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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小心 晴阳

  妳爱看小说吗?

  那么妳可千万、千万要小心了,小心什么呢?小心作家就在妳身边啊!

  遑遑然的望望四周,确信身边不可能再出现一个慕子琪后,晴阳才敢神情凄楚的说个分明──

  话说很久很久以前,晴阳周遭的朋友、同学、学姊、学妹、室友……纷纷捧着爱情小说猛K得天昏地暗,见她们忽而惊叫叹息、忽而痴痴傻笑,满脸惊愕的晴阳虽不明所以,却也深知少数服从多数的道理,当下将爱情小说列为首要追缉目标,二话不说的跑到书局,捧起小说摆好架式,使出水平式、斜线式、波浪式、层面投射式等等威力无穷的速读大法,媚眼横扫──喔,不!是睿眼横扫下,迅速在脑海内将小说内容做重点整理,随即啪啪啪地再翻一遍,核对无误后在脑中归档。当下睛阳的脑袋瓜子装满了爱情史回去和众人分享。

  啥?有没有搞错?哪有人这样看小说的!嘿!各位先别激动,晴阳虽是以念教科书的方式开始看爱情小说,看了几百本后倒也看出乐趣,爱上小说了,从此悠游在小说天堂里,快乐得不得了。

  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几年前晴阳身边居然冒出了一名叫慕子琪的小魔女,没事学人家写什么小说,坏心眼一转,娇娇嗲嗲的对我说:「晴阳,听说妳看过非常多小说,不但看得快,而且见解相当独到……小女子目前正在写小说,可不可以请妳帮我看看?占用不了妳多少时间的。」说着猛眨那双大眼睛,拚命向晴阳放电。晴阳被她迷汤这么一灌,晕陶陶的心想:就当多看一本小说吧!于是很阿莎力的答应了,呜呜!那天打雷劈的坏家伙!晴阳看小说的好日子就此一去不回。

  人家看小说本来是一件很HAPPY的事情,兴之所至,一次有个十本、八本,随它喜、任它忧,看完后满足的叹口气,继续工作、念书,日子过得轻松又自在。可是开始帮慕子琪审稿之后,求好心切的晴阳便大刀阔斧的砍、精雕细琢的修,她的难受我看得见,明白那无关乎必须重写的大工程,而是一种不受肯定的深深挫折感,因此各位读者有空写信安慰她一下吧!

  慕子琪的小说一部接一部诞生,而晴阳的速读大法也从此破功,看每一本小说都像是在帮人审稿似的咀嚼再三,什么斜线式、波浪式的速读方法全都弃我而去,倒是睽违已久的「字斟句酌式」从此霸着我不放了。虽然阅读速度变慢,思虑却更清澄、更喜爱看小说。不过见到还有许多小说无暇翻阅时,晴阳的心情顿时从天堂掉到地狱去──哦!心疼啊!

  所以晴阳真的要告诉妳:小心作家就在妳身边!一旦被缠上了,不但要帮她看稿下评论,还会因此耽误看小说的大事,像现在晴阳更要冒着损及美貌的危险,熬夜替她写序,哦!多划不来啊!再次提醒妳:待会开始看小说时,记得要小心哪!小心作家就在妳身边啊!

  楔子

  「你知不知道半夜闯进一个单身男子的闺房是一件很不礼貌的事?」刚洗完澡的段维凡围了条浴巾从浴室走出来,迎面就看到坐在他房里的不速之客,项君杰是把他的房间当成自家的厨房吗?

  项君杰大剌剌地坐在段维凡的房间里,完全不理会他的抗议,两眼直盯着他赤裸的胸前猛看。

  「我知道我的身材很养眼,但是你犯不着用这么色迷迷的眼神看我吧,我可不是你的『消夜』啊。」段维凡揶揄他,随手拿起衬衫穿上,遮去了大半的春光。

  「你以为你那些『排骨』很迷人吗?哦!拜托,竹竿都比你有曲线多了。」项君杰收回视线,他只是很好奇,为什么段维凡身上会有一些伤痕。

  「但就是有『长发变态』对我这排骨身材感兴趣,两眼虎俔眈眈地盯茗我不放。」他装出一副大家闺秀被性骚扰的样子。

  「恶,少把我说得那么低级,我的胃口可是很挑的,现在除了我的丝琳之外,其它人都不能引起我的兴趣,还有,别再叫我长发变态了。」项君杰真后悔把丝琳这么称呼他的事告诉段维凡,让他每回都拿这个来调侃他。

