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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阿潘。”看过她的人,有些转头友善打个招呼。

  “嘿。”她也回个招呼。

  “你好几天没来了。在忙什么?”旁边的人寒暄地问。

  “是啊。也没什么。”她应酬地答。

  “还在喝这个!换点别的,我帮你叫。”

  “不了,谢谢。”

  “怎么?怕喝醉?放心,我会负责送你──”

  “我刚到,不急著喝酒。”

  就这样,人家问一句,她答一句,而且简单扼要。

  寒暄过后,那些人又回到先前热心的辩论,偶尔想起什么,回头再和她说一两句话,她便又回答一两句话。多半时候她便光只是听,听他们对某本畅销书的批评,某个在媒体曝光甚多的知名作家绯闻的议论,又听他们对某个旅居海外得到美国某文学奖项的作家的不以为然与赞赏的正反面意见的辩论。

  听得,她几乎打呵欠。

  然后,又有一群三四个人进来,坐在他们左侧两三个桌外的地方。有人隔著桌子和对方打招呼,对方也隔著桌子回招呼。

  “徐总,恭喜啊!你们这次推的那两本哲学小说,冲上排行榜的第一名。”

  “对啊!书香那套名牌服饰系列也是叫好又叫座。”

  被恭喜称赞的人隔著桌子笑著说谢谢。

  徐爱潘悄悄站起来,不引人注意地走到洗手间。

  老实说,每次她都觉得很佩服,那些人怎么有那么多的力气说那么多的话?

  其实,也有那样的时候──曾经,青春少年时,她的话也不算少的;每天和胡英英叽叽喳喳。然后,胡英英一家搬走后,遇见沈冬青,喜欢上一个人不敢说把话都锁在心里的哀美轻愁,她的话慢慢就变不多。

  变不多,并不是表示不说话或太沉默。人要生活都是要交际要说话的。

  她跟卖青菜水果的小贩说话,跟卖自助餐的老板说话,跟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商店的大夜班店员说话。

  还跟游利华拌嘴扯些讨她厌的废话。

  所以,她也不是不喜欢说话,只是觉得说话太花力气,常常说到一半就觉得累,索性便不说那么多了。

  冲了冷水后,她觉得神清气爽许多。镜子中那张脸有点苍白──不,简直是惨白。吸血鬼多时未曾吸血的那种营养不良的没温度的白。

  她没化妆的习惯,觉得麻烦。但背包里总有几支游利华用剩或者颜色不合不要而塞给她的口红。

  以她的性格来KK只是凑热闹。不过,偶尔沾染点人气也好。偶尔,她会不合时宜地联想起神怪志异里那些跨出深山、变幻人形,混迹于人世之中吸取生人生气的狸精狐媚或女妖。觉得自己恍恍就像志怪里写的一女妖。

  这么想时,她不禁就会失笑出来。

  她就带著那样恍惚的笑走出洗手间,心不在焉的,差点撞上迎面走来的男人。

  因为没撞到,徐爱潘也没道歉,若无其事擦身过去。那男人也没说什么,根本也没多看她一眼。

  “小游,”她静悄过去。那堆人还在高谈阔论。话题已经转到日本AV女优和电影。她拍拍游利华的肩膀。“我要回去了。”

  “这么快?!连屁股都还没坐热。”游利华皱眉。

  “我要赶稿。”

  “算了吧!你写那东西又不花什么脑筋,晚上花两钟头就搞定,赶什么稿!”

  “小姐,别这么亵渎我的工作成不成?我吃穿都靠它。你写的那些这件魔术胸罩卖多少钱、那件蕾丝内裤又值多少的东西,也没比我高明多少。”

  很多在文艺圈工作打混的人,不把爱情小说当一回事,认为那种东西沾不了文学的边,这一点,徐爱潘完全没意见,也从来不跟人家争辩。

  游利华虽然没这毛病,但多少有这种下意识。她也算是半个文人。文人大都喜欢用某种形而上的格调品味、或气质深度的东西标签自己。

  “你不说话,我怕你变哑巴;一说话,嘴巴就这么尖利。我看你还是当哑巴好了。”游利华翻个白眼。

  徐爱潘耸个肩。“我先回去了。你也别待──”

  “对不起!”话没说完,身后响起低沉好听的男性声音。她挡到人家的路。

  侧身让过。似乎是方才在洗手间外差点撞到的那个人。

  她不确定。因为她根本没真正留意。

  “李总,”游利华却和对方攀谈起来。“恭喜啊!你们这次推出的名牌服饰系列叫好又叫座,怕不卖个有五六十万本。”

