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虽如此,他还是立下家规,一餐只能选一种甜食吃,一次只能吃一份。
会有这条规定,也没别的原因,就是一文钱逼死一名英雄汉而已。
他穷,他很穷,他非常穷。
然后他家那个原本一份三十元糖糕就能打发的宠物,自从打开了舌尖味蕾之甜点的奇幻之旅后,挑的食物愈来愈高档精致、价钱也愈来愈昂贵,他的荷包一天一天在消瘦。
毕竟他目前的身分是失业人士,眼下的存款虽然勉强能撑一阵子,但还是要开源节流,他毫不怀疑哪天若连泡面都买不起时,他家宠物会现实地弃他而去。
他已经看透这残酷的人生了。
苏绣刚开始还有一点看他的脸色,但现在是完全踩熟地盘,知道他就是个软柿子,直接伸手一指:「我要吃那个。」
奴才就得认命地乖乖给她买回来。
现在经过巷子前的那条街,他都得快步走过,万一稍稍慢了点,又让她瞄到西点坊有新货上架,她就黏住脚跟不肯走了。
他怀疑若不买给她,她可能会贴在冷藏柜前,跟那块新蛋糕深情凝望到地老天荒,那太丢脸了。
说到钱,不得不连带再讲一下房租这件事。
在他问起缴房租的相关事宜时,她说:「不用缴。」
「为什么不用缴?」孙旖旎看起来可不像那种会收容流浪动物的善心人士。
「是她自己叫我过来住,帮她安家镇宅,我在这里,脏东西不敢来。」
他想起孙旖旎那句意味深远的「吉祥物」。
「安家镇宅……怎么听起来,有点像门前的石狮子?」
「那你听过石狮子占了地,要缴房租给屋主吗?」
「……」好像是这个道理。
于是,他就很心安理得地假装忘记,无耻地当作没有房租这件事,省下这笔开销给他们当伙食费。
一直到很久以后,他才知道,绮情街44巷原是聚阴之地,是这一带人尽皆知、出了名的鬼巷,原先住在这里的人,轻则家运不顺,重则倾家荡产,54号甚至还是上过社会新闻灭门血案的凶宅……
这些八字不够重、镇不住煞的前屋主们,一个个的搬走了,接着孙旖旎一间一间将它们买了下来,再然后,就是他现在看到的这样,新居民一一入住,每一个看起来都很奇怪,但也每一个都不是坏人。
他们只是想安安稳稳过日子,只不过刚好有些异于常人的特殊之处而已,就像他——一个八字硬的七绝命,煞气重得飞天遁地,带赛自己也带赛别人。
这样的地方,适合他们居住。
然而这样的地方,同样也容易招来一些不好的东西。
所以孙旖旎请来苏绣。
也因为苏绣在这里,那些带凶带煞的阴诡邪物、妖魔鬼怪,全都不敢靠近,虽然偶尔也会有几只迷路的鬼魂晃进来,祂们很无害,就权当开放观光了。
不过最初的顾庸之并不知道,只知道她很不喜欢睡觉,从搬来这里至今,他从来没有一晚看她安安分分躺在床上睡觉过。
她最常做的,就是窝在院前那棵古朴的大树上,那棵树很高,比绮情街的屋子还要高,她总是坐在最高的枝桠上,晃荡着双腿,黑色的裙摆与夜色融为一体,飘飘然随风轻曳。
那一刻的她,看起来既空灵,又缥缈,带着高不可攀的傲然,让他不禁联想到某些只存在于神话之中、古老而神秘的上古神灵……
神灵?他想起今天晚上,因为没吃到芋泥奶冻卷而嘟着嘴生闷气,不想跟他讲话的傲娇小女孩,脑海中的奇幻想像,立刻如泡沫般啵啵啵——尽数破灭。
反正睡不着,他站在二楼阳台,双肘搁在半墙上,很有聊天的兴致,仰头问:「半夜不睡觉,坐那里干么?」
苏绣闻声,侧首睨他。「吹风。」
「那么高,不怕跌啊?」
「不怕。」
他猜,她应该是某种飞禽类,只有鸟,才喜欢栖高枝。
「你可以飞很高?」
她点头。「嗯,很高、很高。」伸手指向天际。「到那里。」
九重天之巅。
她飞过最高的地方,别人飞不到。
「我喜欢高,可以吹风,可以看见很多别人看不到的东西。」
就算身处绮情街,也是这方圆十里最高的地方。
「那一天,你就是坐在那里,看见我的?」看见他,狼狈又凄惨地倒在暗巷。
她点头。「嗯。」
是什么吸引她前往?他觉得自己当时的状况,可能连狗经过,都懒得嗅一嗅鼻子。
