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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近被吓得还不够吗?这人硬来穷搅和,多么地没天良呀!

  第七章

  “台北传情颂”花店。

  我蹲在一桶绿玫瑰前面,看着淡绿的色泽发呆;浑然忘了老板阿怪要求我剪叶去刺做苦工,以回报他收留钟昂住宿在这儿的恩情。

  当然我是可以带钟昂回我台北的小窝共宿啦,反正有房间。但基本上我不会傻到让对我有企图的男人步入我的地盘。谷亮鸿那傻小子之所以成了特例,是因为我看准了他的“恋慕”只是一种错觉。我与他之间哥儿们的情谊比男女之情超过更多。

  但钟昂不同。我从没这么深刻的感觉到男人对我有所图的氛围;朱棣亚没有,其他人都没有,就连小谷也不过是因为不曾情窦初开过,所以自以为很爱我。如今那小子不也追去日本了?恐怕这次当真是被爱神K中了(他自然又成了我哀悼的事件之一)。

  爱情呀--真是令人丧气。

  阿怪猛然由百合花丛中蹦跳起来的身影狠狠吓了我一跳,并且呻吟了起来。又来了!

  就见他死气沉沉的眼突然晶亮,且死死瞪向门外某一点,双手就这么一捞--这回捞到的是一束刚进货的满天星口然后大步奔跑出去!

  不必看也知道这个怪男人又相到什么美女,莫名其妙送人花去了。

  虽然他送花的怪异行为曾遭受多次钜创--例:被美女的男朋友殴打或撂话,被美女甩巴掌当神经病看;被拒收;或吓坏美人,尖叫跑开--但他仍戒不了这种怪异行为。我实在是败给他了,并且奉送他“小怪”的美名。

  我与他相识当然也是这么结缘的。一年前与友人在对面餐厅吃饭,才出饭馆哩,就有一个长相斯文,行为却怪异的男子送我一盆“火焰草”,我好笑之余,情商着要求换一束百合花才要接受,但他抵死不肯,花硬塞在我手中就要走回花店。接下来他便以一下午的时间彻底了解惹到我的下场。

  然后,每次我上台北时一定会赖在这追讨一壶花草茶喝。偶尔偶尔也介绍一些人来这边打工。像半年前被我扭来这里当免费工人的张博宽,如今已成了另一家分店的店长兼股东了--谁说坐过牢的不良少年没前途?

  阿怪的奇怪就在这里--我对他做什么,他都无异议的接收;只不过更加相熟了之后,他小子也懂得回整我。真正是学坏了。

  不一会,我看到阿怪脸上含笑的走进来,显然这次的美女很给面子,收下花了。

  “我真怀疑这种怪癖不改,你哪一年才娶得到老婆。”我叹气。

  “我喜欢欣赏美女,但不想收藏任何一个。”

  “如果美女们知道伫守这片小小店面的老板其实是十来家花店的总负责人的话话,你的行情一定会暴涨。”我是不知道他家底如何啦,但能在一年内开十一家分店的人,肯定也是有钱人等级。

  “你一直介绍人来,我又不喜欢与人相处太久,只好开店打发他们了。”

  是的,他这人容易厌烦。通常将员工教会了一切事务后,立即代为安排出路,留自己守在这十坪大的花店拈花惹草。地方不大,正好够他一个人消磨时间。大抵上来说,阿怪是孤僻的。

  这时,楼上传来饭菜香,我与阿怪不约而同的深嗅了好久,我感动道:“闻起来似乎很好吃的样子——”

  “嗯,芋头排骨汤、粉蒸猪肉、青椒炒牛肉——”阿怪已魂不守舍的飘了上去。

  “喂!不顾店啦!”我叫他。

  他酷酷的往下看殿后的我:“你以为你是来做什么的?工友!”

  吓!太过分了!这家伙真的学坏了。我闷着气去关上门,挂上“暂停营业”的牌子,才飞奔上楼。

  谁会料到钟昂有好手艺呢?

  虽然我不是美食至上的人,但不可否认偶尔吃到好吃的食物,足以令人痛哭而泪下。呜——我开始后悔没带钟昂回去住我那里了啦。比起失心的恐慌,有好料可以吃才重要啦。

  “吃饭了。”

  钟昂在二楼的入口等我,围裙还没脱下,却已帮我准备好了餐具、盛好饭。

  一时之间,我不小心让感动进占太多。

  我不是居家型的女人,但我会被每一次偶发的情境所撼动。这个男人——为什么会喜欢上我?

  毕竟我没有为他做过什么,不是吗?

