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她为难的表情,吴秋山的心里很难受,他想着不能再让她难做人,他才是肩负一家之责的一家之主。“媳妇儿,你放心,我不会再由着他们恣意妄为,我会担起责任。”
牛青苗没瞧见他眼中的坚决,笑笑的自我安慰道:“没关系,就忍他们一时吧。对了,我们能盖房子了,你说说,盖一间我画的屋子得花多少银子?”
她画的是简图,屋子坐北朝南,有一间正堂,两侧各有一间侧屋,一间是厨房,砌有一大一小通口相连的灶台,小的煮饭,大的炒菜、炖肉;另一间则做为寝间,比原本的大一倍,能摆放各种柜子、箱笼。
左右各有两间厢房,左厢房留一间住人,另一间是杂物间,可以放一些农作工具;右厢房都不住人,只是先盖好,等日后有需要再看看要如何使用。
另外有一间独立的小屋是柴房,洗漱房在正屋的后头,与茅房相连,她也做了一番改进,把茅坑改成蹲式马桶,有一条横沟可以排泄,排到屋外挖了个深坑的粪坑。
简单来说,她是以七0年代三合院的雏形绘制的,并未做太多改变,她的心很古老,她喜欢传统的事物。
他看过她画的图,当下再一次被她的本事所慑服,他的媳妇儿真真是厉害。他想了想,回道:“大约要三十五两到四十两,泥瓦匠不好请,要价较高,青砖量多好压价,你还要在屋里铺上青石板,价钱就压不下来,泥瓦匠得多一层工序……”
四十两够他盖七、八间土坏屋了,当初他向人借钱凑了数,加上父亲给的三两,勉强用五两银子盖了现在住得土坏屋,当时有荣叔家来帮手,省下不少工钱,要不还真盖不起来。
吴秋山想起刚分家时的艰辛,心里难免欷吁,他也是苦过来的,知道守成不易,尤其还有一些扯后脚的家人。
“咱们这几个月卖山货和野味也赚了一些,扣去日常所需,我手边还有四十五两三百多文,拿出四十两来盖屋子,剩下的还能过个好年。”反正他们才两个人,所费不多。
“媳妇儿,你忘了要卖鸡?”那又是一笔可观的收入。
“这不是还没卖掉吗?我正头大着。”牛青苗的眉头又皱了起来。
她对梧桐镇不熟,哪家酒楼、哪家饭馆往哪走都不晓得,几百只鸡是要卖给谁?况且每一家做吃食的都有各自的固定货源,而她一个乡下小女人无足轻重,硬要强行插入,若是数量少还能卖入大户人家,多走几家也能销得掉,可是她想把养殖场做大,那就要有一条稳固的销售通路。
她考虑着要不要开一间炸鸡店,仿效基爷爷和麦叔叔,整桶和零卖,再弄些水果派、蔬菜卷、炸鸡块、薯条……唉!想太多也没用,她现在最欠缺的是银子,没有几千两是弄不起一条龙作业,自产自销成本太高。
银子呀银子,你到底在谁家,快滚进吴老三家,我们就住在山坳村,只要在入村的山头前抬头一看,那座孤零零的土坏屋就是了。
“不大、不大,媳妇儿头很小,只比我的拳头大一些。”吴秋山握起拳头,讨好地在她面前一晃。
牛青苗噗哧一笑。“你还取笑我,我都快愁死了。”
“不愁、不愁,我带你入镇就是去见一个人。”见到他,所有的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谁呀?”古古怪怪的。
“天香楼的东家。”吴秋山说得平常。
牛青苗难掩惊疑。“那不是本镇最大的酒楼吗?”
非达官贵人不入,入店的最低消费是二十两起跳,要有点家底的才吃得起,一般的地主老爷要吃上一顿都得再三衡量。
“嗯!我以前打来的大型猎物都是交给天香楼,只有他们才吃得下,他们的掌柜待人很好。”笑口常开,平易近人。
生意人当然得笑脸迎人,难道还要恶言相向,那就不是结缘,而是生仇。“你认识天香楼的东家?”以他一个山野猎夫而言,那无疑是顶天的大人物。
吴秋山突然咳了几声,面上有可疑的潮红。“我……呃,救过他,所以……”他是觉得高攀了,可对方认定他是朋友。
“你救过他?”牛青苗好奇的睁大眼。
“那个……嗯!我们回家再提,先去见见长风兄弟。”他也不确定对方在不在铺子里,那人交游广阔,老是四处跑。
他是临时兴起,并未事先通知,纯粹是碰碰运气,可见两人的交情好到什么程度,想见就能来,不过他不是记恩的人,早忘了有这回事,要不是今日有求于人,他还真不愿意提起,感觉像在索取恩惠.
