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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应付刁蛮的公主,她早练就了说假话面不改色的好口才,只要能把人说服了,假作真时真亦假。

  “啊!小姐有福了。”真好,小姐也能苦尽甘来了,受了赵府两、三年的冤枉气,也该吐一吐了。

  是福吗?未到盖棺论定时,谁也说不清。“夜嬷嬷,我这一撞脑子有些不清楚了,以前的事不太记得牢,你来跟我说一说,大爷为什么没了的,婆婆凭什么一口咬定莹姐儿不是赵府的种,她有任何凭证,是有奸夫还是捉奸在床?”

  现在她是皇甫婉容,人活在世上便要争一口气,不能由着人造谣生事,硬把千夫所指的淫行往她头上栽。

  一听她肯理一理这子虚乌有的罪名,夜嬷嬷比谁都高兴。“大爷中举后原本无心科举,他想走从商这条路,和几位同窗好友合资做生意,头两年也做得不错,还出资把赵氏祠堂翻新了,买了两百亩土地当作祭田,供族中清寒子弟就读,家中有困难的族人也能从中领取一份救济……”

  可谢氏说中了举不考进士太可惜,自愿从公中拿出两千两,怂恿无心仕途的赵逸尘再进取,以为嫡弟的榜样。

  赵逸尘刚好有桩生意要往京城一趟,他便想着勉力一试也无妨,重拾书本准备了数月,在开春过后便出了门,身边带了几个随从,和一名识途老马的管事。

  谁知一个月后传来赵逸尘意外身亡的消息,几名仆从都惨遭杀害,唯有老管事重伤装死才逃过一劫,他负伤逃回通化县来报丧,其他人的尸首由当地知府收埋。

  “你是说没有大爷的尸体?”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堂堂赵府的长房长子竟如此草率的解决身后事。

  “当时有同行的幸存者目睹大爷被砍了好几刀,一身鲜血淋漓,劫财的盗贼一路将大爷逼落黄沙滚滚的大江,起先大爷还冒出头呼气,但是水流湍急,很快就沉下去了……”那几日刚下过一场大雨,江水都是泥泞的,黄浊浊一片。

  “没人下去打捞?”就算活不了也要入土为安,岂能曝尸江河中,任由鱼虾啃咬尸身。

  “江水太急了,上游还因为连日暴雨而溃堤,淹水数百里,官府里的衙役不敢下水打捞,他们说此江一流几百里,一日之内已横越百里之外,怕是再难寻回。”谢氏根本不肯花银子找人,只在府中摆设灵堂,供人拜祭。

  “老爷没说一句话吗?”怎么说也是自个儿的骨肉,真能无动于衷的漠视?那就太无情了。

  “老爷一听到大爷死讯便病倒了,这一病就养了个把月才好,老爷病一好,大爷早已以衣冠下葬,而小姐你就被送到庄子了。”他们的手法太粗暴了,简直不给人一条活路。

  “我那时就被送走了?”动作还真快呀!趁人还在丧夫的悲痛中全无防备,一举铲除多余的障碍。

  宫中的肮脏事见多了,她完全不用多想就能猜中所谓的盗匪是怎么回事,先把碍眼的人给解决了,余下的不难处理,女人、小孩而已,还能碍事吗?

  狠心一点的一把火便一了百了,全然不留痕迹。

  “小姐那时明明有快两个月的身孕,可太太请来的大夫偏说才刚怀上,硬生生地指称小姐不贞,大爷的棺木前脚才出大门,太太后脚就让人把咱们几个绑上马车,小少爷在后头追着哭,太太干脆一并将他丢上马车……”

  原本皇甫婉容有四个陪嫁丫头,两名应对里外的嬷嬷,事到临头,有几个倒戈了,求“心善”的主子放了她们。

  谢氏身边的婆子比土匪还狠,抢了卖身契就还给那几人,口出秽言地要车夫快点把他们送走。

  所以到庄子服侍的下人只有不离小姐左右的夜嬷嬷,以及冒傻气的浅草,这两年若非有她们两人的一路相护,皇甫婉容怕是早已魂归离恨天,连生产的那一关也过不了。

  “后来呢?”事情不会这么简单落幕。

  “后来小小姐出生了,老爷曾来看一眼,见小小姐的眉目与大爷十分相似,便给老奴二十两银子,叫老奴好好照顾小姐,而后一年多,那边的人再也没来庄子闹事。”大概是老爷压下去的,不让谢氏来闹。

  “直到小谢氏又再度上门。”她这位弟媳是有多不要脸,人都被他们逼到走投无路了,还来抢食这觉得好欺负的肉包子。

  “是的,老奴只在二少奶奶还在她当姑娘的时候见过,二爷娶亲时并未知会咱们,是过后才在城里听人提起。”

  怕他们长房闹场吗?真是太把自己当回事。

  “所以说大爷也有可能未死?”

