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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长是结了婚的。在我耳边娓娓低诉说他一直想那么做,已经想很久了。

  他央求我不要挣扎不要抗拒,好好让他拥抱一会儿。一会儿。一会儿他就会放开我。

  于是,就那么一会儿,我被一个男人紧紧抱在怀里。

  那以后,我再也不跟任何识与不识的男人在灯火通明或黑暗的夜里独处。

  不管同性或异性,我都不习惯别人以任何方式碰触到我。

  好或不好,我大学到底毕了业。

  我连典礼都没有参加。毕业第四天,我的第一本小说出版了。

  靠稿费过不了活。一家出版社收我当编辑。就在那里头,我认识小游,更且和她一同分租了一层公寓。

  但我到底没有在出版社窝太久。半年吧,我没仔细算过。反正最后,我还是把工作辞了,专心写我青涩的爱情小说。

  老实说,我并不是太受欢迎的作者。我的小说里总嵌了一些教老编头痛的意识型态的东西,太多形而上的垃圾。

  “别忘了你写的是爱情小说。”老编总是会这么提醒我。“情节!情节!那是最重要的!”

  尽管如此,算我运气,我还是有了一小群的读者。那些人以不同的方式,与我有著相似的年少那种心情与没名目的愁。

  那几年,感情写太多,我想我性格里一直有种淡淡的哀愁。

  二十六岁那年年中,我父母以非常平凡庸碌的方式,照生老病死那平凡的程序,就那么摆摆手走了。从那以后,我就成了孤儿。

  我爸不是会挣钱的人。生活在社会底层,大字都不识一个的人能挣什么钱?所以,日子一直不是很好过。我妈常说,穷人是没亲戚的。所以,我一直,从来也没跟任何亲戚来往。

  我有叔叔姑姑伯伯和舅舅,但我很少与他们打照面过。老实说,走在路上如果迎面来个相遇,我都没把握我是否能认出他们的长相轮廓。人家不见得势利,只是我们自己先筑了壳。

  孤儿的滋味如何?喔,我只能说自由。

  这种“自由”其实十分的伤感。悲哀得教人难过。

  当然的,我们是没有遗产这回事。

  生活需要继续。我想了想,便放了手,写起情色的小说。

  那种东西好销多了,看的人也多。我的稿费逐渐地调涨,一个人的日子也算过得去了。

  这当中我听说沈冬青结婚然后又离婚了。他一直在省高,像恒星一样始终没有移动过。我明知道他就在那里,心里一直在作梦,却不知为什么,始终没有回去找过,不断让青春空白错过。

  为什么呢?是否下意识里,我穷苦破落的家庭背景,让我面对他时不自觉地感到自卑退缩?

  爱情是有条件的。成熟一点以后,我想了许多。而除了这个,我想不出任何的理由。

  就是那年年尾,我碰到了季云许。然后,隔年春天,在车水马龙的大马路,与 英英重逢。

  一哄始李云许就不避讳他已婚的身份。小游警告我,我只是好笑,我对李云许 既没兴趣,有什么好警告。但等李云许送我第一朵蓝色玫瑰时,我就笑不出来了。

  我开始给沈冬青写信。石沉大海,一直没有回音。

  等李云许送我第三十四朵蓝玫瑰时,我终于、终于去找了沈冬青。

  真的,他就像恒星一标,亘古不变。

  透过书信文字那种懦弱的方式,我到底让他知道我这些年来心中纠葛的情感。他对我露出一个爱莫能助、抱歉无奈的笑。他又结了婚,但很快又离了。可是那深邃的眼瞳,仍然没有安放我身影的位置。

  离开的时候,他仁慈地替我付了咖啡的钱。

  其实,我不喝咖啡的。

  我在东部海边晃了数天,直到身上没钱了,我才一身邋遢灰朴地回去。

  我心中始终有个结,需要一个仪式来化解。

  等李云许送我第五十七朵蓝玫瑰,我再一次去找沈冬青,站在他的公寓门前。

  他的眼神没有太多的波动,好像我当年曾见过的那种习以为常。

  这一辈子,我第一次那么大胆主动。我拥抱住他,仗著夜暗夜深,传递给他我心里所有的悸动。

  沈冬青吻也没吻我。直接地拒绝了我。

  不是他的道德有多高尚,也不是他对感情多忠贞。他直截了当地告诉我。而是我根本不是他喜欢那类型女孩,根本引不起他的欲望。

  从脸蛋开始,到性格,到举止,我就不是吸引他的那种欲望火源,催发不了他身体对我身体的欲望。

  他说,很抱歉,他实在喜欢不了我。

  我心中那仪式,于是始终就无法完成,永远没有一个结果。

  我照常吃饭照常睡觉如期把小说完成。

  等李云许送我第六十九朵蓝玫瑰,并且递给我那大厦顶楼公寓的钥匙时,我一句话没说便接受了。

  他什么都帮我准备好了。温柔又周到。

  那晚上李云许发现我身体那非常的处女性时,我从他眼神里看见那不可置信的表情。

  我什么都没有解释。

  有什么好解释的?

