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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言 穿越之后怎么活?

  以前曾经看过有人讨论过如果穿越了会怎么做,大家发言踊跃,而我看了一秒想的就是去死一死。

  卫生环境、医疗饮食,还有语言,是一定要面对的难题,再者还有身分差异,穿越了绝大机会是平民,万一是奴隶就是等死的命,至于成为高官显贵甚至皇家子弟,根本要是气运之子吧,这我想都不敢想。

  寄秋新书《南境之后》的女主角穿成亲王之女、皇家郡主,就是气运之子,她大可享受父母宠爱,嚣张跋扈任意妄为的过一生,但她没有——她很清楚在幸福的表象之下潜藏着怎样的危机。

  无论穿成什么身分,每个人都有要承担的责任,甚至或许穿成金字塔顶端的人群,承受的压力又比寻常人还要多。

  封建时代里,皇权的威胁无所不在。

  女主角是嚣张,可她的嚣张背后是因为她文武双全,绝对能扛起藩地重任,而她锻链出这样的能耐,是为了替父母分担重任,是出自于爱。

  女主角是反抗皇权,拒绝赐婚,可这是因为她看出了皇上疑心病过重,单纯的退让只会让他得寸进尺,她不愿意自己和家人继续委屈,赔上一生。

  她的坚毅和用心,让她能够走得比愚蠢自私的太子还要远。

  在看女主角大杀四方、大呼爽快之时,我也看见了她对于自己羽翼下众人的爱,更看见男主角和她父王那身后的爱情以及亲情。

  冷冷的寒冬里,最适合来一本这样爽快愉悦的故事!

  第一章 救下美少年(1)

  哒哒哒……

  是马蹄声,由远而近,数骑。

  接着是马车声,或者说马拉车较为妥当,一匹看似歪脖子的棕色老马拉着一辆两轮的小拖车,上面坐着个放荡不羁的疯和尚。

  他脚上一双露趾草鞋,穿着灰扑扑僧衣,乍看之下不怎么起眼,就是一个和尚,年纪嘛,当真看不出来,介于三十到五十岁之间,眉宇清秀带煞气。

  最重要的他不吃斋念佛,对菩萨颇为不敬,右手提着一坛酒,左手是啃了一半的烧鸡,神色惬意的哼着花街柳巷盛行的十八摸,一脚横跨车辕上,快乐似神仙。

  不过他也不是这行人的首领,只是个比牛马高一等的随从,在他面前身披丁香色绣凤凰展翅图样披风,骑马走在前的女子才是他该供着的菩萨,她一句话就能要了他的老命。

  「和尚,你可不可以别吃了,太难看了,一路上就看你吃个没完,活似饿死鬼一般。」在穿着丁香色披风女子身旁,侍女打扮的小姑娘忍不住开口,她看起来约十五、六岁的样子,身着红色劲装,有着武功底子。

  「素太久了,不吃补不回来,小夭月,你不觉得和尚我瘦了很多吗?全身皮包骨,缺少油水。」一副骨头架子,连他自己都瞧不起自己,身子轻得风一吹就飘走了。

  其实他挺有肉的,就是离他的标准差了些,君子不重则不威,他朝弥勒佛看齐。

  「不许叫我小夭月,从你口中一喊都像青楼里的小桃红,还有,你分明长膘了,把你脱光了往猪舍里一扔,哪分得清是人还是猪,宰了剔肉也上百斤。」那一身横肉着实可耻,就没见到瘦的。

  「啧啧啧!还调戏起和尚,是人是猪还不是得喂食,有劳小夭月了,和尚就靠你吃喝了。」大言不惭的和尚啃起鸡脖子,那牙口好得连鸡骨头都能嚼碎,不见吐骨。

  「想得美,自个儿找食。」夭月啐了一口。

  「和尚化缘,阿弥陀佛,施主施舍三口活命饭。」他双手合掌,做出佛门弟子的虔诚样。

  「我呸,你吃的是饭吗?给你一头老虎都能啃得只剩下皮。」他胡吃海吃,什么都吃,唯一不吃青菜豆腐。

  「那你打头老虎让和尚大饱口福,我估计还能吞下半头鹿。」他拍拍微凸的肚皮,表示海纳百川,再多也不嫌弃。

  「不要脸的和尚,你的脸皮也太厚了……」夭月都想打和尚了,被他气得不轻。

  「好了、好了,你们闹够了没,打出岭南一路上斗嘴斗到现在,也不怕吵了郡主。」一名黑衣男子冷峻沉目。

  十二龙铁卫之首龙一开口,其他两人讪然闭嘴,一个继续喝酒,一个横目瞪和尚。

  另一名男子一张脸像泡在水里的千年老木,阴沉沉,硬邦邦,从他脸上看不到任何表情,无七情六欲,他冷然道:「看天边的云有点沉了,八成快下雨了,要么淋雨赶路,天黑前看能不能找到借宿的民家,否则就紮营吧!」乌云从东边飘了过来,黑鸦鸦的一片,一旦下雨,雨势不小。

