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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伸手进刘昭衣服内,将他令牌扯下,不动声色塞进自己袖中,继而招呼土豆,「以防他半路醒来,找条绳子将他给绑起来。」

  土豆早准备好了绳子,他白了眼邓琰,嘀咕道:「你又是谁?」

  邓琰抓了抓后脑杓,笑得眉眼弯弯,露出一排小白牙,「我……我是从京城来的,帮我家主人来办事,路过九歌馆正好瞧见这人在此作祟。我素来侠义心肠,见不得这些人打家劫舍,因此从窗户外冲了进来。」

  土豆狐疑的觑了一眼邓琰,哪有人自己夸自己的,脸皮也忒厚了呗。

  邓琰目光掠过土豆,落在柳九九身上。这姑娘模样生得讨喜,是个福气相,不过这容貌比起后宫四妃……似乎没什么可比性,全然不是同一种类型。

  柳九九招呼邓琰坐下,让糯米将桌上一筷未动的饭菜拿去热了,重新端上桌招待邓琰。

  邓琰连日赶路皆以干粮充饥,这会儿吃了柳九九做的菜,味蕾犹如从地狱跨至天堂,用野菌炖的肘子可口甘鲜,肉菌入口俱化,肘肉放进嘴里一抿便轻轻化开,半点没有猪肘子的肥腻感。

  柳九九双手交叠,下巴搁在手背上,仔细打量面前的俊朗少侠,「好吃吗?」

  「好吃!」邓琰又挑了一块排骨放进嘴里,这一口咬下去同方才的软化糯口不同,而是不一样的酥脆感,甜脆轻薄的红糖裹着排骨,白齿一咬,爽脆多汁,不柴不腻,酸甜味适中开胃,加上芝麻提香,口感细腻丰富,没有半分调味料混合的突兀,糖醋排骨的汤汁呈糖稀色,他吃完排骨还不过瘾,端起盘子将汁水扒进米饭里拌匀。

  由竹蒸笼蒸煮出来的米饭粒粒饱满,嚼之柔韧喷香,裹了糖醋排骨汤汁的米饭好吃到不行,邓琰连吃十碗,唇齿间被甜醋酱汁溢满,末了,他端着空碗回味无穷,望着柳九九问道:「九九姑娘,这排骨是谁的手艺?」

  「我的,这糖醋排骨是我们九歌馆的招牌菜。」柳九九眨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望着邓琰,「怎么样?好吃吗?」

  邓琰看着她那双漆黑清湛的双眸,这般近距离一瞧,这姑娘眼睛就跟黑葡萄似的,白嫩脸庞犹如刚出蒸笼的水晶包,看得他食欲大开。他将空碗递给糯米,「麻烦再来一碗!」

  糯米接过空碗,转身时默默念了句,「十一碗,嘿,赚了。」

  就这样,邓琰对着柳九九干吃了一碗白米饭。

  邓琰第一次瞧见柳九九这种姑娘,这姑娘第一眼看着一般,第二眼看着挺讨喜,吃饱饭再看,奇了,怪有食欲的一张脸。

  柳九九越瞧邓琰越喜欢,她就喜欢能吃的汉子。

  邓琰完全符合她对未来夫婿的要求,英俊不凡并且能吃。近些年柳九九见过不少英俊男子,一个个吃得比麻雀少,嘴比金丝雀挑,譬如街口那个秀才,吃两口包子便擦嘴说饱了,难怪生得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再譬如王员外家的王公子,堪称柳州城第一俊男,可那位王公子吃饭斯文得就跟他长相似的。

  这些男人个个条件都好,也有不少媒婆上门来替秀才、王公子等人向柳九九提过亲,全被柳九九给拒了,这要是日后成了亲,她做一桌子菜没人吃怎么办?

  她爹从小教育她,养男人就得养他的胃,至于为什么要养男人的胃?柳九九的理解大概就是——不能浪费了自己的好手艺。

  柳九九觉得邓琰挺好,长得俊,能吃,还能干吃一碗白米饭,大概也挺好养活的。

  邓琰放下空碗,擦了一把嘴,掏出一锭银子搁置在桌上,冲着柳九九竖起大拇指,「柳姑娘,你做饭可比我媳妇儿做的好吃多了!」

  「媳妇儿?」柳九九以为自己听错了。

  邓琰揉着肚子,坐姿潇洒地长舒一口气,「我那媳妇儿一整个爷儿们性格,除了打……打架,啥也不会。」

  柳九九扁嘴,「你有媳妇儿啦?」

  邓琰点头,嘿嘿一笑,「儿子都快有了。」

  柳九九的心「嘎砰」一声碎掉了,俊俏能吃的好男人飞了。

  她低叹一声,手指在桌上敲了敲,「你吃了十一碗饭,这点银子不够。」

  邓琰「啊」了一声,「你们这里的饭菜怎么比京城还贵?」说着又掏了两锭银子搁在桌上。「多的不用找了,今晚我在这里住下。」

  看着糯米带着邓琰上客房,柳九九捧着脸发了会呆,有一种「好男人都有主」了的失落感,她觉得自己这辈子可能会……嫁不出去了。

  嘤……好忧伤。

  土豆从衙门回来,让柳九九和糯米端着板凳进厨房。

  这些年土豆处事谨慎,这一次柳九九差点被割断脖子,他和糯米一颗心现在都还未放回去。他说:「小姐,反正咱们在柳州城生意也做不下去了,咱们换个地儿重开九歌馆,你觉得如何?」