话到了嘴边,又觉得答案好像不是那么重要,同情心也好、好奇心也好、捡屍癖也好、甚至单纯的乱枪打鸟也好,反正结论就是她来了。
他很高兴她来了。
「谢谢你选了我。但就算如此,我还是要说——你晚上偷吃了一块起司蛋糕,别以为我不知道。下不为例!」
苏绣立刻假装没听到,转头望向远方。
顾庸之扬唇,无奈地浅笑,无声低喃:傻鸟。
就算知道有人会忍不住偷吃,还是会有个傻饲主默默在冰箱里储备粮食让人吃。
说好一餐只能吃一块就是一块,至于偷吃的——嗯,反正他严正声明过自己的原则了。
伸出的指掌,微微抚过老树蔓至阳台边缘的枝叶,动物百科里没有,总有植物百科,脑子是个好东西,他很庆幸他有。
不过,这些枝微末节的,一点都不重要,对他们的生活毫无影响,他依然要每天翻看银行存摺发愁、依然得庸庸碌碌为五斗米折腰。
现实到不能再现实的人生。
他深吸一口气,迎着晚风,闭上眼。
整个城市彷佛睡着了,安静得可以听见夜半情人私语间的呢喃情话。
夜凉如水,万籁俱寂,傻人傻鸟,相互为伴,岁月静好。
第二章 我们很穷(1)
又是风和日丽的一天,苏绣出门蹓躂去了,顾庸之吩咐她别玩太晚,回来记得带罐酱油。然后把买酱油的钱放进小巧的绣荷包,挂在她脖子上——这让他觉得自己好像在小狗身上挂篮子,差遣宠物去替饲主跑腿买东买西的坏主人。
可这不能怪他,他已经算很有良心了,还特地去淘宝找了这款古典而不失美观的花鸟绣荷包来配她这身造型,谁教她衣服全身上下居然找不到一个口袋,这设计一点都不科学!而且根据之前的经验,他家这只完全没有金钱观,前一秒给她零用钱,下一秒就不知扔哪儿去了,有够不食人间烟火,视钱财如粪土!
有监于此,把钱挂在脖子上最安全,除非她有本事把自己的脑袋也弄丢。
尽管在饲主眼中的评价已经严重走钟,但苏绣对外的形象,还是非常冷艳高贵的,就算是皮惯了的孙旖旎,背地里称她吉祥物,在她面前还是会喊上一声「九姑娘」,不至于过度的笑闹无状。
黑,本身就是一种冷然而神秘的颜色,而她独特的气质,天生便自带令人无法亲近的冷然与矜傲,穿搭风格走着始终如一的后现代古典风,长及脚踝的束腰黑裙,以暗金丝线纹出若隐若现、不知名的图腾纹样,凛然而不可侵。
她很美,是那种玉雕的古典美人,柳眉凤眼,清艳明媚,绝丽无双。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冰山美人再冰,总归还是美人,所以历年来遇到的追求者(她是统一通称为好色之徒)不会是少数。
这让她很烦、很烦、很烦。
踩着啪嗒啪嗒的步伐回到家,闷坐在一边不讲话。
目前待业中,正在浏览网上人力银行的顾庸之,本以为她会野到吃饭时间才出现,没想到回来得这么早,分神瞥了她一眼。
「怎么了?」
平日走路猫步似的,轻巧无声,会故意踩踏出声音来,要嘛就是引人注意,再不然就是心情真的很不好,拿地板出气。
某人抱着酱油罐,提出异议。「为什么不能打?」
就算生气,也记得要买酱油回家。
顾庸之瞬间了然。「又被骚扰了?」
上一次他们在等公车时被路人搭讪,她耐性很不好地给人家一记过肩摔,肋骨当场断了两根。
而他已经很穷了,还得赔人家医药费。
「人家只是来问路的而已。」事后,他这样告诉她。
「不是问路!」她皱眉。
这他当然相信,灵敏的动物可以精准判读对方的意图,可是在人类的文明世界中,只要没有付诸行动都是无罪的。
在他的定义里,那叫搭讪,可是在她的定义里,叫作调戏。
针对这点,他们做了一点小沟通,苏绣被他再三告诫,只要对方没有太出格的言行,她不能动手,他们真的没钱赔了。
她有点不服气,但终究还是同意了。
不能动手让她心情很不好!
那个人还摸了她的头发,夸她发质漂亮。
摸头发算不算出格的言行?她第一时间判断不出来,所以有忍住没出手,只是拍掉对方的手,抽出发簪,想把那股子讨厌的气息弄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