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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金雍宇没想到今天竟然会莫名其妙地挨了一拳。

  天盛集团的总裁葛震霍在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就毫不客气狠狠地赏了金雍宇一记拳头。

  “都是你!你一直欺骗我、欺骗世人,让商界的人都以为你和‘特别助理’同居多年,以为蒋幻笛是你的情妇……”葛震霍一把抓住金雍宇的衣领,大声咆哮着。“你一直让我误解幻笛,让我生不如死了好多年,这一拳还算是便宜你了!”

  金雍宇睁大了眼睛,看看裴震霍饱受煎熬和折磨及渴望的尖颜,那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不容置疑的爱……

  第一章

  幻笛的记忆一直停留在这一刻——

  她很小的时候,爸爸总是辛苦地背着她,在市集或是庙会的地方摆摊贩,贩售棉花糖。

  那时候的爸爸是一位和蔼可亲、刻苦耐劳的中年人。日子虽然清苦,可是,每天辛勤工作的爸爸起码是快乐的。

  而在她成长的过程中,唯一的零食就是棉花糖。因为家境贫寒,买不起其他的甜食,只有吃着爸爸亲手做的、完全免费的棉花糖。

  所以,她很爱吃棉花糖。

  因为在她童稚的世界里,棉花糖是幸福的象征。

  瞧瞧蒋幻笛十七年来过的日子——

  打从她有记忆开姐,她就住在“安乐社区”里。可是很讽刺的,安乐社区其实一点也不安乐,那是一个贫穷且脏乱的社区。

  有三十多年历史的公寓,在风吹雨打,又乏人整理的情况下,不但外表肮脏、破旧,老鼠更是随时在搂梯间乱窜,满地的蟑螂尸体及流浪狗带来的垃圾,在与酸臭发酵的厨余交织下,到处弥漫着恶心难闻的气味。整个社区的公寓,看起来都摇摇欲坠,在黑夜里像数间鬼屋。而社区又穷得无人管理,自然也成为治安的死角。

  蒋幻笛的家,总共只有十坪大,狭小的客厅还要兼具厨房和餐厅,一角还挤着小厕所。厕所里的水管不通,随时会积水,屋顶又常会漏水。而她的小房间——小得只够放一张小书桌、一张小床,而这张床还是跟爸爸的单人床连在一起的。

  蒋生超给女儿唯一的印象是什么?

  幻笛只知道父亲是一个大酒鬼。

  他爱酗酒。

  他总是喝得酩酊大醉,每天打零工的钱就是买酒喝,三更半夜回到家倒头就睡,对女儿从来不闻不问。

  他醒时喝酒,迷迷糊糊时破口大骂一些幻笛听不懂的话,喝醉了就睡觉。幸运的是,他从不曾对幻笛动手动脚,大打出手。

  他当幻笛是隐形人,自然连女儿的生活起居和三餐都不予理会。幻笛是靠低收入户的微簿津贴,和一群可怜她“无父无母”的邻居,大家一起抚养长大的。所以她从很小的时候,就懂得如何照顾自己。

  幻笛对母亲没有什么印象,直到十岁时渐渐听懂了邻居间似有若无的闲言闲语,才了解到,原来,母亲是嫌父亲不务正业才离家出走了。后来还认识了一个老婆早早就去世的有钱鳏夫,便和他结了婚。

  母亲现在过着很好、很富裕的日子……可是蒋生超却深受打击,从此一蹶不振,酗酒度日。

  哎!母亲的出走,真是害惨了她和爸爸……

  那天幻笛偷偷流了好多眼泪。

  原来,一个女人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可以抛弃丈夫和小孩。抛弃那个属于她的家。原来,一切都是钱在作怪!

  那天,儿时的记忆突然开始启动了。

  她想到过去努力工作的父亲。

  那个不管台风下雨,总是辛勤卖着棉花糖的父亲,又从她的脑海中浮现了出来。那时的父亲,虽然每天都是汗水淋璃,却总是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不但带着她四处摆摊,并且十分疼爱她,常常做一些香甜可口的棉花糖给她吃。那时候的她,是多么的幸福啊!

  蒋幻笛怀念着过去的幸福景象,并开始动手找寻父亲卖棉花糖的工具,很快地就在角落找到尘封多年、又堆得乱上八糟的铁架和炉子。她连忙打开、经过一番折腾后,终于组装好了做棉花糖的锅架。

  这就是爸爸以前的生财工具。

  棉花糖——在公园、夜市、市集、庙宇旁常常会看到的摊子。一枝虽然只有十余元,却是小孩子的最爱。

  那时爸爸靠卖棉花糖过活,每天跑不同的市集贩售,收入虽然不多,却还能养家活口。

  只是——自从母亲离家出走后,他就完全变了一个人,自暴自弃得让人都不认识了……原来这一切的改变,罪魁祸首竟然是母亲?