  「我是不想那么叫你,但你的行为的确很变态,要是你女朋友知道你有这种癖好,搞不好马上跟你闹分手。」他笑得有点坏心。

  「癖好?我对你?你少往自己脸上贴金了,我会对一个『逃犯』有兴趣?你杀了我好了。」项君杰一脸不敢苟同的表情。

  事实上,段维凡这张脸被胡子占据二分之一,像极了登在报纸上的「十大枪击要犯」,谁会想得到他就是那个赫赫有名的神秘天才画家──蓝斯·烈特,他不修边幅的外表,怎么看都像是个中年怪叔叔,哪里是只有二十五岁的年轻人。

  「那你没事盯着我的身体看做什么?」

  「我看你的项链。」他真当他那么变态啊!除了那些伤痕外,他胸前那条项链让他觉得很眼熟。

  「我的项链有什么不对吗?」

  「怎么你也有一条双晶紫晶的项链啊?我记得羽萱身上好像也有一条,现在流行这种项链吗?」项君杰打趣地说。他记起前不久就在这里所举行的庆典,他无意中发现羽萱脖子上也挂着一条双晶紫晶项链。

  「羽萱?她是谁?她身上怎么会有双晶紫晶项链?」段维凡急着问。

  「她是我女朋友丝琳的妹妹,她说是人家送她的护身符。」项君杰感到奇怪,段维凡不是那种好奇宝宝,怎么突然对这个项链特别感兴趣?

  「这种项链还是买得到的。」护身符,那应该不是她。他是把那项链当作信物送给她的。

  「是啊!在珠宝店里应该买得到,只是她的项链款式居然和你一模一样,你说巧不巧?」

  项君杰的话如空投了一枚希望之弹给段维凡,难道真的是她……

  「她人在哪里?今年几岁?做什么职业?」段维凡的心逐渐激动起来,虽然他曾经试着找寻她,但结果都令人失望,所以他极力克制住自己不要抱太大的期望,以免失望更大。

  「既然她是丝琳的妹妹,人当然在台湾。」他的反应令项君杰感到新鲜,对女人避如蛇蝎的维凡,这会儿竟对一个素末谋面的女孩起了极大的兴趣?!呵呵!有内幕哦。

  「还有呢﹖」

  「什么?」项君杰装傻。

  「她今年几岁?做什么职业?」

  「哇!时间好晚了,我要赶飞机回台湾了,我要是不按时间回去,丝琳一定会想死我的,有空来台湾玩啊!」他丢下急于想知道答案的段维凡,走向阳台边纵身一跳,消失于夜色中,果然和他的外号「幽灵盗帅」一样,来无影去无踪。

  啊!他忘了告诉段维凡有关第三幅画「黎明女神──爱奥斯」的事。算了,他有预感,依他对段维凡的了解,他会到台湾找他的,因为他似乎对那条项链很感兴趣。

  段维凡知道君杰是故意吊他胃口,不过没关系,他会去一趟台湾的,如果她真是他要寻找的女孩,那么他没有理由让她再次溜走。

  在他脑中、心中活了九年的倩影,终于有了名字──羽萱。

  第一章

  「亚历山大」放在二楼主卧室的保险箱中,它是一颗会变色的宝石,在阳光和灯光下呈翠绿色和紫红色的变色现象……柳羽萱在心中默默念着,深怕自己忘了今晚的目标物。

  今天是她第一次下海当小偷,心里是既紧张又期待,她已经接受三年怪盗花精灵的正式训练,在她满十二岁的今天,接到生平第一个任务。

  羽萱想起她的三个姊姊已经是国际上小有名气的怪盗,如今,她也要跻身其中,与她们并驾齐驱,只是她发现,这个工作并不如地想象中的好玩。

  「妳这个死丫头又偷懒了,还不快把菜给我端出去。」厨娘莫妮毫不客气地一手拎着她的耳朵生气的大吼。

  「好痛,我马上就去。」羽萱咬着牙,忍着痛,摸摸被拎红的耳朵,听从地端起桌上的茉。

  这个心理变态的欧巴桑,对她大呼小叫的,还对她「动手动脚」,害得她才来一天不到已是「大伤小伤烙身上」,这里是人待的地方吗?

  她实在很想丢下任务回家,但她忍了下来,小不忍则吼大谋,就当作是磨练吧!她在心里这么安慰自己。

  「真不知道夫人没事收留妳这个小女佣做什么,吃得出别人多,做得比别人少。别以为我会被妳这副可怜兮兮的模样骗了,妳给我老老实实的工作,不准偷懒,否则休想我会给妳饭吃。」莫妮粗声粗气地对她怒斥,还额外「附赠」捏她一把,根本不把她当人看。

  十二岁的她只能忍气吞声,端着菜走向大厅。

  就在她要走出去时,不小心与收盘子走进来的女仆正面撞上,无巧不巧,她撞上的那个女仆是莫妮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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