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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炉火烘烘的夜里,他们抱着喝酒看电视。他们以为,可以这样一世继续下去。

  后来他回香港去,两人在机场抱着哭得像猪头。

  起初富荣每日打一个电话,一星期寄一封信。每次曼尔听到他的声音,也禁不住哽咽,读看他的信,更是一字一泪。原本,她已经很爱他,当他不在身边,她更加知道,没有他,她根本活不下去。

  当初相识时,曼尔只当富荣是个富有、英俊的东方男子,她不介意有个东方恋人。但日子久了,当爱一点一滴地加进去,她渐渐知道,对他的感情是意料之外的坚定和深厚。

  她会害怕独自走过与他常到的街道;站在他爱到的唱片铺前她显得不知所措,她甚至辞去了焗薯店的工作,她抵受不了回忆的历历在目。

  夜里是饮泣、是徘徊踱步的失眠时分。

  拨通电话告诉他自己的思念,却换来轻松的笑声,说快会回来看她,他有的是时间和金钱,看她忍耐一下。

  当她对他说要到香港看他而遭拒绝之后,她下意识地知道,或许,一切已不再一样了。

  富荣进了父亲的公司,尝试努力地当一个接班人。

  新环境加上压力,令他对曼尔的挂念渐次减退。本来把她接到香港来也未尝不可,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迟些再算吧,横竖,她也不过是个女朋友。

  是的,不过是个女朋友。他对她的爱非常自然地褪色了。

  不是不喜欢她,只是……富荣托着头,他也搞不清楚。

  他不会知道,当他的爱逐点逐点地湮没时,她抱着的一份却不公平地增加又增加。

  曼尔握着富荣的信,日期是五个星期前,而她,已一星期找不着他了,佣人总在电话里说他很忙,留了口信也得不着回音。

  这是他离去后十个月,她数着手指,是十个月。

  信内只有七句说话。我很好,你好吗?工作很忙,天气渐冷请好好保重。上星期我到了北京一趟,你有到过北京吗?替我问候苏格兰的朋友。

  曼尔滴下的眼泪比富荣所写的字还要多。

  她把信按在心上。她不知道该怎么做。

  不久后,曼尔重重地病了一场,在医院躺了三个星期,瘦了十磅。

  家中的书桌上,看不到他寄来的信。

  她仰头,深深地吸了口气。就此决定忘记他,好不好?

  曼尔找到一份在商场的精品店当售货员的工作。

  精品店售卖高级瓷制品,而其中一件,是一只白瓷的右手。

  曼尔捧着那仿如实物的右手,记起富荣曾经称赞过她:“无人能及你的手漂亮。”想看想着,眼眶红了起来。

  怎么,他们曾经那样相爱过,现在竟然可以无声无息地忘了?

  她把那只右手买了回家,准备寄给他。她写了封简短的信,寥寥数句温柔而客气的说话。她想向他表达,她依然怀念他,温婉地、轻柔地,让他感觉到。

  信写得那样温柔,然而一颗心却禁不住激动,泪又像瀑布般泻下。

  是永远放不下。

  在被眼泪模糊了的视线中,她凝视着自己的右手,究竟该不该把白瓷手寄给他呢?他喜欢的是她真正的手啊!

  念头一转,曼尔下了个决定。

  她走进厨房,拿出圣诞节用来砍火鸡的大刀,坚定地以左手举起,砍向右手手腕。

  她尖叫。刀斩不断手腕,骨头吊在半天。

  她忍着,再斩一刀。

  一只真的右手,一只瓷器右手,放在寄给富荣的信旁。

  曼尔包扎右手的伤口,血流满了一身。在痛楚中她微笑,反而觉得释放了些什么似的。

  她为自己那强烈的爱感觉自豪,她知道此生悠悠,富荣也不可能找着一个比她爱得更深的女子。还说要忘记他?曼尔为自己幼稚的想法感到可笑。

  她把斩下的右手放进礼物盒内,考虑着以速递送给富荣的可能性。“他喜欢我的手。”她喜滋滋地想。

  可是她随即又想到,自己的原意是要令富荣感到她的温柔,把真手送给他,岂不会吓怕他?

