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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去泡奶!”

  “可能不舒服……”

  “我带她去看医生。”

  “湘婷,你真的豁出去了?”

  “我从来没有这么坚决过。”

  请了两天假的沈湘婷,全心全意的和小宝宝周旋,她和纪素推测,这名小女孩应该是三、四个月大,沈湘婷替小女孩取了个“欢欢”的名字。

  在纪素的帮忙下,在极短的时间里,沈湘婷学会有如何帮小婴儿穿衣服、洗澡、换尿片,她也许不是很熟练,但至少已经可以独立完成很多事,至少可以把欢欢照顾好。

  现在抱起欢欢,她也不再不知所措,不知如何是好,相反的,她已经找出了欢欢最喜欢的姿势,每当欢欢开始哭闹时,她就将欢欢放在她的胸上,让欢欢趴在她的胸前,欢欢很快的就会停止哭闹,安静睡着。

  带小孩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每当她被欢欢折腾得想放弃时,一个笑靥、一个愉悦的表情,都能让沈湘婷忘掉所有的疲倦和不耐烦,她开始相信,她可以撑下去,她可以带大欢欢。

  纪素不放心沈湘婷,放下手上正赶得如火如荼的书稿,说什么都要再来一趟,她不放心,真的不放心,有时候很多事光凭一股热情是不够的。

  再到沈湘婷的家,纪素吓得睁大了眼睛,以为小偷闯入过或是台台来袭过……

  沈湘婷一向爱干净,所以她的家窗明几净,不能说是一尘不染,但至少井然有序,什么东西放在什么地方是一定的,她很注重屋子的舒适、清爽、整齐。但这会儿在纪素的眼中,这屋子简直像灾难的现场。

  纪素摇摇头,啧啧有声。

  “我会收拾的。”沈湘婷抱着欢欢,不以为意的说,同时耸耸肩。

  “我真的开始相信,孩子可以改变一个女人。”

  沈湘婷笑笑。

  纪素又再打量沈湘婷,那个衣若光鲜亮丽,头发始终梳一个髻,一根发丝都不能掉下来的时髦都会女性,这会儿一件大T恤、一条短裤,赤着脚,长发批散凌乱,脸上没有半点妆,甚至连礼貌性的口红都没有涂,她的确教纪素目瞪口呆。

  在大学校园里,沈湘婷是有名的系花,她有一种高傲、清丽、特立独行的气质,加上近一七○的身高,使她鹤立鸡群,她一直是男生追逐的焦点,但没有哪个男生可以打动她的芳心。

  从美国回来,她更加的时髦,更添加了一股成熟、妩媚、干练的气质,但这会儿……

  “阿素,你见到鬼了吗?”沈湘婷问,看了看四周。

  “湘婷,我总算看到你的‘真面目’了。”

  “你是指……”

  “你今天照镜子没有?”

  “还没,我没时间……”

  “你要不要现在去照照看?”

  “很恐怖吗?”

  纪素点点头,她并不是说沈湘婷现在变丑了或是怎么的,只是她很难把平日那个女强人型,始终是套装、高跟鞋,始终是一板一眼的沈湘婷,和现在抱着小孩的这个女人连在一起。

  抱着欢欢,沈湘婷走到穿衣镜前,随意的看了一眼,一看,她自己都差点低呼出声,这是沈湘婷吗?这是那个在同事、属下眼中精明、犀利的主管吗?

  “老天……”她呻吟道。

  “打算放弃了吗?”纪素真的想不通了,沈湘婷为什么要给自己找罪受,没事找事?这其中是不是有些什么原因?虽然她们两人是无话不说的知己,但是沈湘婷对于自己大学以前的事绝口不提,这教纪素纳闷不已。

  “湘婷,是不是有什么‘故事’?”

  “故事?!”

  “一般人不愿招惹的麻烦,你竟当什么大善事般的在做,尤其你自己是个未婚的单身贵族,你有事业、有你自己的生活,女强人加‘弃婴’,这是多荒谬的组合,才两天而已,你看看你自己,你看看你这个家……”纪素要她面对现实。

  沈湘婷看看一屋子的凌乱,有尿片、有毛巾、有小孩子的衣服,有她自己随手丢的衣服和杂志;她耐心的找着书和资料,书上有教人怎么带小孩,她相信别的女人可以做到的,她也能。

  “阿素,没有故事……”她淡然一笑。

  “你就这样捡回一个弃婴,打算把她抚养长大吗?当你明天恢复上班以后呢?”纪素提醒她,皱着眉问:“现在不是妇人之仁或是意气用事的时候。”

  “我不是妇人之仁!”

