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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页

 

  ……什么?阿曜帮忙带?

  指望他,还不如指望陈国公呢,他现在可是兵部尚书,眼下没有仗可以打,他还得不时到京畿军队里面帮忙训练……

  对了,现在掌管京畿大营的是宋易禾,他已经从情伤里走出来,娶了一个妻子、生两个小孩,一男一女。他与妻子之间虽没有刻骨铭心的爱情,却有着平淡夫妻的幸福。

  在皇后和岳云芃死后,欧阳曜把欧阳羲接回京城,揭露当年狸猫换太子,将真皇子偷出宫门,为皇帝保住一丝血脉的过程。

  父子重逢,自然是感慨万千,欧阳羲也因此正名为岳云羲。

  而皇帝的身体虽然在喝下许多“陆大师施法水”后,健壮许多,却再也没有生下过任何皇子龙孙。

  予菲道:“皇上此生只有三子命,再多的?没啦!”

  这话让皇帝对后宫淡了心思,没天天往女人身上使力,精气神更好上几分。

  欧阳曜亲自负责岳云羲的武功养成,两兄弟天天见面,感情比旁人更好,岳云羲也经常溜出宫往陈国公府跑。

  理由不光是他热爱嫂嫂,还因为他也热爱另一对、常往陈国公府跑的双胞胎姊妹花。

  欧阳羲说:“我说话算话,等我当皇帝,就立你们当长公主。”

  予念满心欢喜地应了,大喊一声。“羲哥哥!”

  予心却眉目发愁,半天不说话。

  欧阳羲追问,她犹豫片刻后回答。“我不想当长公主,我想做你的妻子。”

  然后欧阳羲笑开怀,笑得像偷吃到鱼的猫,一把抱住予心的腰说:“行,我就让予心当我的皇后。”

  天呐,才几岁就会私订终生了?予菲想着,她没说错吧,小屁孩是很难搞的。

  陆青考过童试、乡试、会试、殿试成了二甲进士,有岳云羲和欧阳曜两个强大的后台在,他被留在京城当个小官。

  官不大,但他胜在苦干实干,几年下来也做出一番成绩。

  然而,谁都没想到到他会和欧阳夫人……呃、不对,是翠吟姑姑……也不对……总之,陆青竟然和张翠吟看对眼,成了亲,不久后还生下第一个儿子和一对双胞胎儿子。

  陆家一下子多出三个儿子,姥姥可开心啦,成天含颐弄孙,身子越来越健壮。

  而予菲的事业在王叔王婶的努力下蒸蒸日上,养殖场越开越大,养的鸡鸭鹅加海鲜,足够提供周家上下几百个酒铺饭馆所需。

  予菲没把养殖场迁到京城,但每年都会回一趟老家,开蚌取珠、植珠核,并留下足够的灵泉。

  予菲的金色珍珠让周逸夫顺利当上周家家主,这些年呼风唤雨的,都快成为大岳首富。

  日子顺顺当当的过,予菲活得心满意足,只是,苦恼啊,早知道就不要看、不要想,更不要算,一切顺其自然才不会闹心,偏偏好奇害死猫,她替欧阳曜狠狠地卜了一次卦、算了一回命。

  “孙媳妇,你说真的,阿曜命中真的有七个儿子?”陈国公满目兴奋,控制不住。

  她叹气、点头,意思是她的肚子还得起伏三回,重点是……怎么生都生不出闺女,厚……

  “好媳妇,你实在太贤慧,阿曜能娶你进门,是陈家最大的福分。”

  她再叹口气,拍拍陈国公的肩膀。“祖父,咱们可不可以打个商量?”

  “什么打商量?这个家,你说了算。”

  “真的吗?那我可不可弄点药给阿曜吞吞?要不、我生孩子很累的。”

  她用的是商量的口吻,可陈国公听完后却立刻凋萎,他、他、他……想要七个曾孙啊,七个曾孙很好、七个曾孙很妙,他以后出门想要七个曾孙列队,让所有人都知道他的命有多好。

  “生孩子确实很累,要不、咱们去把颜家姑娘娶进来,剩下的三个让她来生,你觉得……”

  她没觉得怎样,但陈国公却突然感到毛骨悚然、汗毛一根根竖起,转头,果然孙子正在院子门口瞪他。

  陈国公干笑两声,连忙抱起两个小的、招呼两个大的,扬声道:“走走走,去曾祖父房里,我有芝麻糖。”

  转眼,院子里的小屁孩走得一个不剩。

  欧阳曜走到予菲身边,一个公主抱将她抱起来。

  她勾住他的脖子,媚声道:“做啥啊,白日宣淫吗?”