  “谢谢。都是托大家的福。”那男人得体地应酬一句。

  对方走后,游利华解释什么似说:“书香的老板李云许。现在市面上流行又畅销的那套讲名牌书籍,就是他公司出的。”

  徐爱潘点个头,算是有反应。游利华在报社工作,多少认识一些这个圈子的三教九流。

  “那我走了。”她转开身,把游利华丢在吧台。

  游利华顺便要了瓶啤酒,就著瓶口就喝起来。

  “麻烦给我一杯咖啡。”

  旁边座位蹦出个人。她一看,是李云许。没话找话:

  “李总,今天不是来庆祝的吗?光喝咖啡太杀风景了吧?”

  “没办法,等会还要开车。”李云许端起咖啡杯,朝门口比了比。“你朋友?”

  门外,徐爱潘的身影正要没入夜色,隔著门窗,像被框在一幅泼墨画中。短发正因风扬起来。

  “嗯,我室友。李总有兴趣吗?我帮你介绍。”游利华开个玩笑。她知道李云许有家有老婆了。

  李云许笑一下,敷衍过去。

  他知道游利华在开玩笑,他也没有兴趣。怎么会有兴趣?!看她那白衬衫牛仔裤外加一颗清汤挂面头,他今年三十八,不是十八,早不热中那种纯情的玩意。

  在社会打混那么久,他什么都看过。纯情这东西,最不持久。

  即便是小孩子也不是确然的纯真。那纯真,其实只是一种残酷的本能。还没经过文明礼制洗脑的一种求生存的原始本能。

  他把咖啡一口喝尽。想想,下次也许可以推出“纯真”这个主题,在网上报上 制造一波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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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这样的,她从来不看书评。

  书评家推荐或批评哪本著作,市面上哪本正叫好又叫座热得烫手,畅销排行榜第一名大家张口闭口都在说的──好评劣评一颗星二颗星评等等,她从来不看。

  文学和艺术某方面来说是一样,很难说好不好,只能说喜不喜欢。任何能以立场角度自由心证的辩论,她觉得都没什么意义。

  甚至,连那些对她小说的褒贬扬抑,她也不太在乎。因为不可能读者批评了什么,她就能神奇地写出符合那一刻市场脾味需求的东西。

  文字有它的调性。再多的情节与故事性也平衡不了文字本身所带的意境。背了那么多古诗旧词,她就是中了那“意境”的毒。

  所以,徐爱潘不是太受欢迎的爱情小说家,并不是太多的人跟她中一样的毒。

  而所谓共鸣,其实不太容易,常常,她自己没太多感觉没花太多脑筋力气写出的东西,对了许多读者的味;而那一些她费了很多力气,一再低回沉吟的,却没多少人欣赏。写的人与看的人感情思考之间的落差,起码有两个悬崖,大得让人无力。

  因此,她从来不管读者要什么,市场需求什么。反正她写的东西从来就不符合所谓的市场性。充斥了太多形而上的文字的垃圾。

  也因此,在言情小说市场里,她一直不受欢迎,出版社收她的稿子收得相当勉强。

  “大小姐,”老编在电话那头说:“故事性!读者喜欢看有‘故事性’的东西。”特别强调加重那三个字。“还有,爱情。别忘了,你是在写爱情小说。”

  “喔。”徐爱潘喔一声。

  她没忘。问题是,她自己觉得很爱情的东西,读者却完全没感受到。外面的气温不低,需要一些更热烈的东西,他们才感受得到。

  她坐在桌子前半个下午,也没太挣扎,然后就决定了。

  她逛了半个下午的街,买了情色大师萨曼金一系列“野兰花”作品。然后跑到KK附近一家专卖外国原文小说的书店,在“黑蕾丝”那系列丛书前徘徊不去。

  “黑蕾丝”是货真价实的色情小说,比那些罗曼史、情色爱情小说还要赤裸露骨。但文字用的好。算是色情经典。

  书店里人不多。徐爱潘挑好书,打算去结帐,偏在甬道上和人狭路对峙。

  真是!地方也不小,人又不多,怎么偏偏这样和人碍上了路?!

  “对不起。”对方礼貌比个手势。那个男人她看过,游利华提过叫什么许还是姓许──

  是李云许。他觉得也好像在哪里看过徐爱潘。皱皱的衬衫、牛仔裤,只到下巴长的清汤挂面头……想起来了。在KK。那个洗手间的走道。

  他瞄一眼她手上的书,敞开袋子里的萨曼金,不禁挑了下眉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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