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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到底是韩家人的救星还是灾星?

  呜......好像他错的比较多呢。当然那些野心份子更可恶,可是......他们是坏人自然就做坏事了,而他是贪玩,所以搞出这么多事......当......当......当当......下课钤声在校园内扬起。

  殷佑缓缓飘向水晶坠子,觉得有些累了。

  「管於悠,你觉得我哥哥怎么样?」校花郭若芷走近於悠,一同捡球丢回篮子内。

  「你哥哥?」於悠有些惊讶地问。一方面是她根本不认识郭若芷的哥哥,再是同班数星期以来,她们并不熟,因为校花身边总围了一大堆人,又坐在後面,与她这种略矮的同学不大有交集。

  郭若芷低头看矮了她十五公分左右的同学。

  「我哥是二年忠班的郭若儒,全市演讲比赛第一名的那一个,昨天还上台接受校长表扬。」

  「喔,我想起来了,好厉害哦。」

  「对啊,你这礼拜六要不要到我家玩?我介绍你认识我哥哥。」郭若芷点点头,像是一切就这么说定。她对自己优秀的兄长有一百分的信心。

  「为什么要认识你哥哥?」於悠不解。

  「他想要请你当他女朋友啊,他说你好可爱。我也是这么觉得哦,好多男生上课时都会偷看你,因为你很像洋娃娃。」

  「啊......」被一个大美人称赞可爱似乎有点奇怪,因为她觉得郭若芷才可爱呢,白细细的皮肤像白磁一样无瑕,五官精致得近似完美,又高跳健美,好令人羡慕哦。

  (悠悠!告诉她,你不需要男朋友。)回到水晶内的第一件事就是跳脚。可恶!千防万防,就是防不了校花的兄长!这个校花真坏心。

  「我们现在才国一,最好不要交男朋友吧。」於悠真想知道这种感应而来的噪音要捣住哪里才可以得到清静。

  「我也是这么想。可是我哥很优秀哦,他说长大後想娶你。」

  (去娶母夜叉啦!敢说要娶我的悠悠!看我去把他劈成一百零八块......)佑佑,请闭嘴。她在心底低斥著,同时也抬起一张红通通的小脸拒绝道:「对不起......你不觉得现在就说这个太早了吗?我不想现在交男朋友。」虽然对心仪於她的男生没半点印象,但第一次听到有人想娶她,不免害羞又尴尬的不知如何是好。

  郭若芷勾住她手。

  「没关系,大家先当朋友嘛,好不好?」

  (不好!不好!一点都不好。悠悠,快跑,她是糖果屋里的巫婆!)「我......」於悠想拒绝,但又很难对这么一张友善的笑脸开口。可是她真的很不想因一时的心软而招徕後患无穷。她做不到明知道对方想追她,却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太尴尬了,她不会应付啦!(拒绝她,叫她滚!别发呆了,悠悠--)正忙著敲边鼓以乱於悠心神的殷佑突然觉得全身不由自主地战栗了起来,连忙收摄心神去感应......

  一辆由停车场开出来的校车突然像失去控制似的往操场这边加速冲撞过来。

  (悠悠!快闪开!)「啊!」两名小女生当下全脚软得动弹不得,而那车速之强猛,根本也没让人有逃脱的机会,在校车即将撞上的瞬间,天地间充斥著四面八方涌来的尖叫--碰!车子像是辗过了两名小女生後,又往前滑行了数十公尺撞上司令台後才停止,整个车头惨不忍睹的凹陷,并很快的起火燃烧......

  人呢?

  众人被车子吸引了数秒目光後,当一群师长拎来灭火器救火时,所有人的目光才害怕的转向原本小女生站立的地方,并预期会看到一团可怕的血肉模糊。

  「咦?!」

  他们全不敢相信的眨眨眼,又揉了揉眼,最後肯定所看到的画面仍是没变。

  没有血肉模糊,没有断肢残体,她们甚至不在车子辗过的路线上。

  娇小的管於悠跪坐在地上,而她双手搂抱住的是早已吓昏了的郭若芷;她们此刻所待的位置距离校车开过的路线约有七、八公尺远。

  这是众人眼见为凭的事实--管於悠发挥了人类无以限量的爆发力,在千钧一发间救了自己也救了别人。

  而实情是!人类肉眼所看不到的,则是两名小女生的周身正笼罩著一层金光,牢牢将她们守护住,使她们未受任何伤害。

  至於这名真正的英雄呢,则在力量超支过度後,狠狠的大睡了七天。

  自此以後,殷佑对危险的感应力增强,足以帮助於悠度过每一次的险厄。

  当五百年的法咒即将矢效,代表著更多的挑战再也不能被有效的化解,全都要自己承担下来。殷佑必须跟时间赛跑,除了不断加速修练的脚步,更要努力寻人,就算困难万倍,也要把日、月、星找到。

