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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会让你重新爱上我。」希望重新回到双眼,骆仲齐暗暗立誓:「凌,我发誓,绝对会。」握紧礼物贴在额前,他发誓!

  总有一天他会将这礼物送到她面前,总有一天!

  只是──他万万没想到这个「总有一天」竟花了他七年的岁月!

  七年后,「凌云枓技」正式登陆台湾!

  第十章

  新建的大楼刚敢用,入主的公司是以软体设计在美国称雄,最近又传出将与硬体制造大厂签下合作计画的消息,带着大量资金人才进驻台湾的「凌云科技」。

  外界推敲着,由凌云科技大手笔买下位于黄金地段、高达二十二层大楼的举动来看,足见其打进台湾市场的决心。

  台湾商界关注凌云科技的一举一动,想看出这家公司进驻台湾会造成什么影响,同行小心翼翼提防冷不防的一枪,有心人则在旁观看可有投资机会。

  听说,那主事者即将到台湾,好象是年底吧,将会在美商联会首度公开露脸……外界正沸沸腾腾地如此传言着。

  「如果被外界知道你买下这栋大楼真正的原因,一定会很失望。」于佑走进办公室,声音打扰了站在窗前沉思的男人。

  窗前的男人──骆仲齐,手掌轻抚窗棂,眸里透露藏不住的眷恋。「从设计到装潢都有她的个性,简单明朗自在。」

  「这栋大楼从里到外都由她一手设计。」七年了,他的内疚不安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减轻?于佑觉得自己像一旁急死的,啧──不屑提那两个字。「这是她的怪癖,不想让不适合的夸张装潢毁了自己设计的建筑物。」

  「的确像她会做的事。」他不惊讶。「她在某方面来说是个相当自我的人。」

  「我请人调查过,她人还在台湾,你──不去找她?」这七年来于佑在旁边看得心虚。

  当年骆仲齐为了忘记凌云离开他的事实,疯狂地投入工作,把自己当成一台机器,无情绪地活着,直到三年前在新闻中看见她的消息──欧洲建筑设计银奖得主──才抓回一丝人味。

  也是在那时候,所有认识她的人──包括室友苏珊娜才知她学的是建筑。

  这栋办公大楼,是她甫回国所承接的第一个案子,两年前得知此事的骆仲齐立刻派人与建商洽谈,买下整栋大楼。

  不是为了宣示在台发展的决心,主事者的决策只是想拥有他爱的女子所设计的作品,如此而已。

  疯狂──却让人由衷佩服,但他仍不明白凌云真值得好友如此执着。

  「于佑,我怕。」面对多年老友,话很容易出口。「凌的心思我们之中没有人摸得透。七年是多么长的时间,这段时间她又去过多少地方、遇见多少吸引她目光的人事物我都不清楚。她还会记得在纽约的所遇所见?还记得在纽约谈过一场差点窒死她的恋爱?还记得那个说话不算话的情人?这些都是我害怕面对的问题,还有更重要的──她还爱我吗?爱这个曾让她尝到困兽感、不快乐也不自由的男人?」

  他不禁苦笑。

  「我只是个普通人,我怕去找她时,她的身边已经有另一个人。」

  「据调查──没有。」先行到台湾打理的于佑这段时间并没有闲着,聘人探访她的下落,这两年她的确在台湾,但在台湾哪处却是个难题,花了不少时间,终于确定她最近的下落就在台北。召吾茫她目前的住址和电话。你跟凌云会变成这个样子全是我的──」

  「不是,是我的错。」骆仲齐打断他的话。「于佑,就算没有人介入,我跟她也会走到分手的地步,原因出在我身上,是我违背跟她的约定。」

  「在爱情面前──虽然我不懂,但我知道爱一个人会想将对方留在身边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你并没有错。」他仍然忠实,偏向好友。

  「如果每个人都一样,这世界不是太无聊?」这种说词,是凌云教会他的。

  没有慧根如于佑,听不懂也不想去深究,他只知道一件事。

  「去找她。」于佑将写着电话住址的短笺放进他西装暗袋。「去找她,不论结果是好是坏,至少都有清楚的答案,人一生能有几个七年可以拖?」

  骆仲齐按着胸口,向来以行事果决著称的他竟然犹豫不决,在去不去找人之间举棋不定。

  他该去找她吗?她又会用什么表情回应他?

