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吹完了,郭宏川站起来问:
“你会吹长笛的吗?”
“学了一段时间。我喜欢长笛,长笛的声音伤感。”她把长笛放回盒子里,说:“魔术也是教长笛的老师教我的,他伯伯是魔术师。”
郭宏川站在窗前,无意中看到对面那幢公寓。
“从这里看出去,原来可以看到我住的那幢公寓。”他望着她的眼睛说。
徐云欣微笑不语。
良久之后,郭宏川说:
“我要搬了。”
“为什么?”
“这里的租金不便宜。”
徐云欣一副失望的神情,问:
“你什么时候搬?”
“我明天要去泰国拍照,从泰国回来便会搬走,大概是下星期初吧。”
她低下头,没说话。
“我会常常回来吃拉面的,那家拉面店的叉烧面是我吃过最好的,还有他们的吟酿。”
“一言为定啊!”
“嗯。”
“老师,你等一下。”
徐云欣走进睡房,拿了那部海鸥牌相机出来。
“还给你的。”
郭宏川接过相机:“你真的不打算让我看看你的作品吗?”
她微笑摇头。
他忽然问:“离岛那幢对着大海的房子是什么颜色的?”
“白色。”她回答,“可以看到成群的海鸥。”
说了之后,她才发现这等于招认了那个失恋时买房子的朋友根本就是她自己,一口气吃了三碗叉烧面的也是她。
“你的房东长得漂亮吗?”她问。
“蛮漂亮的,就是脾气不太好。”郭宏川回答。
她笑了,好像获得一个小小的胜利、一种微妙的了解。
夜里,她拧熄了睡房的灯,窝在沙发上,一边吃李子蛋糕一边听ChannelA播的《WhatADiffennceADayMakes》。突然之间,她发现一团亮光从外面射进来,投影在白色的墙壁上。
她把蛋糕放下,爬到窗台往下望,看到郭宏川站在“五二○”的窗前,晃动着电筒微笑跟她打招呼。她连忙去拿了电筒向着那边晃动,像挥动一根指挥棒那样,回答了他的呼唤。这大概也是离别的吟唱,绽放如黑夜的亮光,在寂寥的时刻低回不已。
第十章
半夜里,王亮怡被电脑“哗滋哔滋”的声音吵醒了,她爬起床,走出客厅,看到穿看汗衫、短裤和夹脚拖鞋的郭宏川,抱着一条腿,正在玩电脑游戏。她光火了,走到他后面拔掉电脑的插头。
电脑画面一片漆黑,郭宏川呆了半秒,回头看见怒气冲冲的王亮怡,他正想说些什么,她连珠炮发的说:
“我跟你说了多少遍?你玩电脑的时候不可以把声音关掉的吗?”
“我忘记了。”他陪笑说。
“忘记了?你倒忘记得轻松!人家赶稿赶了一整天,刚刚睡着,便给你吵醒了!你就不能为人设想一下吗?”
“好的。好的。”他一边道歉一边弯下身去重新把插头插上,继续玩他的电脑游戏。
几秒钟之后,他突然听到王亮怡的一声尖叫。他回过头去,看到她从厨房走出来。
“什么事?”他连忙问。
“是谁吃了我的饼干?”
“什么饼干?”他莫名其妙的问。
“在马莎百货买的那包杏仁饼!”她激动地说。
“那包杏仁饼?”他想起来了。
“你见过吗?在哪里?”
“我刚刚觉得肚子饿,吃了。”
“你吃了我的饼干!”她走到他身边,这时才发现他坐的那张椅子下面,全是饼屑。电脑旁边,放着三瓶喝完的啤酒。
“你为什么吃了我的饼干?”她叉着腰问他。
他嗫嚅着说:“我不知道是你的。”
“这间屋里的东西,不是我的,还会是谁的?你什么时候买过一包饼干、一瓶啤酒回来?”
“我明天还给你,好吗?”
“我现在就要吃!那包饼干是我准备半夜肚子饿的时候吃的!那是我最喜欢吃的杏仁饼,你竟然全部吃掉?”她气得想哭。
“不过是一包饼干罢了,你用不着发这么大的脾气。”他一边玩电脑一边说。
王亮怡气得用身体挡着电脑屏幕,说:“现在反而是我不对了?”
“既然我已经吃了,你生气也没用。”他说。
“你就是这样的!什么都理所当然!什么都无所谓!”
“你扯到哪里去了?”
“整天打电脑,你不用工作的吗?”
“这阵子不用开工。”
“你难道不可以积极一点的吗?”
“没人找我拍照,难道要我自动请缨吗?”
