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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不熟啊!衣向华偏着头,「要不我叫你锦琛?」

  他的名字被她这么一叫,软糯中带着甜美,挠得他心头痒痒的。可她就站在那里,纯净清澈,像沐浴在月光中的精灵,让他好像渴望什么却又不敢亵渎,京里对他思慕的女孩儿也不少,却没有一个能给他这种感觉。

  「随……随便你。」他觉得自己在心里胡乱遐想,不禁有丝难堪,但眼光却无法由她身上抽离。

  嘴上说随便她又不许她叫锦公子,这人可真别扭。衣向华觉得有些好笑,抬头看他,却见他目光深邃直盯着自己,那幽深的眼眸像能将她吸进去似的,让她有瞬间的窒息,心跳都不稳了。

  怎么了呢?她轻拍自己的脸,好半晌才平静下来,说起自己的来意。

  「锦琛,其实……我知道我们之间有婚约。」

  锦琛上一瞬还沉浸在某种暧昧的情愫中不能自拔,下一瞬马上被她这话给吓得什么绮念全消。「你知道?你爹明明说……」

  「我爹也不晓得我已经知道了。」衣向华解释着,「我娘在怀着弟弟的时候,曾经告诉我这件事,还把我爹骂了一顿。之后她难产过世,也就没有再能与我爹提。」

  「所以你是要说……」锦琛有种不好的预感。

  「你来南方之前,应该是抱着解除婚约的决心来的吧?」衣向华定定地望着他,那双澄净的黑眸像将他的内心看透了。「你是安陆侯世子,未来注定要大富大贵的,要你娶一个乡下女孩也是难为你了,你肯定觉得乡下女孩行事粗鄙、丑陋不文,带出去有损你安陆侯世子的面子,对不对?」

  锦琛很想否认,但他来之前真是那么想的,一时竟说不出话。

  「我虽然觉得自己没有那么差,但也不想随意被人看轻呢。」

  衣向华说起这话来依旧不疾不徐,一丝火气也没有,可他就是觉得她在生气。

  「如果你真想解除婚约,那就解除吧。」

  「不!」锦琛慌了,但又说不出自己为什么改变心意,只得随便找了个借口。

  「你……如果我解除婚约,对你名声有碍!」

  衣向华淡然一笑。「除了我们两家,这婚约谁知道呢?解除了也没什么大碍。何况名声于我为何物?一直以来我也没有攀附权贵的心思,只要在这乡下有一间屋,一亩田,让我照顾好爹和弟弟,我便一无所求了。」

  原来她是这么想的……锦琛当下没了话,他突然觉得现在这个结果,也没有比他解除婚约要好多少。

  「我不解除婚约。」他突然沉声道。

  「为什么?」衣向华不解,睁大眼问了。

  「……」锦琛不知如何回答,只是低着头,语气更是不好地道:「反正我不解除婚约,你不要再问了!」

  说完他转头便走,脚步急匆匆的,像后头有鬼在撵他似的。明明月黑风高,他走的方向却不是回屋,而是冲向了后院。

  衣向华看着他的背影,末了突然噗嗤一笑,突然转头朝着池塘里的睡莲说道:「喂!你们说他为什么要跑啊?」

  睡莲明明阖着,被她这么一说,居然微微地张开了花瓣,在夜风中摇曳。

  盯着睡莲好半晌,衣向华竟是突然睁了睁眼,像是有些惊讶,又向锦琛离去的方向多看了一眼,最后抱着半信半疑的心思,扭头往另一个方向回了自己房间。

  待两个小年轻走了,屋里的衣云深才默默地阖上了窗扉,接着幽幽一叹。

  第三章 失控的读书人(1)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锦琛已在衣家待了一年多,年节因不能回京还赌过气,转眼春去夏走,又是一个新的秋天。

  衣家院里的一株丹桂开满白色小花,暗香浮动,衣向华便让锦琛去摇了树干,落下花瓣做桂花糕。一旁的小小葵花田里,花也是开了又谢,葵花子全被衣向华采了下来,炒了一盘五香瓜子,众人吃得上瘾,连衣云深去书院教书时都要带上一些。

  如今的锦琛渐渐习惯这里的生活,懂得收敛脾气,因为这里没人吃他那一套,不愿吃苦就得饿肚子,所以他也学会了不用婢女服侍也能自己洗衣烧水、劈柴挑水才有饭吃。

  平素他除了跟着衣云深学习书本上的知识及经验,便是让衣向华领着种菜打猎编竹子摘花,剩余的时间就与衣向淳斗斗嘴,或与红杏抢抢食物。

  他发现,现在的日子过得比在京中快活太多,也丰富太多,他几乎忘却了京中的繁华,喜欢眼前的务实。而他身形变黑变高也变壮,由原本的白嫩小生养出了些威武刚毅之气。

  若是锦晟看到了现在的他,必会欣慰自己把儿子送来的决定。

  这一日衣云深没带他去书院,衣向华便让他换上粗布衣服,扛着铁耙来到了田里,采收这一季的红薯。衣家只有这么一块旱田,距离小院约两刻钟路程,除了种些蔬菜,最多的就是红薯。

