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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钱,那也正是我要与你谈的。我个人目前是他私人的理财顾问,对于他“借”给你的五百万,基于慈善的理由,我也不好收你相同于银行的利息。这样吧,五百万的本金分三十年摊还,一个月给我一万四仟元,再加上利息四厘,统加起来每月交三万元就成了。来,这是我个人的帐户,请按时汇入我的户头中。”也不罗嗦,我将一本小册子交到她手中。

  “什——什么——”小女生显然吓得不轻。

  “谷——谷大哥他——他没说。”我想她已经开始感到悔不当初了。

  对嘛!如果她不去缠小谷,并且缠得地举白旗来向我求救,基本上她根本是平白赚到了五百万。可惜人心不足蛇吞象,这小女生得了财还不满足,巴望着再得到人。那真的是天理不容了,犯在我手上,只要攸关于钱财的事,我绝不会错放。钱钱钱!我生存于世的至高目标。

  “小妹妹,这是我个人的帐户,请你按时汇钱到我的户头中。还有,奉劝你,没事多找个工作赚钱,别净巴着男人四处跑,丢人哪。”

  小女生不理会我的揶揄,迳自沉浸在“帐单”的震惊中,喃喃自语:“我不相信,我不相信,我要去问谷大哥,你这个坏女人一定是在吓我,谷大哥不会这么做的。”念完,她即刻不分场合适当与否,奔向一票工作中的人群内,不知演起哪一出苦儿还债记去了。

  呵--还是好困。伸了伸懒腰,我调了姿势,准备补个眠,暂时没我的事了吧?我想。

  ※※※伯恩潘瑟夫,一个美国人,留着大胡子,在我看来是故作艺术家的落拓,实则邋遢到连流浪汉也要自叹弗如。

  我与他大抵上并无什么过节,只不过五年前曾经将他过肩摔摔到大街上而已。但那其实也不能怪我,他想与我的室友上床,有诚意一点应该花钱找间汽车旅馆去解决,而不是大剌剌的踏入我租赁的地方,要求我去大街游荡一夜再回来。啧!美国人。

  后来我为了杜绝后患,同时也是看不惯同胞随便与洋人上床的自侮轻浮,索性也将那妮子扫地出门。反正我负担得起租金,而那女人若有她宣称的受欢迎,那我大可不必担心她可能会宿在沟边发抖,总有她心爱的洋人会收留她。到底也是一种供需平衡互取所需。

  不过这潘瑟夫可真像一只蟑螂。在我大学的最后一年,有事没事过来我这边商学院乱晃,初时是说可怜我这平凡的东方女人没人追,所以心理变态,他老大决定“拯救我”;后来又说我故作姿态惹他注意,说黄种女人都来这一套,到最后还不是来者不拒,只要是男人就可以,黄种女人想要绿卡想疯了--可悲的白种人盲目且师出无名的优越感。

  以一个负债赤字高居世界前几名的国家而言,他们美国人实在嚣张得没道理又可恨。

  所以喽,我也就摔得他七晕八素而毫不羞愧,反正他被虐待得很快乐。

  与他的恶缘也终结在我回国之后,一切音讯全断。

  此刻能再有机会见到这么一双狂做的眼,可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想装作不认识都不行。

  真是没料到睡了一下子醒来会看到他的脸。

  “哈罗。”我懒懒的打招呼。

  “凡妮丝!真的是你!我从刚才就一直在猜--”

  “可见你的记忆力开始退化了。”我以英文回应,希望自己的英文没忘得太彻底。

  他伸手向我展现拥抱之姿,可惜不与洋人苟且是我东方大女人的原则,当然也就边闪人边骂入了:“少来这一套!你是美国派出来的播种大使呀!”

  “抱一下也不行?你伤了我的心。”他夸张大呼。

  “如果痛不欲生的话,欢迎从崖上跳下去。”只要想到这位洋人曾发表过歧视黄种女子的鬼论调,再怎么他乡遇故知,也激不起我认亲的热情。

  “菲凡,你们认识?”谷亮鸿不悦的走过来问着。

  “在美国见过的路人甲。”我打着大大的呵欠口“拍完了没呀?还说要载我去看云海呢,都快中午了,看个鬼。”肚子饿了。期待工作人员买回来的便当中有我的一份。

  “光线不对,暂时还无法结束。”谷亮鸿防贼似的挡在我与洋人之间。可能是认为他的情敌已经遍布全台湾,无力再负荷海外的可疑人等。“还有,我们堂堂中国人不要与他说英文。”事实上是因为他听不懂,又不想让这种不利于他的情况持续下去。