  ※ ※ ※

  鱼鳞状的薄云层次递叠在蔚蓝朗空,只可惜路上行人匆匆,少有闲情逸致抬头仰望,她怀疑有多少人知道今天台北难得地有个好天气。

  一身以随性方便考量的毛衣、牛仔裤,很适合秋爽的气温,坐在老早就在宽阔的前庭中相准的位置,她抬头用母亲看着孩子似的得意眼神欣赏自己的作品。

  这是第一栋,她亲手设计,无论是硬体建筑的部份还是软体的空间设计,全由她一手包办,夹带设计奖的光环行事果然方便多了。

  拿出笔与素描本,她兴致勃勃计画着在今天画下自己第一个作品,然后,前往下一站继续她的旅行。

  她看到昨晚的新闻,电视上的于佑依然像个老古板,一本正经地解说来台的初步计画,也听他亲口说公司龙头年底会到台湾的消息。

  年底──她明天就要前往布拉格了。

  再次证明,两个人无缘,所以注定错过。

  停顿的炭笔一会儿再度沙沙振动,在素描本留下一笔又一笔写实准确的线条,烙出建筑物的原型。

  这图她都不知道画过几次、用秃多少枝笔、撕过多少张纸、折断多少把工程尺,恼火自己无法达到理想中的尽善尽美。

  但这些辛苦懊恼都过去了,沙沙的笔声透露始作俑者的得意,哼着小调,那是她偏爱的诗所改编的。

  如诗中所述──也许她只会在旅程中所遇见的人,心里留下一点点仅供凭吊的影子,没办法长久。

  就像每个在旅程中相遇的友人,总带着惋惜的表情叹说她是东方的吉普赛人。啧,有什么好惋惜的,她可是很欣赏四处为家的吉普赛人呢。

  没法改的,她习惯在相遇时作好分离的准备,旅行到一个地方的时候立刻构思下一站的方向,从不回头看被她留在过去的时间里的人们。

  除了──那家伙,怎么都忘不掉!

  站在街上咬三明治的时候想他、躺在公园草地上的时候想他,甚至连到商店买头痛药的时候也想他!

  他仿佛变成她的一部份,想割舍也除不了,毕竟没有人会没事动刀子自残的。

  走到哪,都会想到他,牵牵绊绊、纠纠缠缠的,好麻烦!

  一个人的旅行多了离情,潇洒的味道就减了半,掺进酸中带甜的思念,让她无法再像过去那样豁然自在。

  可她仍然爱这没有拘束、东飘西荡的生活,她没有办法为了一个人放弃自由飞翔的羽翼。

  如果有,早出现在他面前、回到他身边了。

  总之,错过就是错过,人生总有些时候必须面临取舍,在爱情与自由之间,她选择了──

  「凌!」

  天外飞来一记呼唤,声音是难以忘怀的熟悉。

  凌云僵了下,机器式地转头往大楼出入口的旋转门看去。

  他……他不是说年底才来台湾?

  ※ ※ ※

  「为什么要跑!」骆仲齐追逐前方十几公尺远的身影,扯着喉咙逼问。

  「你又为什么要追!」前方把问题丢回给他,脚下步伐加大。

  「你跑我当然追!」该死!

  她会用什么表情面对他,这种怯懦的问题早不知被骆仲齐丢到哪边去,他现在一心一意只想追到她。

  十分钟前的骆仲齐正准备离开公司回到下榻的饭店,怎知台湾媒体消息如此灵通,一下楼便在大门口被逮,在麦克风、摄影机与记者之间推挤难行,苦无对策的懊恼目光忽地瞥见盘腿坐在前庭作画的人影。

  就算再远他都能认出的身影,更何况只距离十几公尺!

  「凌!」骆仲齐忘情喊出声,不单引开媒体目光,也引起作画人的注意。

  然后,他看见她如惊弓之鸟跳起来,搜巡四周发现他后立刻冲离现场,逼得他推开一时间会意不过来的媒体追上去。

  「你追我当然要跑!」前头再丢一句随便的回应,徒惹他恼火。

  「凌云!还记得你当年留下的信吗?」

  好喘……为什么要边跑边回答他,弄得自己那么狼狈?

  「我、呼呼──我忘了!」

  忘了?「你再说一遍!」愤怒的火焰从后方逼近,灼上凌云的背。

  好烫!足以想见后头的人有多火大,这时候停下来让火烧成灰的是笨蛋。

  「不要再追了!」凌云庆幸自己有晨跑的好习惯,如今派上用场。

  「除非你停下来!」骆仲齐已脱下西装勾在手臂,催足马力加速。「难道你恨我恨到连见个面说句话都不愿意?」可恶,她难道不累吗?当年在纽约强迫她陪跑的男人气自己当年干嘛拉她陪跑,让她练出好脚力反而苦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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