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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药供不应求,你说,咱们该不该再多开几间铺子?”

  “那也得有足够的人手做药,总不能把我那个院子当成药厂吧。”供应五间铺子,她已经有点力不从心了。

  “这点我有想过,春分、谷雨、小满、夏至几个,都能够独力制药了,我想把她们送出宫,建几个药厂,雇百十个工人,往后她们只要监督制药就好。”

  “大皇兄这么想把生意做大?”崇拜老爹崇拜到这等程度?哇!偶像的力量很强大哦!

  “是。”他毫不犹豫地点头。

  “为什么?大皇兄真这么想赢父皇?”

  “我没想过要赢父皇,我只想做父皇做过的事。”

  “行,大皇兄怎么说都行。”弯弯笑眼眯眯,她只会一滴血汗一粒米,付出劳力,得到收获,做生意这种事完全不行,有人想替她搞营销、扩大生意,她求之不得呢。

  齐槐容笑问:“你那里能送几个出去?”

  “我的二十四节气除霜降、小寒、大雪之外,每个都有足够的本事了。”

  天资这种事强求不来,同样的教导,她们学什么就是慢其它人一步,不过贵在勤奋、不怕吃苦,早晚会有所成。

  “小雪也留下,你身边得留个机灵丫头,剩下的二十个,我带走。”

  “好。”

  “弯弯,有空的话,再训练几个这样的丫头吧。”

  “怎么了,二十个还不够大皇兄使?”

  “南边传来瘟疫,状况不乐观,我本想亲自带御医过去……”

  他的话都还未说完,弯弯就急着抢白道:“大皇兄,让我去!”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但父皇那里……”齐槐容摇摇头,不认为父皇会舍得,父皇总说女儿就是要娇养,不能受到丁点儿风吹雨淋,不像儿子皮粗肉厚,就该吃苦受苦,才能锻炼心智,况且他也不想妹妹为了照顾病人,自己也染上了病。

  她马上接话道:“我去说服父皇。”

  古代的瘟疫就是现在的流行性感冒,所以要先备药,金银花、鱼腥草、板蓝根、黄芩等等,要先搞清楚病菌是呼吸道感染还是肠胃型感染,看来她必须先到太医院走一趟。

  光看妹妹两颗眼珠子转个不停,齐槐容就知道她心里有多乐意,他安抚道:“先别急,目前瘟疫的事,地方官员尚未上折子,是父皇的隐卫传来消息,父皇打算派第一批御医过去,如果情况能够控制得住,自然用不到你出马,如果状况危急……弯弯,上次你告诉过我,有关瘟疫的传染途径、公共卫生什么的建议,如果有办法的话,你能够先做好准备吗?”

  “没问题,交给我,我马上去太医院!”语罢,她倏地跳起身。

  齐槐容也跟着起身,一把抓住她。“等等,先别急,我有话问你。”

  “还有事?”弯弯回过头,不解的瞅着他。

  “父皇要我问你,觉得凌之蔚这个人怎么样?”他试探的问道。

  他收到程曦骅的信了,那封信让他哭笑不得,还以为骁勇善战的程将军是个绝顶聪明的人物,没想到……想起信里一见钟情四个字,他的嘴角恶意的上扬,这人终究要自作自受。

  可是现下他必须先确定弯弯的心是否仍一如过往?被伤害过的她,还愿意在程曦骅身上投注感情吗?

  听他这么一问,弯弯这才恍然大悟,她终于明白父皇怎么会突然让二皇兄带自己上街去看状元游行。

  凌之蔚,今年的文状元,是凌相府家的长孙,十九岁,尚未订亲,长相斯文、举止有度、才高八斗、内涵丰富……是京城名门淑媛心系的男子,若非家中长辈坚持他考上科举之后才肯说亲,凌家的门坎早已经被媒人踩破。

  那日新科状元游街,是他领的头。

  二皇兄预定了名门楼的雅间,让她居高临下把人给看个透澈。她不否认,凌之蔚确实是个婚配的好对象,只是……要说是感觉不对还是频率不对,那么好的对象之于她的荷尔蒙没影响,看着满街女子朝他丢帕子,她只觉得好笑,半点都不想共襄盛举,不过她想是这样想,说出口的答案却完全不一样,“他家世好,人品也好,如果是父皇看上眼的,定是个好的。”

  “父皇自然是瞧上眼,才会让你去看看,你不喜欢吗?”

  “又没相处过,哪里晓得喜欢不喜欢?不过这时代流行盲婚哑嫁,我岂能要求太多,何况婚姻是否成功幸福,端看各人造化,赐婚之前,母后不也没和父皇相处过吗?”

