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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嘴!”丁皓嫌恶地看他。
“别害羞嘛!真正做好事的人不肯出头,老让那些沽名钓誉的财政大老风光,这是什么道理!”
孟冠人也凑一脚。
“我们丁皓喜欢别的,来个‘丁皓慈善会’好了!我当发起人,负责宣扬他的善行——”
“闭上你的狗嘴!”丁皓一拳打在孟冠人肩上。
沈拓宇笑了一会,终于改了话题:
“那女孩是怎么回事?我记得你的地方从来不许女人进来的。莫非春天是发情期?‘死神’那家伙追女人追到日本去了;你的屋子中也出现了个尤物,唔——远一点的话,我也是和希康陷入热恋;春天,恋爱的好季节。”
“丁皓负责半年内保护她的贞操。”孟冠人改坐在沈拓宇这一边,以防丁皓又来打人。
沈拓宇难以置信地一愣,然后爆笑出来。
“贞操——哦,叫丁皓来保护?我的天!哪个不长眼的人做出这种蠢事?”他吸一口气又道:“我猜——不出一个月她就会倒在你的床上共唱‘鸳鸯蝴蝶梦’。你不是种马型的男人,但你是感情一发不可收拾的那一种;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你不会想沾,你就是圣人了。”他仍然止不住笑。沈拓宇心思何等敏锐,一个眼神就可捕捉出丁皓与那女孩的特别电流。
丁皓眯起眼。他早知道让那女人住进来是不明智的事,接这个case更是超级烂的馊主意。朱浣浣那种尤物型的女人谁不想?他当然想!不过他要是会动自己的商品就该死了。
房门正好在这个时候打开,杨希康笑看丈夫道:
“谈完了吗?还要去幼稚园接宝宝哦。”
沈拓宇站起来。
“再联络了,丁皓。我会叫石强先到保全公司找你。”夫妻俩走向门边。
“确定不要吻别吗?”孟冠人跟到门边,不死心地问。
“要!我给你。”沈拓宇凶巴巴的别过脸。
“别闹了——浣浣,有空到我家坐。”希康拉丈夫出门。
“一定。”朱浣浣点头。
合上门后,孟冠人再度坐回沙发,叹道:
“沈拓宇走什么狗运娶到这个大美人!”
“你们怎么会认得的?他是警官,可是你们是半个黑社会人呀。”朱浣浣十分疑惑不解。
“你说。”丁皓又伸了个懒腰,用下巴点了下孟冠人的方向。
孟冠人回想了下。
“四年前吧!丁皓出狱,沈拓宇那家伙就相中他,要培养他当正义人士,后来没达成而作罢。那时丁皓家中的组织初解散,可是却有人利用丁家名声进行一项跨国的毒品走私交易,阿皓为了家中的名声自然义不容辞地加入那一件案中;正好沈拓宇由香港追查到台湾,而美国那边的‘死神’也侦察到台湾来,那一案销毁了泰国的一处毒品供应站,并且抓了一大票各国毒枭坐牢。后来沈拓宇总是介绍甫出狱的人来丁皓这边工作;有能力开店的帮助他开店,有心待在公司效力的也大大礼遇。”
“死神?”又一个怪名字,这是何方神秘人物!
“一个人,以后有机会见到再说。”
“哦……丁皓是好人罗?”朱浣浣好奇地看丁皓。
“这是侮辱。”他轻抚她一撮秀发,淡淡地说着。
朱浣浣突然觉得有些心跳加速,有些无措,不敢再问为什么了,急急战起来说道:“我去洗碗。”一溜烟冲入厨房。
“这个女人不怕你,真的不怕你!”孟冠人有些不可思议。真是的,本来他还担心丁皓会吓得那女孩昏迷不醒——有前例可循。阿皓长相太酷、太慑了,女人与男人都会自然而然的怕他,不需要理由,也不必到丁皓发怒。这样一个“威仪天生”的男人,除了教人害怕还能产生什么别的?可是他刚才发现朱浣浣逃开是源于少女羞怯,不是恐惧,心中也有了个底:这回丁皓真的跑不掉了。
“她太单纯了,心思没那么曲折。如果你看到前两天她吆喝我提垃圾去追垃圾车那股劲儿,你就会知道受苦受难的人其实是我——凌月巷那群小鬼看到我追垃圾车时那个糗样,眼睛睁得比铜铃还大;一世英名全毁了。你要看到她列出的规矩条款有法律全书那么多,就会知道现在是谁在当家!”丁皓抱怨着,但没发现自己口气中含了一些宠溺。他知道朱浣浣不怕他,这令他心喜不已;他受够了别人畏惧的表情,即使他心情很好,一出门看到别人戒备恐惧,再好的心情也会一扫而空。
“还挑!你这间千年顽垢横陈的垃圾窝要整理干净有多费力你知不知道?你没看到浣浣走路的模样有多狼狈?她的双肩甚至是垮的,我敢保证他一身细皮嫩肉必有多处淤青酸疼。别人拼了命打理你的狗窝,你不遵守她的规矩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
“你叫她什么?你管她细皮嫩肉疼不疼!将龌龊的画面给我从你脑中除掉!”丁皓突然感到生气;浣浣?叫得好亲热,他都没这么叫过!
