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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靠!我终於明白,为何我会在梦里附在灰姑娘身上,因为我跟她一样懒嘛。

  不管了!

  我拨开灰姑娘的继母,快步迎上前,走近王子。

  果然,王子看见我了,并且很「惊艳」地靠近我。

  一切就像童话故事所描述一般。

  真的!

  只是,童话故事从来没有详尽描写过主角以外的人物。

  什么叫童话? 就是各式各样的人物……以及非人物的出现。

  比方《爱丽丝梦游仙境》里的小白兔,比方《青蛙王子》里的那只青蛙,或者《三只小猪》……

  总之,城堡里的王子几乎惊慌失措地拉住我。

  他当然得惊艳啊,如果他不想下半辈子玩人兽恋的话。

  在城堡里,我是唯一少数几个正常的女性人类,不惊艳也难啊。

  我也终於明白一个不懂礼仪、第一次见到大世面、长期营养不良的灰姑娘,为什么能在第一眼掳获王子的芳心了!

  原来如此。

  ***

  快快快!

  午夜的钟声在响了!

  我拎起裙摆,快速奔下阶梯。二十二、二十三……可以把鞋子脱了。我用力踢掉左脚的鞋子,身後传来--

  「别走啊!你走了,我就完了啊!」

  「要追我,照规矩来!」我喊道。当一拐一拐地下楼梯时,心想不对了--

  我穿的是高跟鞋耶!

  一只脱下来当招领凭证,一只还穿在脚上,要没走好,我就得一路滚下阶梯了。

  在几次险象环生,差点丢掉我的小命後,我忽然停下来,回头看见王子正好拾起我的高跟鞋。

  我搔搔头,从口袋里摸出一条小包装,丢了一颗糖到嘴里,很酷地说:

  「曼陀珠给我好心情!」天知道我多想做这动作有多久了,反正童话世界又不会有人嘲笑。

  王子一脸呆滞,显然无法理解我怪异可笑的幽默。

  我很帅地踢飞另一只鞋,然後接住,转身,准备带著单鞋跑。

  我忘了一件非常、非常严重的事--

  直到我跨出左脚的刹那才发现,我人太矮,穿高跟鞋是因为礼服太长!

  在我踩到我裙摆的同时,我整个身体已往下倾--

  「天!救命!」仿佛慢动作般,我只能眼睁睁看著我即将滚下阶梯。

  吾命呜呼!

  「老天爷!你小心啊,我的未来还要靠你啊--」

  无比恐惧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随即,我的头撞上梯面,一阵剧痛袭来--

  「痛死我了!」我惨叫一声,直觉张开眼,发现自己四平八稳地躺在地上。

  模糊的景象开始成形,我用力眨了眨眼。

  是现实。

  回到现实来了。童话故事被锁住了!

  「果然……是梦吗?」我喃喃自语,搔搔一头乱发。

  「至少,也等我穿上玻璃鞋,大吃一顿再让我醒来啊……」我都已事先想好,当王子的仆役来让我试鞋时,我一定要狂笑三声以显威风。

  在童话故事里嘛,还有什么不能做的呢?

  在我家,大笑三声,还有警察来按门铃,告我妨碍邻居。

  只是……我又搔了搔油腻腻的乱发,难得把梦记得这么清楚,就好像是刚刚才发生过的,如果不是我够实际,我还真会以为我才是从童话故事里跑出来的童话人物。

  「真累啊……」光摸脸就可以感觉我一脸憔悴。

  「日所有思,夜有所梦……难道我渴望回到童年?还是,梦在预警,警告我不能再懒散下去,等走到胸前悬大饼的地步就完了?」

  我对解梦一向没有什么兴趣,最多只是意思一下思考三秒钟便放弃。

  满天的雪花从我眼前飘落,搞了半天,是我这颗好几天没有清理过的头出品的。

  当我开始工作时,我家可是雪花处处飘,飘到我眼不见为净。

  「哎啊,不管了!」管刚才作了什么梦,先睡饱要紧。

  我往後一仰,就地睡觉。

  当然,此时此刻的我,忙著补眠,完全没有预料到,单纯的我已陷进一桩极为可怕的阴谋里。

  很可怕!可怕到,未来的数年,我的部分人生因此而改变……

  第二部

  真实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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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小胖,顾名思义,就可以想像我的身材如何(请不要无止境扩充你脑海中的身体,谢谢),偶尔抽根烟、偶尔回拳揍污辱我的人,不过後者仅止於幻想,成年之後,很多事也只能靠幻想来发泄了。