  蒋生超没念过什么书.什么都不全,他唯一能做的工作,或许就是靠劳力贩售棉花粮了。

  其实,她何尝不是什么都不会?

  没钱补习.没钱买参老书,又常常担心没钱缴学费,没钱买制服,这一切的一切,让她根本无心念书,因此学业成绩永远是倒数第一名,永远比同学差。想到这里,她看着脚上一双洗得泛白、到处都是破洞的布鞋,无奈地叹了口气。唉!不知何时才能再买一双新的……

  知道父亲消沉颓废的始末.也知道自己无发改变的命运后,除了同情、除了无奈,她又能做些什么?从此以后,她开始疯狂地迷恋着棉花糖。只要在大街小巷、夜市、公园或是任何地点,有人在贩卖棉花糠,她就会毫不犹疑地买来品尝。

  只有在吃着那绵绵密密、香香甜甜的棉花糖时,她才会忘却所有的不幸。那时.她是无忧无虑的。

  只要手里握着棉花糖,就能让她感到一丝丝的温暖。

  日子久了之后,同学见她爱吃棉花糖.便以“棉花糖”来称呼她,因此她有了“棉花糖”的绰号。

  时间就在蒋幻笛与棉花糖的爱恨纠葛下,一天天地流逝了。 

  当幻笛越来越大时,烦恼也就越来越多了。

  她开始懂得人与人之间的“差别”,也深深也感受到,何谓“特殊待遇”了。

  她终于明白同学为什么老是要取笑她了。

  她永远敌不过家境富裕的同学,无法过着那种挥霍、奢靡的生活。她只是一个每天在贫穷中打滚的孩子。

  她更体认到她有一个不争气的父亲,一个永远挥不去的沉重包袱。不知从何时开始,蒋生超根本不出去找工作了,反正也找不到工作。他干脆每天在家里翻箱倒筐的找寻女儿从社会局领回的补助津贴,拿去买酒喝。

  她正值叛逆的年纪,却无人关心,连老师也现实得看她不顺眼,同学更是有意无意的讽刺、嘲笑她的贫困。孤独的她开始选择堕落,顶撞师长,功课总在及格边缘,却还不至于被退学。穿着怪异,用词粗俗,满口脏话,一副无法无天的模样。渐渐地大家都叫她小太妹……她也自诩为“棉花糖小太妹”。

  十七岁那年,她升高二了。

  不知从何时开始,她的目光总是不由自主地瞄向隔街,一排金碧辉煌的住宅。

  这又是一种阶级的“差别”,她讽刺地咬咬下唇。

  为什么只隔一条街,在贫穷肮脏的安乐社区对面,却是高级的别墅区?

  所有的住宅都富丽堂皇不说,就连人,似乎也长得特别俊美。让她的视线总是随他而转动。

  他,是谁呢?

  他有什么特殊的魅力,连幻笛也注意到他了。

  每天早上七点整,进口的豪华大轿车会准时地从地下车库开上来,而他灿烂无比的笑容会反射在玻璃窗上。

  他的笑容纵使不是因为她,可是她却有着说不出的温暖感觉。那种心头发烫的滋味,让她总是很开心,似乎所有的痛楚都随之消失殆尽,她可以振奋一整天呢!

  没有多久,她便知道他的身份了。

  葛震霍,堂堂的葛家大少,葛多唯一的孩子,天盛集团的继承人。

  他是一个温文儒雅,充满书卷味的大男孩。俊逸斯文的脸庞,一双炯炯有神的眸子,宽阔的肩膀,浓密整齐的头发,整个人看起来,风度翩翩,气质出众,有着独一无二的魅力。他像块巨大的磁石,强烈地吸引着她。

  是为了他灿烂的笑容吧!幻笛总是一大早就爬起来,每天赶在六点半就站在大马路口,痴痴地等着他。

  而他也好像在回应她似的,每当车子驶过她面前时,坐在后座的他,总是朝着车窗玻璃,对她露出如天使般的笑脸。

  即使是稍纵即逝的笑容——幻笛也已心满意足。

  然后,她会傻傻地盯着车子消失的方向看个老半天,才心不甘情不愿地踩着沉重的脚步迈向校门。

  天知道,她多么不想到学校去,那表示又得开始忍受同学们的冷嘲热讽……

  “少爷,你在对谁笑?”司机老刘好奇地问着。他可是观察了好久,他发现少爷总是在这个时候会莫名的傻笑。

  “没有。”葛震霍背脊一挺,正色道。“我心情好,笑也不行吗?”

  “当然……可以。”老刘不敢再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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