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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不爱接收他的公司。搞不好明年他就有儿子了,别逼我再去啃那些书好不好?说好听是为我好,其实不过是他的面子问题而已。”林笑眉根本没有再念书的打算。
林如月从来不逼迫女儿做任何事——因为她知道女儿的爸爸会去做这种事;她没有驳斥女儿的懒,只说:
“记得过去他那边喔!不想念书就当面直接对他说。他人面广,说不定会答应你不必再升学,直接安排个人将你给嫁了,多省事!”
林笑眉立即苦了一张脸。
“这是威胁吗?”她一直知道母亲比父亲更高竿。
“或许。”林如月笑了出来,亲了下女儿嫩嫩的脸蛋后,出门到学校去了。
母亲一走,她再也没赖床的心情。跳下床用力拉开窗帘,亮晃晃的阳光争先恐后的向她这一小方天地报到,撒落一方水银似的晶亮。八月仲夏,热得运车子都调慢了步调,从三楼看下去,像是一只只垂死的哈巴狗在沙漠中步行三天三夜没喝一滴水似的落魄。扑面而来的风和着乌烟瘴气与热浪。这种鬼天气,她走出去了还有命吗?可是不出门又不行。搭公车忍受不了汗臭与狐臭,想来想去还是得认命的踩着她那一辆破铁马,劳动筋骨的花三十分钟努力踩到郊外去最是可行。
决定要出门,就不必再迟疑了。阳光只会越来越烈,如果她不想被太阳烤成太阳饼或人肉干,那么她最好趁现在立刻出发。
换上长袖T恤与牛仔裤,在玄关套上布鞋,她就立即下楼走了。
努力将脚踏车踩出城市喧嚣之外,迎面的是青山碧茵,与林立的一幢幢华宅,充份显示出主人的气派华丽,十足身份财势的表徵。
谁说青山绿水是人类共享的财富,没钱的还不是要乖乖的缩到城市一角,每天闻着乌烟废气,住着租赁而来的小蜗居;想见青山绿水,等着吧!哪有那种命?下辈子投胎到农村还能有些指望。
她老爸就是住在这一片好山好水之中,某幢华宅的主人。
老爸一生算来真是幸运无比。不仅在求学过程中一帆风顺,风光得意,毕业后又娶到了当年还在读书的校花。为事业奋斗时全无后顾之忧,因为他有一个贤慧能干的妻子。事业有成后与妻子离异,妻子也没敲他半分钱,虽然他后来执意以一层公寓与一笔财富做为补偿,但意义是不同的。自在风流了八年多,如今又得到一个如花美眷,并且是男人垂涎的大美人,要叫别人不妒恨他都难。
不觉的跳下脚踏车,漫步在绿茵之中,好久好久没有闻到如此清新的味道了。蓝天如此清朗,绿草在微风中摇摆不定,间或的虫鸣鸟啼更是一股惊喜的悸动。一时搁下了要去父亲那边的“正事”,她迷恋极了这一片宁静中的活跃,忍不住转了一个方向,往一处小山坡走去。小山坡的尽头是一片木麻黄树林,正频频向她吹送着清凉。找了一片林荫,她呈大字形直直倒在草地上,看着蓝天,数着白色的云朵,彷佛伸手就可以抓下一片。她稚气的展开双臂,自己笑自己起来了。闭上眼用全身感官聆听大自然为她吹奏的音乐,她觉得自己的心变成蝴蝶,随着韵律摆动飞舞,身体飘飘然地,浮游于旷野穹苍间。
一场突如其来的滂沱雷雨,下得林笑眉没命的抱头鼠窜。顾不得心爱的单车任大雨欺凌,当务之急就是找个密实的林荫下躲雨。哎!才觉得大片木麻黄美观飘逸,却没一点实用之处。这天气也真是奇怪!前一刻还蓝天白云清朗可见,先不管她小睡了多久,这后来瞬间变天、乌云密布就太没天理了。不到两分钟的光景,她的衣服从外湿到内,从头湿到脚;从水中浮起的水鬼大抵是这副德行吧!
穿过木麻黄树林,她终于看到一幢木屋,像是希望的光环闪动在那里,自然没多想的冲了过去。可以肯定这是一间度假小木屋,很有美国西部那种拓荒味道的建筑。离另一边的华宅很远,颇有孤傲与遗世独立的味道,架式上有些反叛意味的睥睨。
她冲上台阶,停在走廊才得以喘口气。将黏在脸上的头发拨到脑后去,双手抱住有些冷的身体,开始四下打量这幢木屋的门面——占地下大,顶多三十坪左右,但她想,屋子的主人一定比另一边华宅的拥有人还富有些。试想,谁有这种闲情逸致在这个住宅区黄金地段买下地,只为了建一幢不适合居家的小木屋,就为了偶尔来此小住,清心寡欲一番?既然这种地段都可以糟蹋来建小木屋,那么拥有人的主屋一定是在市区之内了,当然不会是公寓,一定是华丽宅邸。市区内的土地只能用天价来说明了。或者在阳明山?天母?内湖?
