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确定?”她大方给他一次反悔的机会。
他迟疑了一下,下定决心地道:“反正我这条命是捡回来的。”
老天爷既然没让他当场死亡,那就赌一把吧!
顾喜儿露出神秘的笑容,“好,你等着接招吧。”
第二章 爹是女儿控(1)
“啊——”
滋滋声不断,有股肉焦味弥漫在屋内。
“忍着,不要干扰我,我也很辛苦。”早知道救人这么累,她就不自告奋勇了,直接用药浴治他个一年半载。
男色误人,男色误人呀!她这颜控的毛病再不改,迟早有一天会把自己坑死。
“这……这是什么,为何又麻又刺……”牧司默感觉一股充满着麻刺感的气流流过筋脉,将他被堵塞的穴道冲开,刺入每一寸皮肉。
双眼被一块黑布蒙住,他什么也看不见,只知道有一只细嫩的手搭在他腕上,而后有一股细细的热流涌入,一开始是刺痛的麻,叫人不自觉的想甩开,但忍住不动后,身体便能慢慢接受,而后感到些许舒爽感,越刺痛越舒服,被毒性覆盖的穴道一点一点化开,浓毒转淡,有一些甚至化为无形。
毒素正在减轻。
他的身体他自个最清楚,这样的“通脉”来回三次,他原先消失的功力已回来三成,能自由行动,除了伤口还无法完全癒合外,他看起来和没受过伤一样。
“别问,我不会告诉你。”这是她的秘密。
其实顾喜儿是不好意思说出口,她正在做的事属于实验性质,尝试着用雷电清除体内的毒素,以电击方式缩小以古代医术无法摘取的肿瘤。
根据她的研究,她自带的雷电能力是可以治病的,但对风寒、咳嗽、哮喘之类的病无效。
这功能有点像手术房的电烧刀,能将身体里多余的息肉或肿块切除,或是脏器有破洞时用烧灼法使其不再流血。
最重要的是电流控制,过多或太少都不行,得适量放电才能达到疗效,否则会适得其反。
“……我的毒要多久才能完全清除?”他等不及要回去收拾残局了。
“你以为我容易吗?消耗自身的体力和你一身的毒拚搏,我很吃亏你知不知道。”顾喜儿没好气地道。
她真的觉得亏大了,痛痛快快打一道雷还比较轻松,反倒是要让细雷如丝般窜动困难多了,稍有不慎,轻者全身筋脉毁于一旦,被雷电烧成灰,终生瘫痪,重者活活电死,再无生机。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对此她也是小心翼翼,战战兢兢,不然万一不小心失手,一条人命就没有了。
她不敢一下子施放太多电流,谨慎为上,宁可多做几回也不要操之过急,多累积一些经验把手练顺了,以后遇到类似的事情便可以从容不迫,将上苍赋予的能力用在救人上,行善积德。
“我可以娶你。”他说得很僵硬,脸皮绷得很紧,像是被推出午门斩首的死刑犯,面临大刀砍下的瞬间。
顾喜儿先是一怔,而后露齿一笑。“我要的是心甘情愿,而非咬着后槽牙的不甘心,你看你的表情多苦啊,活像被逼到悬崖边的老鼠,不想往下跳却又非跳不可。”
“我不能让你的名声有损。”毕竟他们有过肌肤之亲。
男女有别,她的手碰触到他,身为男子他本该负起责任,给她应有的名分,更何况她还救了他,他不能陷她于流言中,受到各方攻讦,背负污名。
顾喜儿真想放声大笑,这家伙太可爱了,居然还有为人设想的心,可她不能笑,只能憋住,以免岔气。“放心,在我们马嵬村没人敢说一句闲话,我爹是里正。”
在小老百姓眼中,县官不如现管,里正在村里几乎就是官老爷,是崇高无比的大人物,奉承都来不及哪来的二话。
“里正很大吗?”牧司默为百姓的无知感到可悲,他身边的亲卫可是六品官,比七品县令还高两级。
顾喜儿理所当然地道:“当然大,你有看到谁敢对我爹大小声吗?对没读过什么书的乡下人而言,我爹就是他们的天。”
去县衙不易,多少委屈和冤屈只能默默吞忍,可是里正一站出来便能为人排解纠纷,化开仇恨,令兄弟和睦,妯娌不生口角,父护子、子孝亲,一家和乐。
县官管修桥铺路、兵防县务等大事,里正管家长里短、鸡羊猪狗这等小事,谁和百姓走得近显而易见。
“你很崇拜你爹?”牧司默看得出来,她一谈到父亲,那眼中像是缀满星子,多到要满出来一般,闪闪发光。
“难道你不崇拜你爹?”她很喜欢原主的爹,对女儿只有娇宠,从不说一句重话,是真的把女儿当作掌上明珠。
她上一世的父亲只看重成绩,不是满分便是不及格,拿不到第一名与废物无异,还总说他们家的孩子只能独占鳌头,不能落于人后,所以她从小就被逼着念书,被逼着考试,被逼着上不喜欢的科系,做一个听话的傀儡,她和父母的交流是一张张的成绩单,他们看见的不是她这个人,而是分数。
当无国界医生那几年是她最快乐的日子,因为不会有人在她耳边念着这么做不对,那样做不对,要怎么做才对,企图控制她的思想,把她改造成完美的医用机器人。
牧司默一顿,眼里流露出对父兄的思念和愧疚。“我也一样,家父在我心中是不可取代的。”
然而他却因为年少荒唐,连父兄最后一面也见不着,再相见竟是两坏黄土,身为儿子、弟弟,却未摔盆送终,这是他一辈子的遗憾。
“所以说大家都相同,自家老爹是神仙一般的存在,我说的对吧,爹?”
