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扮后的纪娥媚总是亮丽炫人,散发出成熟的风韵;不过那其实没几分真实性,她的迷糊与天真,加上拙劣的持家方式,认识她的人都知道她其实成熟不到那里去。但,这样的她,与英挺成熟、极富男人味的邵飞扬倒是很出色的一对,两人走入凯悦,就引来不少注目的眼光。甫回国的邵飞扬还未正式在媒体上曝光,而纪娥嵋极少涉足社交圈,基本上,是不会有人认得他们的。但他们身上炫人的风采,与出色的外表,教人开始猜测他们是那对名流夫妇,而不禁为之频频侧目不已。
“想不到那么久了,你还会记得我,并且居然还找得到我!”填饱肚子后,她开始有力气与他闲话家常,问出她一直疑惑着的问题。
他费了好大劲儿才找出她,在三年前委托征信社陆续收集有关她的资料。她二十五年来的生活,他全部了如指掌。其实是纪允恒给了他线索。没错,在美国时,他没见过纪允恒,可是纪允恒入“飞扬”后,他的弟弟邵平远注意到了,一看资料才知道他的母亲是纪娥媚,并且从未结婚。她骗了他二十五年,她根本没嫁人。于是,邵平远在他指示下开始收集她的资料,并且在两年前派纪允恒到美国。他一直在暗处看着纪允恒,评估着他,在他请调回国时,邵飞扬也决定该是面对一切的时候了。
他知道二十五年前她不惜放弃学业、不顾家人反对的生下了孩子,甚至被父母赶出家门。那个时代,未婚生子是件奇耻大辱,道德的压力、亲友的不耻,这么孤苦的环境她是如何熬过来的?但她挺过来了,没有被生活压垮,没有怨天尤人,她乐观的天性仍在,三分幸运加上七分才气,她有了今天的成就。孩子是谁的从来不是问题。出生日期假不了,他对她的了解假不了。
第三章
纪娥媚从来没有想到动手煮一顿简单的午餐会是那么困难的事!她向来对所谓的千金小姐不屑之至,想不到自己也是娇贵得可以!她不知道该拿这种情况怎么办?瓦斯已快用完,上头火苗由大火转为小火,在那边苟延残喘的燃烧着。她确定平底锅中已炒了十分钟的蛋炒饭还需要二十分钟的火候,米粒还是白色的,以前在外面吃好像全炒成酱油色才算完成。至于为什么它会散发出焦味,就令她万分纳闷了。另一边煮着玉米浓汤,蛋花一直跟着沸腾的水溢出锅外,她只好一直加水下去,现在已经倒了满满一锅了,可是汤却没有变浓。这样能吃吗?她饿扁了,而外面又太冷,她可不打算出去吹冷风,就为了一顿午饭——送瓦斯的怎么还没有来?
火快熄了。
电铃声宛如天籁的响起,从乌烟瘴气的厨房中奔出来,她连忙去开门,被灌入的冷风吹得直哆嗦。
“送瓦斯。”有些低沉又有些尖锐的声音在门外说着。
她看清是一个穿着高中制服的小男生,大概是变声期吧,声音才会怪怪的。天哪,他不冷吗?学生夹克实在单薄得可以,夹克内就只见一件卡其制服,戴着帽子看不清长相,衣服给瓦斯桶弄脏了。不过这男孩十分高大,一七五以上的身高,看来很强壮,才搬得动这瓦斯桶,要爬四楼呢!
“你没有叫瓦斯吗?”男孩不耐烦的问着,看着杆在门口一脸莫名的纪娥媚。
“有!有!”她忙让开。心中还在想他会不会冷的问题,是K中的制服,名校耶!但他们K中的冬天制服有待加强,御寒的程度实在令人怀疑。
“厨房失火了?”男孩大吼,放下瓦斯奔入厨房。
“呀!”她猛然想起她还在煮东西,怎么会有那么多黑烟呢?刚才怎么没有发现?她急急跟了进去。
“你在胡搅什么鬼东西!食物很多浪费不完吗?”男孩出口就是一阵大骂!
“我在煮饭,要吃的,看看你做的好事!”她大叫,指着炉上那盘精心照顾的蛋炒饭被水浸浮上来,一颗一颗焦黑得吓人!完了!这下子她还是得认命的出去吃。
“那有人炒饭不加油的?而且还不拿铲子翻动一下?你以为只要打一颗蛋,放一碗米就可以等吃了是不是?”男孩不敢置信的问她。天!这笨女人用米粒做蛋炒饭!
