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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觉得Mr. Bee知道得很多,也似乎太多。他告诉Rose,有一位刚过身,名叫Houdini的魔术师,他很多年前已名成利就,是欧美两地的大红人,Houdini与妻子巡回各地表演,每一次也成为热门话题,他擅长表演逃生的技巧,譬如困在水牢中,从海底逃生,Mr. Bee很仰慕这个人。

  Mr. Bee沉默寡言,有些事情他不会说出来。但Rose明白,他在慨叹人生的不公平。纵使拥有差不多的才华,有些人很受欢迎;而他,却被困在一个狭窄的环境内,未能发挥所长。表演的地方是小夜总会,观看的人喝醉了又闹事,很努力才赚到仅够糊口的收入。一切,只怪生成是黄种人。

  Mr. Bee与Rose都在美国出生,但很多事情,都是那么格格不入。

  如果Mr. Bee甘心以黄皮肤中国人的身分去生活,那么一切又会轻松得多;但他想要更好、更受尊重、更公平的日子。

  因此,Mr. Bee爱与黑人爵士乐手作伴,在他们的旋律中,黑人找着了骄傲;肤色白,就做不到。狂野的时候,是世间所有美好的大成,奔放、青春、喜乐、光明、充满力量;低回的时候,就变成灵魂深处的痛苦哭泣。

  有时候,当表演完毕,小夜总会内没有客人,爵士乐手有雅兴的话,会继续演奏作乐,Mr. Bee喝着酒,欢欣地拍和着,也会吹两声小喇叭。在这里,受歧视的人不再郁郁不得志,他们自由了,灵魂任意地发挥,甚至高高在上。

  爵士乐手演奏着Count Basie的Swing摇摆乐,有时候是Benny Goodman的摇摆乐。Benny Goodman是白人,他仰慕着黑人摇摆。在轻松愉快的拍子下,Rose会摇摆她的大腿,踢高又踢低,腰部急速左转右摆,她欢乐又简单,狂舞着狂笑着,在Mr. Bee跟前打转,又向他单单眼。她不知怎样开解他,只能以她的快乐感染他。

  她根本不介意Mr. Bee有多高的成就,她只想与他一起生活;但她不会告诉他,因为她知道他听后会更不高兴。

  对一个渴望成就与地位的人讲解成就地位的不重要,只会被认为互相不了解。

  于是,Rose只好愈跳愈狂。魔术师表演服上的水晶串,飞扬跋扈。

  他们就这样一起生活了好几年,每一天,Rose都觉得像在天堂,因为她可以睡在他的身旁。

  后来经济更差,竞争也大,表演节目要有新鲜感,Mr. Bee的魔术表演不像以前那样受欢迎,终于被辞退了。被辞退后,他们便南迁北移。他们到过堪萨斯市,又去了旧金山、波特兰、拉斯维加斯。然后有一天,Mr. Bee被要求戴上中国人的瓜皮帽和长辫子表演魔术;那已是一九三七年了,中国人早已不留长辫子。

  Mr. Bee开始喝醉酒,表演失准,又喝骂老板与客人,他变得沮丧。

  当钱不够用,Rose就与白人女子一起跳艳舞赚钱,她不介意,事实上她快乐得很,有机会照顾她深爱的人。

  有时候,在喝醉后,Mr. Bee会打她,他骂她臭婊子,骂她赚骯脏的钱。她哭着否认,但他总是要打,打完之后就静下来,对着窗发呆,他背后有她掩着口饮泣的声音。

  打过后,他会后悔,又会道歉,他跑到街上,买一点吃的,又为她带来玫瑰。然后他拥抱她,这次是他哭泣。她已不哭了,她抱着他的背,用手扫着他,安慰怀中如孩子般无助的他。

  起初,他打她,她很害怕。后来,她反而喜欢他这样,她享受他后悔的一刻,他的哭泣,令她变得强大,他是多么的需要她。

  当身体上瘀痕太多之后,她就不再跳舞,转而在餐馆洗碗打扫。那一年她才二十四岁,风华正茂,但那蹲在小巷洗碗的背影,看上去已经苍老。

  Rose不介意,玫瑰就是玫瑰,她自觉能在任何一个角落盛放与芬芳。

  她爱他,她感受着他的痛苦,她明白。

  有什么所谓?只想天天见着他。每一天辛苦劳碌之后,她都归心似箭赶回家见他。有些女人恐怕遇上暴躁的男人,他的心情好坏,就是一场博彩。Rose却是不计较的,他心情好,会有一个吻,心情差会被他打一顿,酒精把他变成另一个人,但她知道,变来变去,仍然是那个他。