  所以成就婚姻的不是爱情而是适应,适应力越好、妥协心越强的人,越能经营出一段世人眼里的圆满婚姻,至于幸不幸福、快不快乐,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齐槐容沉吟半晌后,说道:“你这样的说法很……”很实际,却也带着淡淡的无奈,对于婚姻,女子都是这般看法吗?到底婚姻带给女人一生多少委屈?

  弯弯一哂,回道:“大皇兄,我听过一句话,很有意思。”

  “说来听听。”

  “女人成亲后流的汗和泪,是女人挑夫婿时脑子里进的水,我担心自己脑子里进了太多水,日后苦头吃不尽,所以这种事还是交给耳聪目明、脑袋清晰的父皇和母后吧。”

  她发过誓的,再也不为感情伤脑筋,虽不至于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佴这些年看得多、听得够,心底多少明白,这是个以女人悲剧架构起来的时代,太多的礼度规条限制女人的自由,剥夺女人的快乐。

  她身为被父皇、母后捧在掌心呵护的公主,她已经比这时代的女子享有更多的快乐与自由,所以,她不该再贪求。

  爱情?不必!婚姻?幸福也好,不幸也罢,只要能够让她继续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她就心满意足了。

  “你明知道父皇母后希望你能挑个喜欢的、顺眼的,才会让柏容带你去看人。”

  “人心会变,今日顺眼,难保明日就不顺眼了,今日欢喜,难保明日不厌弃,何况成亲是两个人的事,我见他顺眼,说不定他见我不顺眼,又或许他顺眼的是我的家庭父兄,不是我这号人物。”她无所谓的耸耸肩,接着又道:“我相信父皇的火眼金睛。”

  齐槐容细细打量着她的表情,没有欢欣,更没有其它女人在听见凌之蔚这个名字时会出现的娇羞红霞,以此推论,她对凌之蔚完全无心,可她的无心是否因为……还没把程曦骅放下?

  他叹道:“你都及笄了,婚事还没着落,父皇母后都担心着呢,倘若凌之蔚这种好男人又被旁的女人捷足先登,我们的弯弯怎么办?”

  “放心,该我的跑不掉,不该我的,就是用枷锁困住,还是会想方设法逃离。男女之间首重缘分,倘若无缘,就算躺到一张床上,中间也会隔着一片海,两颗心各在彼端,碰不到一块儿,顺其自然吧。”说到这里,她的口气已经有些不耐烦,她挥挥手,急急结束这个话题。“不谈这个了,倘若疫情扩大,我要做的事可不少,先去忙喽!”这回,她抽开手,头也不回地往太医院跑去。

  望着她的背影,齐槐容暗忖,她对凌之蔚很不感兴趣吧,假使他今天提起的人是程曦骅,她也会是这样的态度吗?不过这个问题,目前他还无法得知答案。

  弯弯在半途遇见史湘晴。

  她是尚书府的千金,很可爱的一个小女生,脸圆圆的、酒窝深深的、眼睛大大的、皮肤白白的,笑的时候会露出小虎牙,她的年纪和自己差不多大,但运气有些差。

  小时候,湘晴家里便给她订下娃娃亲,谁知男方十六岁时病了一场,没了,湘晴与他是青梅竹马,感情好得不得了,他死去,她整整哭了大半个月,曾经还存着出家为尼的念头。

  她是史尚书的掌上明珠,家里虽有诸多姊妹,却是唯一的嫡女,史尚书疼极爱极,女儿不愿意再说亲事,他也不勉强,甚至放话,只要女儿乐意,便是养她一辈子又如何?

  至于她会和史湘晴成为闺中密友,原因有二,第一,她第一次误听了她的名字,以为她是史湘云,《红楼梦》一书中,她不爱黛玉宝钗,独独欣赏可爱的史湘云,所以第一次见面,就对她印象深刻;第二,她是第一个对自己表示崇拜与支持的人,她曾说过,如果当时秦哥哥能遇见公主,或许就能够活下来,他若是活下来,就会有许多人的命运因而改写。

  弯弯不确定湘晴说的那个如果真的发生了,她的秦哥哥能不能活下来,但她知道湘晴对中医很有天分,在她只用了短短十几天,就背熟了药汤歌和身上的穴道名称之后。

  只不过史尚书再纵容,家里也还有长辈,就算女儿是跟着被传成是仙女的公主一道儿,他们也不可能容许女儿出去济世行医,所以湘晴只能偷偷地学习医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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