看见门口一抹藏青色衣角,顾喜儿机灵的将手拿开,不让人看见她治病的手法,嘴甜的先糊弄住最宠她的爹。
“淘气,爹要真成了神仙可就不食人间烟火,等着塑成泥像摆在庙里供着呢!”
一名神采奕奕,穿着体面的中年男子,腰上系着一块云朵形状的飘花绿玉佩,言行得体的推门而入。
顾里正看向女儿的神情充满慈爱和宠溺,一副有女万事足的模样,巴不得把这世间最好的东西给了她,让她不愁吃不愁穿,万事无忧,永保童真笑颜。
接着他眼神一转,落在牧司默身上的目光可就没那么客气了,多了审视的锐利以及保护女儿而生的敌意。
他对家里多了一个陌生人并未感到不快,他防备的是这名男子长相太出众了,不会是一般人家出身,必然背负着他们高攀不上的家世。
女儿不小了,该是为她择婿的时候,顾里正知晓自家女儿心气高,对于结婚对象颇有要求,村里的小伙子见识少,眼界不高,日后走不出这十里八乡,在品性和学识上根本配不上她。
因此她两位舅舅决定往当官的门户挑人,最少也要是书香人家,家境宽裕,养仆蓄婢,嫁过去不是少奶奶便是当家主母的身分,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让人伺候着,家中没有纳妾的习惯,为人如竹般品性高洁,最重要的是不能嫁得太远,就在眼皮子底下盯着,以免哪天受了委屈找不到娘家为其出头。
顾里正的女儿控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要是可以,他想替女儿招上门女婿,日后将里正之位传给女婿,加上有儿子们看着,他才觉得安心,百年后不用为心头肉担忧,担心她日子过得不好。
可是世事哪能尽如人意,不是他想怎样就能怎样,故而时时刻刻提防着,不让外乡客有机可乘。
而眼前一身伤的锦衣男子正是他防范的对象,以他多吃了几年米的阅历来看,此人绝非池中之物,光看他无形中流露出的凌厉气势,便可知他非一般人。
虽然不清楚这人的来历,只猜测其出身不凡,可手上肯定沾过人命,为数还不少,那浑身的煞气冲天,隐隐有血腥之气。
“爹,不许取笑我,不然我不理你喔!”顾喜儿跺了跺脚,摆出小女儿家的娇态,对着亲爹撒娇。
“哎呀!不能不理爹,你可是爹的心肝肉,一日不见就想得慌。”顾里正话中有话,但这暗示不是说给女儿听,而是告诫某人不要有非分之想,伤好了就走。
“爹,你今天没事做吗?”顾喜儿挑眉。
不用去巡巡田地,看看今年的庄稼,为三村村民调解调解一下小打小闹?
听到女儿明着赶人,顾里正有女儿胳膊肘向外拐的心酸。“这位公子,你的伤好得差不多了吧?”
他没法告诉女儿外面的男人全是狼,吃人从不嘴软,只能心里发酸的将矛头对向外人,一点也不掩饰他对外来者的不喜,希望他识趣点自己离开。
只是不等牧司默启唇告辞,胳膊肘往外拐的顾喜儿就先一步留人,还略带不快的瞪了亲爹一眼。“爹,我的病人我说了算,我没说他好全之前他就好不了,你别老拦着我给人治病,我学医多年,总要让我有练手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