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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闹钟鸣动,但响起的是一阵骆驼铃声,仙龄翻个身,再翻个身,最后虽仍旧乖乖起身,却没有把闹钟的响铃给按停掉的打算,仍由着它一迳的回响在耳边。

  “小姐,跟我回大漠去吧,那儿的环境也许没有这里好,但总是我们的家乡啊!”

  豁阿黑辰奶奶中气十足的声音仿佛仍响在耳边,其实她已经离开台湾两个多礼拜了。

  唉,自己好想念她啊,就像好想念爸爸、妈妈一样。

  爸爸、妈妈……。

  呆坐在床上的仙龄虽然拼命隐忍,但两行热泪依旧沿着面颊滑落,滴在她紧捉着的棉被上。

  已经都说好,都决定妥当了呀!过完年后,他们一家四口就要飞抵内蒙去,让豁阿黑辰奶奶落叶归根,让祖籍蒙古的母亲回家乡去,让一生精研蒙古史的父亲完成憧憬多年的研究心愿,也让甫自大学毕业半年的仙龄,可以享受一下大草原的风情。

  自有记忆以来,仙龄就晓得自己的家庭是与众不同的,除了依循宝岛的一切风土人情以外,她还跟着母亲学属于“蒙兀部族”的语言和风俗礼仪。

  “什么是‘豁阿黑辰’啊?”仙龄记得她一早便问过也懂蒙语的父亲这个问题。

  “妈妈没有教你吗?小仙。”父亲抚着她的头。和蔼的说。

  “没呢,”她摇着小小的头,两根辫子旋转飞动着,妈妈要我叫‘奶奶’就好。”

  “‘豁阿黑辰’是‘年纪大的美人’的意思,小仙觉得奶奶美不美呢?”

  “美啊,而且奶奶还会做好多好吃的东西。”

  父亲一听大乐,索性一把将仙龄抱到腿上去说:“奶奶美,妈妈美,但都没有我们小仙的小脸蛋美,也没有我们小仙的小嘴儿甜。”

  回想到儿时的一幕,仙龄的泪水不禁淌流得更急、更凶了,早知道爸妈会在一个月前的那场连环大车祸中丧生的话,她就会坚持与他们一起出门的,那么至少现在自己也不必孤伶伶一个人的……。

  不!

  仙龄甩一甩头,暗骂自己太不勇敢,爸爸是国内研究蒙古史的权威,妈妈则是体内流有延自铁木真一族血脉的女子,就连已年近八十的豁阿黑辰奶奶,平常也抬头挺胸的,让人相信她想活到一百二十岁,绝非只是说说而已。

  那么自己又怎么能够屈服于命运的打击呢?

  对,她要打起精神来,等过完年,还要依约定,带着爸妈的骨灰,飞到内蒙去与奶奶会合,再进当地的学校去读一、两年书。

  仙龄相信按照原定计划进行,才是告慰父母在天之灵最好的方式。

  她抹去满面的泪痕跳下床来,按停闹钟,再看一看桌历,距离过年,已经只剩下一个多月,这段时间,她得善加利用,把在台的一切日常琐事都给办好。

  仙龄一边刷牙,一边对着镜中的自己计划着:先到眼镜行去帮住在屏东的朋友拿她订购的有色隐形眼镜,再去百货公司买奶奶需要的,包括染发剂在内的一些日用品,然后再到爸爸生前任教的大学去,把他办公室里的私人物品都搬回家里来……。

  ☆☆☆

  “林小姐,教授的东西我已经整理得差不多了,你再看看有什么遗漏,或者弄错的,待会儿我帮你一起载回府上,顺便请你吃顿晚饭?”

  仙龄望着父亲生前的助理陈威志,轻轻的摇了摇头婉拒道:“谢谢你,不必麻烦了,我去年初已经考取了汽车驾照,今天就是自己开车来的。前阵子料理爸妈的后事时,你和系里的一些人,已经帮了我和奶奶许多的忙,实在不能再继续劳烦你,就算要吃饭,也该由我请大家才是。”

  “仙龄,”威志突然直呼她的名字说:“你晓得自己一直给人比外表实际年龄成熟的印象吗?”

  “你是在说我看起来不像只有二十出头的样子?”

