;然而此时并非战时,能获得稍微舒适点的憩息,自然很好。

  “头儿,虽然已经快到地头了,不过我还是那句话——您绝对是白走一趟了。”一名长相粗犷、胡须拉杂的大汉以洪亮的嗓门说道。

  “不管有没有白走,这一趟总是必须要走的。这是我老爹临终前一再交代的,我也应了他,所以一定得做到。若没走这一趟就敢回乡祭祖,我可没脸祭告他老人家。”

  被称作头儿的年轻人也是长得高头大马,浑身上下散发着肃杀之气,从他笔挺的站姿可以看得出必是出身军旅,即使此刻他穿着最平常的黑色麻布衣,看起来就跟一般家境尚可的平民没两样,却也没人真会将他当成无害的一般人看待。

  “嘿!我说啊,明明咱穿得像个地主老爷似的,怎么那些老百姓偏偏还是叫咱们军爷?老子当过几年的匪、几年的军爷,现在只想让人叫一声地主老爷呢!”另一名男子狂灌了一大壶水后,拿衣袖一抹嘴,不伦不类地装出老爷作派说道。

  这年头,谁人身上的衣服没缀上几个补丁?如果能穿上干净平整的衣服,就算是旧衣,也能让人高看一眼,认定是出自殷实人家。普通一些的小地主还舍不得将没补丁的衣服放在日常穿呢,都留着过年过节穿出来一下就妥善收好,没人像他们这样不当一回事地糟蹋,几日快马奔波下来,衣料上好几处都快被磨破了。

  他们这一行九人,虽然连日来被沿路的黄土风沙给扑得灰头土脸,但因为身上穿着没半片补丁的麻布衣裳,就算夜间向农家借宿,也能得到热烈的欢迎与招待。

  “咱这回论功行赏,大伙儿可不就都成了地主老爷了吗!可惜头儿半点不急,不赶着回家乡抢地,将祖宅方圆几千几百里都划拉到自家名下,若是等朝廷派人下来重新丈量土地人口什么的,到时可就没有大便宜可以占了。想要地,就得花钱买哩!”一个眉眼机灵的汉子说到这个就跌足叹声连连。

  “吴用,你家乡的好地儿早都给你占了去,跟着你姓吴了,这会子又在叹气个鬼呢!”众人忍不住拿鄙视的目光嘘他。

  “我帮头儿叹气不行啊?咱们这么多年来在战场上浴血挣命,图的不就是这个?只要不死,只要胜了,只要新朝建立了,咱是粗人,也不想着手握兵权去朝堂上跟人掰腕子分地盘比官位,就想着回家乡给自己的家族立起来,有个安身立命的地方不是吗?可头儿竟然半分不着急,就算他老人家自个儿暂时脱不开身回去占地,派些亲信过去行事也是可以的嘛,偏偏头儿什么也不肯做,忙完了大将军的事,就片刻不停地往凉山这边跑来,只为了要去接他那不知道还有没有活在世间的媳妇儿。我说老大,就算您那个从出生就订下婚约的媳妇儿幸运地活到现在,处境也是难说得很。好一些的正经嫁人生子去了,惨一些的就……不好说了啊。”

  一句“不好说”,让其他汉子皆噤口不语。乱世中的女人能活成什么样,大家都清楚得很。四十几年的战乱,先有外蛮人侵肆意屠戮,又有无数盗匪自立为王鱼肉一方。国破家亡,什么都败坏殆尽,被屠杀的人命足以筑起尸山、填满血海。在生存面前,一切都无足轻重,道德、礼教、良善……以及贞洁或气节什么的,都已经不存在于人们的思维中。

  那些几千年来在承平时期建立起来的一切规范与世俗常理,在这四十年里,随着最后一批受过正经教育的文人的老去与死亡,经过两代人的断层,一切都轻易地崩溃成灰,再无人在意,更没有人了解。

  也没有什么好叹息的,他们这些年轻人原本就生存在这样的世道,一切本视若寻常。就见那名头儿脸色没有变化半点,语气更没有丝毫不忿或勉强,说道:

  “如果死了,就找到尸骨收敛进我秦家祖坟,总不能让她当了孤魂野鬼。生前受苦也就罢了,毕竟生在乱世,谁也没办法。可死后若仍孤苦伶丁,就是我的不对了,名分一场,我必须负责。”被称作头儿的人姓秦,叫秦勉,此次带着亲信兼程赶赴东北边的凉山,就是为了寻找自出生起即被爷爷订下的未婚妻。生见人,死见尸,不管娶不娶得着,总要寻出个结果给先祖们一个交代。

  “可是头儿,我们担心的不是您未婚妻死了,担心的是她活着啊……如果她活着,还活得……不太好的话,您会坚持娶她吗?”机灵的那个汉子很小心地问着。

  “如果她活得不好,又没个依靠,我是得娶她的。”秦勉完全明白亲信们不敢说出口的言下之意指的是什么。不过他实在不明白他们这些人为什么会满脸不情愿,要娶妻的人是他又不是他们,就算他名义上的未婚妻为了活命做起皮肉生意,甚至生了一屋子不同父亲的孩子,也不是什么无法原谅的事。这样的乱世,要活下来,总是得不择手段的,谁又敢说自己能在这样的世间活得清清白白的?

  “这怎么可以!如果那女人没能为您守住清白,您就不能娶她!就算头儿您想娶,我想天威大将军是一定会反对的。头儿您可以不在意我们这些下属的反对,但是天威大将军的话,您可不能不听呢!”

  “对对,大将军的话得听!”一个口舌不利索的连忙点头应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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