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沒有更可靠的治療劑。
天凌的工作一直都順順利利。他倆偶然會結伴出外旅行,手牽手地見識世界。他們發現,原來發刷有那麼多的款式。
圓形的、尖的、錐形的、樹枝做的、檀香木做的。
鐵做的……但那一把舊的她仍舊珍而重之。
祈褥的天使肖像,永遠都刻在心中。
漸漸,天凌和姿姿長大了。轉工、加薪、工作不斷地加重再加重,想著對方的時候也就減少了。
午飯的時候大家在電話中匆匆說兩句,晚上加班後回家,兩人精疲力盡地躺下來,疲憊地朝對方笑笑,說不到半句鐘便各自睡去。
不是故意,只是順其自然的,姿姿不再是天凌心目中的首位,天凌也不是姿姿的唯一。
老闆的稱讚是何等的難能可貴,下屬的服從原來亦得來不易。是命撸只蚴浅砷L?
天凌和姿姿隱約察覺到,除了對方之外,尊重、愛護和關心亦可以來自其他人。
世界的闊度,忽然與他倆扯上了關係。
也六年了,在六年後擁有自己的私人空間,不算過分吧。
大家各自結識了令自己開心的朋友,也培養了自己的嗜好。
姿姿愛上陶塑創作,每星期花一個週末做陶瓷,由怎樣搓泥到上色,前後已完成了十多件作品,當中有花瓶、有心口針、有咖啡杯。她搓了個煙灰缸送給天凌,那個煙灰缸內有只立體的貓兒,它在「咪噢咪噢」地夢囈。
天凌在辦公室用著姿姿的煙灰缸的同時,也發現了一樣他從前不肯定的東西:虛榮心。
給女孩仰慕大概是一件很有樂趣的事,她們笑語盈盈神神秘秘地在他背後稱讚他。一起工作的時候,她們又顯得特別服從。她們閃亮的眼睛,掠過又掠過仰慕和渴望的神色。
好不好試一個?就只是一個。於是,天凌與一個別的部門的秘書小姐約會了。她「嘻嘻嘻」地笑,笑起來時露出小齒牙。天凌覺得她狠可愛,亦覺得很溫暖。這女孩子有動人心魄的本事。
在第四次約會之時,他們在車廂內急急地做了一次愛。可是在做愛之後,天凌由穿回褲子到駕車回家,怎樣擠也擠不出笑容。
家裡姿姿剛洗過頭,正用那把木發刷梳頭髮。天凌看在眼內,眼眶熱烘烘的。他苦著臉,上前擁抱那個曾是他生命全部的人。
「又快到八月十四日了。」姿姿提醒他。
他點點頭,心裡閃過不祥的預兆。
這八月十四日的慶典,還可以繼續多久?
在那慶祝的一天,天凌送姿姿一套紅寶石首飾,姿姿打開搴校煌5卮蟠舐曅Α�
他問她笑什麼,她這樣回答:「哎,我以為我已徐娘半老。」
「七年了。」天凌說:「今年我也二十五歲了。」
「嗯,一起也七年了。」姿姿低語。
然後,大家笑意盎然地在高級的場所內用膳,然而兩人也感到。這環境這氣氛,似見客多一點。懷念那連吃牛肉粥當夜宵也要考慮的日子,但當然,沒有人會說出來。
廣闊的世界自有它的美麗。他們是知道的。
下意識地,天凌和姿姿感覺到,有一種東西,他們要多關注一點。
譬如,提早下班,然後去看一場電影,譬如,在週末的日子,作短途旅行。
電影是看了,旅行也實行了,那愉快感覺卻來得那樣故意。
在一個東南亞小島的晚上,姿姿告訴天凌:「在所有你送給我的禮物中,我最喜歡的,仍是那把發刷。」
天凌垂下眼,也說:「我最渴望你會喜歡的,也是那份禮物。」
忽然,大家都感到很悲涼。於是,天凌逃避地往外頭走去,姿姿抱著膝蓋坐在床上,偷偷地飲泣。
日子一天一天地過去,沒所謂驚喜,最矚目的那件事,是姿姿無意地敲破了木發唰的一角,那天使的翅膀斷了。
像失去一個親人那樣,姿姿呆了半天。在清醒之時,她小心翼翼地把木發刷放進一個黑色的首飾盒中。
以後,她沒有再碰它。
不再磨損它。算不算是保護這段褪色感情的方法?
