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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否认,温从芳是个漂亮的姑娘,只可惜她的性子毁了上天给她的好相貌,纵使出身富贵,但门当户对的人家熟知她性子可看不上她,愿意上门攀亲的都是看中温家的财富。

  为了她的亲事,温夫人没有少烦恼过,就盼着闺女收敛些,给自己留些好名声,但可惜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几口不见,就成了孟当家。”温从芳打量着孟若荷,“果然好本事。”

  “托温小姐的福,就如你所见,生意挺好。”孟若荷让孙氏到一旁坐下,示意要上前来的陆掌柜去忙,这里由她来招呼就好。“温小姐自己铺子不光顾跑来清荷,荷丫实在受宠若惊,看来我们清荷的首饰就是好,才能引得温小姐上门。”

  温从芳根本不是看上她铺子里的东西!话说原本打造首饰的工匠因她之前退了首饰,心生不满,不再供货给温家,后来清荷开张,这一来一往之间,温家铺子的生意一落千丈,但偏偏她爹也没办法,谁叫这几年钱来得太容易,把一切都视为理所当然,如今自己手里没人,也只能坐困愁城。

  在府里被指责多了,她心里不满,就想找孟若荷解气,这一切都是因为她的缘故,却没料到要见她一面也不容易,今日好不容易遇着,面对自己存心的讽刺,孟若荷却一副巧笑倩兮的样子,让她也没法子当众借题发挥。

  “狐媚子的手段果然了得。”

  孟若荷的眼底闪过一抹厉光,“荷丫不懂温小姐的意思。”

  “靠着手段得到二当家的青睐,得到这一切,这声狐媚子你自然当之无愧。”

  “我原还想不明白,所谓我与二当家有私情的传言闹得满城风雨是何故,原来是因为温小姐。”

  温从芳一哼,“别给我扣这么大的帽子,我也不过是听到传言罢了。”

  “既只是传言,就不该再外传。人言可畏,流言止于智者,但如今看来,温小姐不是个聪明人,才会跟着人云亦云。”

  这身后传来、带着贬抑的话语令温从芳一恼,转过身斥道:“什么人轮得到你来插嘴本小姐的——”

  厉文殊一身雪白的狐裘,冷着眼对上温从芳的双眸。

  “大夫人。”温从芳自然认得这位朱府当家主母,在厉文殊面前,她的气势明显一消。孟若荷有些意外厉文殊会到来,只觉得温从芳今日算是出门没看黄历,该是倒霉了。

  “日前昱儿在锦绣山庄落湖,庆幸的是孟当家出手相救,昱儿才得以平安无事,不论是对昱儿或朱家来说,救命之恩就是如天般的恩情,就算是要我全部身家我都愿意,更别提一间小小的清荷。”

  关于朱景昱落湖的事,众人是有听闻,却没料到救人的是孟若荷。

  温从芳的表情沉了下来,在厉文殊严厉的目光底下,有些胆怯。

  厉文殊轻“哼”了一声,“做生意本就各凭本事,温家不思振作,反而让你一个无知小辈来寻晦气,合该是破败的时候。你的兄长是个有才情之人,明年春闱原该有个好成绩,但如今看来……”

  厉文殊的话声隐去,但足以令温从芳吓出一身冷汗,“大夫人,是从芳失礼不懂事,日后定当谨言慎行。”

  “既知不懂事,”厉文殊伸出手,轻拍了拍温从芳的肩,感觉掌心底下的抖动,她微扬起嘴角,“以后就好好修身养性,先修口德吧!”

  “是。”

  原本助温从行登上金榜也不是不可,但如今看来,不单不能帮,反而还得压他一头,不然让温家在朝堂之上有人,几年之后就算朱家根基稳固,也难保不会被人算计,惹上麻烦。

  “若是无事就走吧!日后别再让我听到这些闲言碎语,令人不悦。”

  看着温从芳吓白一张脸,几乎落荒而逃,孟若荷实在打心底佩服厉文殊,明明只是简简单单几句话,就让这个刁蛮小姐知难而退,真不知自己到何时才能有这样的气势?

  “多亏了大夫人,温小姐才会这么轻易的离去。”

  厉文殊浅浅一笑,“她虽不聪明,但也不至于赌上整个温家。今天之后,你的耳根子算是能清净些,只不过若真要一劳永逸,你就得让自己够强悍,不过外头关于你的传言也传不了太久了,等你与东方成亲之后,这些人就会知道自己的可笑。”

  厉文殊看中了支金步摇,让陆掌柜拿过来细看,用金线绕成开启的扇面上镶着红宝,垂坠上是一只栩栩如生飞舞的蝶,“这是你的手笔?”