  懒得理这两个张三李四,我迎向阿成,由他手中接过一个便当,找了个地方蹲着吃了起来。

  一群工作人员围着潘瑟夫讨论进度问题;而另一边摆脱迷姊纠缠的谷亮鸿不准备让我清闲的又跟了过来。

  “你对柳思湖说了什么?她哭着问我是不是真的,我烦得不想回答,只叫她跟着你说的去做。喂,你不会逼她去当银鸡吧?”银鸡者,乃明星妓女也。

  “我哪有那么缺德。不过倘若她决定自甘堕落,我也无可奈何。”我猜那位小姑娘是不可能当银鸡的,毕竟她一心想飞上枝头当少奶奶。而这种身分除了必须有姣好面孔外,身家清白也是极明确的要件。为了屈屈数百万贡献出初夜(如果她还有的话),还不如将眼光放得更远,为着将来的金山银山而细细思量。

  “我觉得做了一件蠢事。男女之间不能有纯友谊吗?为什么我只要跟某一个女人说过话,第二天绝对又成了诽闻人物?别人乱说也就算了,偏偏那些女人也真的那么以为。真他妈的--”

  我拿鸡骨头往他口中塞去。

  “形象呀!大明星。”

  “反正我不爽啦!”

  “我在用餐时间听人发牢骚,你以为我会比你爽到哪里去?你再给我乱叫试试,当心我解你的佣人职务。”

  “我稀罕呀。”他小声驳斥,确是稀罕得很。

  以我绝不跟受过我恩惠的人往来的性子,如今我还能与他时常见上一面,他绝对可以因此而叩谢天恩。

  见我吃完便当内最后一粒米饭,他又开口:“你会离婚吧?”不死心的小笨蛋。

  “不知道。”

  “那你会再婚吗?”

  “不会。”我又不是疯了。除非世上有第二个朱棣亚,但就算有,我结过一次婚也很够了,再结作啥?

  “同居总可以吧?”好委曲求全的音调。

  “我又不喜欢上床。”我明白的拒绝。

  被我的直言吓了好半晌,那个在江湖上混过七、八年岁月的小痞子居然胀红了脸。好--好好笑!

  我大笑得乱没形象,更是大手一挥直拍他肩膀嘲笑他的害臊。

  “你是不是女人呀你!”他推开我拍打的手。

  “我是一个自由人。”我站起身,看向远处的闲云朵朵,轻淡的说着。执意自由的人,必然不会沉浸于情爱中去牵牵绊绊,当然--也就不会太深刻去意识到自己的性别。脱出感情一事,自由的灵魂,理应不会有性别的,是吧?而,没有了肉身的迟滞,灵魂的属性应该像云一般,来去无迹、潇洒不群吧?

  ※※※理想与现实毕竟有段差距,否则我这个以“云”自诩的人不会坐在启智学校的草皮上兀自长声叹气。自由人?把自己期许得太清高,忘了但凡身为人必然脱离不了的滞碍。

  想我杜菲凡平时也不是这么多愁善感的人,可是哪一个人心烦时不以千头万绪来庸人自扰?我在烦什么呢?还不是身旁突然跳出来的苍蝇蚊子。

  我从来不知道自己的行情居然那么好,那个美国沙猪潘瑟夫--咦?念起来好顺,可见果真适合他。那家伙宣布对我再见钟情,不在乎我是已婚的身分,决定用他在台湾少得可怜的时间来追我。不愧是美国人,真敢讲。我非常有诚意的与他“再见”以及“永不相见”,但至于“钟情”这档子事,那还是免了吧。

  不是我臭屁,本相虽然挑不出显眼的特色,但会因恩情而决定爱上我的人确实是不少。大可不必再多一只阿猫阿狗来锦上添花。我的虚荣心很充盈了。任何事的过与不及都是失衡。然而老天与我做对是作定了,在我上幼稚园那年早已有所认知。

  “下子彷佛全世界只剩下我一个女人似的,男人全巴了过来。呃——说“全”是有点牵强,简单地说,也不过是那两只苍蝇。我不得不想是否他们笃定我不会点头嫁他们,所以成天寻我开心,而不必怕负起娶我的责任。

  死小子谷亮鸿嚷了两三年,八成把要娶我的话当成口头禅嚷嚷,要是哪天我果真点头允了他,他不口吐白沫休克才怪。更别说那个死潘瑟夫了,几百年没见也敢随便泡妞,他想代表美国进行友好外交呀,在各地都交一个相好的来温存,他想得很美,不怕被打断狗腿就尽量试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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