  柳九九坐在灶台前的板凳上,撑着下巴想了想,说:「不然……我们去京城吧?」

  她很小的时候在京城住过,不过过去了那么多年,她对京城的印象已经淡了,如果不是因为周凌恒的提议,她或许不会想去京城重开九歌馆。

  糯米和土豆面面相觑。

  糯米道:「小姐,你忘记老爷临终前的嘱咐了吗?天下之大哪里都去得,唯独京城去不得。」

  柳九九叉腰站起来,望着糯米,「我爹那不是担心遇上仇人吗?可已经过去那么多年,就算我杵在仇人面前他也未必认得。再者,兵不厌诈,仇人又怎会想到我们会回京城,他怕是早以为我在河里淹死了吧?」那年柳家遭难,她被仇人扔进湍急的河里,差点淹死。

  土豆望着柳九九沉吟片刻,说道:「去京城重开九歌馆,也未尝不可。」

  「那就这么决定了,我明儿个去收帐。」柳九九拍拍手,「我现在便去收拾东西,土豆,你去雇一辆牛车、一辆马车,你跟大黑坐牛车,我跟糯米坐马车。」

  土豆望着柳九九,一脸的委屈,敢情他的地位就跟大黑一样吗?

  柳九九走后,糯米抬腿踢了土豆一脚,「你忘记老爷临终前的话了吗?怎么可以同意小姐去京城?!」

  土豆「哎哟」一声,揉着大腿解释道:「小姐说得没错,都过去了那么多年,就算她站在仇人面前,对方也未必认得出她。再者,京城地灵人杰,说不定能找到好大夫治好小姐的病,刚才小姐被割了脖子还自言自语念叨‘排骨大哥’,你难道就不觉得小姐这病越来越严重了?小姐的病耽搁不得,得赶紧找个大夫来治。」

  这么一说,糯米也觉得在理,连忙点头说:「是,治小姐的病要紧。」

  烈日灼烤着巍峨皇宫,各宫各殿忙碌的太监宫女无一不是大汗淋漓。京城气候干燥,比起柳州城更为炎热。

  慈元宫四周临水,三交六椀菱花窗对外敞开,窗外小溪涓涓,绿柳成荫,较之其他宫殿更凉爽些。年逾五十的薄太后躺在贵妃榻上,单手扶着额头,双眼半阖,贵妃榻两侧站着两名宫女,各执一扇,为她搧风消暑。

  太后最近因为皇帝的事操碎了心,历代皇帝哪个不是当太子时便有了子嗣,即便没有,登基之后面对着后宫三千佳丽,总要临幸几个、宠爱几个,还怕没有儿子抱吗?现在倒好,后宫佳丽个个姿色出众,周凌恒硬是瞧也不瞧一眼。历任帝王不是没有养男宠的先例,可她这儿子也没见他养什么小白脸,他这不爱女不爱男的,到底是有什么毛病?

  最近她又听说,周凌恒时常一个人坐在殿内自言自语,今儿个晌午还在殿内发了场脾气,将一张实木桌一掌拍碎了,即便是铁打的手掌也禁不住他这般拍打啊!

  难不成是今日天气过于闷热,以致他心情烦闷?

  周凌恒听闻太后身体抱恙,忙从乾极殿赶往慈元宫来探望。他刚一踏进慈元宫正殿,一阵凉意便扑面而来,窗外还飘进一抹青翠的柳枝儿,翠青的绿色同凉爽的空气混合,让原本燥热烦闷的周凌恒顿时舒坦了不少。

  太后见皇帝走进来,赶紧让宫女扶她起来。

  周凌恒见状,上前扶着她,关切问道:「母后身体可好些了?」

  「也没什么大病。」太后拍了拍他的手背,直接切入主题,「恒儿,最近宫中进了一位美人,能歌善舞,温柔端庄,你……要不要去看看?」

  周凌恒想了一下,「哦」了一声淡淡道:「母后说的可是那位李美人?」

  「是是是,正是,你都记住她姓什么了?」太后眼睛放光,这是儿子头一次能记住后宫佳丽的姓氏。

  周凌恒冷哼一声,嘀咕道:「李美人与众不同,朕想忘记都难。」那位李美人膘肥体壮,长得就跟猪八戒似的,那能叫美人?母猪差不多吧!

  我的母后,您当真是病得不轻啊。

  太后也来了兴致,拍着他的手背说道:「这李美人是我亲自挑进宫的,是个讨喜的姑娘。说起来,我都好几个月没见过她了。依云,去,将李美人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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