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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待狩夜回答,忧歌幻唇一笑,眼中却未淬入半点真诚笑意,径自接续道:「我没有后悔过,无论是哪

  一个。我只是有些累了……你一向很清楚,将死之前,我总是特别疲倦,或许,这具身体也快不行了。」

  「你看起来不像疲倦。」

  「不然像什么?」忧歌神情懒懒的,眉峰未挑。

  「像失去了心爱玩具的孩子。」

  孩子尚能以号啕大哭,来表达心境,而忧歌只是静静地,任殿外雨水肆虐,全无止歇之势。

  兴许,连他自己也不知晓,如何能止住雨势。

  忧歌微微低笑:「心爱玩具……狩夜叔你真的是一直拿我当孩子看,也是,这几世,是你一手将我带大,在你眼中,我永远是个孩子,若说我当生的决定,拖了谁,你最有资格抱怨。」

  「我没觉得是拖累。」况且忧歌带着每一世记忆轮回,打小就懂事,根本不需要他费心看顾。

  「……也许狩夜叔你说的对,我像失去了心爱玩具的孩子,一时之间,有些耍脾气了,再过一阵子,我就能忘记那玩具在我身旁时的快乐,不需要太久,我一定会忘,只不过是玩具,打发打发无聊时间而已,不代表任何意义,说什么心爱的,言过了。」忧歌托着额,浅笑地合上眼,说得恁般轻巧、怎般无谓。

  只是因为新奇,他才觉得有趣,才会想牢握在手中……实际上,她没有那么重要、没有那么非得不可、没有那么割舍不下。

  忧歌如此告诉自己,反复地,重申地,如若不然,胸臆那股失落,挥之不去。

  不可否认,他曾经,兴起了拥有她的念头。

  想过,就这样把她留在魔境,留在自己身边,神族的她,可以一直驻足于他的轮回中,伴他殒世归来。

  可是他需要一具躯壳,由母体孕育全新的、并且拥有他神魔混血的躯壳,而这母体命运,除死之外,再无第二条路……

  他从来不是心慈之辈,对于即将成为自己「母亲」的女子,未曾怜悯同情,他能为魔境牺牲,凭什么她们不行?

  成为魔后的代价,他从不隐瞒她们,也允诺,尽可能满足她们活着时的种种要求。

  若她们誓死不从,行,就让他看看,她们所谓的「誓死」,能做到什么程度。

  长久以来,真正誓死不从的,没有半个。

  然而,他绝不奢望那个人是开喜,但也更不希望,她亲眼目睹,他为了魔境生存,去拥抱另一个女人。

  那时,他说出「魔后我非娶不可」,她眼眸里的光采,瞬间,尽数消失。

  他更害怕,墨羽或是任何一个成为母体人选的女子,出手伤她,而他,无法优先选择扞护她。

  她倒卧血泊,娇小身子躺在狼藉碎晶间,失去双腮粉嫩气色、失去惯笑容,甚至,几乎要失去生命。

  那一幕,像至极可怕的梦魔,深刻镂骨。

  走了也好,再多拖她一个人下水,共陷于魔境无止境的循环,着实没有必要。

  他可以不要她的陪伴,独自承受下一个千万年,一点都不困难,以往不也如此走过来了吗?

  她只要好好的,他便也就好。

  在她那个美丽世界中,尽情欢笑吧,切莫辜负喜神之名。

  而他,在他的这个世界,慢慢凋萎,一如往常。

  喜神何许人物也?

  司掌普天之下大大小小欣喜,凡走过,带来笑容、带来欢乐。

  而她,同样能从人们散发出来的悦喜中,获取充沛神力。

  与其恹恹躺床养病,不如凡间走一遭,东街吸一些喜泽,西街取一点欢快,有助于她身心健康。

  第九章 凡游(2)

  这一走,她的足迹,遍布凡城百来座,以人间的飞快岁月算来,竟已过了数月。

  凡间真是好地方,凡人相当容易餍足,有时一班杂技团演出,他们也能看得眉开眼笑,整条街道的人群全往这儿围观,个个心情愉悦,无形的粉色善泽,漫满大街。

  开喜亦加入其中,自告奋勇上场,豪迈朝木靶前一站,头顶一颗橘,任由蒙眼的杂技师傅连射十柄飞刀,而仍然无所畏惧,满脸笑嘻嘻。

  围观群众看了替她着急,生怕杂技师傅一失手,这花儿般漂亮的小姑娘,珍贵小命便给收走了。

  飞刺穿木靶的声音,透着劲道,咚咚地撞击旁观者胸口,每个人屏气凝神瞅着,胆小些的老弱妇孺,甚至捂眼不敢看。

  一柄射偏的刀匕,削过她笑容飞扬的颊畦,堂堂喜神,面不改色,媲美真汉子。

  当完了靶人,博得杂技师傅连声赞赏,并悄声问她,是否意愿加入杂技团,供吃供住天天现领薪酬……

  她当然摇头拒绝,仅拿走了刚才顶在头上的橘子,充当战利品。

  群众如雷掌声下,她又领着跟屁虫破财崽子,一路闲晃下去。

  「喜姨,你方才好勇敢!那柄刀上险些要射向你脑袋瓜子了!」

  以仙术染成黑毛的破财,打扮与一般凡间小童相仿,偏生还是比凡童长得精致可爱、讨喜欢,沿长街逛下来,不知骗取多少摆摊大婶阿伯的馈赠,这摊请你吃块饼、那摊请你喝糖水……

