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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想同情他,但是站在律师的立场必须严肃以待,毕竟他真的差点撞死人,要是真有个万一,良心和道德上将会一辈子蒙上阴影。

  早叫他不要开快车,一碰到方向盘好像拚命三郎似,会出事是在意料之内,只是没想到他连在学区内也一样横冲直撞,枉顾一旁设立的警告标志。

  他的车速一定很快,不然以他二级方程式赛车选手的水准,哪会避不开,起码煞车总还来得及吧!

  「哼!那你嘴角挂的是什么,十斤猪肉吗?」还说不笑,分明是睁眼说瞎话、

  律师最擅长的是粉饰太平,十句话有九句是陷阱,剩下的一句是引人误判的实话。

  「真有猪肉早被烤来吃了,瞧你火气大得十里之外都闻得到烟硝味。」有气三天也该消了,没瞧过男人心眼小得装不下芝麻。

  「如果你被那样不公平对待,相信你也会火大,我真长得一副恶人相吗?」越想越气,东方著衣拿起杯子往墙上一砸。

  喝!火爆的脾气真该有个人来治治。「见仁见智,至少我没被你吓过。」

  「温致新,我是该感谢你的安慰还是一拳揍扁你?」还有心思消遣他。

  「前者吧!你是该感激我将你由狼群中解救出来。」没人会欣赏暴力美学,尤其是拳头可能落在自己身上时。

  「我付你薪水不是让你当化石,你好意思邀功?」东方著衣为之一嗤。

  「总要给我表现的机会,不然人家会以为我是光领薪水不做事的混蛋。」瞧!他的情操多伟大,自践人格好讨「老板」欢心。

  冷眼一瞟的东方著衣轻哼数声,脸色不见好转。「我要你找的人呢?」

  光说不练,有名有姓有学校却连著三天找不到人,他和废物有什么两样?

  「呃!这个嘛,我真的尽心了,或许你该把事情交给徵信社。」他是律师又不是狗仔队,哪能一出马就成功。

  说来也奇怪,不过是找一名高中女生却处处碰壁,好像每一个人都在维护她,生怕她遭遇意外,话才问一半马上招来白眼,防贼似的走开。

  温致新很难相信自己无往不利的亲和力会收买不到人心,破天荒地打了一场败战,有损他王牌大律师的招牌。

  搞不好这名女高中生有雄厚的背景,是某某老大的私生女或地方政要的宝贝千金,不然怎会查不到蛛丝马迹,白白浪费三天的守株待免。

  直接上网去查学生住址不是更快,只要她不谎报现址让人扑个空。

  「然後所有人都知道我被诬赖,成了绑匪还开车撞人?」谁能保证良莠不齐的徵信社不会泄密。

  是事实嘛!温政新不好启齿。「咳咳!反正人没事就好,你又何必坚持一定要找到人?」

  人家根本不想再见到害自己受伤的人。

  「因为我想亲手掐死她。」说话恨得牙痒痒的东方著衣手筋浮动,一脸恨极。

  其实他真正想做的事,是看看那位女高中生有无大碍,需不需要帮助,该负的道义责任他绝不会推拖,要是她的手复元情形不如想像中的理想,他会负责找齐国内外各大名医全力抢救。