  「你让我淋雨?」丁香色披风的女子终于开口,绵软的女声像乳燕娇啼。

  冷面男子神色依然未变,「这是不得不的考量,请郡主体谅。」他能力有限,没法弄出一间遮风蔽雨的屋子。

  艳如牡丹的女子一扬弯弯柳眉,「风沐功,你看本郡主是个能吃苦耐劳的人吗?若让本郡主受了风寒,你十颗脑袋也不够我父王砍,他这人脾气暴戾。」

  说自己亲爹暴戾真的好吗?这闺女是亲的吧!不是前世的仇人?众人为岭南王默哀。

  轩辕胜天是当今皇上唯一同母所出的兄弟,亦是当代令人闻风丧胆的战神,战马所到之处,敌人掷了武器跪地求饶,战功彪炳,攻无不克,一把红缨枪能连挑敌军十七名将领。

  当年他与皇上还是默默无闻的两名皇子,一文一武,不受重视的掩在太子和三皇子的光芒之下,先帝有十七子,他们是最不受注目的,被人当垫脚石踩在脚底下。

  谁知有一日异军突起,当有能力争位的皇子自相残杀、两败俱伤时,被人以为只能当个小郡王的两皇子忽地展露峥嵘,一个善于谋略、运筹帷幄、收拢大半朝臣;一个精于排阵带兵、能征善战、赢得军民之心。

  两兄弟在无敌手的情况下,兄长轩辕赢天登基为登,弟弟轩辕胜天为一字并肩王。

  不过手足再亲也怕「功高震主」,在帮助皇上夺位并顺利成为一国之主后,为免日后兄弟互生猜忌,祸起萧墙,轩辕胜天花了数年时间为皇上平乱,稳固他匆忙坐上的皇位,而后请辞一字并肩王的封号,自请至当时最兵荒马乱、蛮夷林立的岭南镇守,为天子守国门。

  那时他是皇上最信重的人,也不曾有一丝疑心,对他自愿带着妻小前往蛮荒,皇上是既不舍又愤怒,认为亲弟弟怎么可以不信任自己,轩辕胜天不该去蛮人的地方受苦,他这个当兄长的还能容得下一位超品亲王。

  但轩辕胜天执意前往,还和皇上彻夜长谈,和他分析了日后朝廷的走向,然而皇家兄弟似乎谈崩了,皇上还是不太高兴亲弟弟的离京,觉得弟弟对他不够信任,心有不快,故而两人长达七年未再联系,被封为岭南王的轩辕胜天似被流放,京中众人也不敢再提起他的名讳,怕犯了忌讳。

  事实上轩辕胜天的做法是对的。虽然两兄弟表面看似不和,可实际上打断骨头连着筋的兄弟情依然深厚,并未生嫌隙,然而日渐成长的皇子们有了异动,各有各的母家支持,开始暗地争夺龙椅,轩辕胜天当年如果没走,必然要卷入风波,届时兄弟反目不是不可能。

  而轩辕胜天在岭南也没有外人看来的凄惨,花了十几年功夫经营,岭南可说是他坚实的地盘,他在此处备受敬重爱戴。

  「郡主,出门在外不比在王府,一切从简,下官离成神还有一段距离,望请郡主海涵。」风沐功面不改色地把她的话堵回去。

  「得了,你这块木头还能说笑,真不容易,饶了你吧!我怕把你逼急了连本朝律典都搬出来背给本郡主听。好了,下马,安营紮寨。」轩辕青痕翻过马背,身形优美。

  轩辕青痕封号为南岭郡主,简单而粗暴,一听便知是何人,当初皇上想封的是琳琅郡主,可轩辕胜天一口回绝了,他说他是杀人无数的武夫,女儿用不上太文诌诌的封号,听得懂的就好。

  「是。」

  众人一见郡主下了马也纷纷从马上落地,找了个背风的空旷地开始砍草、搭帐篷,在方圆两尺内洒下防蚊虫、蛇鼠的药粉,砍下树木枝干当桌椅,又在头顶撑起一个能够遮雨的棚子,等等用饭烤火都在此处。

  有些人入林子寻找猎物、摘果子和野菜,有些人则去附近拾柴,准备升火,以免有不明人士靠近,危及主子,云层越来越低了,似有大雨倾盆之势。

  「烤烤火,不要受冻了。」火一升起,风沐功便让出靠火的位置,调整火势的大小。

  「颇有贤夫良父的架势,风沐功,你不嫁人真是可惜了。」轩辕青痕遗憾的咂咂嘴。

  「噗!」

  「噗哧!」

  嫁人?他那昂然身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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