  半年多了,我二十七岁的晚春已经过尽了,李云许的老婆终于找上门来。我一点都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断不断,分不分手,我完全不在乎。

  就是那时候,我才发现心里最底层那依旧被搁藏的很好且完整的影子。

  天啊!怎么到如今!

  到如今。

  我怎么能够躺在一个男人的臂弯里,感受他注入我身体内的温度时,心里却鬼魅似搁著另一个男人的身影?!

  沈冬青都说得那么明白了。我究竟还在恋眷什么?!

  应该是好好收拾的时候了。

  所以我就离开了。

  离开李云许。离开青春少年那一段黯淡的过去。

  其实这些年,我好几次告诉自己要放弃,也想放弃。但拖到最后,即使明白被拒绝,还是拖一条纠葛的尾巴,始终盘亘在我心头。

  终于,我决定不再去爱他。

  虽然,我想我也许不会忘记他。

  第二簿 那一段风花雪月的事 1

  想起来还是痛。

  她对他的记忆充满痛。充满哀美与轻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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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开门进去,游利华已经在了。

  “阿潘,这里!”游利华挥手叫她。

  徐爱潘走过去,一边和几个顺势抬头看她的人点头招呼,并不花力气寒暄。

  “喝什么?”游利华问。

  “矿泉水。”虽然已经十一月中,天气还相当闷热。白天开始,她就觉得口干舌燥。仿佛连衬衫都湿透。

  “不是我说,阿潘,你能不能偶尔换点新鲜的?”游利华边摇头边转身朝吧台接过矿泉水递给徐爱潘。

  “下次吧。”徐爱潘不置可否。

  KK虽然名为酒吧,但它卖咖啡,卖果汁也卖茶,什么都卖。

  连爱情也卖。

  听说中秋节时,他们在这里搞了一个慈善派对,老板把自己标上价,出售一个周末晚餐约会,被一个常来的女学生标去,募了两万元。

  但只是听说。

  中秋节,她人在他们那个海边小镇破落的家,背著月亮,检视成为孤儿的那种自由悲哀。太平洋潮声沙沙,荒凉得从来没有变。她已经不是为赋新辞的年纪,所以也就没有对著黑暗的海掉泪。

  “欸,阿潘,”游利华倾身靠向她,一副打算说秘密的姿态。“你看到没?”

  “什么?”

  “那个啊!”游利华朝门口那边挪挪下巴,神态相当暧昧。

  徐爱潘随著她下巴指示的方向看过去,看到一个穿休闲衫留了及肩长发的男孩,呃,或者说男人。

  那头长发看起来比她的还黑还乌溜还亮,年纪看起来也和她差不多──是个好看的男人。

  男人。不是男孩。

  有差别的。

  就像她是女人。不再是女孩了。

  她迟迟不习惯自己早成为女人的事实。心情还留在十七八青春少女的年岁,身体的朽化及生活现实中却已老到不能再老的地步了。

  “怎么?你有意思?”她收回目光,喝了口水。

  游利华笑嫣嫣。“我又不是在替自己找老公。我无私,是替你留意的。”

  “这样啊,”徐爱潘很领情似堆起笑。“多谢你的鸡婆,小游。”

  这种不幽默的反讽刺,游利华大概习惯了,眉头都没皱一下。说:“你连人家都没好好仔细看一眼,怎么知道喜不喜欢?说不定你看一眼,就看上了。”

  “我看了。再说,我看上眼也没用,人家不见得会喜欢我。”

  “你又还没试,怎么知道?”

  你又没试,怎么知道?

  游利华常常冲她说这一句话。不只是她的爱情态度,还有她的不吃杏仁和苦瓜,以及她的不听歌剧不染金色的头发。

  徐爱潘不答,反问:“你叫我来,就是为这个?”

  “不完全是。我怕你闷在房间里太久会生锈。除了我,你起码有三天没跟人说话了吧?”

  这倒是真的。

  徐爱潘扯嘴笑一笑,乖乖跟著游利华走到中间那群正高谈阔论的人群当中,自行拣个边疆的位置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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