  我喜欢坐公车。当我需要独处时,我会找一个阴凉的下午,独自在公车上挖掘属於自己的灵感。

  我喜欢染发。当我心情欠佳时,我会将一头短发弄得乱七八槽,然後自染。缤纷的色彩,会让我的心情稍微跳跃起来。

  当我工作时,我是沉闷的,可以一整天当哑巴,期待我的亲人、我的朋友当我是路边的一坨大便,看见了就远远逃开,连扫帚都不要拿来。

  我也会上网读每日新闻,因为懒得出门买报纸。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在二十一世纪彻底地实践了。

  我就像是一个独行侠,不太搭理任何与我有关无关的人们,也因此,有一阵子我对自己产生了质疑,是不是太过孤独,所以才会夜所思,让我在梦中与人接触?

  当然,这个疑惑很快就被我否决了。

  那时的我,巴不得住在深山里,最好每天空降食物给我,喜欢孤独跟适应孤独是不一样的,而我小胖,绝对是属於前者。

  提笔至此,才忘了介绍本书的主角--我。幸好这不是言情小说,否则我这个连姓名都没有的主角,很可能被读者当成路人甲。

  我叫小胖,顾名思义,就可以想像我的身材如何(请不要无止境扩充你脑海中的身体,谢谢),偶尔抽根烟、偶尔回拳揍污辱我的人,不过後者仅止於幻想,成年之後,很多事也只能靠幻想来发泄了。

  也许有人会在读完《小胖的异想天开》后,发现小眫我的个性似乎前後不统一,一下子有自闭的倾向,一下有暴力思想,一下又皮得让人想拿水泥封死我……答案很简单啊,在一具身体里绝对会拥有超乎一种以上的个性,就像不管从哪个角度看同一个人,留在眼底的身形永远不会一模一样。

  也只有在小说里,才会看见统一的个性(小胖我偷偷取名为纸版人),总之,因为是我亲身的经历,而非编造的故事,所以,有必要一提喽。

  这一天,在家中,我路过素有BL专区的区域。依例,我还是要澄清一下,BL一向就不是我的狂爱,我看过的BL小说,五指可以算完。

  一定会有人问我,既然我对它没有兴趣,为什么还会在家中设一个专区? 因为,如果小胖家中,只有小胖住的话,很快地,活活饿死的惨案会登上台湾头条,换句话说,BL收藏家是另有其人。

  总之,会提起这一段小小小小的插曲,绝不是要跟大家闲话家常的。

  而是我怀疑,接下来的梦境,极有可能是「日有路过」,不小心瞄到一眼,以致当晚我抱著自己专区的书呼呼大睡後,梦中竟然产生……那么一点点的BL味道,吓得小胖我以为自己潜意识热爱BL。

  当然,那时的我,还是不知道自己正被精心设计中,所以,继「灰姑娘-後,我完全没有预期,会有朝一日再度进入这样的梦魇中,而且会来得这么快。

  注:本来小胖我将这本记叙设定为浅显易懂(如同小胖本人的个性),不过终於还是出现了比较专有的名词,在此解说一下:BL(Boy's Love),即男男恋,男人与男人的恋情。特此公告。

  安能辨我是雌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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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刻的我,一定是呆若木鸡,脑中忽然闪过之前其他人提过……其实,这将军大人对于小胖很觊觎。

  「于小胖?」

  「呃……大人,我是男的。」

  他可能以为我是女扮男装吧。

  「我知道。」他的口气像是我在说废话。

  *#@&%……

  脑中「轰轰轰」地,不知打雷打了多久……

  「呃……呃……」这要我怎么说呢?

  阳光照在我的眼皮上,青草的味道就像是没有经过人工的,混著狗便便的气味……

  是谁在附近上厕所?

  臭味传千里耶!

  「喂!起床了!再不起来,小心被罚啊!小胖!」有人用力踢了踢我的腰身。

  「啊,小胖睡觉时,真是……赏心悦目啊!」有人满足地叹息。

  不是我错觉,我真的听见有人在流口水的声音……是我在作梦,还是有人闯空门?

  想到这里,我的神智勉强清醒几分,但没有张开眼睛,简言之这叫「以静制动」;再更简单地说,是「装死」。

  「老实说,我一直猜小胖他……其实是个女儿身啊!」

  这是废话吧?

  「嘘嘘,小声点,别让上头的听见,女扮男装是要受军刑的。这事天知地知,大家心里知就好,不要说出来啊,不然咱们在世上唯一的乐趣也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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