  他没有时间了。

  不过,再怎么忙,他都会记得消灭

  第五章

  很快的,西元二千年在举世欢腾中到来了。

  彷佛奇迹似的,「日」、「月」、「星」也一一出现了。人要是在走运,跌倒也会捡到现金,这正是殷佑最佳的写照。即使取得狼王令的过程是这么的千辛万苦、这么的赚人热泪、这么的......

  「笨狗,滚远点。」元旭日大脚一踢,目标是十六、七岁少年的屁股。

  「咿!踹不到。」拜狼王令之赐,如今的殷佑已非昔日吴下阿蒙,身手之轻盈,法力之高强,若想将凡人元旭日当蚂蚁般踩死也不是不可能。

  不过前提是他号称高强的法力可以施展的话。

  「难以想像这种死小孩会是金狼族的指望。」元旭日踢人的目的在於让自己好走。见小子已闪开,他当然直接走他的康庄大道了。

  走在他身边的韩璿看了下手表,道:「你的公司也恢复上班了,别成日跟著我,找点别的事去做。」

  「哎唷,说这样就伤感情了。我个人认为贵公司迫切需要成立安管部门,不必太感激,元旭日在此让你请。」

  「毛遂自荐吗?」

  「毛遂是谁?混哪里的?是不是想抢老子的工作?」

  随著第一对爱侣的走远,声音也渐渐消逝在远处。

  「啧!笨瓜一枚。」殷佑蹲踞在二楼扶梯把手上,往下看到时钟指著一点零五分。他略显无聊地自言自语:「对了,表舅昨天从狼界回来了,还带了灵修果呢。我可不认为那对朱水恋有效用,牛牵到北京还是牛啦。」纵身一跳,轻盈的以足尖点地,已是站定在厨房门口。

  「这果子还满好吃的,我一同做成生菜沙拉哦,你也吃吃看。」朱水恋如今已是吃素一族,倒不是为了修行,纯粹是因为热恋中的症头,以伴侣的喜好为自己的喜好。

  白逢朗虽是有丝不自在,但仍张开口吃下那匙送到唇边的沙拉。向来不让近身的习惯已教朱水恋打破了。

  只不过离你侬我侬的境界还有点远。热情女郎与保守男子之间的磨合期恐怕比别人要长一些。

  「这是让你吃的。吃完後我教你体内运行口诀,让它发挥效能。」

  「好啊,你也吃嘛!」热情美人整个身子都偎入男子怀中,你一口、我一口的,好不亲密。

  可怜的舅......

  殷佑打消了找表舅的念头,毕竟他的处境已经很可怜了,何忍再要求他帮自己一点小忙?如果殷佑敢开口,首先放狗咬过来的肯定是朱水恋那女人。因为白逢朗待在人界的时间本来就不多,别人要敢来瓜分她爱人的时间,八成会被乱剑砍死。

  由於黑狼族主事者已殁,叛军群龙无首,狼界可说是陷入一片混乱中,又没有一个具公信力的人物出面掌控协调乱况,各族人人自危,没有互信机制,情况比之前又更见复杂。所以白逢朗常常得回狼界做局部的调解,然而,事端仍是永无止境的发生。

  殷佑大概知道若想真正解决这一切,必须将狼王令带回狼界。在圣令之下,各族才会服膺信赖,并且不再猜忌、战斗。毕竟五百年的混乱,大家都累了,深切的渴求真正和平的到来。

  若能让各部族信赖,并终止敌对状态,其它剩下的零散叛军就好处理了。

  要先回狼界?还是先去冥界?

  他陷入左右为难中。

  不过在那之前,他还有一个至大难题--也就是他的法力无法发挥。

  目前为止,他能运用的法力是他五百年前就修成的那些。至於他待在水晶内五百年的部份(很大很大的一部份)都、不、能、用!就像被什么东西禁锢住似的。

  明明体内的真气丰沛澎湃却就是施展不出来。

  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咧?

  想请表舅帮他解决这件事,但眼下看来不是好时机。等会儿再说吧。他怀疑性情大起大落的朱水恋可以修道成功。若以「失败」的方向来想,忍不住要可怜起她。人类的寿命何其短暂,就让他们汲取眼前的甜蜜吧,不打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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