林笑眉甩了甩头,拉回自己的思绪,屋主是谁根本不必她浪费脑力去想,反正她又不认识。现在如果她不想办法先弄干自己,恐怕就要大病一场了。在八月半感冒恐怕会笑掉人家大牙。于是她开始考虑要不要破门而入,当个不速之客——当然不是小偷,她对屋内的陈设品可不感兴趣,更没有顺手牵羊的打算。
依她想,小屋内“理所当然”不应该有人。但在破窗而入之前,她认为还是要礼貌的敲一下门以示尊重。于是她右手紧握成拳,敲了三声等待动静,打算数到十就开始砸破窗户的玻璃。她会留下修补玻璃的费用——屋主应该会谅解她的苦衷。
可惜,才默念到四,门就被拉开了。
是一个头发也同样在滴着水的男人——正确一点的说,是一个似乎才刚从浴室走出来,头发还没擦干,只穿了一件长裤的半裸男人。有一七五以上的身高,不是很壮硕,却精瘦结实。没有胸毛,有着又挺又宽的肩膀,再来——这个男人是一个很贵气的英俊男人。当她从脚打量到头,才知道自己这样看人不怎么有礼貌,所以她看到男子一双漂亮黑眸中投射出不耐烦与嫌恶的眸光。他一定常常这样被人打量,而这种打量一定会使他感到自己是一只种马,正被人待价而沽——唉!可怜的男人。
“有事?”男子有一副适合唱歌的嗓子,清清亮亮的男中音,非常悦耳,也含着一种难以忽视的威严。
林笑眉看了下自己一身的狼狈,再看了一眼不会在短时间内停止落下的雨——意思再明显不过了,他怎么还要问呢?这人真奇怪!
“可不可以让我避一下雨?”她尽量不让眼光溜到他脸部以外的地方。天知道她第一次有机会看男人半裸的身子,可是好奇得半死呢!但是为了不让人家当她是女色狼看,她只好努力压下满脑子想研究的欲望了。
男子上下打量她许久;虽然不怎么高兴有人打扰,倒也没有见死不救的将她关在门外。他往后退了两步,道:
“进来吧!”
他已迳自先往屋内的沙发走去。
可是林笑眉在玄关处站定后,立即如临深渊的不敢再向前走一步。光是那一大片纯白的长毛地毯就让她吓得半死了。纯白的耶!见鬼了,用来给人踩的地毯竟然没脑筋的用这种颜色,她这满脚泥泞往上一踩不就完蛋了吗?卖了她都还不值这块长毛地毯值钱。这屋子的摆设足以让一个小偷致富!老实说,这屋子真是俗丽得可以——建了一座假壁炉,上头摆了纯白烛台,烛台上头是一副像是赵孟尝真迹的八骏图国画。每一个窗口都是雪纺纱窗帘,屋子中央摆着义大利真皮大沙发;沙发两侧有两个橱柜,一边放古董玉器,另一边放着洋酒与高脚杯。——唉,说好听一点是中西合壁,说实际一点是没半点品味,俗气得要命!林笑眉脱下鞋子,发现鞋子内的光脚丫也干净不到那里去,同样沾满了泥泞,却又找不到一双室内拖鞋可以穿。
“进来呀!”男子发现她的迟疑,有些不快的又叫了一声;十分不客气,像是正在施舍一个不识好歹的小乞丐的大善人似的嘴脸。
林笑眉于是不再犹豫的踩上了雪白的地毯。看到英俊男人突然明白了原因,继而有些心疼的眼光后,她垂下眼,拼命忍住笑,防止嘴巴笑咧得太夸张。雪白的地毯已印上好几个污黑的印子,无法挽回了。不过,这男人没有发怒大叫,倒让林笑眉有些诧异,并因他的好气度而感到有些心虚,自己是太顽皮了。
一块大毛巾罩上她的头,她急忙扯下,只见男子手上也有一条大毛巾正在擦干头发,一手还腾出来倒了两杯热可可。
这种气氛有丝亲切、又有些诡异——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感觉!她对着毛巾皱了下眉头,用力罩上头顶努力的擦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