  破财笑甜嘴更甜,一口一个谢谢,就连隔壁两摊,为了抢递包子给他,都快打起来了。

  「不是险些,那杂技师傅功力不行,换成凡人,刚就活生生上演一场命案现场。」开喜剥着被刀匕扎了个破洞的橘,一办一办慢慢吃,酸甜适中,橘子气味浓郁,好滋味完全不输给仙界。

  若非她见苗头不对,暗里小小施术,让刀匕一偏,刷过脸腮,杂技师傅眼下八成被扭送官府了。

  他真该万幸,今日遇上她喜神天尊,逢凶化吉,祖上有积德。

  「喜姨,我想吃那个。」破财双眼大亮,眼珠子覆了层仙法,呈现暗褐色泽,却覆不住崽子闪闪发亮的璀璨,望向小贩手中如红宝石般的糖葫芦。

  「吃吃吃,想吃什么,喜姨都买给你吃。」她今日忒好商量,比宠溺娃儿的爹娘还更超过一些。

  「喜姨最好了!」破财狗腿得相当适时。

  「喜姨心好嘛,哈哈。」她揉揉破财的黑猫,赞扬崽子嘴甜,再从钱囊里掏出几枚铜钱,递给他,破财开开心心去买了一大把糖葫芦回来。

  有鉴于破财双手拿满食物,两人决定,先往城畔小河边挪去,边赏河景,边解决双手累赘,全塞进肚子里,腾出手才有余力继续买东西吃东西买东西吃东西……

  今日,天清气朗,掌晴天尊尽职上工,湛然天幕一片水色透蓝,半朵飞云也无,眼界很是开阔。

  河畔青柳摇摇,水面上,摆舟人懒懒划桨,叫卖一篓篓新鲜鱼虾。

  小舟曳过,水花飞溅,拖引长长一串水波,经日芒映耀,点点银亮,比拟天际银儿亦不逊色。

  两人挑了桥侧草地坐下,破财啾啾吮着糖葫芦,吃得不亦乐乎。

  她手里也有一串,却是有一口没一口地舔。

  总觉得这玩意儿颜色好漂亮,红灼灼的,舍不得太快吃完。

  「狩夜的眼睛,也是这种颜色耶。」破财吃得满嘴糖渍,伸出小舌舔唇一圈,边道。

  「难怪我感觉颜色眼熟,对,是眼珠子……那对叔侄的眼——」她顿时打住,猛甩一下头。

  早告诉自己,魔境种种,全要抛诸脑后,想都别去想,什么叔,她不认识。

  她使劲咬糖葫芦,被裹在冰脆糖衣底下的山里红,酸得五官扭皱成一团。

  这些时日,破财鲜少看见她脸上出现笑容以外的表情,他被逗得直发笑,学起她的神色,又说:「明明一点都不酸!」

  「你从头到尾只舔外层糖衣,你试试山里红咬一口,保证酸到你牙软!」尤其她这粒又太酸!

  「喜姨刚才的脸好好笑。」破财很欠教训地继续哈哈。

  开喜板扳指,准备也让他的脸变得「好好笑」,身后却先传来一阵孩子号啕大哭。

  回过头瞧,发现原来是一对小兄弟,弟弟因为摔一跤,手上木头玩具摔个四分五裂。

  那是一只机关犬,四肢及头尾皆可动,做得相当精巧。

  正因为太精巧,关节零件特别细腻,禁不起重重一摔。

  「我的来福,呜呜鸣……来福……」替心爱玩具取了名儿,代表孩子很是珍视,这一摔,碎的不只是玩具,而死孩子的心。

  「摔成这样没救了,回去拜托娘再给你买一只。」哥如此安慰道,显然成效不彰,弟弟泪水依旧豆大流淌。

  处于难以理性沟通的年纪,弟弟近乎任性,强人所难地说:「我不要其它只,我要来福呜呜呜……我只要我的来福!哥哥修!哥哥,修来福!」机关犬直往哥哥面前递。

  「你哭也没用呀,哥哥做不到的事,就是做不到嘛——」

  「来福——」弟弟听见「做不到」三字,已觉此生无望一般,天崩地裂,加倍使劲哭号:「哥哥帮我修、修来福——」

  「我、我哪会修呀……」哥哥也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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