  身为服装设计师,他十分了解手对人的重要性,像他若没有手的辅佐,就无法画出令人惊艳的设计图,道理是一样的。

  可是他的善意却无端受阻,好像他真是十恶不赦的大匪徒,必须加以隔离,否则会危及社区安危似地个个回避著他。

  他敢说这一切不理性的连锁反应是出自那个该死女生的授意,古里古怪的她根本不像高中生,连表现痛的反应都与人不同。

  若再让他碰上一回,他发誓要剖开她的脑子好好研究研究,看是不是异於常人,装了生钉锈铁。

  「呃,不好吧!你没撞死她却意图谋杀她,这在法庭上站不住脚。」温致新又想笑了。

  一个大男人居然和个小女生计较,传出去实在不好听,而且他还是加害者的身份,一旦真让他付诸行动,肯定会不得好死,司法末审先被群众打死。

  「你到底是谁的朋友?我请你来办事,不是指责我的想法。」要不然他会是第一个死人。

  轻笑出声的温致新飞快的抿起两片嘴唇。「我的立场先是律师後才是你的朋友,伤天书理的案子我可不接,我有法律从业人员的尊严。」

  「嗤!我怎么看见有一群黄狗在你脚边撒尿,讽刺你连狗都不如。」果然是律师本色,颠非倒是毫不生涩。

  「至少我没被人压在地上当贼打,坐在警局的冷板凳上乾瞪眼。」待遇总比他好多了。

  「你……」黑眸一瞪,东方著衣真的有杀人的冲动。「想办法找到她。」

  「再杀她一次吗?」助纣为虐有违天理,他将会忙得没有时间拨空去牢里探望。

  「温痞子,你再给我幸灾乐祸试试,信不信我让你爬著出去。」东方著衣握紧拳头一挥。

  「信,你是维苏威大火山,谁敢住你这洞口跳,不过请好好保重你的黄金手,别任意损坏,它价值数十亿。」在未来、

  他挨几拳没关系,就怕创造出令女人风靡时潮的手再也画不出一件衣服,那他的罪过可就大了。

  「还不去找人,光会用一张嘴皮子做事。」他就不信找不到人。

  「行,我会去卖老命套交情当你的帮凶,你杀人的时候我一定走得远远地。」大好前途不必尽毁於此。

  「话真多。」有时间废话不如去找人。

  「不要不耐烦,听说你想把台北那场眼装展移到台中世贸?」何必如此大费周章、劳师动众?温致新心中有著狐疑。

  风声传得真快。「不然你以为我来这座文化城干什么,专程撞人吗?」

  一想到就有气,她居然敢避不见面不让他赔,连医药费都自付,简直太不给他面子。

  不找她出来吼一吼他气难消。

  温致新好笑的避开话题,不想再惹喷火龙喷火。「台北的场地不都谈妥了,你干么说撤就撤。」

  「你该去问问凌雪霜那只八爪女想干什么,我看来像牛郎吗?」哼!跟他谈条件。

  在她经营的百货广场前开展是她的荣幸,别人求都求不得,还藉机敲诈,要他陪她上床当她的男朋友,否则场次费跳升三级。

  东方服饰在欧美一带可是抢手货,她不识货也就罢了,竟然敢厚颜无耻的提出无理要求,她是存心不想在百货业混下去了,他绝对会成全她。

  移师中部是第一步骤,他相信中南部服饰市场有极大的销售空间,不一定要局限地小人稠的大台北,只要品牌口碑值得信任,处处是商机。

  而第二步他打算在台中设立分公司,所有他设计的衣服一律绣上他的名字缩写在此销售,别无分号。

  想要穿上和世界同步流行的服饰得来台中分店购买,否则就赶不上新一波的流行热潮,进而失去引领风骚的机会。

  这顺便是教训教训自以为是的贱女人,没有蔷薇百货的大力支持,他照样能发表新装,将鲜艳的丰采献给热情的台中市。

  「美女当前你何必客气,凌总可是台北社交圈有名的大美女,她看上你是你的福气。」那惹火的身段可真撩人,可谓是财色皆全。

  「免了,你怎晓得她全身上下哪个地方不是做的,十年前她可不是这长相。」他太了解她了,因为他们是学姊学弟。

  十年前她就曾溜进他宿舍企图勾引他,结果他那日回家去不在宿舍内,一位非裔同学带友人过来借宿一晚,她不知有错的与人春风一度。

  事後还敢赖在他头上,佯称怀了他的孩子要他负责,幸好同学带友人出面做证,她才颜面无光的自动转学。

  没料到她的淫性十年不改,一见面就十分热络地提议到饭店用餐,并且暗示他已在饭店楼上订了房,晚餐後有娱兴节目。

  他当场走人让她下不了台,所以她又无耻的提出条件交换,以为他会为了出名而屈服,她真是看错他。

  在国际服装界他已经够有名了,不需要再攀龙附凤地突显自己,反倒是巴结他的服饰公司多不可数,希望和他签下亚洲代理权。

  「啧!你们是老相好呀!连她身上哪一寸是做的都知晓。」温致新调侃的挤挤眼,暗指他艳福不浅。

  东方著衣当下送他一本厚黑学,砰。「我宁可跟猪上床也不碰她一下。」

  「原来你对猪有偏好,难怪你从来不对身边瘦得见骨的美女模特儿下手。」温致新一脸终於发现他特殊癖好的表情,将书放回原位。

  书是用来吸收,增广见闻,而非拿来掷人。

  「因为我不像你来者不拒,不怕捏破大木瓜的矽胶。」他恶意的嘲笑。

  一想到他所形容的画面,温致新冷不防地打个哆嗦。「别说来吓我,你这边的个展准备得怎么样。」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场地和工作人员都差不多了,就只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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