  那一次,他打她打得很激烈,把她从床上扯下来,又把她掷到墙边,她的头被他一下一下地敲穿了,然后,Mr. Bee把她用手铐锁在床脚,向她吐口水,看着她又青又紫兼淌血的脸,便咒骂了几句,最后,他跑到街上。

  过了一天,他酒醒后才回来,Rose头颅上的血已形成血块,脸孔肿了起来,非常难看。

  于是,Mr. Bee又哭了,他解开她手上的锁,抱着她,哭得声音不全,只有那种“呜……呜……”的声调;然后,Rose说:“如果打死我,你会开心一点,你就打吧,我只想你快乐。”

  Mr. Bee很愕然,他捧着她的脸。在那瘀红紫黑与肥肿之间,Rose试图挤出一个微笑,她挤了三次也办不到,被迫放弃。

  她仍然想给他一个微笑。在这一刻,Mr. Bee感动至入骨。那天,他开始戒酒。

  但Mr. Bee已不能再当魔术师了,他的手抖震得太厉害,动作也比从前迟钝,他把所有魔术师的用具变卖,换了一笔金钱,然后决定重新振作,重整他与Rose的人生。

  那是一九三九年,欧洲正蕴酿第二次世界大战。Mr. Bee带着Rose返回芝加哥,那时候,有些老板以低价把小夜总会变卖,Mr. Bee便买了一间继续经营,欠下的余债,他准备每月偿还。

  其实,美国人在那年头也无兴致放纵作乐,他们预料,欧洲的大战,美国也会被牵连,整个国家的状态很紧张。Mr. Bee的夜总会生意很差,但他不介意,反而,感到出人头地的满足。他现时已是老板了,而Rose是老板娘了,他们与他们的乐队,每晚奏出喜悦的音乐,高歌跳舞,拥有了自己的人生。

  Rose也特别快乐,虽然已很难才能购买到价钱合理的食物,而且女士们的尼龙袜裤已经停售。她每天与Mr. Bee窝在小夜总会内享受人生,跳着贴面舞,眼睛锁紧对方的眼睛,互相凝视之间,释放出电光。他们会接吻,搂着腰地深吻,他们激情、浪漫,如最初相爱的恋人;然而,他们已爱上对方十年,一九四○年已快将到来。从欧洲而来的难民涌入美国,经济日差,到夜总会的人不想看歌舞,只想诉苦。爵士乐伴着苦着脸的大男人,有的说要去参军,他们说,预算回来时会失掉一条腿。

  唯独Mr. Bee和Rose有真心笑容,他们形影不离;在别人的不安定中,他们有他们的爱情。他们每个月都付不清欠债,因此会卖掉几箱酒,又或是一些桌椅。如此捱过了半年,他们连爵士乐手也请不起了,只放一具留声机,没有顾客的时候,他们便跳舞和谈情。

  这是Rose过得十分惬意的日子,捱饿了,她还有她深爱着的人。

  后来有一天,就发生了这样的事。

  有三个说着他们不明白的语言的人,走到夜总会内,用枪指着Mr. Bee,说着些什么。他们头发浅色,个子中等,大概是波兰、捷克那些地方的新移民。这三个人向Mr. Bee要钱,Mr. Bee尝试向他们解释,他已没有钱了,他指手划脚,也不惊惶,他走到留声机跟前,请他们搬走这里唯一值钱的东西。

  然后,Rose由后台的化妆间奔走出来,她听见有争执声,便取了一根长铁管,企图敲向站得最接近后台门口的人的头上,但却在未下手前被人识破了。站得较远的人手中有枪,他指向Rose,本来他也不准备就此开枪,因他看得见那只是女流之辈,反而是因为Mr. Bee扑出来尝试阻止,那个男人才改把枪口对着他,射出了一枪。

  血从Mr. Bee左边腰间位置流泻出来,他跪到地上,Rose吓得张大了口;然后,其中一个男人扑向Rose,双手抓着Rose的左手,抢走了她的宝石戒指。

  Rose反抗,被推跌倒地上,叫了一声。那三个人逃了。

  Mr. Bee却站起来,说:“那戒指不可以……”然后,他追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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