  “我宣淫,从来不管黑夜或白日。”

  突地,她放声大笑,这话说得真实诚。

  确实啊,要不,她能一胎接一胎,下崽子堪比下蛋?

  他把她抱进房里,从怀中掏出几张银票。

  予菲算了算,有五千六百两。

  “这是林家给的红包,我送两千四百两到善堂,今年那些孩子的冬衣有着落了。”还是老习惯,予菲用从祖师爷爷身上学来的本事赚钱都得送出三成。

  “瞧我这尽心尽力的,也不知道有没有人感激我。”

  “都给你立长生牌位了,还不够感激?”

  “这样啊……这样倒是可以。”她嘻嘻一笑。

  “旁人都感激了,那你要怎么感激我?”

  她装模作样地长叹一声,道:“我感激的方式就这么一千零一式,你不腻吗?”

  欧阳曜笑开,一张俊脸更俊、一双俊眼更俊,在她眼里,他全身上下就没有一处不俊的。

  “不腻,喜欢得紧。”说着,他覆上她的唇,在她身上汲取自己要的幸福泉源。

  幸福可以很简单,也可以很复杂,而她愿意为他简单、为他复杂。

  她常想啊,只要两个人能够齐心齐力走下去,那么再大的风雨也困不住他们的爱情。反手圈住他的腰际,她在他唇舌间问:“我有没有说过,我爱你?”

  他在她唇间回答。“有。”

  “好,那我要说第三千次,阿曜,我爱你。”

  他只需要一次就能牢记她爱他,但他愿意听上三千次、三万次,听得自己胸口那颗心渐渐融化……

  ——全书完

  后记 不愿松手的好书

  突然发现,又是十二月了。

  好像才刚刚办完台北书展,然后一晃眼,又来到年尾。

  回顾二零一九年,这大概是我人生中玩最多的一年。

  我很早就进入婚姻,大部分的时间都用在丈夫、孩子和工作上面,对于青春那段,除了辛苦之外,我没有太多的记忆。然后孩子长大、责任放下,我想……也许我该为自己做一点事情。

  因此这一年,我过得有点疯狂,到处玩、到处跑,体验了许多人生的第一次,开心吗?

  应该是吧!能够和朋友说说笑笑、跑跑玩玩,讲一些言不及义的废话却笑得肚子痛,是很愉快的经验。

  然而在这之前,我其实有点宅。

  一本书、一壶水,再加上很多零食点心,就会让我有满满的幸福感。

  也许是玩得太座昏,一个大胆的念头突然在脑海萦绕,如果……就此退休呢?

  我的性格有点冲动,这么想着、就做了,把电脑束之高阁。

  第一天,很轻松,东晃晃、西玩玩,觉得人生很美妙;第二天,带着自在的笑容,在床上躺一整天,除了家事之外啥事都不干;第三天,我想复制第二天的经验,却发现躺得太多,全身酸痛。

  在颓废的生活过完一周后,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过完两周,有点忧郁、有点哀愁,突然觉得自己的存在失去价值。

  就在进入第三周的开头……我投降了,搬出电脑写下几千个字,积在胸腹间的那口气畅通了。

  唉,我该怎么说?我是天生劳碌命,还是过度热爱工作?

  来谈谈这本小说吧,这次的设定是我以前没尝试过的,我的女主角会看相、会道术。

  为此我查了不少资料,然后读着读着,越读越觉得很有意思,原来人的五官上面存在那么多的讯息。

  为什么有的人长得不美,却让人感觉舒服?为什么有人漂亮,却让人觉得有距离?

  我第一次同意,二十岁以前不美丽可以怪父母亲,二十岁后不美丽就得怪自己,因为气质是在日常生活中慢慢、慢慢累积的。

  腹有诗书气自华,这句话常常从身边的朋友得到印证,我发现常看书的女子总带着一股婉约的美,而男子比旁人更笃定自信,他们谈吐有物,与他们交谈会感到契合、愉快,他们不需要靠很大的声量或奇怪的举止来引起注意,几句话或是一个微笑就能吸引身旁的人想要靠近。

  年纪大了,越来越希望自己是一本让人打开就不愿松手的好书,而不是一本有着华丽封面或明星照片的杂志。

  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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