  “大夫人好眼力。”孟若荷回道。

  “眼力再好也比不上东方,明明是我家昱儿先看上了你,怎么最后却被他给抢了?”

  孟若荷闻言失笑,“大夫人说笑了。”

  厉文殊让陆掌柜包起来,“这支金步摇我要了,就当东方的谢礼。今日是他让我走一趟,总不能让我空手而归。”

  孟若荷惊得双眼微瞠了下,“怎么——”

  “温家小姐来了好几日,东方早就知情,今日是特地让我找个机会来帮你一把,所以我要这份礼可一点都不为过。”厉文殊不客气的又挑了对蝴蝶耳坠。“我夫君年前是赶不问来,但我也得将自己装扮得美美的,至少让自个儿看着心情愉快才成。”

  孟若荷看得出厉文殊轻快语气下的淡淡愁思,厉文殊和朱大当家这对青梅竹马的感情真不知让人如何形容,从在娘胎里就定下的亲事,厉家老爷更在朱家家主亡故后,亲手教导朱家两位当家,让他们有今日能独当一面的能耐,真要说起来,朱大当家与厉文殊也算是患难之中走过来的夫妻。

  “等日后,若东方先生同意,就由我随着商船去猛族,如此一来大当家也不用与你分隔两地如此之久了。”

  听到孟若荷的话,厉文殊先是微惊,最后忍不住笑出来,“这一来一往也得花上快一年的时间,东方不会舍得的。”

  走陆路快马加鞭从猛族到京城最快大概几个月,但运送的东西有限,用商船则无须在意矿石大小、重量,所以这么多年以来,总是走水路运送,且一路上可以在各地做买卖,互通有无,只是如此一来,要花的时间更长了。

  “若他不舍,就让他随我一起。”

  “这倒是可行,只是这几年……还是从长计议的好。”

  孟若荷不解的看着她。

  厉文殊没有多言,拍了拍她的手后,转身招呼着一旁的孙氏,让她过来跟自己一起瞧瞧,未来女婿是东方文宇,丈母娘多挑点喜欢的首饰,想来他这个做女婿的也不会小气。

  ***

  孟若荷在除夕前两日离开京城回到家里,想着既然要吃团圆饭,便找了穆翰来家里,穆翰的娘亲死了之后,他一直是孤家寡人一个,反正已经打算要将他与孙氏的亲事给办了,孟若荷就不管这么多的规矩,人多一起吃饭,年节也热闹些。

  却没料到除了穆翰来了外,还带了个大概五、六岁的女娃,听了孙氏解释才知道,不知是哪对狠心的父母,该是家里不好过,竟把女儿带到山里丢了,也不想想这天寒地冻的,孩子怎么活得下来,庆幸穆翰正好上山去看设下的陷阱,这才发现这个被冻得浑身青紫的孩子,赶紧将人带回来。

  孟若荷几乎第一眼看到这个小女娃就很喜欢,虽然长得瘦小,见到生人也有点胆怯,但是笑起来很可爱,看到她,意外的让孟若荷回想起前肚小时候孤独无依的过往,触及她心头最柔软的一面。

  这个孩子不会说话,也不认得字,只能比手划脚的表达自己的意思,可惜孟若荷看不懂,不过跟孩子相处几天的穆翰和孙氏倒是已经摸索出了方法,所以相处起来没有问题。

  “总不好娃儿、娃儿的一直叫着,”孩子玩累了,直接就睡在孟若荷的怀里,她更是喜欢得紧,“先给她取个小名,就叫她甜甜,因为她笑起来甜,也希望她以后的日子都是甜的。”

  “这个名字好。”穆翰马上赞成道:“过去的苦日子没了,将来的日子就甜了。”

  “只可惜这孩子不会说话,也不知爹娘是谁?”孙氏一叹,“我请了庄里的田大夫瞧过了,也该是因为这原因,所以才会被丢弃吧!”

  孟若荷抱着甜甜,低头看她已经睡着却依然皱着眉头的小脸,“不如娘和阿牛叔成亲后,收养这个女娃不就成了。”

  孙氏也是有这个打算,只是——“她不会说话,你不介意?”

  “娘,我怎么会介意?”孟若荷一笑,“不过是不会说话罢了,放心吧!有娘和阿牛叔,再加上我这个才貌双全的姊姊在,总不会让她被人欺负。”

  孙氏闻言忍不住笑了出来,“你这脸皮——怎么有人夸自己才貌双全,也不怕人笑话。”

  “是事实怎么会怕人笑话?”孟若荷转头看着一旁的洛晨,“阿牛叔和我娘收养这孩子的事,就劳烦你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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