何长风,也就是天香楼幕后东家,京城人士,年二十四岁,风流潇洒,俊俏如玉,拥有一张骗死人的好面容,一张能言善道的嘴,能把死的说成活的,最擅长拐骗女人心。
但这样的谦谦公子也有落难的一天。
那一日,风和日丽,是个出游的好天气,他和几个狐群狗党……呃!是吟诗品文的世家公子,一同到天险山打猎,这些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当是来游玩,无意闯进一个狼群正出外猎食的狼穴,巢穴中还有几只出生月余的小狼。
这群世家子真是找死了,捉起小狼就要当宠物养,还为谁要养哪一只而闹起来,喊得最大声的便是当年年仅十八岁的何长风,他坚持养白额的狼崽,认为衬他的风度翩翩。
就在几人吵闹之际,狼群回来了,看到自个儿的孩子受到威胁,獠牙一露,便扑上去一咬。
情况有多混乱,不用想也知道,几个公子哥儿跑的跑、叫的叫,个个身上都有伤,鲜血淋漓,而狼群还在后头紧追不舍,龇牙咧嘴,眼露绿光。
何长风是个倒霉悲摧的孩子,他不巧被狼牙咬在大腿,直往外冒的血让他根本跑不动,落在最后面,眼看着就要被凶狠的狼追上,他甚至感觉得到狼口流出浓稠口涎。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刚学会打猎的吴秋山出现了,他一箭射穿狼首的双目,箭尖透脑而出,不过他那时的箭法还不熟练,能射中一头大狼算是巧合,接下来的几箭都落空,他只好拖着何长风逃命,好在附近有座深潭,两人纵身一跃才逃过一劫。
只是倒霉会传染,两个运气不佳的小子迷路了,他们在山里转了三天还走不出来,渴了喝泉水,饿了吃野果,夜宿山坳或石头旁,一人休息一人守卫,能依靠的只有彼此。
经过一场患难与共后,再走出大山的两个人结成莫逆,他们有把性命交给对方的经历,交情自是非同小可,说是过命一点也不为过,没有昔日的吴秋山,就不会有今日的何长风。
“哟!终于肯来见我了,我当你一成亲就浸入温柔乡了,十头牛也拖不动分毫,没想到万年老龟还是爬出仙洞了。”见面就先来几句嘲讽是何长风的风格,他的毒舌可比鹤顶红,说完,他才把人给领进了雅间。
“我……呵呵,成亲那日可没忘了你,我送了帖子,可是你没收到?”吴秋山欢喜疯了,没注意他有没有到场。
其实要忽视何长风这个人很困难,他一站出来就是风华无限,一身雪白锦袍宛若出尘谪仙,惹足人目光,可是这人真的不能开口,一开口就招人厌,十句话中有九句不是人话,专门刺人的,脸皮不够厚的请勿靠近。
“我收到了,只不过那时我在京城赶不回来,我命徐掌柜送的礼你有收到吗?”礼到人不到也是种情分。
“啊!什么礼?”吴秋山一脸茫然的反问。
何长风不屑的道:“准是让你那两个脸上长麻子、嘴巴流脓的嫂子拿走了,她们不问自取可不是第一回。”
幸好他知其习性未送贵重物品,只给了两匹云丝缎、一对珠花、一套白玉杯盖,以及男女各一的西洋陶俑。
何长风认识吴秋山六年,对其处境了如指掌,两人虽不常相处,可对吴家极品兄嫂的无耻行径无一不知,他还曾经是受害者,拿了得之不易的云雾茶送好友,东西才刚放在桌上,旁边便伸出一只肥手飞快地抢走。
他气笑了,头一回做出有失风雅的行为,他将送人的礼又拿回来,当着两个丑婆娘的面撒在地上,再用脚踩碎,最后心情愉快地叫小厮扫一扫,混着沙土看谁敢要。
那两个婆娘,在他的面前都敢这么做了,背着他还不知会做出什么更过分的事,知道那笨蛋什么也留不住,他干脆不送,省得人情送到狗嘴里,正主儿一样也得不到,白费他一番心思。
“噗!”脸上长麻子、嘴巴流脓……这人讲话真够恶毒的了。
听到吴秋山身后传来女子的笑声,墨眼如星的何长风邪气的一挑眉。“这位就是秋山兄弟的媳妇?”
“嗯!我媳妇儿,媳妇,这是我说过的天香楼东家,你别被他吓着了,他只是嘴巴坏,但心不恶。”就是长得太好看了,勾人目光,所以他才迟迟不肯带他媳妇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