  反反覆覆地想了又想,曼尔最后决定,还是把白瓷手寄给他,真正的那只,用来凭吊自己对他的爱好了。

  自己的手给吊在床前,发紫了发霉了,就像这段感情一样。

  曼尔没有再工作,领着伤残津贴,生活开始陷入断续的歇斯底里状态。她明白所有事情不再一样,不因为失掉了一只手,而是因为无尽的思念所带来的沉痛。

  原来,她已受得没有回头的余地。

  不久后,曼尔收到富荣的电话,寥寥数句,显出他的优游愉快,曼尔因着他的快乐也感觉舒泰,庆幸没有把斩下来的手寄给他。

  爱他便不能叫他难受。

  纵然最后难过的是自己。

  那数分钟的电话,成了曼尔以后十多天的精神支柱,每当情绪波动,想起了他还记得自己,心情便平静起来。

  下意识地她知道了,要听他的声音,便得主动一点,虽然他的说话,只是客气的道谢和问候句子。

  某一天,曼尔在玩具店看到一只派对用的塑胶耳朵玩具,心念一动,她把塑胶耳朵买下来。

  又是送礼物的时候。

  十二月,圣诞佳节。那时候他在她的身旁,在白色圣诞夜里,他送她漂亮的红宝石耳环,还亲自替她戴上,并告诉她:“你永远是我此生所爱。”

  曼尔落下泪珠,用余下的一只手掩住哭肿了的一双眼睛。

  她买下那只塑胶耳朵,她知道应该怎样做。

  回家以后,她对着镜子,把自己左边的耳朵割下来。

  照旧,她把塑胶耳朵寄给富荣。

  “我的身体每一部分都是他的,他曾经深深爱过。”

  血流满一身,却不觉得痛,心中满载了他会来电的希望。

  果然,富荣在收到礼物后致电道谢,虽然他一万个不明白,为什么曼尔会送来一只胶耳朵。

  曼尔把早已挂上线的电话接在心上,心情兴奋得不得了。富荣的声音是瑰宝,珍贵地遗留在她余下的一只耳朵上。

  忽然心意已决,情人节吧,情人节多送他一份礼物。

  甚至不用走在街上慢慢细选,这一次,她知道要送他什么。

  一个女性娃娃头。

  她知道,差不多是时候了。

  非常的快乐,自己竟然可以这样无尽头地深爱他。

  等待二月十四日……

  第十六章鬼故事

  会否理解渴望抛弃别人的那种心情?

  儿玉在中四时读过一篇叫《杨修之死》的课文,因而学会了“鸡肋”二字--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鸡肋、鸡肋,这名词读音造作,一直用不上。

  可是现在,却可用在情感之上。

  她和子樽的感情,已成了鸡肋。

  儿玉不会否认,子樽是很好很好的男孩。不是不喝酒不吸烟的好,而是,他真正关心她、爱护她,令她觉得,他会永远守在身边的那种好。

  是安全感,这年头已难求了。

  从中六那年认识子樽开始,儿玉身边所有人都不断告诉她,这男孩子是如何的好好好。儿玉会反问:“他真的这样好吗?”

  他们都说:“那样真心,有什么不好?”

  连黄大仙解签婆也对儿玉的母亲说:“你女儿的男朋友是好人,对你的女儿很专一,千万不要放手。”

  这段感情在万千拥趸呵护下成长。可是儿玉不觉得子樽有什么特别好,她不明白为什么全世界都认为她“执到宝”。

  在中六、中七这两年,这段情也不是无风无浪,他们之间曾经出现过一个第三者,是外形性格都比儿玉出众十倍的女同学,差不多是明刀明枪地要把子樽抢走。那女孩子又送礼物又主动献慇勤,完全把儿玉当作透明。小息时,只要儿玉一离座,那女孩子便立刻不管三七二十一坐到子樽身旁。儿玉看看子樽受宠若惊的睑,只觉好笑。

  她心想:抢吧,抢走他吧。我半分妒忌也没有。

  当然,那女孩子没得手,儿玉没有还击,已是全场冠军。

  事后,儿玉仔细地把子樽从头到脚研究一番,看看这四平八稳的男孩子到底有何魅力,令全世界也喜欢他。最后,儿玉发觉,原来四平八稳已是至高境界,大家推崇的就是这些。

  他不特别英俊,气质也只是戆戆直直的,运动也不特别好,读书成绩只是中上,家庭环境一般,唯一令人有深刻印象的地方是,他的笑容很灿烂。

  儿玉狐疑,原来平均便是最好。

  但她不知道,她是否也如其他人一样,但求平均便已心满意足。

  别误会,儿玉不是每当听到香港小姐音乐前奏便会心跳加速的女孩,小时候玩游戏,她从来没玩过香港小姐。她绝对不是好高骛远的女孩,她没意思追求更英俊有型、更有钱、更有才华、更出众的男朋友。

  其实儿玉也会感到害怕。有时候,当地握看电话简听着子樽的声音时,她会希望电话突然发生故障,或者突然停电,好让子樽的声音消失在电话的另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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