  “你应该把欢欢送到警察局或是弃婴收养中心之类的地方。”纪素依然这么建议。

  “我可以做到的,我更没有意气用事,我不会拿一个活生生的小婴儿意气用事。”

  “你……”纪素摊摊手。

  “我今天可以找到保母的。”

  “怎么找?”

  “你帮我看小孩,我打几通电话,报纸的分类广告上有一些保母登的广告,我也可以打电话问一些朋友,如果你已经有人选,那就更好!”

  “湘婷……”

  “只要一下子,我打几通电话……”

  “我已经找到人了啦!”纪素不甘不愿的说。她心想,只要沈湘婷打退堂鼓,她就不提,如果她坚持下去,她也只好帮她。

  “阿素……”沈湘婷露出感激的笑。

  “我不是鼓励你,也不是赞成你,只是……”纪素是标准的刀子嘴豆腐心。“我不忍心欢欢被你这种没有任何经验的新手折腾,我找到一个可以帮你带白天的保母,很有经验,也很有爱心。”

  “谢谢你,阿素……”沈湘婷打起精神,她已经整整两个晚上没有睡好,欢欢根本没有日夜之分,有时候凌晨两点就醒来,一折腾下来往往天就亮了,而沈湘婷现在才真的体会出“母亲”难为。

  “你去睡一下,我帮你看欢欢。”纪素何尝看不出她的疲态。

  “阿素……”

  “少说废话了!我打赌你现在站着也能睡着。”

  “大恩不言谢……”

  “去睡吧!”纪素赶她回房间。

  养一个小孩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特别是对沈湘婷这种工作量大的女强人而言,既要兼顾事业,又要照顾一个只有几个月大的女婴,她像两头燃烧的蜡烛,简直要竖白旗投降了。

  不过带小孩有苦有乐,看到欢欢一天天的长胖、结实,脸上也慢慢的恢复了光滑、晶莹剔透,那些小疙瘩消失之后,欢欢简直就像个小天使般,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美人胚子,她的母亲一定是个漂亮的女人……

  但是怎么样狠心的母亲会拋弃自己的亲生女儿?有怎样的困难可能让至亲的骨肉分离?

  一天天过去,就在沈湘婷觉得愈来愈顺手之际,欢欢突然腹泻不已,发烧、又胃口尽失,不再玩、不再闹,整个人病恹恹的。这教沈湘婷又乱了方寸,手脚不知要往哪放,工作上的事,从来不曾使她失措,但一碰上欢欢,她就窘态百出。

  不敢有任何的拖延和耽误,她立刻往“荣总”的急诊室跑,她是没有经验,她是不懂如何育婴,但至少她知道一有状况,必须马上往医院送。

  杜可升是当日的小儿科值班医生,在他为其它小婴儿或是小孩急诊时,就注意到这个抱着小孩、在急诊处走来走去的漂亮女人。

  他注意她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荒谬。

  她的头发全盘在头上,套装外套下是一条运动短裤,然后就是一双高跟鞋,她的气质高雅,雍容华贵,但和手上的婴儿及她的装扮不太符合。

  杜可升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欢欢……”当护士叫出这个名字时,只见那个漂亮女人差点跳了起来,然后踩着高跟鞋,俐落、冷静、笔直的抱着小孩走来。

  杜可升一直看着她,心里有种暖暖、温馨的感觉洋溢着。

  抱着欢欢,沈湘婷在这名出奇帅、出奇英俊、潇洒逼人的小儿科医生面前坐下,要不是欢欢不舒服,要不是她心急如焚,她会多打量这个医生两眼,不过现在可不是看帅男人的时候。

  “哪里不舒服?”杜可升问,语气中有自然流露的温柔。

  “她拉肚子,好象发烧了,而且什么都不肯吃,我逗她她也不理我,她……”

  “慢慢说,一样一样来。”杜可升打断她,他见多了不知所措、急得有如热锅上蚂蚁的妈妈,但是眼前这一个,可说是急得好象火都烧到眉毛了,他直觉她平日应该是一个冷静自若、临危不乱的女人。

  “她拉肚子……”

  “拉了几次?从什么时候开始?”

  “保母说……”沈湘婷有些困难的表情。“反正她拉了很多次,我带回家后,她还是拉……”

  “我看看喉咙。”杜可升说。

  “怎么看?我要怎么抱?”

  不要说杜可升觉得讶异,连在一旁的护士都难掩可笑,无法想象的表情。

  “你没带小孩看过医生?”

  “第一次。”

  “第一次!”杜可升这才认真的去看病历,发现在最基本的数据域上,很多是空白的。他抬起头,看着这个令他怦然心动的女人。

  “我以前没有……”沈湘婷要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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