“呦——现在叫朱小姐太生疏了。”孟冠人还故意扯开喉咙叫道:“浣浣——小浣——浣儿——”
朱浣浣从厨房门口探出头,看着孟冠人说道:
“没有人这么叫我。”
“连名带姓?你哥哥怎么叫你?”
“他叫我小妹。”她想了一下道:“我朋友都叫我朱朱。”旋即又缩回头洗碗。
“你可以回去了。”丁皓有生以来第一次发现他很讨厌孟冠人的存在。
“朱朱,我晚上可以过来吃饭吗?”孟冠人大声的叫着。
“好吧!我多煮一些。”朱浣浣回应。
丁皓提着孟冠人的衣领到门口、拉开门,咬着牙问:
“你以为你在做什么!”
“事实上我还考虑要搬过来住。”孟冠人不怕危险地虎须。
“少作梦!里头那个商品归我保护;防得了王平志,我可防不了你。不许你动她脑筋!”
“做个朋友嘛。”
“想都别想!”丁皓将他丢出去,甩上门。没来由的怒意使他大大烦燥了起来,直直走入房中将自己丢在大床上,脑中却挥不去厨房那一个倩影。唉……他不能碰。
第三章
上帝造人有时候是很恶作剧的。
朱浣浣是一例。白水晶也是一例。
这也足以说明她们为什么会成为惺惺相惜的好朋友了。
以现代国民生活水准之高、营养过剩的年代而言,身高不足一六0就略嫌营养不良了——这对一个一心想当女强人的女人而言更是很大的打击。白水晶当了律师半年,工作一直很卖力、很辛苦。
一五八的身高、小女孩那种停顿在“发育中”的身材,本已是她站在法庭滔滔雄辩的致命伤;有多次上法庭,还被挡在外面被当成偷妈妈衣服扮大人的高中小女生,更难堪的是还有人曾问她读国中没有?她真是不懂,她已经很努力地改装自己,使自己看起来更成熟了,为什么别人永远不相信她已经二十四岁了?只有在替受害人赢得胜诉之后,心中才有一些安慰。
天知道她有多讨厌束着老处女发髻,穿着没法子大步走的窄裙套装。摸着厚厚的粉,外加三寸高的高跟鞋;然而为了维护冷静敏锐的专业形象,上法庭时她一定要这么打扮。一旦所有行头卸下来,给化妆品点出的几分姿色也洗去之后,她就只有一张清水脸蛋与国中女生的身材了;除了那双精锐大眼难以抹煞平常的她看起来真的非常天真无邪,即使穿一件恤上街、打着赤脚,人家也会觉得她好可爱。
怎么会长不大呢?好不好看不重要,朱浣浣不就是太好看了才会被当成花瓶供着?但白水晶真的很不满意自己的身高于娃娃长相,可是又能如何?二十四岁了还能有什么指望?
刚上完法庭,想不到一转眼已中午了,难怪肚子饿得发疼,找个地方将早餐与中餐一并解决掉才是正事。眼角余光扫描到巷子中一家牛肉店,远远的就闻到香味,绿灯后她就打定主意调车回巷子中大快朵颐一番。打从毕业后就再没吃过路边摊的东西了;不是累得没吃,就是陪客户去吃商业午餐、偶尔几个不长眼的家伙约她上馆子。入了着一行才知道每一个同仁皆自视太高,眼睛长高了二英寸,在头顶上;未婚的男同事、长相端正的更是成天被一大票女人追着跑,高尚职业嘛!有时候拨出时间约女人吃饭还摆出施恩的嘴脸——看多了,也就失望了。她不要这种男人当朋友。白领阶级的单身男女自有一套游戏规则,并且又划分了阶级于地位;这种感情太工心计,玩起来也没意思,因此她目前保持感情生活的空白——也许活了三十岁她会找人相亲、嫁了——免得浪费不必要的时间。唉!再多的游戏方程式还不是求偶期的花招,荷尔蒙作祟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