  当衣向华和锦琛有说有笑地来到了田间时,她原想下田,却被他一把拉住,自己扛着铁耙下了田里。

  「你说吧,怎么弄?」他横了她一眼,语气不怎么好,这丫头也不想想自己那双小手如此白嫩,还想下田,万一弄粗了怎么办?

  自从锦琛来了之后,粗重的工作再也没上过衣向华的身,她似乎也习惯了,便立在田埂上,笑吟吟地说道:「先翻开藤,看到土垄后对着垄的两侧挖,不要直接从根系挖下去,也不要太大力气,会挖断红薯的。」

  锦琛依言做了,果然顺利地挖出了不少红薯,衣向华将他挖出来的红薯割掉藤蔓,拍去泥沙归置在背篓里。

  虽是入秋了,天还是热得很,没一儿锦琛已满身大汗。

  「喝点水吧!」衣向华拿出装水的竹筒递给锦琛,她出门前还在里头加了点糖,喝下去清冽甘美,还带着竹子的香气,锦琛一下便喝了大半筒。

  两人才休息了这么一下,四周玩耍的孩童见到衣向华也围了过来,想来是与她相熟,吱吱喳喳的说得欢快。

  「衣姊姊在挖红薯吗?」其中一个绑着两条小辫子的小女孩说道。

  「衣姊姊,红薯长大了可以吃了吗?」这是其中最胖的孩子,衣向淳那体型在这孩子面前也只能算小巫见大巫。

  「衣姊姊我们来帮忙。」

  「我们帮你了,你就很快可以挖好!」

  十余个孩子你一言我一语,眼中流露着童真,让衣向华忍俊不禁。也是她每回田里收获什么东西,都会做些好吃的分给邻里的孩童,如今只要看到她在田里,几个孩子就会好奇地围过来,七手八脚的帮忙,期待收获时也能跟着吃一顿。

  衣向华做美食的好手艺,在这十里八乡也是出了名的。当然,不做给他们吃,孩子们也不会因此闹脾气,也就是他们乖巧才会让衣向华益发慷慨,看到他们就想到衣向淳那个小胖墩,对食物的垂涎几乎一模一样,忍不住就会多疼爱一点。

  「等会儿挖好,我做炸红薯给你们吃。」衣向华笑道。

  「好咧!」

  几名孩子高兴地又叫又跳,全窜到了田里,他们不像锦琛还有铁耙,直接徒手挖了起来,一只只像地鼠一样,挖得可快了。

  突然间,那个绑着小辫的女孩儿面露惊恐,看向衣向华身后说道:「衣……衣姊姊,我……我哥来了。」

  说完,她突然缩到了衣向华身后,小心翼翼地觑着由远而近走来的哥哥。

  锦琛自然也听到了这话,抬头望去便见到一个十七、八岁的青年,穿着长衫结文士髻,长得还看得过去,只是瘦得弱不禁风的模样,眼下还挂着两个黑眼圈,不知多久没睡了。

  锦琛知道这人是谁,却是低头继续挖红薯懒得理会,因为那家伙虽对衣向华有意,却根本比不上自己的万分之一。

  那青年叫林来顺,是附近林家的大儿子,有秀才功名。林家家主死得早,林太太膝下只有这双儿女,林来顺没有父亲教导,能靠自己考得功名,在镇上的风评自然不错。

  林来顺暗中心悦衣向华的事,这附近的孩童们几乎都知道,所以看着他过来,每个孩子们都吃吃笑起来,偷偷地看着他与衣向华。

  衣向华倒是坦然,扬起笑容问道:「顺哥好久不见,你怎么来了?」

  顺哥……锦琛随即停下了手上的工作,又望向他们两人。虽说那林来顺的尊容令他放心,但这句亲热的顺哥总让他心里不太舒服。

  光是听她的声音,林来顺的脸就微微涨红,腼腆地道:「我是来找妹妹回家的。那个……前三个月我留在县学里,为了来年乡试做准备,并不在镇上,才会好久不见了。」

  林来顺原是衣云深的学生,因为考秀才的成绩不错,便转往县学就读。

  其实衣云深的学生里,成绩比林来顺好的大有人在,即使考上秀才也没有离开书院,毕竟衣云深的学问太难得,比起县学不知好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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