“你就是这副德性!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忍受你的!”她一边说一边拿出吸尘机在他面前吸掉地上的饼屑。
“你把垃圾拿了出去没有?”她问。
吸尘机轰轰的响,郭宏川听得不清楚。
“什么?”
她关掉吸尘机,问:“你把垃圾拿了出去没有?”
“我现在去。”他站起来说。
她扔下吸尘机,说:“不用了。”
她走到厨房,把垃圾袋绑好,放到外面去,然后悻悻的回到床上。
直至夜深,她躺在床上,只听到自已肚子里的咕咕声和郭宏川在身旁发出的鼻鼾声。她沮丧地望着天花板,无奈地等待着睡眠漂来。
隔天,王亮怡在Starbucks一边喝咖啡一边向徐洁圆诉苦,徐洁圆禁不住笑了。
“你们就是为了一包饼干吵架?”
“我们没吵架,我跟他是吵不起来的,他什么都无所谓,什么都不在乎,说得好听一点是潇洒,说得难听便是吊儿郎当。”
“你当初不就是喜欢他这一点吗?”
“那时的他,不是现在这样的。”
“我觉得他一直也是这样,变的是你。”
“我没变,是他不长进。这一年来,房租是我付的,家里的开支,也是我的。他碗也没洗过一个,从来不会帮忙做家务,我只是个陪他睡
觉的菲佣!”王亮怡愈说愈气。
徐洁圆定定地望着她,说:
“当初好像是你把他带回家的。”
王亮怡撅着嘴巴:“不用你提醒我。”
两年前,她是一本女性杂志的助理编辑,郭宏川是摄影师的助手。第一眼看见他,她就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脸上永远刮不干净的胡子、微笑的眼睛、钩鼻和略带残酷表情的嘴巴,还有他工作时专注的表情,在在都教她着迷。
那个时候,他们常常在拍摄的空档聊天。
他会和她一起研究照相机,教她拍照的技巧。
她本来不喜欢男人穿凉鞋的,但是郭宏川穿凉鞋很有型。他爱穿那种便宜的、黑色塑胶夹脚凉鞋,露出十只可爱的脚趾,洒脱的像去海滩的样子。
“这种塑胶凉鞋对脚底健康不好的。”一天,她跟他说。
“管它呢!舒服便好了,我走万里长城也是穿这双凉鞋。”
“真的很舒服吗?让我试试看。”
郭宏川脱掉一只凉鞋给王亮怡。她把那一只还留着他体温的凉鞋穿在脚上,鞋子很大,像小孩子穿了大人的鞋。
“你的脚真大。”
郭宏川笑笑说:“听说脚大的人很懒惰。”
王亮怡望着自己脚上的凉鞋,说:
“我穿不惯夹脚鞋。”
“我从小已经习惯了。穿这种鞋子,低下头看见自己双脚时,刚好看到两个‘人’宇,觉得自己是在做人,人呀人!”
王亮怡噗哧一笑:“你要这样才知道自己在做人吗?”
“嗯。那样我才可以提醒自己要脚踏实地,不要太多理想。”
“有理想不是很好吗?”
“女人会觉得这些东西不切实际。”
“没有理想的人生,根本是很贫乏的。”她朝他微笑。
第二天,王亮怡跑去买了一双夹脚凉鞋。可是,她终究是穿不惯这种鞋子,结果,脚趾头和第二只脚趾之间,红肿了一片。几天后,她只
好买过一双交加带的。穿上这种凉鞋,她觉得自己也浪荡起来了,更像郭宏川。
当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便会开始模仿对方,说话的语气愈来愈相像,品味与气质也愈来愈接近,渐渐忘记了自已是在模仿,以为自己本来便是这个样子。
王亮怡觉得自己的嘴巴也开始有着略带残酷的表情了。
一天晚上,拍摄的工作到深夜才结束,她和郭宏川走出摄影棚所在的那幢工厂大厦时,一辆BMW电单车高速驶来,戛然停在他们跟前。开车的是个女人,蓄着一把长直发,戴着一个鲜红色的头盔,回头向郭宏川微笑。郭宏川戴上头盔,坐到车上,揽着女人的腰,朝王亮怡说:
“再见。”
电单车驶离她身边。她早就打听过了,郭宏川有个同居女朋友,是模特儿来的,会开电单车。
女人开电单车真酷啊!何况是漂亮和修长的女人?她凭什么跟人家抢呢?刚才,她留意到那个女人是穿一双黑色运动鞋的,人家有自己的风格,不用穿夹脚凉鞋。她低下头,望着自己十只脚趾,突然觉着一些卑微。
“我想去学电单车。”隔天跟徐洁圆一起吃意大利菜的时候,她说。
徐洁圆瞪大了眼睛:“很危险的!”
“我们一起去学好吗?”