  威志被说得一愣,不禁更加转不开原本就凝注在她身上的眼光。

  由于仍在重孝期间,仙龄一身黑衣黑裤,只有靴子和毛背心是深咖啡色的,连尚未脱下的鹿皮夹克和手套,也是黑的。

  但沉郁的颜色,却丝毫不减她本身的清丽,反而更添三分楚楚动人的神韵。

  威志跟在林家荣教授身边已经两年了,自从一年前在教授宴请系上一些年轻助教和研究生的席上,认识他的独生女林仙龄开始,便对她念念不忘。

  他甚至已私下盘算,等来年夏天顺利取得博士学位以后,便要立刻飞到内蒙去,相信在“他乡遇故知”的情况下,自己的机会,一定会比在本岛大上许多。

  “原来你一直觉得我很老。”

  仙龄调侃的声音,终于把心猿意马的威志给唤回到现实中来,连忙解释道:

  “没有,没有,我绝对没有这个意思,你很年轻、很小、很俏皮、很可爱,但思想成熟、谈吐不俗,又常常会给人一种错觉,而这种混合了天真和成熟的独特气质,正好是最吸引——”

  “应该说是最突兀的地方吧,是不是?”意识到他可能讲什么的仙龄,抢先一步打断他并接口说:“或许是因为爸妈有我的时候,都已经是将近四十岁的人了,所以教育的方式,便有别于一般的年轻小夫妻吧,久而久之。我也就比较老成持重了。”

  “呃,嗯。”威志被抢白了一顿,遂有些不知所措的摸了摸头,“大概是吧,那今晚的晚餐?”

  “等过两天,琐事都办得差不多以后,我再亲自下厨,请这次帮忙过我的所有人吃顿饭,好吗?”她很喜欢爸爸这位学生助理,真的很喜欢,但也只是“喜欢”而已。

  “你会做饭?”

  “又让你惊讶了?”仙龄露出近来第一抹的浅笑说:“而且是道地的蒙古大餐喔,跟奶奶和妈妈学来的。”

  “我的确很惊讶,”威志并非不识趣的人,也深谙“欲速则不达”的道理,便从善如流的应道:“那就让我拭目以待罗。”

  “嗯。”仙龄重重的点头,认真的表情不自禁的流露出贴切她年龄的娇俏神色,逗得威志一笑。

  “我晓得。”提起爸妈,仙龄的鼻头忍不住又是一阵酸,只得拼命忍住。

  “那我先去忙了,你看一看,有需要的地方,再拨我的分机号码找我。”

  “好,谢谢你了。”

  威志才走后不久,就有人扣门,正弯下腰去搬个纸箱的仙龄,头也没抬的应道:“请进,陈大哥,你怎么这么快就——”

  “对不起,这里……不是化学馆吗?”一个略带迟疑的女声,让仙龄猛然直起身来。

  “不是的,化学馆在隔壁。”

  眼前是一位年约二十八、九岁的女子,皮肤黝黑,轮廓深刻,说的国语夹杂着一种古怪的腔调,仙龄马上就断定她是国内目前正陆续引进的菲佣。

  “对不起,这里的大楼每一栋看起来都好像,我走错地方了,对不起。”

  仙龄看见她环抱的幼婴可爱,忍不住便走上前去逗弄道:“这孩子好可爱,多大了?”

  “听我们家太太说,大约五个月大。”

  “听说?大约?”仙龄不解,便往下问道:“这不是你们太太的孩子吗?怎么会不确定他有多大?是个男孩吧?我看他穿着蓝色的衣服。”

  “是,是男孩。”想不到这名菲佣一点儿顾忌也没有,马上滔滔不绝的讲起来,或许是仙龄的模样让她觉得放心吧。“好可怜呢。他是九天前被扔在我们那个社区里的垃圾箱,让清晨出去慢跑的先生和太太给捡回来的,后来先生去报案,听说是人家不要的孩子啦。”

  “真的?”仙龄看着那孩子乌溜溜的大眼睛,两道浓眉,一管挺直的鼻梁和厚薄适中的双唇,长大以后,铁定会是个“酷哥”呢。“这么漂亮的小孩,怎么会有人舍得不要?”

  “就是嘛,我们太太也这样说。像我离开家乡,到台湾来找事情做,为的还不是家里的小孩,实在想不通为什么会有人扔掉小孩不要的啦;不过现在很好喔,我们先生和太太决定要领养他。”

  “真的?”同样的两个字,仙龄这次的口气可完全不一样,不再懊丧惋惜,而是雀跃开心的了,或许是因为她自己也有着相同地身世背景,所以对于眼前这个小男婴,便特别感到亲切吧。

  “真的,先生和太太已经有两个女儿了啦,但他们很喜欢这个小孩,说什么……什么……有缘啦”缘是什么东西,我也不懂,太太只问我家里多一个小孩,我会不会不想做,说她会加我百分之五十的薪水。”

  “你会嫌弃这个捡来的孩子,嫌工作太多,而不想做吗?”仙龄也不晓得自己在为他们紧张什么,她甚至不晓得这孩子未来的养父是谁呢!

  “怎么会?”她由衷的说:“和我其他来台湾帮备的朋友比起来,我算是薪水最高、福利最好、工作又归轻松的,就算太太他们不加我薪水,我还是一样会照顾这个小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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