  ※※※吃完饭,阿怪出门送花去了,也不怕店被抬走,居然就丢下一切走人。我必须说我个人似乎生来要认识一些怪人的;上天待我着实不薄。

  只不过,留下我与钟昂眼瞪着眼、面对着面,实在有点诡异。今天该做的事又俱已做完(去看朱娅的母亲,以及陪钟昂去流浪动物之家拜访——),我便开始坐立不安了起来。我讨厌死了自己的扭捏,完全失去平日的大阔大气,活似个思春小娘儿似的——咦?我好像在侮辱自己的性别?哎!不管啦,反正意思有表达到就好。

  他蓦地笑了出来,让我心头乱怦了下。

  “笑什么?怪人,你一定被阿怪传染了。”

  “我令你困扰吗?”他问。

  “凭你?少来。没有人可以困扰我,只不过当我面对摸不透的事物时,有点戒慎罢了。”这个男人最可怕的是当他无所图时,温文善良兼烂好人一个;但当他决定执着某件事时,却是必定贯彻始终的,一如当一名贫穷兽医,以及--追求我。

  我会悸动退却,是因为了解他性格中的韧性及特质。恐于无力招架之下,我怀疑可全身而退的机率有多少。

  “原本,我以为我不会结婚。”

  “是,我个人也认为婚姻实在不是一种有人道的制度。”

  “但,婚姻却是可以留住自己欣赏的女性的好方式。”他笑,眼中了然我的把戏,令我好泄气。

  “我没这个荣幸登上令你欣赏的女性的宝座。”

  “菲——凡,呃,我可以叫你菲凡吗?”他问着。

  叫都叫了,我还能说不行吗?我颓丧的点头。

  “我不想造成你困扰的。但原谅我没有追过女孩子,所以方法粗劣得今你厌烦。我更不想趁人之危,在你婚变最脆弱伤心时表白。我只是想让你知道,除了你丈夫之外,还有人深深受你吸引。”

  “可是也得看我接不接受呀!钟昂,你很不错,但不能因为我欣赏你就把满腔的情意往你身上丢。事实上我欣赏过的男人很多,要是全嫁了,保证打败玉婆的纪录。不要因为欣赏而去爱上一个人,求你。”

  他脸上的笑意与眼中的情意未变分毫,让我好泄气。

  “为什么不让人来爱你呢?”

  “我只要友情,不要爱情。”我为什么要与他剖心对谈呢?他又不是朱棣亚。可是——可是他有一双很容易让人倾诉的眼,许多事,便不自觉的说了。

  “我没追过人,所以不知道什么方法最正确;你也没爱过人,不晓得爱情的滋味。我努力在摸索,为什么你却试也不试?”

  我挑眉。

  “只能说那不是我好奇的。我只忙我有兴趣的事,至于那些连好奇心都挑不起分毫的东西,我为什么要去试?”

  他的脸色有一瞬间的挫败,但很快又收拾好。

  “你--是在拒绝我吗?还是拒绝所有男人?”

  “应该是所有男人吧,情呀爱的,简直是烦死人。”最近我身边看到的还不够多吗?为什么我也得身陷其中?我脑中飞掠过无数对相亲相爱的情侣景象,令我不自禁的咕哝:“爱情让我不断的失去。男人、女人,都一样,全自己筑成一方宇宙,而我——而我——只是外人而已。”在心底最深处,原来我一直是这么悲叹着的。

  一个感触勾引出另一个感触,我将眼光放向玻璃窗外,任由车水马龙在我面前流转来去。

  “我是喜爱看有情人终成眷属的。但“成眷属”之后,便代表着结局;王子公王不再有波折,从此过着自己的日子,生活中有甘苦则共尝共度,不需再有旁人敲边鼓助兴。那么那些配角甲乙丙又如何?那些身为主角们朋友的人又如何?功成身退,退出这方力促而成的宇宙。我们这是在做什么呢?为什么每一次落幕时,我的失落感会那么重?我与朱棣亚没有爱情,我与小谷也没有,但好歹朋友一场,看着他们一一寻到了幸福,我可以祝福,却对爱情更加退缩。”想一想也好笑:“我喜欢每一个事件的过程,可是却讨厌尾声的到来。可能是因为--没搞头了吧!所以我的人生像在荡秋千,总是又高又低,也高也低,在每一次的亢奋与跌宕中轮回。”

  “但是——你却是一则传奇。”他轻轻在我耳边说着。

  我侧头看去,才发现他已与我坐在地板上,共同看着外面。

  他的眼光与气息,都涌着一股温柔,牢牢的包容住我。不愧是做慈善事业的人,天生有着温柔的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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