不再和天凌討論感情的問題,可避則避的途徑是好好開放自己,不再將感情投資在一個人身上。
她買了一把新發刷,銀造的,很重,雕了玫瑰的圖案。新發刷也不錯呀,感覺很新。
和新相識的朋友感覺也好,有一回和一個男子擁吻完畢,忙於整理衣裝和擦頭髮之時,她忽然感到非常安慰。
若果仍是那把木的,她準會哭上來。現在一看是銀光閃亮,最沉重的回憶也不再輕易難倒她。
那個夜,姿姿很晚才回家,而天凌也像過去的三數個月一樣,在週六晚一定不會回來。
這很好,非常好。大概,什麼也毋須挽救,早早已救不了。
他大概有無數個女人,而我,只要偷歡一次就好了,姿姿在心裡說。
一次的偷歡已令她很快樂,一次的偷歡已足以證明,他要捨棄這段關係之時,她也一樣。
第八個八月十四日快到了。
姿姿預早兩星期通知天凌。
「八月十四日。」她告訴他。
「是,八月十四日。」他夢囈般念看。
「這次讓我來送你禮物。」她說。
他倆把車駛到郊外一間她指定的餐廳。吃過晚飯後,她平平靜靜地與他手拖手在郊外散步,在沒有說話的十五分鐘過後,她拿出一個黑色的首飾盒子。
「禮物。」姿姿說。
天凌微笑地翻開盒蓋,剎那間,他表情變了。
是那雕有天使的木發刷哩!舊事往往是最可怕的,尤其舊了壞了發霉了的是曾經美麗光亮的感情。
「讓我們好好埋葬它。」姿姿說。
她俯下身,在山坡的泥濘上用樹枝挖一個坑。
把感情一起埋葬。不要了不要了。
那真是個難捱的夜,這一男一女,抱著哭了一個晚上。
明天便各走各路。
第十四章送你給她
杂志说,令年流行六十年代的touch,例如剪刘海、画粗眼线、涂肉包口红和肉色指甲油。
星期六,百无聊赖。
上午佣佣懒懒地上了四小时班,然后吃了份三文治,到艺术中心买了两张当晚日本电影的戏票,然后过海往加连威老道逛。
逛过一间又一间已经不是出口店的出口店,穿插的地点亦包括那些廉价化妆品店铺。我站在一堆指甲油前,缓慢地拣选。
本来我没有什么寄望(生活本是如此),但却意外地让我在无数五颜六色中找到那瓶我想要的人肉色。
我以手指拈着长长的瓶盖之时,听到一把尖尖的女声:“是这种颜色了。我要找的就是这种颜色。”
我抬头。是一个长发女孩,她剪了一领厚厚的刘海,画了黑黑的两圈眼线。大概她所欠缺的,就只有我手中那瓶指甲油。
她指看我,对旁边的售货员说:“我就是要这种颜色。”
我伸手把指甲油递给她,我说:“给你,我不要了。”
她接过后,我掉头便走。
就是这样。原本,只是一瓶指甲油。
我在街上兜了一圈,最后站在麦当劳门口用公共电话约别人看电影。
找着叫Tammy,Tammy说:“不出来了,约了人。”
家华说:“五十年代日本电影。哗!多闷啊……”
JoJo告诉我:“看电影?好!那间戏院的冷气够不够?座位舒不舒服?我今晚要去Manhattan,之前睡两小时也不错。”
于是,最后,星期六晚上陪我的仍是Marc。“日本电影?好呀,开场前等。”开场前,艺术中心大堂内,Marc微微笑着等待我。
他高高瘦瘦,衣着不过分前卫却不老套,气质永远温和,尔雅有礼没攻击性。平心而论,他应该值很高分。
“Snowy。”他叫我。
我笑了笑。“不打扰你的freelancejob?”
他轻轻摇头。“只是一场电影罢了。”他说。
我点点头,他拖着我的手,与我步人剧院内。
--我曾经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话而感动,也以为,我和会有那样的一天。
灯光调暗。我把手放回自己的膝盖上。
那是一出叫《浮云》的电影,内容是一个女人花掉半生去苦缠一个不怎么喜欢她的男人,后来岁月渐逝,男人终于愿意对她好,然而她却病死了。
女人的眼光如梦,也永恒地充满怨恨与不甘。
我伸了伸腰。我想,我分享不到女人的心情。
怎会这样痴心?怎可能这么坚决?决定爱一个人之后便肩负了对方的一生。
我希望可以走进电影里问问她,如何才能用情这么深?
完场的时候Marc问我喜不喜欢这出电影,我告诉他,我一点也看不明白。
他诧异:“这是一出很浅白的电影啊。”
我知道。愈浅白的东西我便意看不懂。
在人群中我们步往出口,在梯间转角,一个女孩子转过头来向我展示灿烂的笑容。
啊,是下午那个指甲油女孩。
三秒过后她转头,大踏步向上走。
为什么?我的心情哀伤起来。她能有那样极快乐的笑容。
“她是谁?”Marc望着那个女孩问我。
“我不知道。”我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