她的确是那么想。可是在他宛如看白痴的眼光下,她可不打算承认错误。“我——只是忘了!”老天!帽子下的他剑眉星目,长得可真是好看。
男孩显然当她是大笨蛋,不打算理她了。他将瓦斯扛进来,替她装好。这个时代没几个人用得起瓦斯,也没几个人有幸去糟蹋一颗宝贵的鸡蛋。男孩认为这种不知人间疾苦的千金小姐是生来浪费粮食的,他敢打赌她根本不知道饿肚子的滋味——一个很怪异、很不文雅的叫声从纪娥媚肚子中响出来。
男孩诧异的看向身后那个捧着肚子怒瞪他的女孩——一个相当漂亮的女孩。
他太清楚这种声音了——看来只有依赖那一锅混浊的蛋汤解饥了;她还是抵死不出门,早餐加中餐仅靠那锅不知能不能喝的汤——今天真是个悲惨的星期天!她开始怀念学校餐厅每天供应那一些食不知味的食物。人类最基本的欲望也只是充饥而已。她发誓,以后用餐时绝对不会再边吃边批评了。
“你要吃这东西?”男孩不敢置信的问她。那锅汤——不!那锅热水中的蛋花已经浮出流掉了,只剩一团蛋黄沉在锅底——即使鸡蛋是他这一类人一个月来难得吃一次的东西,属于山珍海味,可是他仍确定,打死他他也不吃这锅东西,即使里面有蛋黄也是一样。
“要你管!装好了就走啦!”想不到她纪娥媚也会有被怜悯的一天,更何况这是个年纪比她小的男孩子。
男孩其实也不大想理她啦!不过,为了避免让她再去浪费食物,他决定替她做一餐。看向半开的纱厨,里面还有两颗蛋,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佐料,那批一佐料全部没折封过。于是他拉高袖子,开始替她整顿午餐。方便的是她有电锅,裹面有白米饭。
纪娥媚实在想叫他走,可是看他那么俐落的炒炒弄弄,好像很有两下子,就吞着口水看着他把相同的材料做出香喷喷的味道。那锅热水给他倒去了一半,他又开火,打一颗蛋,加葱花,加玉米,沸腾时再用太白粉去勾芡,再入味素盐巴,浓汤就真正完成了。
“好了,我要走了。”男孩宣布。
“哦,哦!等一下。”她匆忙记起要拿钱给他。男孩已经站在门口了,冷冽的风吹得她寒冷得半死。在房中拿钱后,又临时起意抽出一条她刚编好自己要用来过冬的白蓝相间的围巾走出去。“来。”她交钱给他,顺手替他围上围巾。
“做什么?”男孩有些被吓到的问,呆呆地看着这条手工精致的围巾。
“送你呀!算是谢谢你拯救了我的胃。”她还替他打个结。
男孩有些犹豫,但寒冷的天气中,一点点温暖是很让人不舍的,而他的确很冷。最后,他撇了撇嘴角,扬起一道眉毛。“谢了!不过我要救的不是你的胃,而是那些可怜的食物。”说完,一路笑着出去。
纪娥媚重重甩上门,生着闷气。那小鬼可真会讽刺人。不过,她的气很快的消了。饭桌上传来的阵阵香气将她的三魂七魄全勾走了,迫不及待冲过去,开始狼吞虎咽了起来。
在这种经济情况刚有起色的社会情况中,纪娥媚知道自己非常幸运。她的父母都有很好的职业,父亲是在最新颖的事业——纺织业中工作,是某大厂的主任,月入上万。而母亲是银行职员,也是铁饭碗。两人的收入让一家五口子生活优裕,皆可以受高教育。她上大学北上,租屋而居,月租八佰元外,父母还给了她三仟元零用。而三仟元是一般上班族的月薪了。她读的是室内设计这一门新颖的科目,可是她花费不凶。以一碗阳春面只要三块钱来计算,她一个月的伙食用不到五佰元,置装买书之外,还可以存下两仟元的零用钱。
买一辆脚踏车代步本是她下一个目标。可是那种前面有一条横的脚踏车让女孩子骑实在不雅观,反正走到学校只有二十分钟,天天坐三轮车又太花钱了。可是存这么多钱不花相当可惜,寒暑假回去都要缴回父母手中充公。
从邮局领了这个月的生活费,就低头瑟缩的沿着石子路走。又一波寒流笼罩在台北市的上空。她穿了两件毛衣,一件大衣,戴毛线帽,足蹬皮靴,还是觉得寒风刺骨。她实在不相信书上所说的那句“台湾四季如春”的鬼话。不到十度的气温与北极有得拼了。再冷一点的话,老天恐怕就要下雪了。——咦,好像走错路了!她怎么来到垃圾场了?又好像不是垃圾场,一堆一堆小山高的纸箱、报纸与玻璃瓶,看来都像是有人整理。比较像是收购破铜烂铁的置放地。以前没走过这一条路,她有些好奇,一堆一堆小山似的东西后头,好像有间小屋,很克难的以木板、铁片钉成,至少这是有门的。门外,有两个身影正在搬三轮车上收购回来的报纸。是那个穿学生制服的男孩,熟悉的背影扯动她的心。是他吗?那个小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