  夜嬷嬷叹口气,她倒是希望大爷未死,可别说依当时凶险的情况是凶多吉少,就算真的没死,这都过了几年了都不见人回来,恐怕是早就死透了。

  而皇甫婉容却是心想还是让他死了吧!死得干干净净的好,她可不想平白多个丈夫。

  第三章 忘了自己是谁(1)

  未见尸便有变数。

  不愧是当过女史的,料事如神,此时的赵逸尘的确活得活蹦乱跳,不仅身上的伤好了,还拜了一名酒鬼为师,学了一身好武艺,能飞檐走壁,踏雪无痕,一蹿蹿得半天高。

  只是,他失忆了,脑门靠近眉尾的地方有一道硬物撞击过的疤痕,似是在江河中飘流,被河里的浮木击中。

  “呆子头,你还没想起来吗?”

  一名头发稀疏的老头光着半颗脑壳,衣衫邋遢地穿着露趾的破草鞋,抽动着红通通的酒糟鼻,似躺似卧的以手拄头,斜卧在大石头上,一只酒葫芦斜着倒入嘴里,咂巴咂巴的嗝出嘴沫子。

  “师父,我不叫呆子头。”清眉朗目的男子坐得十分俊挺,一双深不见底的墨瞳宛若那水潭,冷得漠然。

  “我不是你师父,我只教了你几招庄稼把戏,赶赶羊还行,别拿来杀牛。”要不是他根骨奇佳,不练可惜,他才不浪费力气教他,教了两三年还是一根温不热的木头。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若非师父在江边垂钓,此时的自己已是一缕亡魂,救命之恩如再生父母。

  “少给老头子掉书袋子,升米恩,斗米仇比比皆是,哪天你用我教的招式反过来对付我,我一点也不意外。”这年头不讲师徒,即便亲如父子也有反目成仇的一天。

  就像他的第一个弟子,将他所教的武学用在弑父上头,杀了生父之后又想来杀他,怕他走漏风声,反被他一掌击毙。

  “不会。”恩将仇报的事他做不成。

  “哈!我从不相信从人嘴巴说出来的话,那跟放屁没两样。”他大口的喝着酒,酒液从他唇边滑下。

  “那是因为你酒喝多了。”酒从不离身,名副其实的酒鬼,哪里有酒就往哪里待,不把酒喝光绝不离开。

  “哈哈,是谁在说醉话了,你连你自个儿是谁都不清楚,还敢说我喝多了,至少我还知道自己是谁,我姓钱,人称钱老鬼是也。”他边大口喝酒,边仰头大笑,行为放浪,疯疯癫癫。

  钱老鬼乃医毒双圣,没人晓得他还会武功,轻功一绝,他以毒杀人,看不顺眼的就撒上一把毒粉,可他鲜少用医救人,因为看得顺眼的人实在太少太少了,眼前的清俊男子是少数的例外。

  “我只是忘了。”总有一天他会想起来。

  “忘一辈子。”他说得含诮带讥。

  “不会。”他隐隐约约有些残影在脑海中晃动。

  “你说不会就不会吗?都两年多了,也没见你的亲人寻来,八成是你这人的人缘太差,大伙儿巴不得你早死了,你还是认命点,娶了徐豹那闺女,说不定明年给你生个白胖儿子好为你送终。”起码留个种,逢年过节上炷香。

  伤天害理的事干多了通常活不久。

  钱老鬼爱饮酒,红肿的鼻头比狗鼻子还灵,鼻子轻轻一嗅,埋在地底的红泥封坛也闻得出来。

  “我应该有个儿子。”他手里轻握着一只泡过水的褪色荷包,里面有个小儿玩耍的玉器。

  不是小儿给他外出时的念想,便是他见了有趣,想买回去给家中稚儿把玩。

  换言之,他是成过亲的。

  他被救起时,除了一身被江水冲刷得破旧的衣衫外,别无长物,唯独手中死也不放手的绣了一根竹子的荷包。

  “应该?”他一顿,发出怪声的桀笑。

  “师父,我知道你有一种药,可以让我恢复记忆。”他不想再在夜深人静时,头痛欲裂的想着自己是谁。

  “呿!不给你。”老子辛辛苦苦炼了三年,为何要给这个老想在他身上占便宜的臭小子?

  “师父……”男子神色冷峻,清冷的眸子中透着一丝恳求,他总觉得他有很重要的事要去做。

  钱老鬼不快的一吼,“都说别叫我师父了,你是听不懂人话呀?!不过看在你给我送酒的分上,只要你想起自己的名字,我就把药送给你,你看,我也挺和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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